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
大华核字[2022]0010977号 |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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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 1-19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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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1097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6月14日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贵所的问询所列问题中需要审计机构说明或发表意见的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如下:
问题4、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为659,963.14万元,其中因资产剥离重组产生的股权转让款304,916.68万元,占比42.45%,其他单位往来款253,538.14万元,占比35.30%。请你公司:
【公司回复】
一、说明股权转让款、其他单位往来款相关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背景、发生日期、发生金额、往来资金性质、交易对方及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否可能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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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款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主体 | 交易对方 | 发生背景 | 发生年度 | 发生金额 | 截至本回复日支付情况 | 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 | 往来资金性质 |
1 | 建工集团 | 建工控股 |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三江连通60%的股权 | 2021年 | 269,314.58 | 已支付 | 是 | 股权转让款 |
2 | 构建公司 | 建隆置业 |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筑建劳务100%的股权 | 2021年 | 417.96 | 已支付 | 是 | 股权转让款 |
3 | 华隧建设 | 梅州华建回购 |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梅州华建36.65%的股权 | 2021年 | 26,032.61 | 已支付 | 否 | 股权回购款 |
4 | 二建公司 | 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原晟房开51%的股权 | 2021年 | 13,171.78 | 已支付 | 否 | 股权转让款 |
5 | 构建公司 | 吴晓生 | 基于聚焦主业的原则,剥离粤恒物业60%股权 | 2021年 | 34.73 | 已支付 | 否 | 股权转让款 |
注:上表中三江连通指广东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建隆置业指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筑建劳务指广州筑建劳务有限公司;梅州华建指梅州华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原晟房开指汕头市原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粤恒物业指佛山市南海粤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如上表所示,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因资产剥离重组产生的股权转让款主要系建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剥离三江连通60%、筑建劳务100%、梅州华建36.65%、原晟房开51%、粤恒物业60%的股权。剥离前述股权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股权转让款均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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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单位往来款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单位往来款前五名的形成原因及清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发生背景 | 发生年度 | 发生金额 | 往来 资金性质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况 |
1 |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为补充水电集团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形成了利息 | 2020年 | 67,145.57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已收回 |
2021年 | 12,034.88 | ||||||
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纳入省直医保统筹金 | 2020年 | 175.00 | 财政厅医保资金往来 | ||||
2 | 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为补充云南投资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形成了利息 | 2018年 | 24,608.26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已收回 |
2019年 | 17,145.43 | ||||||
2021年 | 8,401.04 | ||||||
3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将建工集团对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建工控股 | 2021年 | 45,002.02 | 关联方债权转让 | 已收回 |
由于财政资金尚未到位,建工集团代建工控股垫付建鑫水田垦造项目资金 | 2021年 | 21,000.00 | 垫付款 | ||||
为补充建工控股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 | 2021年 | 11,854.98 | 关联方借款 | ||||
4 | 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建总实业向建工集团借款、建工集团代垫款(社保及税费) | 2020年 | 2,816.00 | 关联方借款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评估价值为0;期后已转让清理完成 |
2021年 | 3,770.00 | ||||||
2020年 | 31.94 | 代垫款 | |||||
2021年 | 7.95 | ||||||
根据总承包事业部管理需要,代建总实业缴交社保费用 | 2021年 | 0.26 | 代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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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发生背景 | 发生年度 | 发生金额 | 往来 资金性质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况 |
5 | 广州翠岛酒店有限公司 | 是 | 为补充翠岛酒店流动资金而向建工集团借款,并因借款形成了利息 | 2018年 | 1,174.20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已收回 |
2019年 | 54.90 | ||||||
2020年 | 4,373.14 | ||||||
2021年 | 6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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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其他单位往来款均为建工集团与关联方之间因借款及借款利息、债权转让、垫付款等形成的往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述款项均已收回或清理完成,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58,282.62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8.11%。请结合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前期收回情况及实际坏账损失、预计收回安排、主要交易对方资金及信用情况等,说明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账龄在三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超过90%。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463,175.26 | 64.49% |
1-2年 | 149,623.11 | 20.83% |
2-3年 | 37,712.22 | 5.25% |
3年以内小计 | 650,510.59 | 90.57% |
3-4年 | 42,327.60 | 5.89% |
4-5年 | 1,781.71 | 0.25% |
5年以上 | 23,625.87 | 3.29% |
3年以上小计 | 67,735.17 | 9.43% |
合计 | 718,245.76 | 100.00% |
2、主要其他应收款前期收回情况、预计收回安排、交易对方信用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交易对方均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款项期后回款及预计收回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性质 | 2021年 末账面价值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况 |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343,116.60 | 已收回 |
2 |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 事业单位 | 99,885.55 | 已收回42,348.90万元 |
3 |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79,044.97 | 已收回 |
4 | 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49,425.45 | 已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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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性质 | 2021年 末账面价值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清理情况 |
5 | 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6,284.9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评估价值为0;期后已转让清理完成 |
合计 | 577,757.53 | —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中,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水电集团、水电云投、建总实业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或清理,对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其他应收款未全部收回。根据建工集团下属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前述土地收储款分阶段支付,相关款项未全部收回符合合同约定。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山东路桥 | 257,171.58 | 12,381.60 | 4.81% |
浙江建投 | 295,332.42 | 61,216.38 | 20.73% |
四川路桥 | 390,391.37 | 105,513.68 | 27.03% |
陕西建工 | 864,265.92 | 119,312.97 | 13.81% |
安徽建工 | 400,922.45 | 65,227.32 | 16.27% |
隧道股份 | 103,841.93 | 20,019.65 | 19.28% |
龙建股份 | 59,147.79 | 2,625.98 | 4.44% |
重庆建工 | 423,854.22 | 23,010.81 | 5.43% |
宁波建工 | 81,717.77 | 11,326.85 | 13.86% |
浦东建设 | 52,939.54 | 1,505.37 | 2.84% |
东湖高新 | 126,605.44 | 8,579.67 | 6.78% |
北新路桥 | 92,824.58 | 26,098.88 | 28.12% |
新疆交建 | 45,308.49 | 5,887.98 | 13.00% |
行业平均 | 245,717.19 | 35,592.86 | 14.49% |
建工集团 | 718,245.76 | 58,282.62 | 8.11%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区间为2.84%-28.12%,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区间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截至2021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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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43,116.6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146.75万元,款项形成的主要原因为资产剥离产生的股权转让款和单位往来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对建工控股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剔除对建工控股的其他应收款外,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其余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75,129.1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3,135.87万元,总体计提比例为14.1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计提比例基本一致,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会计师核查程序:
1、向公司了解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背景,查阅了各项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及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检查公司股权转让账务处理的记录;
2、通过工商查阅,了解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而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检查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回款的银行回单;
4、检查其他往来款项形成的背景及相关账务处理,检查后续回款清理的相关单据;
5、选取同行业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析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上存在的异同,进一步评价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本回复出具日,2021年末建工集团因资产剥离产生的股权转让款已收回,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单位往来款前五名交易对方均为关联方,相关往来款均已收回或已清理,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以一年以内为主,主要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方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或已清理。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建工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计提合理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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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报告书显示,建工集团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457,045.6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6,539.03万元,计提比例为5.94%,应收账款净额较2020年末增加406,684.33万元,增幅为42.19%,占建工集团总资产的比例为22.41%,主要原因为建筑施工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2021年末,交易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30%,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部分显示,建筑工程施工周期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请你公司:
【公司回复】
一、说明相关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主要来源于关联交易,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及期限,并结合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履约意愿及能力,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1、应收账款增长情况
(1)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来源于非关联方
2021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净额较2020年末增加406,684.32万元,增幅为
42.19%。2021年末及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 2021年末余额 | 2020年末余额 | 增减变动金额 | 增减变动比例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44,517.78 | 55,846.97 | -11,329.19 | -20.29% |
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 1,412,527.86 | 965,861.91 | 446,665.95 | 46.25% |
合计 | 1,457,045.64 | 1,021,708.89 | 435,336.75 | 42.61% |
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2021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建工集团2021年末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来源于应收非关联方款项的增加。
(2)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及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
截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项目及对应的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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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项目名称 | 2021年末 应收余额 | 2020年末 应收余额 | 应收账 款增长金额 | 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分析 |
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府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污水管网补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39,493.02 | - | 39,493.02 | 该项目2020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并开工,当期未进行工程结算,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尚有部分当期应收账款业主未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汕头市黄河路(泰山路一东厦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 | 19,378.88 | 2,686.79 | 16,692.09 |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86.79万元;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尚有19,378.88万元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汕头市潮南区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厂网工程及两英污水处理厂扩增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13,952.32 | - | 13,952.32 | 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但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府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11,451.86 | - | 11,451.86 | 该项目2020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并开工,当期未进行工程结算,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剩余11,451.86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企业 | 贵州·水城文旅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10,688.24 | - | 10,688.24 | 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应收账款期末无余额;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当期剩余10,688.24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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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客户性质 | 项目名称 | 2021年末 应收余额 | 2020年末 应收余额 | 应收账 款增长金额 | 应收账款增加原因分析 |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贵港市西江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路网工程 | 9,991.71 | 50.47 | 9,941.24 |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剩余50.47万元应收账款未回款;2021年度依据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剩余9,991.71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惠东县公路事务中心 (曾用名惠州市惠东公路管理局) | 事业单位 | 惠东县新平大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9,796.60 | - | 9,796.60 | 截至2020年末,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业主支付的预收款项暂未全部冲回,因此无应收账款。2021年度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9,796.60万元未回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珠海航空产业园滨海商务区市政配套二期Ⅰ标段工程 | 13,867.83 | 4,243.02 | 9,624.81 | 截至2020年末,依据取得的业主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4,243.02万元未回款;2021年度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13,867.83万元尚未收到业主付款,因此应收账款增加较多。 |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 政府部门 |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总承包(EPC)项目 | 8,311.99 | - | 8,311.99 | 截至2020年末,业主批复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期末无余额;截至2021年末,依据业主书面结算批复资料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剩余8,311.99万元未回款;2021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
东莞市莞清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东莞市东引运河流域樟村断面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第一标段) | 6,616.78 | - | 6,616.78 | 截至2020年末,业主批复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期末无余额;截至2021年末,依据结算批复资料确认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到业主付款,2021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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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客户均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其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付款进度受财政拨款进度、审批流程等因素的影响。整体而言,该类客户信誉度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建工集团与业主签署的合同结算条款通常约定为:项目在建期间,每月或定期根据工程进度向监理方、业主方等提交进度结算资料,经审核后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完工验收结算,建工集团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剩余进度款。
为了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建工集团不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明确责任保障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各级公司、各工程项目均有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建工集团层面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各下属单位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应收账款的全过程管理和及时收回。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1)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建工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为建筑施工业务,涵盖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等。建工集团基于不同业务的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分别采用单项和组合划分,并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合理确认单项或组合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减值。
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应收账款组合 | 计提方法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重庆建工 | 账龄组合 | 账龄法 | 3.00 | 5.00 | 20.00 | 30.00 | 50.00 | 100.00 |
浙江建投 | 账龄组合 | 账龄法 | 3.00 | 10.00 | 15.00 | 20.00 | 50.00 | 100.00 |
安徽建工 | 账龄组合 | 账龄法 | 5.00 | 8.00 | 10.00 | 40.00 | 70.00 | 100.00 |
陕西建工 | 组合3(本集团合并范围外-房建、公路、市政等行业客户款项) | 账龄法 | 3.00 | 5.00 | 20.00 | 30.00 | 50.00 | 100.00 |
龙建股份 | 应收政府客户 | 账龄法 | 0.50 | 1.00 | 2.00 | 4.00 | 6.00 | 10.00 |
应收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账龄法 | 0.50 | 1.50 | 3.00 | 4.50 | 6.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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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 应收账款组合 | 计提方法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应收其他客户 | 账龄法 | 1.00 | 4.50 | 6.00 | 7.00 | 15.00 | 20.00 | |
四川路桥 | 账龄组合 | 账龄法 | 1.00 | 5.00 | 15.00 | 30.00 | 70.00 | 70.00 |
宁波建工 |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龄法 | 1.50 | 5.00 | 13.00 | 31.00 | 55.00 | 80.00 |
北新路桥 | 组合计提 | 账龄法 | 5.00 | 15.00 | 30.00 | 40.00 | 50.00 | — |
新疆交建 | 施工业自治区级客户 | 账龄法 | 3.50 | 12.50 | 19.50 | 34.50 | 54.00 | 88.00 |
施工业各地州级(包含地级市) | 账龄法 | 8.50 | 16.00 | 20.00 | 26.50 | 43.00 | 64.00 | |
施工业一般客户 | 账龄法 | 4.00 | 12.00 | 21.00 | 40.00 | 53.50 | 67.00 | |
贸易类一般客户 | 账龄法 | 1.00 | 5.50 | 15.50 | 27.50 | 66.50 | 90.00 | |
设计咨询及其他类一般客户 | 账龄法 | 7.00 | 17.00 | 28.50 | 36.50 | 65.00 | 100.00 | |
建工集团 | 工程结算款 | 账龄法 | 2.50 | 7.00 | 15.00 | 20.00 | 40.00 | 50.00 |
电力销售款项 | 账龄法 | 1.00 | 5.00 | 7.00 | 10.00 | 15.00 | 20.00 | |
其他产品销售 | 账龄法 | 1.00 | 5.00 | 10.00 | 15.00 | 30.00 | 50.00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注:同行可比公司山东路桥、浦东建设、隧道股份和东湖高新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未披露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政策。2021年度,建工集团工程结算款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
(2)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实际计提比例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山东路桥 | 912,909.75 | 50,119.11 | 5.49% |
浙江建投 | 3,549,545.17 | 308,715.73 | 8.70% |
四川路桥 | 1,883,306.55 | 54,540.50 | 2.90% |
陕西建工 | 12,316,592.13 | 1,042,691.83 | 8.47% |
安徽建工 | 3,188,825.78 | 415,031.69 | 13.02% |
隧道股份 | 2,186,951.21 | 108,367.40 | 4.96% |
龙建股份 | 417,461.45 | 13,105.86 | 3.14% |
重庆建工 | 1,917,005.75 | 187,743.96 | 9.79% |
宁波建工 | 439,955.39 | 56,872.36 | 12.93% |
浦东建设 | 206,042.53 | 10,159.31 | 4.93% |
东湖高新 | 614,606.36 | 37,622.10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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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北新路桥 | 263,842.23 | 58,052.95 | 22.00% |
新疆交建 | 414,067.46 | 51,398.58 | 12.41% |
行业平均 | 2,177,777.83 | 184,186.26 | 8.46% |
建工集团 | 1,457,045.64 | 86,539.03 | 5.94%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由上表可知,2021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整体坏账计提比例为5.9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90%-22.00%,建工集团整体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建工集团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履约能力良好,整体坏账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和合理。
二、请结合施工项目周期跨度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的具体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收入比例较髙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回款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是否一致
1、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说明显示,施工项目周期跨度缩短,企业回笼工程款加速,系评估说明对特定领域行业(房屋建筑业)情况的概括性描述。建工集团主要业务除房屋建筑业以外,还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公路工程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该类项目规模大、施工周期长。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合计金额为1,402,548.30万元,同比增长
42.65%。其中,应收账款金额1,370,506.61万元、应收票据金额30,327.0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金额1,714.67万元。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主要受应收账款增长的影响。2021年末,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2.1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第一,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21年度建工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82%,建筑施工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工程结算后形成的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第二,业主付款节奏变慢。建工集团工程施工业务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或分阶段与业主结算工程价款并相应结转应收账款,业主按结算进度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剩余部分工程款需待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后业主方支付。受合同履约义务的完成时点与客户的付款时点时间差、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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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相关业主方财政资金紧张,2021年度整体付款进度变缓。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 营业收入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山东路桥 | 997,890.36 | 5,752,229.03 | 17.35% |
浙江建投 | 3,308,237.75 | 9,533,495.49 | 34.70% |
四川路桥 | 1,893,163.41 | 8,504,851.24 | 22.26% |
陕西建工 | 11,827,077.30 | 15,947,789.92 | 74.16% |
安徽建工 | 2,886,413.70 | 7,133,987.23 | 40.46% |
隧道股份 | 2,084,955.79 | 6,222,614.00 | 33.51% |
龙建股份 | 404,571.79 | 1,519,833.20 | 26.62% |
重庆建工 | 1,834,314.68 | 5,780,894.98 | 31.73% |
宁波建工 | 412,453.21 | 2,132,019.16 | 19.35% |
浦东建设 | 196,313.22 | 1,139,478.61 | 17.23% |
东湖高新 | 586,215.25 | 1,213,993.47 | 48.29% |
北新路桥 | 210,262.69 | 1,232,048.99 | 17.07% |
新疆交建 | 367,496.77 | 1,161,793.28 | 31.63% |
行业平均 | 2,077,643.53 | 5,175,002.20 | 40.15% |
建工集团 | 1,402,548.30 | 6,182,112.31 | 22.69% |
资料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或年度报告。注:上表中应收款项金额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扣除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
2、结合回款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是否一致2021年度,建工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610,379.97万元,应收款项同比增加444,751.26万元,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变动净额和工程质保金变动额合计为573,281.07万元,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情况匹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6,18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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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加:销项税额 | 446,299.98 |
减:应收款项变动额 | 444,751.26 |
减:建造合同形成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变动额
减:建造合同形成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变动额 | 447,067.90 |
减:工程质保金变动额 | 126,213.16 |
合计 | 5,610,379.9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10,379.97 |
由上表可知,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不存在重大异常。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比分析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关联方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增幅,判断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来自于非关联方;
2、选取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工程项目及客商,对各主要客商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与公司进行沟通,分析其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3、检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幅较大的应收款项确认的相关结算单据;
4、通过网络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上述主要客户进行了解,结合客户性质、客户信誉度以及该客户前期回款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核查上述客户签订的合同结算条款及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询问公司相关资金预计偿还安排及期限并结合2022年1-6月回款情况,判断其履约意愿;
5、结合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等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其变动情况与经营性现金流入是否一致;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查阅其应收款项组合划分、账龄结构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上存在的异同,进一步评价公司应收款项组合划分及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1年建工集团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源于非关联方,建工集团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应收账款整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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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疫情影响部分业主结算付款变慢、合同履约义务的完成时点与客户付款时点差等因素的影响,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大幅增加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符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具备合理性;建工集团应收款项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变动不存在重大异常。
问题6、交易标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余额为6,689.69万元,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均为“未达到结算条件”请你公司说明相关预付款项的性质、具体内容,未达到结算条件的原因,交易对方及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是否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一、截至2021年末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情况
截至2021年末,建工集团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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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对应的项目名称 | 截至2021年末预付款余额 | 款项性质 | 款项内容 | 未达结算条件的原因 |
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汕头公司 | 长厦小学龙腾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62.67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为了赶工期先预付分包商款项,但因和业主结算单价和工程量未协商一致,业主方暂未结算,因而与对应的分包商暂未结算。 |
汕头市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791.48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施工 | 1,890.30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
岭海路(北港堤-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 779.27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
广西原之埜劳务有限公司 | 江门反恐指挥中心勘察设计工程 | 3.70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为推进项目施工进度,解决市政道路恢复,室内装修整改,预付了项目紧急处理的道路恢复及整改的工人工资,实际施工在2022年并已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香洲区第二十六小学 | 916.2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因疫情影响,学校管理严格导致工程项目中途停工,因此前期预付的外墙抹灰、室内装修等工序实际施工在2022年完成,已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
湛江市同得利劳务有限公司 |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 | 856.9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分包款 | 项目因征地拆迁业主未移交场地,导致项目未开工。 |
江门市恒达管桩有限公司 | 珠海市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一阶段工程 | 659.99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材料款 | 由于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双方对原材料结算价格未协商一致,导致分包商未正常供货。 |
南通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慧峰廷珠宝产业厂区主体一期工程 | 529.00 | 预付工程款 | 预付劳务分包款 | 为推进项目施工进度,预付项目模板拆除、外墙防水及外墙油漆等工序工人工资,项目预付款项后因雨季、外部单位检查及外墙图纸修改等原因中途停工,项目模板拆除、外墙防水及外墙油漆等工序均发生在2022年且在2022年转入工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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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供应商与建工集团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发生原因主要系项目中途停工或项目推进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暂未完成相关服务。预付款项内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和预付分包款,前述款项不构成对供应商的财务资助,亦不构成重组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结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预付款项形成的背景,以及超过一年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结算的原因;
2、取得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同,核实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的业务模式,结合合同检查相关预付条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检查预付款项目支付的相关单据,检查期后相关结算单据,及账务处理的凭证,进一步验证预付账款未结算的合理性;
4、查询了交易对手方单位的企业工商信息以及关联方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是否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为预付工程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和预付分包款,因项目中途停工或项目推进延后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暂未完成相关服务,预付账款的形成具备合理理由;上述供应商与建工集团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对供应商的财务资助,亦不构成重组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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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2]0010977号回复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师: | ||
中国·北京 | 王建华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师: | |||
朱文岳 |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