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3个月,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伟及配偶吴晓明拟为上述借款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的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二、借款的必要性
上述借款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业务发展所需。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伟为公司上述借款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提供的担保系无偿担保,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10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