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山水上”)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解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资产抵押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成都山水上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1.8
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并同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