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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启迪环境股票代码:0008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清花苑商住楼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2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启迪环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对其(https://sf.taobao.com/)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持有的启迪环境股票71,156,560 股股份的处置。
本报告书《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清花苑商住楼1单元402号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开办资金2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7214721638
机构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及软硬件领域内的计算机硬件及设备耗材(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电器、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维修及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职务
文一波中国北京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5月27日公开拍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所持公司合计 71,156,560 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 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 类型)司 法 拍 卖 开 始 日 期司 法 拍 卖 结 束 日 期执行机构执行场所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71,156,56038.09%4.97%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7日北 京 市 第 三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针对其仍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其他重大安排。但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已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被相关法院进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司法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7,614,34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62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时间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数量(股)变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司法拍卖71,156,5604.97%
合计71,156,5604.97%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5月27日10时司法拍卖活动结束,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815,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桑德集团所持有公司的 71,156,56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38.09%,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2021)京 03 执 2068 号、(2021)京 03 执 2131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2 年 2 月 19 日进行司法拍卖活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159,734,34011.17%22,120,00013.85%1.55%
桑德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49,200,7733.44%00.00%0.00%
合计208,935,11314.61%22,120,00013.85%1.55%

股 东

股 东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 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 (如 是注 明限 售类型)司 法 拍 卖 开 始 日 期司 法 拍 卖 结 束 日 期拍卖 申请人执行 机构执行 场所
桑德 集团 有限 公司7,420,0004.65%0.52%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19日广东粤财 信托有限 公司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 司法拍 卖网络 平台
14,700,0009.20%1.03%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22,120,00013.85%1.55%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拍卖结果: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虞何佳,竞买号 D6773、U8803 以最高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 66,559,800 元、35,648,280 元。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14,61%变更为 13.06%。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尚涉及拍卖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电话:86-717-6442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校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签署日期:2022年 6 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签署日期:2022年6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股票简称启迪环境股票代码0008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清花苑商住楼1单元40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137,614,340股 (间接持有) 持股比例:9.62% (间接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变动后数量:66,457,780股(间接持有) 变动后比例:4.65% (间接持有)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5月27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签署日期:2022年6 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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