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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3,557,432股(含本数)。

2.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5.6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930,641,788.08元调整为906,108,173.28元。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依据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以上议案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的条款,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45,191,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778,7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条款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5.69元/股调整为5.54元/股。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3,557,432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930,641,788.08元调整为906,108,173.28元。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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