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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8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证券代码:605123

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零二二年六月

5-1-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20826号《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在收悉《反馈意见》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落实。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回复引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宋体
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本反馈回复的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5-1-3

目 录

问题1 ...... 4

问题2 ...... 23

问题3 ...... 32

问题4 ...... 39

问题5 ...... 46

问题6 ...... 51

问题7 ...... 56

问题8 ...... 60

问题9 ...... 61

5-1-4

问题1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6亿元,用于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拟投资总额拟利用募集资金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派鑫航空150,000.0014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派克新材20,000.0020,000.00
合计170,000.00160,000.00

注:派鑫航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增资的方式由其具体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资本性支出情况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5-1-5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50,000.00万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划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16,302.6616,302.66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04,440.97104,440.97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3.135,663.13
3.1职工培训费35.0035.00
3.2其他5,628.135,628.13
4预备费1,264.071,264.07
5铺底流动资金22,329.1712,329.17
合计150,000.0014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资本性支出合计126,371.76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合计23,628.24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13,628.24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为非资本性投入。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用于非资本性投入的金额合计33,628.24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重为22.41%,未超过30%。

(二)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明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重
1建筑工程费16,302.6610.87%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04,440.9769.63%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3.133.78%
4预备费1,264.070.84%

5-1-6

5铺底流动资金22,329.1714.89%
合计150,000.00100.00%

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采用单位工程量投资估算法,其中主要建筑物单位造价根据厂址地质情况、募投项目拟建建筑物结构型式、车间厂房高度等参数及要求,建造单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及公司以往项目采购经验确定。建筑工程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数量(平方米)单价(元)金额(万元)
1联合生产厂房48,600.003,000.0014,580.00
2综合车间3,300.002,500.00825.00
31#仓库180.002,000.0036.00
42#仓库180.002,000.0036.00
5主门卫房50.002,800.0014.00
6物流门卫房40.002,800.0011.20
7道路及广场20,156.00350.00705.46
8绿化9,500.00100.0095.00
总计82,006.0016,302.66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投资主要系购置配套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支出。生产设备数量基于该项目预计需求而确定;生产设备价格主要参照相同或类似规格设备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历史采购经验测算得出。

①国产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生产设备
1数控落地镗铣床1810.00810.00
2模具预热炉3210.00630.00

5-1-7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3锯床1540.00600.00
4环形炉2300.00600.00
5数控双柱立式车床2300.00600.00
6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420.00480.00
7电动螺旋压力机1446.40446.40
8模具预热炉1405.00405.00
9数控单柱立式车床2200.00400.00
10数控卧式镗铣床1350.00350.00
11数控平面磨床1350.00350.00
12箱式电阻炉3100.00300.00
13淬火油槽2150.00300.00
14室式电加热回火热处理炉1260.00260.00
15室式天然气淬火加热炉1260.00260.00
16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1250.00250.00
17箱式电阻炉460.00240.00
18立式带锯450.00200.00
19检测线2100.00200.00
20闭式单点压力机365.00195.00
21润滑剂喷雾装置530.00150.00
22水剂淬火介质槽1150.00150.00
23淬火水槽1150.00150.00
24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625.00150.00
25数控卧式车床270.00140.00
26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70.00140.00
27上下料转台265.00130.00
28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1130.00130.00
29淬火起重机1130.00130.00
30箱式电阻炉1125.00125.00

5-1-8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31闭式单点压力机1100.00100.00
32切边压力机1100.00100.00
33装取料机械手250.00100.00
34轨道式装出料机械手1100.00100.00
35电动平板车425.00100.00
36数控高压水切割机240.0080.00
37闭式单点压力机180.0080.00
38数控卧式车床239.0078.00
39车床515.0075.00
40卧式车床415.0060.00
41闭式单点压力机160.0060.00
42装取料机械手230.0060.00
43淬火水槽150.0050.00
44闭式单点压力机140.0040.00
45砂轮机172.0034.00
46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310.0030.00
47立式车床120.0020.00
48摇臂钻床115.0015.00
49等离子切割机43.0012.00
小计150-10,465.40
公辅系统设备
1给排水系统1300.00300.00
2供配电系统1550.00550.00
3空压机及管网系统175.0075.00
4消防设施110.0010.00
5环保设施1300.00300.00
6安全卫生设施160.0060.00
小计6-1,295.00

5-1-9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合计156-11,760.40

②进口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单价 (万美元)总价 (万美元)总价 (万元人民币)
设备费
1模锻液压机13,406.003,406.0021,798.40
2快锻压机11,338.001,338.008,563.20
3电动螺旋压力机1988.80988.806,328.32
4电动螺旋压力机1573.60573.603,671.04
5室式天然气加热炉1244.70536.403,432.96
6快锻压机1510.90510.903,269.76
7理化计量、检测设备1486.60486.603,114.24
8电动螺旋压力机1394.10394.102,522.24
9装取料机械手660.80364.802,334.72
10数控五轴龙门铣床397.30291.901,868.16
11铝合金时效炉458.40233.601,495.04
12箱式电阻炉631.90191.401,224.96
13淬火加热炉444.70178.801,144.32
14回火炉438.30153.20980.48
15电动螺旋压力机1152.90152.90978.56
16箱式电阻炉525.60128.00819.20
17室式天然气加热炉338.30114.90735.36
18超声波水浸探伤设备248.7097.40623.36
19铝合金固溶炉244.7089.40572.16
20连续式铝合金加热炉238.9077.80497.92
21数控立式加工中心236.5073.00467.20
22箱式电阻炉232.0064.00409.60
23环形炉160.8060.80389.12
24数控立式加工中心230.4060.80389.12

5-1-10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单价 (万美元)总价 (万美元)总价 (万元人民币)
25连续式铝合金加热炉158.4058.40373.76
26箱式电阻炉225.5051.00326.40
27控温冷却室412.2048.80312.32
28环形炉148.7048.70311.68
29数控立式加工中心148.7048.70311.68
30高压除鳞装置136.5036.50233.60
31装取料机械手118.3018.30117.12
32缓冷室112.2012.2078.08
33润滑剂喷雾装置13.653.6523.36
小计81-10,893.3569,717.44
其他税费
1国外运输费-4.50%490.203,137.28
2国外运输保险费-0.27%30.74196.74
3关税-6.50%-4,748.34
4增值税-13.00%-10,113.97
5外贸手续费-1.00%-730.51
6银行手续费-0.30%-209.15
7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1.00%-697.17
小计--520.9419,833.16
合计81-11,414.2989,550.59

(3)安装工程费

生产设备安装工程费按设备到厂价格的3%估算,环保和公用工程等设施的安装工程费包括线路和管道的敷设费用,按其设备到厂价格的10%估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序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费率或指标金额(万元)
1土地使用费当地土地价格40万元/亩4,680.90
2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费用0.20%241.49

5-1-11

序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费率或指标金额(万元)
3勘察设计费建筑工程费用0.8%130.42
4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用0.7%114.12
5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0.2%241.49
6进口设备其他费用进口设备购置价0.1%69.72
7职工培训费项目定员1,000元/人35.00
8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项目定员2,000元/人70.00
9工程前期咨询工作费实际支出-80.00
合计--5,663.13

(5)预备费

预备费按建设投资中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1%估算,为1,264.07万元,全部为基本预备费,未考虑涨价预备费。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根据本项目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及负债情况,计算正常流动资金需求额,按全部流动资金的30%计算铺底流动资金金额,经计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22,329.17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

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预计将持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大幅增长。本次拟利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营运资金的需求。此外,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发行人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也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和改善财务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发行人按照收入百分比法测算营运资金缺口。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88,442.83万元、102,777.32万元和173,334.76万元,平均增长率

40.09%。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期,假设发行人未来三年各年营业收入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40.09%增长,并以2021年末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

5-1-12

性流动负债项目占收入的比重为计算依据,对发行人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2021年末占收入比重预测期
2022年 /2022年末2023年 /2023年末2024年 /2024年末
营业收入173,334.76100.00%242,824.66340,173.06476,548.4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86,340.3449.81%120,954.18169,444.71237,375.10
应收款项融资22,956.1313.24%32,159.2445,051.8863,113.18
预付款项12,036.826.94%16,862.3823,622.5133,092.77
存货49,909.7928.79%69,918.6297,949.00137,216.7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71,243.0898.79%239,894.43336,068.11470,797.8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90,048.3551.95%126,148.73176,721.76247,569.51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2,134.801.23%2,990.644,189.595,869.20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92,183.1553.18%129,139.37180,911.35253,438.71
流动资金占用额79,059.9345.61%110,755.06155,156.76217,359.10
流动资金缺口合计138,299.17

综上,发行人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预计138,299.17万元,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建的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发行人为实施该项目已落实项目的备案、环评和能评等事项,正积极落实用地事项。相关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7日取得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锡山开发区发备[2022]35号。

5-1-13

2、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24日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开环审[2022]22号)。

3、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27日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锡开能许准字[2022]1号)。

4、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进展

本次募投项目拟选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用地办理进展详见“问题9”之“一、本次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尚未落实,请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及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计划三年,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项目前期工作
2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3土建工程
4设备采购
5设备安装、调试
6职工培训
7试运行

5-1-14

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8竣工

本项目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合计
建设投资38,301.2544,684.7944,684.79-127,670.83
铺底流动资金---22,329.1722,329.17
合计38,301.2544,684.7944,684.7922,329.1715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所使用资金需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方可投入,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发行人尚未投入资金,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建的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配套飞机机身结构件、火箭和导弹结构件、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涡轮盘等航空航天装备领域的客户,建成后,将新增航空航天用模锻件产能4,800吨。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模合理性

1、航空航天领域市场空间巨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系发行人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良好前景确定,具有合理性

航空航天工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是国防空中力量和航空交通运输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航空航天工业,是满足国防战略需要和民航运输需求的根本保证,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受国家政策支持,航空航天产业迅速发展,为发行人在内的锻造企业带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5-1-15

(1)我国军用飞机缺口较大,预计保持长期投入

从数量和结构上来看,我国空军力量距离美国仍有较大差距。根据《WorldAir Forces 2022》,从数量上来看,2021年我国现役军机数量排名世界第三,但仅为美国现役军机数量的24.8%,战斗机、武装直升机、教练机、运输机、空中加油机、特殊任务机等各类机型的数量均与美国存在巨大差距;从结构上来看,我国战斗机与美国存在明显的代际差距,仍以相对老旧机型为主,新一代战斗机虽然已经开始列装,但交付数量仍然相对有限。“十四五”规划强调,我国要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面临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为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我国航空装备升级换代有望加速。

(2)民用航空市场前景广阔,国产大飞机未来可期

根据中国商飞公司发布的《中国商飞公司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预测》,预计未来二十年全球将有超过41,429架新机交付,价值约6.1万亿美元(以2020年目录价格为基础),用于替代和支持机队的发展;到2040年,预计全球客机机队规模将达到45,397架。未来二十年,中国航空市场将接收50座级以上客机9,084架,价值约1.4万亿美元(以2020年目录价格为基础),其中50座级以上涡扇支线客机953架,120座级以上单通道喷气客机6,295架,250座级以上双通道喷气客机1,836架;到2040年,中国的机队规模将达到9,957架,占全球客机机队比例22%,成为全球最大的单一航空市场。

国产大飞机重大专项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决策。“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实施大飞机重大专项,推动民用飞机产业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推动C919大型客机示范运营和ARJ21支线客机系列化发展。C919目前已完成立项论证、可行性论证、预发展阶段工作,转入工程发展阶段,随着未来投入运营并批量交付,国产大飞机市场空间巨大。2022年5月,中国东航发布非公开预案,拟引进4架C919、24架ARJ21—700等机型;同月,中国商飞公司即将交付首家用户的首架C919首次飞行试验也圆满完成,我国国产商用飞机步入提速发展阶段,这将为航空配套企业带来巨大的业务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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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达证券2022年3月研报测算,未来十年,我国军用飞机、民用飞机及相应航空发动机将牵引6,192亿元的锻件市场规模。

(3)卫星发射、载人航天等航天工程刺激运载火箭对航天锻件的需求

运载火箭是航天发展关键装备。运载火箭作为将卫星、飞船、空间站、深空探测器等推入预定轨道的载体,其发展与后者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为保证我国卫星、空间站、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重大航天工程的顺利推进,我国运载火箭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截至目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成为我国运载火箭的主力,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具备发射低、中、高不同轨道、不同类型卫星的能力,截至2022年5月20日,我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经发射421次。

大型低轨卫星星座是当前卫星通讯系统的重要发展趋势,5G时代近地轨道成为不可复制的黄金资源,各国相继推出星座互联网计划,如美国SpaceX的星链计划、亚马逊的Projet Kuiper,我国航天科技集团的鸿雁计划、航天科工集团的虹云和行云计划等,另外,我国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重大航天工程推进对重型运载火箭也具有较高需求。因此,卫星发射、载人航天等航天工程将为航天锻件带来较好的市场发展预期。

(4)实战化训练背景下,导弹装备升级换代及实战消耗将牵引配套锻件的需求

导弹威力大、射程远、精度高、突防能力强,是维持国家间战略平衡的支柱。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导弹种类相对齐全,射程覆盖范围广,攻击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载弹量高、航程远的新一代战机将加速替换老旧机型,导弹需求将受益于新机型换装。此外,实战化训练背景下,海军实弹射击频次也呈上升趋势,导弹已成为军舰作战最重要的武器,相比老式军舰,我国新一代军舰已装备新型垂发系统,具有载弹量大、发射速率高、兼容性好等特点,随着新一代军舰及航母编队的建设,导弹需求也随之提升。导弹需求增加为航天锻件带来较好的市场发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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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系基于行业发展情况、产品未来市场需求而确定,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航空航天领域巨大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基于发行人多年积累的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而确定,具有合理性

经过多年潜心发展,公司研发能力、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及时交付能力等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亦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认知度。目前,公司已进入中国航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航空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部分成员单位供应链体系以及英国罗罗、美国GE航空等航空天装备集团的供应链体系,在本次发行前已与航空航天领域大型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基于前期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发行人可有效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航空航天用模锻件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的消化和效益的实现。

因此,发行人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并增加航空航天领域模锻件产能4,800吨,产能规模系发行人基于多年积累的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而确定,具有合理性。

3、公司在手订单充足,现有产能已基本饱和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49%、95.77%、

94.14%,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产能基本饱和。

截止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在手订单合计约13.10亿元,其中航空航天锻件订单约7.10亿元;2022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收入6.11亿元,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87.68%;因此,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业务发展快速,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的消化和效益的实现。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的消化措施

针对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1、依托现有优质客户,加大业务开发规模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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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在航空航天领域已具备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已进入中国航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航空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部分成员单位供应链体系以及英国罗罗、美国GE航空等航空天装备集团的供应链体系,公司将依托现有优质客户,加大营销力度,拓展和加深与其在航空航天模锻件产品方面的业务合作,促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2、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

如前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领域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并充分利用已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客户口碑,加大航空航天领域新客户的开发力度,积极参与产品研制和配套,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效保障。

3、立足现有技术能力,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发行人一直以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为核心,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拥有高性能、高可靠性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较强,目前已经掌握了铝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等多种规格特种合金锻造业务的承接能力。目前发行人已逐步掌握难变形合金组织均匀性控制技术、难变形合金复杂构件预制坯成形技术、难变形合金精锻全流程设计与制造技术、大型精锻模具设计与加工技术、超高强度钛合金精密成型技术等精密模锻件生产核心技术。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41项发明专利和30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31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

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保障了公司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有助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参与其产品研制和配套,为客户开发生产高性能高可靠性产品。未来公司将立足现有技术能力,继续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巩固研发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预研制和配套,将研发和技术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市场优势,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产能的消化。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的管理团队成员均是技术、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资深专业人士,经过多年的探索,已凝聚成为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精诚合作的实战型管理团队。同时,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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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生产制造、成本控制、市场营销等经营管理全流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制度,是公司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综合成本等方面在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制度保障。未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各业务条线持续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并持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体系,巩固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募投项目建成后产能的消化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一)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176,240.00万元,年净利润43,418.26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3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6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3年)。

(二)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1、项目建设及投产期限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第四年开始试生产,达产率为50%,第五年达到60%的产能,第六年达到80%的产能,第七年完全达产。

2、营业收入

本项目主要生产特种合金模锻件,产品主要配套航空、航天、燃气轮机等高端装备,参考目标产品价格,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实现收入176,24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单价(万元/吨)年产量(吨)年营业收入(万元)
1钛合金精密模锻件105.001,150.00120,750.00
2铝合金精密模锻件12.002,300.0027,600.00
3不锈钢精密模锻件20.60250.005,150.00
4合金钢精密模锻件13.741,000.0013,740.00
5高温合金精密模锻件90.00100.009,000.00
合计4,800.00176,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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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项本目原辅材料和燃料动力的进项税,除了自来水、天然气按9%以外,其他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的进项税率均为13%,产品销项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7%、5%计缴。

4、成本及费用

本项目成本及费用预测采用生产要素估算法,主要包括外购原辅材料、外购燃料动力、修理维护费、人员工资及福利、折旧和摊销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项目所需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燃料动力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2)工资与福利:该项目定员为350人,年人均工资按各人员岗位而定,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8%估算。

(3)维修费用: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估算。

(4)其他费用:项目正常年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和其他营业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包括办公费、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费等按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和直接人工费的3.4%估算;其他管理费用包括研发费用、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和企业为技术研发、管理及后勤等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等,研发费用按收入的4%估算,其余按年工资总额的240%估算。其他营业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费等,按照收入的3.6%计算。

(5)折旧与摊销: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为5%;房屋建筑物按20年折旧,残值率为5%;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总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期
12345678910111213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70,496.00105,744.00140,992.00176,240.00176,240.00176,240.00176,240.00176,240.00176,240.00176,240.00
销项税额---9,164.4813,746.7218,328.9622,911.2022,911.2022,911.2022,911.2022,911.2022,911. 2022,911. 20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12,670. 09

回收流动资金

回收流动资金------------74,430.57
回收无形资产------------3,782.17
现金流入合计---79,660.48119,490.72159,320.96199,151.20199,151.20199,151. 20199,151.20199,151.20199, 151. 20290,034.03
建设投资38,301.2544,684.7944,684.79----------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42,085.724,579.9613,859.7413,905.14------
经营成本---55,049.0469,091.2490,676.25112,298.16112,298.16112,298.16112,298.16112,298.16112,298.16112,298.16
经营成本进项税额---4,443.626,665.438,887.2411,109.0611,109.0611,109.0611,109.0611,109.0611,109.0611,109.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960.141,416.261,416.261,416.261,416.261,416.261,416.261,416.26
增值税-----8,001.1911,802.1411,802.1411,802.1411,802.1411,802.1411,802.1411,802.14
现金流出合计38,301.2544,684.7944,684.79101,578.3880,336.64122,384.57150,530.76136,625.62136,625.62136,625.62136,625.62136,625.62136,625.62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38,301.25-44,684.79-44,684.79-21,917.9039,154.0836,936.3948,620.4462,525.5862,525.5862,525.5862,525.5862,525.58153,408.41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38,301.25-82,986.04-127,670.83-149,588.73-110,434.65-73,498.26-24,877.8237,647.77100,173.35162,698.93225,224.51287,750.09441,158.50
调整所得税599.803,674.935,474.617,344.367,344.367,355.847,355.847,355.847,355.847,355.84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8,301.25-44,684.79-44,684.79-22,517.7035,479.1531,461.7841,276.08955,181.2255,169.7455,169.7455,169.7455,169.74146,052.56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8,301.25-82,986.04-127,670.83-150,188.53-114,709.38-83,247.60-41,971.5213,209.7068,379.43123,549.17178,718.91233,888.65379,941.21
计算指标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 投资回收期(年)(所得税前)21.59% 84,481.23 7.40ic= 12% 含静态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年)(所得税后)19.32% 62,243.26 7.76ic= 12% 含静态建设期

(三)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正常年份毛利率为44.36%。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应用领域为航空、航天、燃气轮机等高端装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航空航天锻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49%、42.34%、46.21%,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与报告期内航空航天锻件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谨慎性与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预测建立在合理假设及公司和行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过程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尽职调查报告》之“第八章 募集资金运用调查”之“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分析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2、与发行人高管进行沟通,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当前建设阶段、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了解各项投资是否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特点,结合相关研报了解募投产品的目标市场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措施的合理性;

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投资需求,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5、查看并复核关于项目收益的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进行比较,分析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6、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所涉及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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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的资本性支出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已进行补充披露;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资本性支出合计126,371.76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合计23,628.24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13,628.2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均为非资本性支出,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

2、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建的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发行人为实施该项目已落实项目的备案、环评及能评,正积极落实土地事项。本项目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发行人已制定了对应的措施消化新增产能,有能力消化本次新增产能。

4、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预期效益,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已进行补充披露,效益测算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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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3月末/ 2022年1-3月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 2019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99,559.3465,239.1149,570.6630,931.46
营业收入(万元)61,123.74173,334.76102,777.3288,442.83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40.72%37.64%48.23%34.85%

注:2022年1-3月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随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而呈较快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

(1)公司整体业务规模逐年快速扩大。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公司不断加大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力度,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向“专精特新”产品持续发力;同时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在航空、航天、核电等高端产品方面进行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逐年上升。

(2)公司军品业务规模快速上升。受国防建设进程加快的有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军品业务保持了持续快速扩张,而公司军品客户主要为各大军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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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如前所述,其内部采购审批流程链条较长,且付款一般会根据其资金安排进行统筹支付,往往周期较久,拉长了销售及回款周期。另外,公司产品并非直接面向军方,下游客户主要为整机厂,在很多情形下,军方与客户进行结算后,客户再与其上游配套供应商进行结算,也会拉长回款周期,导致应收款项规模相对较高。

(3)公司的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基本稳定。由于锻件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特征,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一般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客户基本为各行业的装备制造商或配套企业。公司针对不同客户、不同性质的产品执行差异化款项结算政策。针对零星的小客户,公司一般实行合同签署后预付30%货款、款到发货的结算政策;对于合作期限较短的一般客户,公司一般实行预付30%货款、产品交付开具发票后支付余款的政策;针对合作关系稳定、信用情况良好、整体实力较强的客户,一般在产品交付或客户进行产品验收合格或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一定期间内(如60天、90天等)要求付款;针对部分需要专项研制的产品,公司一般会根据产品研制进度分期收取款项。报告期内,公司的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在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应收账款随之逐年上升,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三角防务49.73%39.04%71.51%75.11%
恒润股份22.27%17.41%15.01%25.83%
通裕重工29.23%33.24%29.89%44.91%
中航重机44.17%45.48%43.36%50.71%
宝鼎科技28.86%27.97%31.03%32.56%
航宇科技40.46%42.57%51.81%49.68%
均值35.78%34.29%40.4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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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发行人40.72%37.64%48.23%34.85%

注1:2022年1-3月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年化处理;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测算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三角防务主要为军品,发行人、中航重机和航宇科技军品和和民品业务均占有一定比重,而恒润股份、通裕重工和宝鼎科技主要从事民品业务,各家公司产品结构和和客户群体存在一定差异,而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对各自客户的信用政策。但整体而言,军品业务回款期相对较久,因此发行人、三角防务、中航重机和和航宇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重高于其他可比公司,符合业务特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重在行业变动区间值内。

(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1、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比较情况

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信用政策
三角防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三角防务客户主要大型军工央企,付款手续较为繁琐,客户自身资金结算安排亦受最终用户的资金预算、资金结算等的流程影响。三角防务与客户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关于付款期限的相关安排,一般为验收合格后一定期间内付款,三角防务与客户实际货款结算周期较长
恒润股份对不同客户采用差异化信用政策,如签订合同后预付20%或30%货款,验收合格并开票后一段时间支付剩余款项;收到发票当月月底之后满一定期间(如90天)收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部分货款(如30%),全款支付后发货等
通裕重工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付款期限为发货后30-90天内付款;对于新客户,一般预收30%货款;对于个别大客户和战略合作伙伴,为维护客户关系,对其信用政策也适当放宽,在预付款和应收账款账期上作适当的灵活安排
中航重机从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来看,主要为航空航天供应配套产品,主要客户为各大飞机和发动机主机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作为航空工业的基础供应环节,主机厂客户需将最终产品交付给军方,军方才与之结算,而后主机厂商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其结算,因此结算周期较长
宝鼎科技每年定期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将客户信用划分为A、B、C类,并以此确定发货优先顺序、应收款管理及风险控制等
航宇科技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对不同客户执行差异化信用政策。通常情况下,给予航空客户3-6个月账期,航天客户6-12个月账期,燃气轮机客户4-8个月账期,能源客户3-6个月账期
发行人公司针对不同客户、不同性质的产品执行差异化款项结算政策。针对零星的小客户,公司一般实行合同签署后预付30%货款、款到发货的结算政策;对于合作期限较短的一般客户,公司一般实行预付30%货款、产品交付开具发票后支付余款的政策;针对合作关系稳定、信用情况良好、整体实力较强的客户,一般在产品交付或客户进行产品验收合格或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一定期间内(如60天、90天等)要求付款;针对部分需要专项研制的产品,公司一般会根据产品研制进度分期收取款项。报告期内,公司的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保持稳定。

资料来源:各公司公告文件

5-1-27

经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

2、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三角防务2.622.611.371.62
恒润股份4.076.066.563.83
通裕重工3.093.183.372.45
中航重机2.162.552.261.82
宝鼎科技3.493.323.273.06
航宇科技2.732.542.102.37
均值3.033.383.152.53
发行人2.973.022.553.27

注1:2022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因此2022年1-3月周转率以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测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7次、2.55次、3.02次和2.97次(年化),整体而言比较平稳,且介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值内,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保持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1年以内98,802.3799.2464,424.5198.7548,729.2598.3030,268.3797.86
1-2年199.490.20421.060.65620.511.25436.091.41
2-3年530.240.53369.950.5784.510.1771.340.23

5-1-28

账龄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3年以上27.240.0323.590.04136.390.28155.660.50
合计99,559.34100.0065,239.11100.0049,570.66100.0030,931.46100.00

根据统计,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均在一年以内,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较低,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良好。

(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日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
2020年2021年2022年1-5月回款比例
2022.3.3199,559.34--29,537.3929.67%
2021.12.3165,239.11--40,562.6662.18%
2020.12.3149,570.66-48,282.82435.0198.28%
2019.12.3130,931.4628,806.841,322.59158.3497.92%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7.92%%、98.28%、62.18%和29.67%,期后回款情况总体较好。

(三)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99,559.3465,239.1149,570.630,931.46
实际核销应收账款-132.298.00137.78
核销比例-0.20%0.02%0.45%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5,446.773,688.503,017.421,791.96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5.47%5.65%6.09%5.79%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足

5-1-29

以覆盖各期坏账核销规模,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四)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如下:

账龄三角防务恒润股份通裕重工中航重机宝鼎科技航宇科技公司
1年以内(含)5%5%2.72-2.73%5%5%5%5%
1-2年(含)10%10%19.72-21.26%10%20%10%20%
2-3年(含)30%30%40.74-43.04%30%50%30%50%
3-4年(含)50%50%65.46-69.54%50%100%50%100%
4-5年(含)80%50%83.50-85.01%80%100%7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100%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比例更加谨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三角防务5.73%5.74%5.26%
恒润股份9.37%7.93%8.93%
通裕重工13.45%12.47%9.76%
中航重机34.08%19.46%15.90%
宝鼎科技18.73%17.99%18.11%
航宇科技5.53%5.53%5.76%
均值14.48%11.52%10.62%
发行人5.65%6.09%5.79%

注:上述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公告数据计算所得,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故不作比较

5-1-30

根据统计,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位于行业区间值内,与三角防务和航宇科技相对接近,但低于其他可比公司,主要系各公司账龄分布情况存在差异,按各自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比重统计如下:

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三角防务94.07%85.29%94.76%
恒润股份90.28%87.01%88.06%
通裕重工78.36%79.94%88.00%
中航重机48.51%43.90%66.35%
航宇科技95.83%94.32%90.24%
均值81.41%78.09%85.48%
发行人99.28%99.21%98.19%

注1:上述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公告数据计算所得,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账龄情况,故不作比较;注2:宝鼎科技未披露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故未做比较。

根据对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进行统计,发行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三角防务和航宇科技相对接近,结合各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发行人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合理。

综上,发行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账龄结构合理,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较低,发行人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足以覆盖坏账核销金额,且发行人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更为谨慎,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结合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及高管访谈,了解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对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信用政策及报告

5-1-31

期内变动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统计及计算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计提比例、账龄分布等,与发行人相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表,统计期后回款情况;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坏账核销相关资料,并与坏账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快速增长与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2、发行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坏账金额较低;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而言更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1-32

问题3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

(1)《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5-1-33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 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出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主体发放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1-34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8、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报告期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涵盖辗制环形锻件、自由锻件、精密模锻件等各类金属锻件,客户主要分布于航空、航天、电力、石化以及其他机械等领域。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平均超过90%。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显著相关的会计科目外,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1-35

序号项目2022年3月31日账面价值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5,078.53
2其他流动资产2,953.47
3其他应收款1,794.52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08.55
合计11,835.0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5,078.53万元,均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风险较低、期限较短或可随时转让的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是否周期较短 或随时可转让
广发证券随鑫益1号3,068.854.35%
中国农业银行保本型大额存单2,009.683.35%
合计5,078.53--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其中,广发证券随鑫益1号理财周期为201天,期限在1年以内,该理财产品投向的底层资产为现金类、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资产,发行人已于2022年4月将该产品赎回。

因此,发行人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具有持有周期短、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发行人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对货币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理财产品—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2,017.5168.31%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935.9631.69%

5-1-36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合计2,953.47100.00%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理财产品和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为期限较短的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3.4%,系保本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和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及保证金、职工代扣代缴款项和员工备用金,均与发行人业务有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类别金额(万元)占比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1,628.5190.75%
职工代扣代缴款项102.885.73%
员工备用金63.133.52%
合计1,794.52100.00%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主要与发行人业务有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净资产为193,182.03万元,未持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5-1-37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150,000.0014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70,000.0016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系发行人基于自身主营业务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其中: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可以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扩大航空航天领域锻件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也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和改善财务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发行人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发行人市场竞争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系以发行人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确定,对比目前净资产规模,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等文件对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的理财明细及对应协议,判断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获取最近一期末发行人相关报表项目明细,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5-1-38

1、自报告期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系以发行人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确定,对比目前净资产水平,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

5-1-39

问题4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2)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7,308.05万元、30,341.58万元、53,944.97万元和55,889.09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5,905.63万元、28,194.39万元、49,909.79万元和51,538.32万元,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77%、15.33%、21.67%和21.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原材料25,345.7045.3525,684.5947.6113,334.7243.9510,746.5262.09
在产品17,699.9831.6713,121.0724.329,556.1331.503,909.5822.59
库存商品6,072.0110.868,264.7515.323,525.9311.621,165.096.73
发出商品3,631.796.505,525.8710.242,456.758.101,040.206.01
委托加工物资3,139.615.621,348.682.501,468.064.84446.662.58
账面余额合计55,889.09100.0053,944.97100.0030,341.58100.0017,308.05100.00
存货跌价准备4,350.77-4,035.17-2,147.19-1,402.42-

5-1-40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账面价值51,538.32-49,909.79-28,194.39-15,905.63-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其中,原材料和在产品为存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和在产品账面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84.68%、75.44%、71.94%和

77.0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其波动主要受公司下游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

2、公司存货余额较高及增长的合理性分析

(1)存货余额变动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基本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我国国防支出的稳定增长、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加速,公司与军工客户合作也继续深入,军品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快速扩大,民品业务也受益于下游行业发展整体保持了持续增长,公司结合业务开展及订单适当增加原材料采购及备库。另外,在新冠疫情反复爆发的情况下,在疫情严控期内,物流也存在阶段性受限,因此为保障生产有序进行,公司也适当增加对原材料的备库。同时,随着客户订单的执行,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也有所增加。

(2)存货余额变动与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基本匹配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分别为3.67亿元、6.25亿元、12.04亿元、13.10亿元,保持了持续增长。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情况下达生产计划并安排采购,存货规模变动与在手订单规模基本匹配。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存货规模变动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5-1-41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三角防务105,391.202.35%102,975.4133.71%77,012.8395.67%39,357.93
恒润股份46,389.3510.86%41,845.16-29.36%59,233.4537.25%43,157.33
通裕重工256,817.285.72%242,919.773.27%235,217.262.11%230,365.30
中航重机325,583.09-7.34%351,359.165.64%332,597.1221.86%272,934.68
宝鼎科技14,358.962.75%13,974.6754.17%9,064.61-26.96%12,410.90
航宇科技62,760.904.82%59,872.8138.05%43,370.7718.04%36,743.39
发行人51,538.32-4.46%53,944.9777.79%30,341.5875.30%17,308.0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单独披露2022年3月末存货余额,上表以存货账面价值替代,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根据各公司公告文件计算所得

报告期各期末,各公司存货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由于不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产品结构等存在不同,且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决定自身存货管理策略,使得各公司存货余额变动差异较大,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2、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三角防务0.880.690.580.96
恒润股份2.993.443.262.59
通裕重工1.851.981.861.37
中航重机1.741.841.621.72
宝鼎科技2.162.662.882.43
航宇科技1.331.251.191.38
平均值1.831.981.901.74
发行人3.232.923.043.13

注1:2022年1-3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根据各公司公告文件计算所得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存货余额,以存货账面价值进行计算

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自存货周转率相对稳定,但各公司之间存货周转率具有一定差异。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整体平稳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出发行人良好的存货控制能力。

5-1-42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三角防务主要为军品,根据公告文件,其最近三年军品收入占比均超过90%,客户主要为航空工业集团(收入占比均超过90%),而军品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再到实现销售周期相对较久,因此导致其存货周转率较低。恒润股份主要为民品,主要产品为风电塔筒法兰,报告期内风电主营收入占比平均超过70%,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差异较大。

通裕重工除锻造业务外,还从事原材料钢锭的熔炼,根据其公告文件,其锻造(钢锭)坯料已完全自给,因此其产业链条相对较长,存货规模也相应较高,导致存货周转率略低。而发行人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原材料基本上均需要外购,产业链条相对较短,因此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中航重机为国有大型综合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铸锻、液压环控,产品种类多样,与发行人在产品结构、市场定位、客户结构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其存货周转率低于公司具有合理性。

宝鼎科技主要生产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产品,最近三年,船舶配套产品占收入比重均超过50%;而发行人船舶锻件收入占比较低,与宝鼎科技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存货周转率不同具有合理性。

航宇科技主要为航空航天锻件,最近三年收入占比均超过85%,且其外销收入最近三年占比均超过20%,而发行人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平均不超过5%,因此存货周转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产业链、产品结构及销售地域等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存货水平,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

(三)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及一年以内存货占比相对较高,且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存货库龄及期后销售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1-43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1年以内52,616.8894.1550,498.2193.6125,629.7684.4713,416.8277.52
1-2年2,272.034.072,418.314.482,405.307.932,352.3813.59
2年以上1,000.181.791,028.451.912,306.517.601,538.858.89
合计55,889.09100.0053,944.97100.0030,341.58100.0017,308.05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期末,发行人存货的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且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提高,存货库龄结构也得到优化,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情况。

(二)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后结转金额期后结转比例尚未结转金额
2022.3.316,072.014,106.9867.64%1,965.04
2021.12.318,264.756,843.3782.80%1,421.38
2020.12.313,525.933,376.2495.75%149.69
2019.12.311,165.091,009.6286.66%155.48

注:期后结转统计时点截至2022年5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比例较高,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的情形。2019年末和2020年末,发行人尚未结转的少量库存商品主要为样品以及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而未销售的商品,发行人已足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三)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5-1-44

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三角防务0.96%0.82%1.25%
恒润股份3.29%9.85%13.78%
通裕重工3.29%0.82%0.21%
中航重机8.01%7.95%10.25%
宝鼎科技5.25%5.72%3.60%
航宇科技4.19%5.77%5.54%
平均值4.17%5.15%5.77%
发行人7.48%7.08%8.10%

注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各存货项目跌价准备÷各存货项目期末余额;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根据各公司公告文件计算所得,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3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据,故不作比较。根据上表统计,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差异较大,相互之间可比性不强,这主要是因为各公司产品结构、存货管理策略等存在差异,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计提所致。发行人严格按照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均值。如前所述,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总体存货库龄合理,且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也整体高于行业均值,不存在存货重大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发行人经营实际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存货余额主要构成及变动,结合高管访谈了解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或无法销售的情况,并结合在手订单及经营状况,分析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分析存货库龄结构,并了解长库龄存货是否存在积压的情形;

5-1-45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了解是否存在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形;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并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性;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获取并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余额、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等数据指标,查阅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结合业务开展及在手订单情况合理调整存货规模,以保证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形;

2、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总体存货库龄合理,且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也整体高于行业均值,不存在存货重大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1-46

问题5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三年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最近三年一期末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最近三年一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9,033.10万元、17,934.73万元、20,529.80万元和24,910.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6.96%、

33.26%、24.74%和28.67%,具体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16,882.4767.7716,481.1280.2815,665.0787.348,326.0992.17
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673.4310.732,147.8510.4664.090.364.250.05
风电锻件生产线项目3,580.6514.37486.662.371,190.256.64--
信息化中心项目1,208.214.851,059.395.16164.990.92--
信息化系统平台150.940.61150.940.74150.940.84150.941.67
其他设备购置414.651.66203.830.99699.383.90551.826.11
合计24,910.35100.0020,529.80100.0017,934.73100.009,033.1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并结合生产状况购置配套设备,提高智能制造和信息化水平,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IPO募投项目,报告期各期末,IPO募投项目在建工程余额占在建工程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2.22%、87.70%、90.74%和78.51%。2019年,发行人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资建设IPO募投项目,并自2020年8月上市后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项目仍处在建设阶段,使得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相对较高,符合发行人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5-1-47

信息化系统平台和信息化中心项目均系发行人为提高智能制造水平而搭建的信息系统,发行人自2019年开始搭建信息化系统平台,其业务模块相对单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其模块功能不能满足发行人更高的智能制造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发行人结合未来业务规划于2020年启动信息化中心项目,并计划后续将信息化系统平台加以整合,目前项目仍处于系统开发和验证阶段,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二、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及时、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在建工程核算的会计政策

发行人关于在建工程核算的相关会计政策如下:

(1)发行人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在建工程成本。其中,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在建工程进展,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入固定资产,对于设备台套较多的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进行安装调试,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分批结转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在报告期内结转情况如下:

(1)2022年1-3月,发行人在建工程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结转期末余额备注
1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16,481.121,026.38625.0316,882.47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1-48

2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47.85525.58-2,673.43建筑工程尚未完成,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风电锻件生产线项目486.663,192.8998.913,580.65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信息化中心项目1,059.39199.8050.981,208.21系统仍处在开发验证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信息化系统平台150.94--150.94需与信息化中心项目进行整合,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其他设备购置203.83389.82179.00414.65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20,529.805,334.47953.9124,910.35

(2)2021年,发行人在建工程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结转期末余额备注
1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15,665.0719,823.5219,007.4716,481.12厂房及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4.092,083.76-2,147.85建筑工程尚未完成,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风电锻件生产线项目1,190.257,662.818,366.40486.66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信息化中心项目164.991,331.39436.991,059.39系统仍处在开发验证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信息化系统平台150.94--150.94需与信息化中心项目进行整合,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其他设备购置699.381,788.112,283.66203.83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17,934.7332,689.5830,094.5120,529.80

(3)2020年,发行人在建工程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结转期末余额备注
1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8,326.0912,994.965,655.9715,665.07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尚未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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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结转期末余额备注
定可使用状态
2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559.85-64.09建筑工程尚未完成,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风电锻件生产线项目-6,384.515,194.261,190.25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信息化中心项目-180.9615.97164.99系统仍处在开发验证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信息化系统平台150.94--150.94需与信息化中心项目进行整合,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其他设备购置551.821,192.221,044.67699.38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9,033.1020,812.5011,910.8717,934.73

(4)2019年,发行人在建工程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结转期末余额备注
1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热端特种合金材料及部件建设项目-8,326.09-8,326.09建筑工程尚未完工,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5-4.25建筑工程尚未完成,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信息化系统平台-150.94-150.94系统尚在开发验证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其他设备购置1,311.861,089.191,849.22551.82部分设备本期转固,部分设备仍在安装调试,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1,311.869,570.471,849.229,033.10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对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进行判断,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入固定资产。发行人在建工程核算符合工程实际进度,在建工程转固及时、准确,不存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仍未转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5-1-50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2、查阅发行人在建工程核算的会计政策;

3、获取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明细表,结合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了解在建工程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访谈高管并现场查看重大在建工程,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5、抽查在建工程相关建设合同、采购合同,获取竣工验收报告、设备验收单等转固依据文件,并结合固定资产明细表,检查报告期内建工程转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主要为IPO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规划及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及时准确。

5-1-51

问题6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逐年大幅增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2)结合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预付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最近三年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和业务规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账款11,798.7912,036.825,135.692,582.02
营业收入61,123.74173,334.76102,777.3288,442.83
营业成本44,289.97123,064.6472,443.4359,652.92
预付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3%6.94%5.00%2.92%
预付款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6.66%9.78%7.09%4.33%

注:2022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占收入及成本比重已年化处理。

发行人的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整体上逐步提高,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受国防建设进程加快的有利影响,在武器装备建设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发行人抓住机遇,大力开拓航空航天锻件市场,航空航天锻件等军品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另外,发行人兼顾效率和效益原则灵活调整民品结构,民品业务规模报告期内也实现持续增长。随着军品和民品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发行在手订单充足,原材料采购需求也随之提高。

(2)新冠疫情反复爆发的背景下,在疫情严控期内,物流也存在阶段性受限,因此为保障生产有序进行,发行人也适当增加对原材料的备库。

5-1-52

(3)发行人航空航天锻件等军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等材料,该类原材料技术门槛和单位价值较高,供应商数量相对有限,加之部分牌号的原材料存在进口,采购交付周期较长,发行人结合订单预付部分货款,以保持该类原材料的稳定供应,随着报告期内军品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预付原材料款也相应增长。

综上,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上升主要是整体业务量上升、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潜在原材料供应风险及针对军品所需原材料加大采购及备库所致,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与发行人整体业务规模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预付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一)发行人主要预付账款的预付内容、预付对象、关联关系情况

1、预付账款按预付内容划分情况

发行人预付账款系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关费、能源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等,其中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预付款购买内容划分的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预付原材料款11,427.6796.8511,938.3599.184,464.8986.942,497.7696.74
预付报关费、能源费、保险费、参展费、咨询费等其他费用371.123.1598.470.82670.8013.0684.263.26
合计11,798.79100.0012,036.82100.005,135.69100.002,582.02100.00

2、各预付内容主要预付对象及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项预付内容对应的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预付内容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预付原材料采购款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美国ATI Specialty Materials、Carpenter Technology Corp、天津祺

5-1-53

序号预付内容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天钢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钢材供应商
2预付报关费、能源费、保险费、参展费、咨询费等其他费用上海欣洋报关有限公司、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珠海航展有限公司、上海高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埃摩森人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

经核查,发行人预付账款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预付的款项,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预付对象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的情形。

(二)发行人通过预付款方式采购符合行业惯例

1、预付款采购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平均占比超过90%,以预付款方式进行采购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钢材,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根据行业惯例,部分供应商要求预付部分货款,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均存在一定金额的预付账款余额。

向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系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预付款项相关情况
1三角防务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款、中介服务费等
2恒润股份根据年报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费、电费、燃气费等
3通裕重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款
4中航重机根据年报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款
5宝鼎科技根据年报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费、燃气费、律师费、商标代理费等
6航宇科技根据招股说明书、年报披露,其主要预付内容为材料费、中介服务费等

资料来源:根据各公司公告整理

2、预付账款和业务规模匹配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和业务规模匹配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三角防务预付账款1,890.111,622.5455.4450.28

5-1-54

公司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营业成本22,858.8062,538.0433,814.6733,758.80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2.07%2.59%0.16%0.15%
恒润股份预付账款3,801.472,415.662,549.982,051.38
营业成本32,951.33173,646.99166,870.37105,668.30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2.89%1.39%1.53%1.94%
通裕重工预付账款49,802.9824,789.1711,667.1818,053.53
营业成本115,740.14474,540.20433,517.85298,401.38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10.76%5.22%2.69%6.05%
中航重机预付账款38,845.3130,079.4815,832.4319,325.83
营业成本147,524.03629,995.80491,356.94441,925.07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6.58%4.77%3.22%4.37%
宝鼎科技预付账款453.64113.92232.74255.36
营业成本7,656.0330,647.6030,901.2528,262.84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1.48%0.37%0.75%0.90%
航宇科技预付账款6,318.475,231.192,259.244,006.46
营业成本20,358.2564,685.6947,727.9043,431.93
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7.76%8.09%4.73%9.22%
行业平均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5.26%3.74%2.18%3.77%
发行人预付账款占 营业成本比例6.66%9.78%7.09%4.33%

注:2022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占成本比重已年化处理。

发行人预付账款占营业成本比例高于行业均值,主要原因为:虽然发行人与上述同行业公司均属锻造行业,在业务模式上具有一定可比性,但由于各公司主营产品定位、产品结构、所用原材料具体类别等存在差异,加之不同公司原材料采购结算政策亦存在差别,因此不同公司之间不具备完全可比性。

综上,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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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预付款项明细表及与主要预付对象签署的合同,了解预付款项的构成及内容;

2、结合预付款项主要内容、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高管访谈等,分析预付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与业务开展的匹配性;

3、通过“企查查”查询预付账款对手方基本信息,结合发行人关联方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访谈,核查预付对象是否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文件,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账款相关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均为业务开展所需,预付账款余额上升主要是整体业务量上升、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潜在原材料供应风险及针对军品所需原材料加大采购及备库所致,与业务规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预付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预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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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全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亦未实际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境内2家,境外1家),无参股公司,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1派克新材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兆丰科技钢压延技术、铁合金冶炼技术的开发及咨询;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建材、电气机械、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派鑫航空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昌硕贸易

初级铁金属、铁和非铁、金属和非金属以及初级铁和半成品产品的批发贸易服务和分销;咨询、设计和技术项目、管理服务、技术规划和技术项目管理。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未涉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相关内容,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也均未实际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相关业务。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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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不具备上述法规规定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资质,无法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三)申请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拥有产权的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发行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均用作厂房、仓库、办公用房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配套需求相关用途,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2宗,具体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宗地 位置宗地面积(㎡)取得方式用途终止日期
1派克新材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75841号联合路3048,328.50出让工业2057.2.13
2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89128号联合路30-155,568.802066.7.21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共2处,具体如下:

序号所用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 位置建筑面积(㎡)用途终止日期
1派克新材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75841号联合路3031,285.99工业、交通、仓储2057.2.13
2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89128号联合路30-131,480.21206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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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租赁房产两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m?)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派克新材无锡东鑫铭锻压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路99号车间厂房13,300.00厂房2021.02.01-2031.02.01
2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路99号二车间厂房5,400.002021.01.11-2031.01.10

发行人拥有的土地、房产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四)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变相投向房地产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拟投资总额拟利用募集资金
1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派鑫航空150,000.0014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派克新材20,000.0020,000.00
合 计170,000.00160,000.00

通过上述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发行人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的研制、生产配套能力,满足国内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领域特种合金结构件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募集资金具有明确投向,且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不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的工商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核查确认上述主体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业务;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不动产权证书、房产租赁合同等,确认发行人及其全资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储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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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并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等材料,核查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行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无参股公司,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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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最近36个月未受到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经核查,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处罚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是否存在罚款支出,以及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及性质;

2、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3、通过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要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检索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4、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等网站检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处罚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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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根据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尚未落实,请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办理完毕及其合规性;日常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尚未落实,请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一)募投项目用地计划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其中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派鑫航空,拟建设地点为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胶阳路北、联清路东地块,项目计划用地约188.50亩,计划由派鑫航空以参与土地挂牌竞拍方式获取,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募投项目用地取得的安排及进度

1、发行人2022年3月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前,已就募投项目用地情况与无锡市锡山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锡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多次沟通并达成初步意向,初步明确了募投项目的建设选址和用地面积。

2、2022年6月10日,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就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出具了《情况说明》:“受疫情影响,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尚未完成,但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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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有序推进,预计将于2022年6月完成招拍挂筹备程序,2022年7月进行土地挂牌及竞拍。”

3、经对锡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2022年4-6月期间,锡山开发区管委会一直在持续推进拟出让地块挂牌前手续,受疫情影响,部分环节稍有延迟,近期正加紧推进工业用地挂牌。目前该项目已通过供地评审,相关审批流程正常推进中。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安排及预计进展如下表所示:

序号时间安排与进展
12022年2-3月发行人积极与锡山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募投项目用地相关事宜,就建设地址及用地面积达成初步意向
22022年4-6月募投项目用地履行招拍挂筹备程序
32022年7-8月募投项目用地履行招拍挂程序,发行人积极参与土地竞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款及相应税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

根据《无锡锡山智能装备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对锡山开发区管委会的访谈确认,募投项目用地所属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符合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产业规划,且属于该区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之一,项目建设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

(四)募投项目用地预计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根据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访谈确认,发行人披露上述非公开预案前,已就募投项目用地情况与锡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了初步意向。作为发行人募投项目预留地块,拟建地块已通过供地评审,招拍挂程序处于有序推进过程中。作为重点引进项目之一,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推动土地挂牌程序,依法协助发行人取得募投项目用地。

因此,发行人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预期较为明确,预计无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风险较小。

(五)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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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访谈确认,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推动项目用地的挂牌程序,依法协助落实募投项目用地,且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可用土地相对充裕,如未能取得原募投项目用地,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将协调其他可用土地,全力保障募投项目后续实施。

此外,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募投项目用地相关事宜的承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地点为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胶阳路北、联清路东地块,项目计划用地约188.50亩。目前锡山开发区管委会正在筹备招拍挂准备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6月完成招拍挂筹备程序。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程,依法参与竞拍、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确保尽快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按期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在区域土地储备相对充足,公司已考察实施地点周围地块,如募投项目用地无法落实,公司将尽快选取其他可用地块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不会因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尚未取得的募投项目用地将于政府部门完成相关审批后进行招拍挂,上述事项的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已与当地政府进行了沟通,若当前地块审批时间过长影响项目开工建设,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协调区内其他地块供发行人使用,以保证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受影响,且如募投项目用地取得无法落实,届时发行人将尽快选取附近其他可用地块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避免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无法落实的风险较小。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办理完毕及其合规性;日常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办理完毕及其合规性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等程序,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前置资质许可已依规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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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7日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锡山开发区发备[2022]35号。

2、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24日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开环审[2022]22号)。

3、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4月27日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锡开能许准字[2022]1号)。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募投项目办理完毕现阶段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该等资质许可合法合规,并在有效期内。

(二)日常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提高公司航空航天等领域特种合金结构件的研制、生产配套能力,满足我国军用飞机及国产大飞机结构锻件的研制、生产需求,也为航天、核电、轨道交通等行业提供高端锻件产品。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可分为民品和军品两大类。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民品行业涉及的主要认证证书为:AS91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客户要求的船级社认可证书等。

2、募投实施主体开展军品行业涉及的主要认证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军工质量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以及保密资格认证。

3、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发证单位有效期至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2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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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证单位有效期至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江苏省国家保密局、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2024.6.2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2022.8
4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5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2022.8.31
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025.2.6
7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2022.8.16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2022.8.16
9AS91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AF2024.8.31
10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8.25
11TUV欧盟PED证书TUV2023.11
12NADCAP无损检测认证证书Performance Review Institute2023.2.28
13NADCAP热处理认证证书Performance Review Institute2022.8.31
1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证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25.5.21
15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2026.4.11
16挪威德国工厂认可证书挪威DNV(德国GL)船级社2023.10.31
17法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法国BV船级社2025.6.5
18韩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韩国KR船级社2023.3.4
19日本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日本NK船级社2024.12.17
20美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美国ABS船级社2025.1.13
21意大利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意大利RINA船级社2026.7.2
22英国劳氏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英国劳氏(LR)船级社2025.1.22
23计量合格确认证书无锡市计量测试协会2026.3.22
24API20B认证证书美国石油认证协会2024.1.19
25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核安全局2026.9.30
26风电CE认证TUV Industrie Service2024.8.23
2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11.3
2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2022.9.2
29取水许可证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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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证单位有效期至
30排污许可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2.12.9
3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属地登记机关长期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长期

4、发行人成立至今,除保持在电力、石化等民用领域的传统优势外,自2013年开始在航空航天及舰船等军工产品方面进行布局,在此过程中申领了完备的军工企业资质,成为国内少数几家可供应航空、航天、舰船等领域环形锻件的企业之一。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民品及军工生产资质申报经验,培养了大量金属锻件领域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而且具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日常资质许可将依法有序办理。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环评批复文件以及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审查了解其履行的程序;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发行人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履行的程序;

3、查阅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规划政策及产业政策,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及产业政策;

4、对锡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并取得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5、与发行人高管沟通确认,了解发行人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具体安排、进度及用地落实的风险和对策,并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募投项目用地相关事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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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询涉及募投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取得的资质许可;

7、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文件,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资质取得与存续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选址已完成,锡山开发区管委会目前正在筹备招拍挂准备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6月完成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筹备程序,满足招拍挂前置要求;发行人预计将于2022年7月参与募投项目用地的竞拍,并依法办理取得该等工业用地的后续手续。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所在区域的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

3、发行人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预期较为明确,预计无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风险较小;

4、如因供地原因影响项目建设,锡山开发区管委会可协调区内其他地块供募投项目使用;如募投项目用地取得无法落实,发行人届时将尽快选取附近其他可用地块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避免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现阶段所需办理的全部资质许可,该等资质许可合法合规,并在有效期内;

6、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均在有效期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日常资质将依法有序推进办理。

5-1-68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签章页)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17日

5-1-69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在福孙 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

5-1-70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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