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年 (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