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年6月16日下午14:30 在淄博市张店区昌国东路2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6,75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890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9,159,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045%。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136,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48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1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42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洪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579,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5%;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4,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35%;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5,5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2%;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4%;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04,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68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8%;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92,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1%;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5%;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04,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690,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95,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0%;反对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6%;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04,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6,704,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5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2%;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4%;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5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2%;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4%;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5,5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2%;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4%;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万吨/年PVDF及配套产业链项目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04,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3%;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575,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2%;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1%;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74%;反对1,1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92%;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家水、郭瑞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