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并增设了线上召开本次会议的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485,40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485,40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41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41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缪骏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周芬女士、董事郑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王明军先生、吴改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445,031 | 99.8893 | 40,375 | 0.1107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 | 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36,445,031 | 99.8893 | 40,375 | 0.1107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李潇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