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49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已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和2022年5月3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二次修订。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
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