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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北科5 公告编号:2022-18

关于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以传真、邮件、快递、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并于2022年6月1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拟由“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住所拟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凌秀路37#1层,变更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5楼516-82号。

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三、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原经营范围:商业贸易物资经销、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许可证范围内);计算机销售及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零售、租赁;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批发兼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集成电路相关的;物流;信息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的变更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高效的整合资源,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变化,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

三、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的变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搬迁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为了与公司全称保持统一性,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北科5”变更为”蓝璟5”,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公司名称变更后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变更公司简称。

本次变更的公司证券简称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核定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因变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事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标题原为: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拟修改为: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2、章程第四条原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 BEEDA TECHNOLOGY (GROUP) C0.,LTD。英文缩写:DBTC。现拟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NAN LANJING TECHNOLOGY GROUP C0.,LTD。英文缩写:

HLTC。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3、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凌秀路37#1层,邮政编码:116000。

现拟修改为:公司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5楼516-82号,邮政编码:

410119。

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4、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第十三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商业贸易物资经销、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许可证范围内);计算机销售及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零售、租赁;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批发兼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集成电路相关的;物流;信息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高效的整合资源,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变化,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

三、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搬迁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恒晟”)拟对外投资郴州蓝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蓝景”)。郴州蓝景,注册地为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注册资本1000万元,湖南恒晟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认缴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湖南恒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郴州蓝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刘志强注册地: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经营范围:电池科学研究和拆解技术服务;电池、镍、钴、铜、镉及相关的材料、五金配件的销售;环保节能材料的销售;冶金工程的技术研究;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研究;锂电池

循环综合利用,废旧锂电池处理技术及工艺的研发;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废锂离子电池的破碎拆解;电池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投资后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币种出资额出资比例
郭孝坤人民币51051%
刘志强人民币39039%
湖南恒晟人民币10010%
合计1000100%

最终结果以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注册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依据公司战略,子公司湖南恒晟将新能源业务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运营。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布局。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能源及产品制造业务,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被投公司如果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在技术进行持续投入,拓展资金渠道,将面临经营失败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将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郭孝坤、刘志强回避,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人民币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恒晟”)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充足生产运营资金,筹备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同意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通过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9年为湖南恒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资兴支行办理的授信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授信并提供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经过公司管理层商议拟为上述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议案内容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9-10,2019年2月19号发布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第一、二、三、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统计投票结果:

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1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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