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52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一)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65,24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0.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9,999,974.54元,扣除发行费用40,829,327.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170,647.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1月20日对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9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07.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 649,999,974.54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37,264,150.94 |
募集资金 | 612,735,823.60 |
减:发行费用 | 3,565,176.60 |
募集资金净额 | 609,170,647.00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32,253,866.53 |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 225,071,631.15 |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 25,443,019.86 |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24,482.67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90,885,379.85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105,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250,514,651.01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70,000,000.00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13,264,150.94 |
募集资金 | 656,735,849.06 |
减:发行费用 | 1,572,641.51 |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55,163,207.55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5,658,500.39 |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 23,199,127.60 |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 37,909,325.27 |
加: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 141,966,351.21 |
减: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 141,966,351.2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85,100,000.00 |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1,125.00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14,612,130.07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400,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61,108,452.87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时间:2020年11月28日)。
2021年3月18日,公司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在使用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超过上述审议期限未就相关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时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存款银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产品 名称 | 本金(万元) | 存入日期 | 约定 利率% | 到期日 | 期限(天) |
1. | 江苏拓斯达 | 新塘农商行 | 140140190010015233 | 募集专户 | 结构性存款 | 15,000 | 2020年12月31日 | 3.70 | 2021年4月12日 | 98 |
2. | 江苏拓斯达 | 中国银行大岭山支行 | 635372641200 | 募集专户 | 结构性存款 | 3,000 | 2021年1月13日 | 3.15 | 2021年3月16日 | 62 |
3. | 江苏拓斯达 | 新塘农商行 | 140140190010015233 | 募集专户 | 结构性存款 | 5,100 | 2021年1月25日 | 3.50 | 2021年3月1日 | 35 |
4. | 江苏拓斯达 | 新塘农商行 | 140140190010015233 | 募集专户 | 结构性存款 | 5,800 | 2021年3月3日 | 3.50 | 2021年4月6日 | 30 |
其中两笔结构性存款分别在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3月16日已到期赎回,仍在期限内的两笔结构性存款分别在到期后赎回。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经自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系公司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并非主观故意。上述行为发生后,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反复认真学习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已充分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本次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
2、整改情况
在发现超期未履行审议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后,公司在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及时进行赎回,并根据自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求,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拓斯达技术与江苏拓斯达将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拓斯达技术与江苏拓斯达将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存在超出限额的情形,涉及13笔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共计金额1.3亿元。经与银行沟通,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将上述13笔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全部赎回。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经自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系公司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并非主观故意。上述行为发生后,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反复认真学习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已充分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本次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证券部、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整改情况
在发现超过审批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后,公司于2021年6月27日将上述13笔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全部赎回。同时,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基础上追加人民币13,000万元额
度。本次追加完成后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拓斯达技术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已就超期未履行审议程序及超过审批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纠正,并及时重新履行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程序。目前,公司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均已合法合规。除上述事项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