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丽家族”、“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期货”)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公司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之日前6个月至《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即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
6、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7、前述1至6项自然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各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与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上述纳入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情况
1、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关系 | 交易期间 | 期间累计买入数量 | 期间累计卖出数量 | 自查期末持仓数量 |
郭丽明 | 华泰期货副总经理郭劲之配偶 | 2022.03.23-2022.04.27 | 70,500 | 70,500 | 0 |
刘双玲 | 华泰期货高级文秘 | 2022.01.20-2022.01.28 | 100,100 | 100,000 | 100 |
2、相关自然人的说明与承诺
对于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分别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1)郭丽明说明与承诺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华丽家族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以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等因素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丽家族股票、从事内幕交易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华丽家族。
5、本人保证上述说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并愿意为上述说明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郭劲说明与承诺
“1、本人未向郭丽明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亦未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华丽家族股票、从事内幕交易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2、郭丽明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华丽家族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以及其股票交易经验等因素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3、本人保证上述说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并愿意为上述说明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刘双玲说明与承诺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华丽家族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以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等因素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丽家族股票、从事内幕交易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华丽家族。
5、本人保证上述说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并愿意为上述说明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内的其他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机构买卖华丽家族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华泰证券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公司账户名称 | 期间累计买入情况 | 期间累计卖出情况 | 期末持仓情况 |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 35,321,192 | 34,688,000 | 846,912 |
公司账户名称 | 期间持仓变化方向 | 期间累计借入数量 | 期末持仓情况 |
融券专用账户 | 增加 | 65,500 | 26,600 |
对于华泰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融券专用账户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华泰证券出具说明及承诺,具体如下:
“1、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本公司在自查期间无其他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已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各业务的独立性。
2、本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华丽家族股票,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进行的场外衍生品对冲交易及ETF做市交易,属于量化组合类交易或被动类交易。
3、本公司融券专用账户增加持仓系本公司通过转融通借入股票,提供客户融券卖出之用。
上述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本公司不存在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华丽家族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公司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内的其他机构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结论
根据证券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说明与承诺,上述机构及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的股票未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综上所述,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上述机构及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的股票未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本专项核查意见已披露情形外,本次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上述机构及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丽家族的股票未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本专项核查意见已披露情形外,本次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