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升九九久科技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