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9证券代码:400089 证券简称:盛运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5:00—2022年6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事业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23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程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数为1,873,653,83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873,653,8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过;议案8、议案9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已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3,581,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3,653,8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程鹏、李建勇、高雁飞、刘习兵、林云锋、杨前会、邢彦青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
程鹏,获得投票数1,878,650,6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7%;
李建勇,获得投票数1,868,416,5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
高雁飞,获得投票数1,870,688,9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刘习兵,获得投票数1,868,645,99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林云锋,获得投票数1,868,272,0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杨前会,获得投票数1,866,733,39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
邢彦青,获得投票数1,867,194,3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赵洪、王一珅为公司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赵洪,获得投票数1,871,925,04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王一珅,获得投票数1,867,770,84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帆影律师和陈舒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