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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通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利通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30.00万元,坐扣保荐和承销费636.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9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股票登记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9.5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130.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304,249.42元,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
1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30,000.0020,000.00
2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12,955.3711,000.00
3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12,941.921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9,130.42
合计73,897.2951,130.42

以上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上述顺序投入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由公司提前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用于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偿还该项目的银行贷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则差额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2,336.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30,000.0016,560.83-16,560.8355.20%
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12,955.37----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12,941.925,775.78-5,775.7844.63%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
合计73,897.2922,336.61-22,336.61-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2,336.61万元,需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2,336.61万元,其中公司已于2022年1月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16,560.83万元,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5,775.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需置换资金金额
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16,560.8316,560.83
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5,775.785,775.78
合计22,336.6122,336.61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041号),该报告认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通电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3、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利通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利通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溪寻 张 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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