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19层01A、02、03A及20层)
二零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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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408号)(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为“审核问询函”或“本问询函”)已收悉。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为“豪江智能”、“发行人”或“公司”)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为“瑞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为“发行人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为“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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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关于发行人和梦百合的合作 ........................................................................... 3
问题2.关于业绩下滑和募投项目 ............................................................................. 28
问题3.关于原材料采购 ............................................................................................. 85
问题4.关于固定资产 ............................................................................................... 113
问题5.关于创业板定位 ........................................................................................... 133
问题6.关于信息披露质量 ....................................................................................... 153
问题7.关于豪江电器采购 ....................................................................................... 156
问题8.关于发行人股东 ........................................................................................... 158
问题9.关于历史沿革 ............................................................................................... 164
问题10.关于发明专利 ............................................................................................. 176
问题11.关于其他事项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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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关于发行人和梦百合的合作申报材料及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里高)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其系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13.SH)(以下简称:梦百合)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占梦百合体系内采购同类产品的比重分别为80%、99.7%、100%(剔除向其他供应商的备件采购金额4.78万元)、
99.6%;2021年度,梦百合亏损2.76亿元;
(2)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相近。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产品在梦百合电动床成本的占比及下游客户替换供应商的成本,发行人和梦百合的在售订单签署情况及合作稳定性;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相关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在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资源的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2)逐条分析梦百合2021年全年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江苏里高在梦百合体系的定位,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及发行人和江苏里高合作的影响;
(3)说明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差别的情况及定价的公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说明发行人产品在梦百合电动床成本的占比及下游客户替换供应商的成本,发行人和梦百合的在售订单签署情况及合作稳定性;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相关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在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资源的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关于发行人产品占比及下游客户替换成本的说明
根据访谈了解,发行人产品在梦百合电动床成本中的占比约为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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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访谈及梦百合公开披露的数据,按照2021年梦百合电动床产品营业成本52,469.94万元、1/3的成本占比、同时剔除直接外采电动床成品
的金额4,423.45万元进行估算,当期梦百合电动床产品成本中包含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金额为16,015.50万元,与发行人2021年度向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金额15,579.51万元差异较小。考虑到存在以往年度库存等因素,发行人产品在梦百合电动床成本中的占比约为1/3左右具有合理性。
公司下游客户如若拟替换供应商,则主要需承担以下成本:
(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增加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而言,发行人长期深耕床用驱动器领域,就该领域已在供应链、生产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最终形成了较好的成本管控机制,因此发行人下游客户如更换供应商,可能将面临一定的成本上涨风险。以发行人下游客户江苏里高的情况为例:
2019年至2021年,梦百合智能电动床产品毛利率、豪江智能对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梦百合电动床产品毛利率 | 31.04% | 34.70% | 35.16% |
豪江智能对江苏里高销售产品毛利率 | / | / | / |
捷昌驱动综合毛利率 | 26.95% | 39.31% | 35.63% |
凯迪股份综合毛利率 | 20.92% | 31.64% | 37.00% |
乐歌股份综合毛利率 | 39.72% | 46.74% | 46.47% |
注:豪江智能对江苏里高销售产品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
如上表所示,豪江智能为江苏里高提供的产品在同行业公司中具有价格优势。另据访谈了解,发行人供应给江苏里高的产品较同类产品具有10%-20%的性价比优势,结合发行人2021年度对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金额15,579.51万元进行测算,则由于替换供应商而导致的江苏里高采购成本增加值为1,731.06万元至3,894.88万元。
梦百合旗下的家居百货零售商,如美国MOR、西班牙MATRESSES等为相对独立的销售渠道,会根据市场需求直接采购不同品牌的电动床成品进行销售,因此电动床的成本构成中存在直接外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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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认证和测试成本
发行人下游的终端消费品制造商在向终端消费市场推出新产品前,应进行产品整体认证、测试工作,而发行人作为核心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不仅需自行进行独立的ETL、FCC等认证,其供应的核心部件也是终端制造商进行终端产品整体认证和测试的一部分。以智能电动床在美国上市为例,其不仅需要智能线性驱动部件由部件生产商进行独立的ETL、FCC等认证,在整床上市前也需要终端产品制造商进行UL认证同时还需进行较长时间的测试工作。如终端消费品制造商更换供应商、使用新部件,则原有产品整体认证不能继续使用,应根据新的驱动部件重新进行整床认证并进行大量测试,新供应商相关产品也应及时完成独立认证工作。因此,替换供应商将使发行人下游客户产生额外的认证和测试成本,并可能给下游客户带来因产品认证和测试无法及时完成而产生的交付或其他风险,相关成本和风险无法具体量化。
(三)售后服务成本
发行人下游客户所生产的终端消费品一般会给予消费者3-5年的质保期(以5年居多),而发行人作为其中的核心部件供应商,发行人下游客户在操控器、驱动器和控制器等方面的售后服务需要发行人持续供应配件予以配合。并且发行人下游客户为了减轻其售后服务的压力和及时性,倾向于相关产品的驱动器、驱动器控制系统具有长期稳定的一致性,以便不仅能够使用现有驱动、控制部件去解决以往出售产品中存在的问题,也使得其售后服务人员无须不断更新知识方能解决其产品质量问题,从而能够迅速处理消费者提出的各种售后问题。如发行人下游客户替换供应商,则驱动器及其控制系统必然将发生变化,为售后问题的解决增加困难。以一些主要客户要求为例,在A系列智能电动床被迭代的B系列智能电动床替代后,其希望发行人目前提供的B系列操控器能够去遥控过往年份所生产的A系列智能电动床,以保证能够尽快处理相关的售后问题,而无需大量储备A系列智能电动床的相关备件或再次下单要求发行人生产零星配件。参考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其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的销售量合计已达116.77万套。发行人下游客户的售后服务压力持续累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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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替换供应商将使发行人下游客户产生额外的备件成本、人员培训成本并可能给下游客户带来因售后处理问题产生的声誉或其他风险,相关成本和风险无法具体量化。
(四)试错成本
发行人下游客户在购买发行人产品进行加工后,以智能电动床等终端产品的形式交付至消费者进行使用和体验,消费者在使用中对产品的舒适度、安全性以及操作便捷性等方面均要求较高,如一旦出现用户体验不佳乃至安全问题,将对发行人下游客户产品所对应的终端品牌造成较大伤害,这也是发行人主要下游客户均与发行人合作了1年以上方才逐渐提高其采购金额的原因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已合作3年以上,与核心客户已合作5年以上。因此,发行人下游客户如更换供应商将面临试错成本,同时越是市场份额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下游客户其容错率越低,相关成本和风险无法具体量化。
(五)小结
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的稳定合作是经历了较长时间磨合后的产物,下游客户如拟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付出的是产品认证和测试、售后服务、试错等需要花费较多时间、进行大量沟通并承担一定风险的无法量化事项导致的成本。
二、对来自江苏里高的在手订单情况及合作稳定性的说明
截至2022年5月31日,发行人在2022年度已完成江苏里高订单金额4,327.04万元(不含税),来自江苏里高的在手订单金额为886.63万元(不含税)。
报告期内,虽然江苏里高与发行人之间以“框架协议+制式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不存在有强制性采购义务的长期供货协议,但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稳定可靠的供货能力及商业信誉
江苏里高在2016年第二季度基本完成了针对智能电动床的研发和定型,自2016年9月开始量产并交付,2017年之后逐渐步入正轨。在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发展的历程中,其业务模式以ODM为主,豪江智能自2016年起就因良好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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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化能力和经营能力得到了江苏里高的认可,在江苏里高能够自主决定合作对象的ODM订单领域,发行人始终是其唯一的驱动产品供应商。回顾双方合作历程,截至目前江苏里高与豪江智能已合作约6年时间。在双方长期的合作中,豪江智能一直保持着较好的供货记录,报告期内,豪江智能与江苏里高间交易的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退货 | - | - | - |
返修 | - | - | 14.24 |
质量扣款 | 78.46 | - | - |
合计 | 78.46 | - | 14.24 |
占当年双方交易金额的比重 | 0.53% | - | 0.12%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提供给江苏里高的产品极少出现质量问题,供货稳定可靠,保障了江苏里高在智能电动床终端市场的口碑,是双方持续稳定合作的基础。并且,发行人与江苏里高自合作至今,双方未发生任何诉讼、仲裁事项,在与江苏里高的合作中发行人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良好的定制化研发实力及产品性价比
江苏里高原为传统的家具、床垫和其他家居用品生产厂商,为了在短时期内完成从传统家具厂商向智能家具厂商的转型并迅速抢占市场份额,最为经济和便捷的方式即为选择一家可靠的供应商为其传统床类产品赋予智能化——即智能线性驱动器和控制装置。而发行人及其前身自2003年成立时起即已开始深耕智能线性驱动市场,在与江苏里高合作前已通过13年的时间对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在研发、生产和供应链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经验和技术积累,并自2015年起开始为美国智能电动床市场的第一大制造商LEGGETT & PLATT供货。
一方面,豪江智能凭借较好的定制化能力,协助江苏里高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较多ODM产品的研发、试样工作,江苏里高的智能电动床产品基本以豪江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性能参数、控制方式等作为其设计基础、以豪江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作为整床UL等认证的一部分,而豪江智能也为配合江苏里高的产品研发进行了大量的深度开发工作,并就部分核心技术形成了若干专利——如一种单电机电动马达驱动器(专利号:2019222823358),同时进行了出口至美国等市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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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大量产品认证工作——如供应给江苏里高的HJA67S、HJA35型号的单马达驱动器以及HJC9型号的控制器等均已取得ETL等认证。豪江智能的深度定制化服务能够帮助江苏里高更好应对终端市场多变的需求并助其提升市场份额,双方对智能电动床市场已形成了互利共赢的联合开发态势。在发行人的赋能下,梦百合的电动床业务飞速发展,2018年至2021年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年复合增长率为
48.66%。
另一方面,相较于LEGGETT & PLATT和麒盛科技而言,江苏里高作为智能电动床市场的后入者,需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自身的产品性价比以打开市场突破口并获取利润。豪江智能作为梦百合电动床产品的核心部件供应商,通过向其提供性价比较高的产品,为江苏里高在顺利拓展市场的同时也保留了较为丰厚的盈利空间,报告期内,梦百合电动床产品毛利率与豪江智能对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梦百合电动床产品毛利率 | 31.04% | 34.70% | 35.16% |
豪江智能对江苏里高销售产品毛利率 | / | / | / |
捷昌驱动综合毛利率 | 26.95% | 39.31% | 35.63% |
凯迪股份综合毛利率 | 20.92% | 31.64% | 37.00% |
乐歌股份综合毛利率 | 39.72% | 46.74% | 46.47%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梦百合、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发布的定期报告及公告。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为江苏里高提供的产品在同行业公司中具有价格优势,有利于江苏里高以产品性价比优势开发新的客户且保障其自身盈利。
(三)当前市场供需关系
江苏里高目前采购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电动床领域。目前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智能电动床驱动产品布局的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 目前主要产品 | 智能电动床用驱动产品布局情况 |
捷昌驱动(603583.SH) | 智慧办公驱动系统 | IPO募投项目拟投资9,705.07万元用于智能家居建设,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项目未投入建设并终止。 捷昌驱动于2021年7月并购奥地利智能办公及智能家居驱动生产企业Logic Endeavor Group GmbH(以下简称“LEG”),LEG及其旗下子公司控制器的年销售规模约为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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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目前主要产品 | 智能电动床用驱动产品布局情况 |
万件,各类驱动器(包括智慧办公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年销售规模约为70万件。 | ||
凯迪股份(605288.SH) | 功能沙发和升降办公桌用线性驱动产品 | 从公司目前公开披露的客户结构、募投项目情况等公开文件,暂未发现其明显开展电动床业务的公开信披文件。 |
乐歌股份(300729.SZ) | 主营产品为人体工学工作站系列产品,包括线性驱动智慧办公升降桌、智慧升降工作站、智能小秘书工作站、智慧升降学习桌、智能电脑架、智能健身车、智能电动床等 | 乐歌股份拟投资20亿元建设“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乐歌股份目前的产品管线以终端消费品为主,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为其中间产品。根据其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乐歌股份已进入智能电动床终端消费市场。 |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文件。注:根据凯迪股份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平均90%以上来源于智能家居驱动系统和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电动尾门驱动系统产品和医疗康护驱动系统产品目前占比较低。公司主要客户包括Southern Motion、Ashley、TeknionLimited、Fellowes Inc、华达利、顾家家居、海派家居、荣泰健康等国内外知名的家具、办公用品生产商。”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其产品以功能沙发和升降办公桌用线性驱动产品为主,且披露的主要客户与年度业绩说明会完全一致。据此推断,凯迪股份的主营业务产品在其上市后未发生大幅变化。如上表所示,捷昌驱动目前尚未大规模进入电动床用驱动市场,但根据捷昌驱动发布公告显示,其收购的LEG虽然主要产品是电动升降桌升降立柱总成(立柱内部的核心伸缩部件)及控制器,LEG同时具备智能家居产品的生产能力,可满足已终止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所规划的市场需求。因此,虽然LEG目前的核心业务非电动床用驱动系统的生产和销售,但不排除未来会利用其在欧洲的影响力和区位优势大规模进入电动床用驱动市场。LEG产能主要布局在境外,除LEG外,捷昌驱动未在智能电动床驱动产品领域形成大批量、稳定的产能布局。
凯迪股份虽暂未大规模进入电动床用驱动市场,但其主要客户中的顾家家居已开始在国内推出自己的电动床产品,未来不排除凯迪股份会借助其客户扩大产品布局的时机介入电动床用驱动市场。但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其目前亦暂未在智能电动床驱动产品领域形成大批量、稳定的产能布局。乐歌股份以终端市场为目标,与发行人在智能电动床领域未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其将与发行人下游的江苏里高、LEGGETT & PLATT等形成直接竞争关系。此外,目前麒盛科技主要采购德沃康科技的床用驱动产品,LEGGETT &PLATT在床用驱动领域主要采购发行人、丹麦LINAK公司和德沃康科技的产品。从下游细分角度,发行人与德沃康科技、丹麦LINAK公司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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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但考虑到江苏里高与麒盛科技、LEGGETT & PLATT存在一定竞争关系且发行人在定制化服务、产品定位等方面与江苏里高适配度较好,同时同行业可比公司暂未形成与江苏里高相匹配的大批量、稳定的产能布局,因此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供应链稳定性等方面的考虑,江苏里高与豪江智能继续在智能电动床驱动产品领域加强合作是其较好的商业选择。
(四)替换供应商需付出一定的成本
关于江苏里高替换供应商所需付出的成本,详见本题“一、关于发行人产品占比及下游客户替换成本的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五)小结
发行人与江苏里高的合作稳定性是基于双方在长期合作中豪江智能良好的商业信誉、定制化服务能力、产品性价比并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所导致的,并且如替换供应商除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外还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因此虽无具有强制约束性的合作协议对双方长期合作予以绑定,但双方的合作稳定性较高。
三、关于发行人经营风险的说明
(一)产品被替代及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的风险说明
2021年度与公司合作3年以上(在2019年前建立合作关系)、年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所贡献的销售收入占比已达85.50%、合作5年以上(在2017年前建立合作关系)、年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所贡献的销售收入占比已达61.82%。发行人对客户的承诺可信度已经历了长时间检验,客户信任度、稳定性的不断提升也是发行人近年来稳步成长的基石。此外,发行人主要为TO B类的业务且为产业链中间环节,其产品质量、服务响应度和产品性价比直接影响下游客户产品的质量和利润空间,规模越大的客户越希望维护供应链的稳定。如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退换货情况来看,相关情况极少发生并因此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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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退货 | 127.52 | 0.17% | 22.52 | 0.04% | 69.51 | 0.14% |
返修 | 262.54 | 0.34% | 272.41 | 0.44% | 234.67 | 0.46% |
质量扣款 | 99.94 | 0.13% | 81.65 | 0.13% | - | 0.00% |
小计 | 490.00 | 0.64% | 376.58 | 0.60% | 304.18 | 0.60% |
但如前文所述,虽然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已经历了较长时间,发行人凭借良好的研发、生产、品控能力已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但发行人下游客户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总之,发行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凭借稳定可靠的供货能力及商业信誉、良好的研发和定制化能力以及产品性价比已在客户群中积累了较好的美誉度,在产品被替代、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并且,发行人已对产品被替代、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方面的风险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虽然目前发行人与同行业企业在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不同细分领域各有所长,但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同行业公司已开始向其他竞争对手的擅长领域布局,如捷昌驱动已开始布局发行人优势领域(电动床用驱动市场)、凯迪股份亦具备进入发行人优势领域的能力,而发行人同样也开始布局智能办公相关产能,整个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发行人下游客户如拟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在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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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的风险说明
在新产品开发方面,一方面发行人在传统优势领域不断推出新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仅2021年,发行人就新取得的产品认证证书82项,涉及数百个产品型号,一系列紧跟市场热点,具有物联网、睡眠监测、止鼾等功能的产品也已相继研发成功并推出市场;另一方面,发行人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和相关生产能力以及技术的积累,分别于2019年正式推出智能办公产品、2021正式推出智能遮阳产品,开始基于“全屋定制”、“全屋智能”的理念布局新的产品线。
因此,发行人目前具有较好的新产品开发实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果,随着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以及行业相关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发行人有能力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以满足终端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在新客户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有效客户数从2019年的约300个逐步发展到2021年末的约800个,具备良好的新客户开发实力。基于发行人目前的生产和技术实力已居于行业前列,具备将家居、医养等领域的产品予以智能化的“交钥匙”能力;同时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终端消费品牌、消费产品日渐增多,新入局者不断涌现,尤其中国市场仍处于发展早期,因此发行人未来新客户数量有望持续增长。但由于发行人主要从事TO B类业务,B端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较为谨慎,并且目前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以境外为主,新冠疫情的管控措施对发行人开拓新客户产生了一定阻碍。
因此,发行人已对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的风险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五)新市场开拓的风险”、“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六)新市场开拓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居用床领域,为智能电动床、电动沙发提供核心动力及控制系统,并向遮阳、橱柜等场景延展。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在智能电动床领域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但是针对遮阳、橱柜等场景的市场开拓,需要发行人寻找市场切入点,攻克市场推广难点,形成成熟产品线。同时因发行人主要从事TO B类业务,发行人如切入智能遮阳等新的应用领域除需产品和技术过硬外,获取客户资源、取得客户信任需要一定时间。
2021年,发行人负责智能遮阳业务的子公司容科机电实现销售收入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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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为-1,223.59万元。目前,遮阳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发行人已针对市场特点制定多样化的开拓策略,针对新市场开拓所采取的措施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取得客户信任尚需时间,发行人因此面临新市场开拓的风险。此外,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54.93%及58.38%,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延续,受限于各国新冠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措施,发行人主要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联络境外客户、开拓境外市场,上述联络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如市场推广效果不及预期,将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新市场开拓风险。”
(2)逐条分析梦百合2021年全年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江苏里高在梦百合体系的定位,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及发行人和江苏里高合作的影响
一、关于梦百合2021年度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
(一)总体情况
根据梦百合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其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000万元-亏损30,000万元。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显示,其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53.2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39.20万元。梦百合业绩预亏内容与最终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021年度,梦百合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13,925.46 | 653,013.43 |
其中:营业收入 | 813,925.46 | 653,013.43 |
二、营业总成本 | 825,835.30 | 604,173.07 |
其中:营业成本 | 582,205.10 | 431,538.99 |
税金及附加 | 3,039.01 | 2,375.90 |
如无特别说明,本题所涉及梦百合相关公司简称均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释义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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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销售费用 | 131,351.41 | 88,152.70 |
管理费用 | 66,401.43 | 46,059.96 |
研发费用 | 12,424.87 | 11,015.59 |
财务费用 | 30,413.48 | 25,029.93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51.64 | 8,025.85 |
利息收入 | 294.32 | 1,212.90 |
加:其他收益 | 2,321.54 | 3,468.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34.87 | 752.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31 | 95.0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38.89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1.88 | 2,56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47.27 | -3,951.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83.05 | -268.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23 | 126.8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782.11 | 51,527.68 |
加:营业外收入 | 5,453.94 | 220.11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88.21 | 4,288.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416.38 | 47,459.20 |
减:所得税费用 | -452.57 | 5,793.7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63.81 | 41,665.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0.00 | 0.00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63.81 | 41,665.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0.00 | 0.00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553.23 | 37,858.57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9.42 | 3,806.84 |
(二)亏损原因分析
2021年度,梦百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172.78%。因梦百合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就净利润下滑的原因进行专项说明,在此以梦百合《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列示的主要亏损原因并结合其2021年年报披露内容予以逐项说明。根据梦百合《2021年年度业绩预
8-1-3-15
亏公告》显示,梦百合2021年度大幅亏损的原因主要包括: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及海外运输成本均大幅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受反倾销影响其子公司恒康塞尔维亚的业绩大幅下滑;美国东部、美国西部的两处工厂受疫情影响进度不及预期以致持续亏损;因诉讼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减值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前述因素中除毛利率下降外,其他导致梦百合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均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现就前述原因结合梦百合2021年年报逐项说明如下:
1、毛利率下降
2021年度,梦百合主营业务收入为791,189.7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562,918.8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8.85%,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一年度下降了5.32个百分点,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以及海外运输成本的上升是导致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
(1)分产品毛利率
根据梦百合公开披露的数据,仅就电动床而言,其2021年的毛利率为
31.04%,较2020年下降了3.66个百分点,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下降构成一定影响,但并非主要因素。记忆绵床垫和其他类毛利率的大幅下滑是导致梦百合2021年度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梦百合2021年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营业收入 (万元) | 营业成本 (万元)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记忆绵床垫 | 374,847.59 | 279,209.92 | 25.51 | 21.66 | 34.56 | 减少7.14个百分点 |
记忆绵枕头 | 63,282.51 | 48,971.80 | 22.61 | 12.13 | 20.68 | 减少5.49个百分点 |
沙发 | 130,227.59 | 82,955.33 | 36.30 | 33.56 | 31.49 | 增加1.01个百分点 |
电动床 | 76,087.48 | 52,469.94 | 31.04 | 15.46 | 21.94 | 减少3.66个百分点 |
卧具 | 79,671.55 | 43,793.02 | 45.03 | 51.99 | 53.69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其他 | 67,073.03 | 55,518.80 | 17.23 | 21.86 | 56.13 | 减少18.17个百分点 |
全部主营产品(即上述合计值) | 791,189.75 | 562,918.80 | 28.85 | 24.52 | 34.59 | 减少5.32个百分点 |
(2)原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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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梦百合披露的2021年度成本分析表显示,其主营业务及电动床业务的直接材料成本(含外购商品)分别较2020年上涨了20.48%、17.97%,二者上涨幅度近似,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全部主营产品 | 外购商品 | 176,017.27 | 82,778.34 | 112.64 |
直接材料 | 202,082.13 | 231,053.50 | -12.54 | |
合计 | 378,099.40 | 313,831.84 | 20.48 | |
电动床 | 外购商品 | 4,423.45 | 2,603.80 | 69.88 |
直接材料 | 33,090.30 | 29,195.51 | 13.34 | |
合计 | 37,513.75 | 31,799.31 | 17.97 |
注:梦百合旗下的家居百货零售商,如美国MOR、西班牙MATRESSES等,会根据市场需求直接采购不同品牌的电动床成品进行销售,因此电动床的成本构成中存在外购商品。主营业务成本亦是类似原因导致存在外购商品。
(3)人工成本
根据梦百合披露的2021年度成本分析表显示,其主营业务及电动床业务的人工成本分别较2020年上涨了39.83%、9.58%,其中对主营业务中的人工成本上涨影响较大的产品品类为记忆绵床垫、沙发和其他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全部主营产品 | 直接人工 | 47,911.87 | 34,263.21 | 39.83 |
电动床 | 2,585.41 | 2,359.46 | 9.58 | |
记忆绵床垫 | 27,617.37 | 20,286.06 | 36.14 | |
沙发 | 5,944.68 | 3,504.27 | 69.64 | |
其他类 | 7,548.96 | 2,348.05 | 221.50 |
(4)运费
根据梦百合披露的2021年度成本分析表显示,其主营业务及电动床业务的运杂费及其他分别较2020年上涨了47.44%、35.11%,二者上涨幅度近似,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全部主营产品 | 运杂费及其他 | 60,017.58 | 40,707.36 | 4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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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床 | 7,424.50 | 5,495.00 | 35.11 |
(5)制造费用
根据梦百合披露的2021年度成本分析表显示,其主营业务及电动床业务的制造费用分别较2020年上涨了161.07%、46.51%,除电动床业务外,2021年梦百合主营业务中各类产品的制造费用均上升较快,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全部主营产品 | 制造费用 | 76,889.94 | 29,452.38 | 161.07 |
电动床 | 4,946.29 | 3,375.99 | 46.51 | |
记忆绵床垫 | 47,911.60 | 16,671.80 | 187.38 | |
记忆绵枕头 | 7,417.52 | 3,163.15 | 134.50 | |
沙发 | 6,901.37 | 4,541.03 | 51.98 | |
卧具 | 426.55 | 163.24 | 161.30 | |
其他类 | 9,286.62 | 1,537.18 | 504.14 |
(6)小结
梦百合2021年度毛利率下滑主要受记忆绵床垫、其他类产品的影响较大。梦百合电动床业务的各项成本虽较2020年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以致该业务板块毛利率出现下滑,但成本上涨幅度在各类产品中相对较小。梦百合电动床业务与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相比,在成本端承压程度相对较小。
2、子公司业绩下滑
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因受到反倾销、新冠疫情及加大国内销售渠道建设等影响,梦百合数个重要子公司出现亏损以致影响了集团整体业绩,但作为电动床主要运营实体的江苏里高、泰国里高均实现盈利,而恒康塞尔维亚、上海梦百合(国内核心销售渠道主体)、美国AZ(美东、美西工厂运营主体)在2021年度均出现较大亏损,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恒康塞尔维亚 | 100.00% | 37,674.12 | -7,078.08 | -6,982.38 |
江苏里高 | 90.00% | 85,788.91 | 6,051.93 | 9,8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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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梦百合 | 100.00% | 56,584.54 | -12,518.31 | -12,489.06 |
美国 AZ | 100.00% | 19,235.99 | -15,232.15 | -11,240.81 |
泰国里高 | 98.00% | 125,201.85 | 11,156.86 | 9,539.65 |
美国MOR | 85.00% | 211,437.92 | 7,072.12 | 4,228.02 |
注:梦百合将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个子公司的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利润总额占上市公司对应总额合计数比例超过20%的子公司视为重要子公司。
3、预计负债
关于BENJAMIN L. FOLKINS和UPWARD MOBILITY,INC. (BENJAMINL.FOLKINS控制的公司)与梦百合、HEALTHCARE GROUP (HONGKONG)CO., LIMITED(梦百合香港子公司)及梦百合实际控制人倪张根协议纠纷一事,经两审判决,目前梦百合及倪张根应向UPWARD MOBILITY,INC.和Bed Boss赔偿470.56万美元,向BENJAMIN L. FOLKINS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51.61万美元、律师及诉讼赔偿费 105.23万美元,共计1,727.41万美元。目前,梦百合正在上诉过程中(判决尚不执行),无法估计最终诉讼结果,梦百合根据目前判决结果在2021年12月31日确认预计负债110,134,488.10元。如上所述,梦百合计提预计负债一事为之前开拓床垫业务中的纠纷所产生,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直接关联。
4、计提减值损失
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梦百合在2021年除按账龄正常计提减值准备外,针对多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导致其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关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均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14.20 | -3,473.9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51.76 | -477.6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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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81.32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合计 | -11,047.27 | -3,951.57 |
如上表所示,梦百合2021年度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均上升较快,其中除随着收入扩大、账龄变化正常计提的坏账损失外,梦百合对如下资产还单项计提了坏账损失:
①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721.12 | 721.12 | 100.00 | 公司停止经营,无法支付 |
单位二 | 460.56 | 274.16 | 59.53 | 部分金额涉及诉讼,诉讼仍在进行,但胜诉概率较低,就诉讼标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 |
单位三 | 248.18 | 248.18 | 100.00 | 诉讼已完结,无可执行财产,单项全额计提 |
单位四 | 2,914.08 | 2,914.08 | 100.00 | 公司经营不善,很有可能申请破产 |
单项金额不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9.72 | 259.72 | 100.00 | 与客户协商不一致无法收回 |
合计 | 4,603.67 | 4,417.26 | 95.95 |
经确认,上述单项计提的坏账损失均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
②长期应收款
IDLE COM为梦百合下属的专营美国线上业务的销售主体,其于2021年6月出现经营不善迹象,截至梦百合202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IDLE COM经营不善,很可能申请破产,Mlily USA,Inc对其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较小,因此对长期应收款2,581.32万元进行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该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的计提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
(2)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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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36.63 | -228.0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46.42 | -40.53 |
十二、其他 | - | - |
合计 | -2,383.05 | -268.61 |
上表中所列因存货跌价所形成的减值损失主要是因美东、美西工厂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形成盈亏平衡,因此对其现阶段所生产的床垫等产品计提了较高的跌价准备所致,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
二、关于江苏里高体系内定位的说明
江苏里高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为梦百合持有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从事床垫、沙发和电动床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措施激增,各大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不断,美国先后对中国床垫生产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加征关税及加征反补贴税,目前包括床垫在内的梦百合主营产品受美国贸易摩擦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主营产品 | 产品出口至美国需被加征税费情况 |
床垫-厚垫 | 母公司:25%加征关税+57.03%的反倾销税+97.78%的反补贴税;江苏里高:25%加征关税+162.76%的反倾销税;泰国里高:反倾销税763.28%;塞尔维亚梦百合:反倾销税112.11% |
床垫-薄垫 | 中国出口至美国:15%累计加征关税 |
注:梦百合电动床业务不在美国反倾销范围内。
由上表可见,受美国反倾销、加征关税、加征反补贴税等贸易政策影响,目前,梦百合从中国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及塞尔维亚生产基地出口至美国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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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产品需被加征高额的反倾销税、关税、反补贴税等相关税费。根据梦百合公开披露信息,该等相关税费远高于梦百合床垫毛利水平,梦百合从该等生产基地出口厚垫至美国市场已不具备经济性。
对于日益强盛的单边贸易主义,梦百合己加速实现全球化的产能布局,通过灵活的产能配置从而降低贸易摩擦带来的业绩影响,尽可能地减少额外税费对于梦百合产品竞争优势的影响。具体而言,梦百合已将受上述影响的厚垫产品的生产或部分生产环节转移至美国生产基地、西班牙生产基地进行,但目前梦百合美国、西班牙生产基地产能仍不足以覆盖公司在美国市场的订单需求,且随着梦百合在美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未来美国市场的需求仍将进一步提升,梦百合现有的产能配置将限制其营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如上所述,由于江苏里高及江苏里高持股98%的泰国里高的床垫业务已被美国终裁要求缴纳反倾销保证金或反倾销税——江苏里高为162.76%、泰国里高为
763.28%,因此,除江苏里高仍从事少量用于国内销售的床垫、床品的生产和销售外,江苏里高及泰国里高目前被梦百合定位为集团内专业从事室内及户外家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的主体,并从防止被制裁考虑与其他产品业务板块建立防火墙,具备独立的采购、生产、研发和销售团队和经营场所并据此开展业务。
自2016年起,江苏里高开始进行智能电动床业务的研发和拓展,向智能化家居厂商的方向转型,2019年至2021年,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占梦百合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50%、10.09%和9.35%。
2019年至2021年,江苏里高、泰国里高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江苏里高 | 营业收入 | 85,788.91 | 91,376.55 | 81,658.73 |
净利润 | 9,806.41 | 7,350.86 | 13,013.24 |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6.11% | 11.90% | - | |
泰国里高 | 营业收入 | 125,201.85 | 107,467.08 | 54,646.77 |
净利润 | 9,539.65 | 11,801.63 | 3,592.91 |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16.50% | 96.66% | -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梦百合发布的定期报告及公告。
经访谈了解,2019年至2021年,梦百合智能电动床销往美国的比例均在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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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三、关于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和双方合作的影响
(一)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1、如前文所示,江苏里高、泰国里高在2021年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其中江苏里高2021年度净利率为11.43%、较2020年上升3.39个百分点,泰国里高2021年度净利率为7.62%、较2020年下降3.36个百分点,将二者总体来看,其2021年与2020年的盈利能力基本一致,不存在盈利下滑压力。同时导致梦百合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中,除毛利率下降外,其他导致梦百合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均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无关,梦百合电动床业务主要在成本端出现了一定的压力。梦百合电动床业务2021年营业收入、毛利率、主要成本项变动数据如下:
项目 | 2021年较2020年同比变动(%) |
梦百合电动床业务营业收入 | 15.46 |
毛利率 | 减少3.66个百分点 |
直接材料(含外购商品) | 17.97 |
直接人工 | 9.58 |
运杂费及其他 | 35.11 |
制造费用 | 46.51 |
如上表所示,梦百合电动床业务的成本中,直接材料(含外购商品)、直接人工与营业收入的增幅趋势相似,未产生较大上涨压力,但由于运费、制造费用的大幅提升,导致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毛利率出现下降。因此,虽然发行人在2021年度对出售给江苏里高的部分产品提高过销售价格,但江苏里高、泰国里高为了降低运费、制造费用对其盈利的不利影响,发行人未能将自身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完全传导至梦百合电动床业务。结合成本传导以及部分销售产品结构因素的影响,2021年发行人对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了
1.48个百分点。如不考虑销售产品结构对毛利率的影响,按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江苏里高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与2021年度毛利率的差值、发行人2021年度对江苏里高销售金额15,579.51万元测算,则因无法及时传导成本压力对发行人毛利润的影响为1,090.57万元,占2021年度毛利润的比重为5.83%。
2022年,由于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成本端仍存在运费等压力项,因此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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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较好的控制自身成本,同时相关成本压力不能向下游传导,则将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总体来看,双方交易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在当前状况的可能性较大。
2、梦百合2021年度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92.25万元,同比下滑88.34%,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职工薪酬支出的增长较快所致。2022年第一季度,梦百合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7.44%,略有好转。受梦百合现金流紧张的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江苏里高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1,613.33万元(已全部收回);截至2022年5月31日,发行人对江苏里高的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1,660.16万元。随着梦百合自身现金流情况的好转,梦百合对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预计将逐渐减少,如以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逾期应收账款在2022年末无法回款测算,则发行人应计提坏账损失83.01万元,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
(二)对双方合作的影响
从梦百合角度而言,其与发行人的稳定合作是基于发行人较长时间内稳定可靠的供货能力及商业信誉、较好的定制化能力及产品性价比和当前市场供需关系等多因素影响下所形成的,并且更换供应商将使梦百合面临较多不确定的成本和风险,在当下扭转业绩下滑趋势为第一要务的状况下,稳定供应链保产销、更大限度的开拓新市场是梦百合的必然选择。从更长远的角度考虑,梦百合电动床在与发行人的持续合作中,双方已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关系,发行人作为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定制化能力、品质控制和成本控制能力的供应商,各项软硬实力已经得到了时间和市场的充分检验,持续加强和稳定双方合作对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具有战略意义。
从发行人角度而言,因为其电动床部件生产商的产业链定位,在智能电动床终端生产格局相对稳定的现状下,与已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的终端产品生产商保持紧密合作也是豪江智能的市场化选择。虽然梦百合2021年度出现了大幅亏损,但一方面梦百合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均在逐渐改善,其全球化布局正在逐渐抵消相关利空因素以及如汇率、运费、公司产能爬坡等导致大幅亏损的事项正向着有利于梦百合业绩转好的方向发展,如恒康塞尔维亚在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73%,2022年第一季度梦百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46%、扣非后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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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8.13%;另一方面梦百合电动床的运营主体江苏里高、泰国里高在梦百合体系内相对独立,2021年亦保持着不错的盈利情况且在持续开拓新的市场,基于此,虽然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双方的持续、稳定合作产生阻碍。
(3)说明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差别的情况及定价的公允性。
一、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差别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报告期内内销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期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报告期 |
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每月30日前完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对账工作,并将发票寄送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 |
顿力集团有限公司/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对账并将发票寄送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65日内结清款项 |
南通市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1-31日对账工作,并将发票寄送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 |
平湖爱伦家具有限公司/平湖奈西贸易有限公司 | 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10日至当月10日对账并将发票寄送至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 |
营口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沈阳恒屹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 每月25日前完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对账并将发票于对账月次月5日前寄送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 |
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厦门中键贸易有限公司 | 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1-31日对账并开具发票;收到发票后45日内结清款项 |
慈溪市联星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 每月31日前完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对账,并将发票寄送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 |
发行人产品采取定制化、订单化生产模式,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客户的需求和规格进行订单式生产,与客户的需求紧密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经营稳定、信誉良好,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规模,过往的信用表现等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
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为“完成对账并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结清款项”,信用期为60天;发行人向其他主要内销客户提供的信用期为45天至65天不等。整体来看,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主要内销客户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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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苏里高的所有交易,均通过江苏里高、泰国里高进行,主要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销售智能线性驱动系统 | 15,579.51 | 20.59 | 20.34 | 15,112.06 | 24.44 | 24.23 | 11,361.95 | 22.37 | 22.33 |
公司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即以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形势和公司对客户以前年度的交易情况,对不同客户实施差别定价,最终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公司与江苏里高、泰国里高遵循商业惯例,通过协商谈判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里高、泰国里高销售的每年前五大型号产品的价格公允性分析如下:
期间 | 类别 | 数量 (万个)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向江苏里高、NISCO销售收入的比重 | 销售单价 (元) | 毛利率 | 向其他内销客户销售单价区间(元) | 向其他内销客户销售的平均毛利率 |
2021年 | 品名A | 57.04 | 4,419.90 | 28.29% | 77.48 | 26.92% | 76.79-87.23 | 29.43% |
品名B | 24.93 | 2,182.15 | 13.96% | 87.54 | 17.58% | 87.37-101.56 | 28.14% | |
品名C | 20.11 | 1,166.22 | 7.46% | 58.00 | 6.15% | 44.4-113.14 | 27.17% | |
品名D | 25.54 | 790.91 | 5.06% | 30.97 | 18.23% | 32.66-36.49 | 25.55% | |
品名F | 38.71 | 714.05 | 4.57% | 18.45 | 16.78% | 19.07-23.89 | 29.67% | |
合计 | 166.33 | 9,273.23 | 59.34% | - | - | - | - | |
2020年 | 品名A | 56.57 | 4,414.83 | 28.91% | 78.04 | 26.52% | 76.89-87.97 | 31.73% |
品名B | 24.06 | 2,123.48 | 13.90% | 88.25 | 20.53% | 86.57-101.56 | 25.20% | |
品名C | 20.97 | 1,096.41 | 7.18% | 52.29 | 6.06% | 44.82-93.81 | 28.02% | |
品名D | 26.46 | 819.55 | 5.37% | 30.97 | 14.13% | 29.24-36.28 | 21.50% | |
品名E | 9.12 | 815.43 | 5.34% | 89.38 | 22.31% | 89.21-130.82 | 26.63% | |
合计 | 137.18 | 9,269.70 | 60.69% | - | - | - | - | |
2019年 | 品名A | 41.25 | 3,271.63 | 28.57% | 79.31 | 24.00% | 80.01-94.77 | 32.06% |
品名B | 19.00 | 1,687.34 | 14.73% | 88.83 | 14.24% | 88.73-101.48 | 2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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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类别 | 数量 (万个)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向江苏里高、NISCO销售收入的比重 | 销售单价 (元) | 毛利率 | 向其他内销客户销售单价区间(元) | 向其他内销客户销售的平均毛利率 |
品名C | 18.97 | 982.12 | 8.58% | 51.76 | 0.04% | 50.81-73.82 | 27.93% | |
品名D | 23.45 | 747.66 | 6.53% | 31.88 | 11.66% | - | 84.89% | |
品名E | 7.59 | 682.27 | 5.96% | 89.92 | 18.09% | 90.45-141.59 | 22.25% | |
合计 | 110.26 | 7,371.02 | 64.36% | - | - | - | - |
注1:统计向其他客户销售单价区间时,已剔除当期销售数量较少的客户。2019年内销客户中,其他内销客户采购品名D产品的数量均较小,销售单价不具可比性,未予列示;注2:品名B的产品2019年毛利率偏低,主要系2019年公司与江苏里高重新协商了产品定价,产品价格有所下降,2020年公司优化成本控制,品名B毛利率相应上升。2021年品名B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且与其他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因为同样品名产品的功能、配置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但调价滞后所致;注3:品名C的产品在2019年-2021年,毛利率分别为0.04%、6.06%和6.15%,该产品定价为公司在确保客户成套采购总体价格后,结合竞品价格确定的其中单品价格,公司将其定位为高性价比产品,且不同客户采购的产品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单品C毛利率偏低;注4:2019年,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品名D毛利率偏高,主要系该产品类别存在较多细分型号,且其他内销客户采购数量极小,数据可比性有限;注5:品名F系配件产品,考虑到市场上存在多家供应商,且江苏里高采购量较大,公司报价较为保守。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里高、泰国里高销售的各类产品价格基本处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区间内或接近区间值,且除品名C产品以及2019年销售的品名D产品外,产品毛利率比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平均毛利率偏低2.51个百分点至12.89个百分点不等,主要原因首先系江苏里高、泰国里高采购总额较大,公司为批量采购客户的销售价格相对其他小批量的订单有所优惠;其次,公司产品定制化属性较强,同类商品中不同客户存在不同的需求,个性化需求导致同类产品在生产用料、成本和产品定价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公司也会根据不同的市场竞争情况、市场拓展战略等,针对不同客户作出合理的差异化定价。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江苏里高、泰国里高销售的各类产品价格在不同年度间总体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对江苏里高、泰国里高每年的销售金额逐年上升,占比较高,公司基于其大客户地位而给予的一定优惠。其中,公司对江苏里高、泰国里高的销售毛利率2020年度较2019年度呈上升态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在2020年度因工艺改进、设备购置提升产能较快且产能利用率较高而形成的规模效应所致,2021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因对其销售产品的功能、配置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但传导有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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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与江苏里高、泰国里高之间的交易价格和毛利率与发行人其他客户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产品定制的结构差异、公司批量采购优惠政策等原因形成,差异具备商业合理性,二者间的交易价格公允。
【核查程序】
关于发行人和梦百合的合作,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客户对采购情况进行专项确认的邮件和访谈笔录等资料;
2、对江苏里高有关负责人员、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开展历程、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及相关交易细节等进行访谈,并获取江苏里高采购明细数据等资料;
3、查阅梦百合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分析梦百合2021年全年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及江苏里高在梦百合体系的定位;
4、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苏里高、泰国里高之间的业务合同及订单、销售明细数据,并将向江苏里高、泰国里高的销售情况与其他内销客户进行对比分析;
5、获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合作背景、信用政策、合同执行情况、结算进度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的稳定合作是经历了较长时间磨合后的产物,下游客户如拟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
2、发行人与江苏里高的合作稳定性是基于双方在长期合作中豪江智能良好的商业信誉、定制化服务能力、产品性价比并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所导致的,并且如替换供应商除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外还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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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因此虽无具有强制约束性的合作协议对双方长期合作予以绑定,但双方的合作稳定性较高。
3、发行人已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一、
(五)新市场开拓的风险”、“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六)新市场开拓的风险”,对发行人产品销售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风险以及发行人的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资源方面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4、除梦百合电动床业务的各营业成本明细项较2020年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以致该业务板块毛利率在2021年度出现下滑,对梦百合2021年度的整体大幅亏损构成一定影响外,梦百合2021年度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均与梦百合电动床无关。梦百合业绩亏损对发行人业绩存在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双方持续、稳定的合作产生阻碍。
5、发行人向江苏里高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与江苏里高的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问题2.关于业绩下滑和募投项目
申报材料及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0,884.60万元、62,358.35万元及76,581.37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6,257.04万元、8,638.01万元及7,344.7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65.97万元、8,213.85万元、6,688.22万元。发行人的净利润、毛利率在2021年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净利润同比下滑14.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滑18.57%、2021年毛利率相较2020年下降了
2.66%;
(2)公司其他类产品收入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和豪江模具,2021年其他类产品收入金额大幅上升。2020年,发行人子公司豪江模具实现营业收入1,236.93万元,净利润-369.10万元;2021年,豪江模具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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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4.61万元,净利润-300.19万元,其亏损主要是由于前期投入较大且其独立于发行人之外的模具生产市场开拓尚需时间,尚未到盈亏平衡点所致;
(3)发行人募投项目之一为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677.14万元,报告期内,由发行人子公司容科机电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应用场景的拓展。2020年,容科机电实现营业收入1.20万元,净利润-363.07万元;2021年,容科机电实现营业收入
240.76万元,净利润-1,223.59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宏观因素对所在行业、下游客户、重点区域的具体且可量化的影响,充分论证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或主要客户经营业绩的波动情况一致;同时,结合2022年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前瞻性信息,充分论证并审慎分析经营业绩是否已形成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逆转的趋势性下滑,相关不利因素的影响程度是否加重或逐渐消除,发行人盈利的可持续性、可增长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2)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并结合具体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3)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模具开发、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产品销售及模具销售是否共同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模具收入是否与产品一起作为履约义务分期确认收入,产品报价是否包含模具成本,以及模具成本核算方法;报告期内模具对外销售的具体情况;
(4)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的战略考虑及内部决策程序,包括相关战略规划是否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独立董事是否发表意见,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结合报告期内容科机电业绩亏损加剧的情形分析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2021年其他类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下游客户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子公司的业绩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内部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税务上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6)结合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并分析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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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后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结合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宏观因素对所在行业、下游客户、重点区域的具体且可量化的影响,充分论证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或主要客户经营业绩的波动情况一致;同时,结合2022年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前瞻性信息,充分论证并审慎分析经营业绩是否已形成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逆转的趋势性下滑,相关不利因素的影响程度是否加重或逐渐消除,发行人盈利的可持续性、可增长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影响
(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胀水平、推动行业终端产品价格上升
2018年以来,贸易摩擦使得美国关税率大幅上升。根据相关研究报告和亚洲开发银行(ADB)的测算,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将推动美国CPI的上升,其中皮革与鞋类、机械、电子光学仪器等行业产品的价格受影响较大,关税率每上升1%,将推动其行业CPI上涨超过1%。2020年至2021年,美国CPI走势如下所示:
美国CPI走势(当月同比)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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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wind
2020年至2021年,美国家用家具和功能CPI走势如下所示:
美国家用家具和功能CPI走势(季调)
单位:以1982-84年数据为100计算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wind
根据上图,2021年美国家具行业CPI持续上涨,产品价格持续上升。具体到电动床行业,根据ISPA发布的行业报告及麒盛科技年报,2021年,美国地区智能电动床的平均销售单价大约为401.08美元,相比2020年的平均销售单价
384.08美元增长了4.4%。2021年美国地区智能电动床销量占全部床型销量(即固定床及智能电动床销量合计)比例约13.87%,较2020年增长0.4个百分点,智能电动床行业呈现量价齐升态势。
(二)中美贸易摩擦增加产品对美出口成本、降低行业整体毛利
2018年以来,美国政府对行业相关产品持续加征关税,中美贸易摩擦对被列入加征关税的中国对美出口贸易均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具体到行业内,中美贸易摩擦对行业的影响体现为在国内生产的部分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销往美国时会被额外加征关税,关税的直接缴纳方为购买方,购买方可能会与出口方通过调整价格等方式共同承担关税成本。如关税由购买方承担则会使得购买方盈利受到影响或美国消费者使用成本提高,如关税由出口方承担则会使得出口方的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相关关税政策、涉税产品类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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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布 时间 | 关税政策 | 加征 税率 | 受影响产品 类别 |
2018年 6月15日 |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对其余约16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8月23日起实施 | 25%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双马达驱动器、单马达驱动器等 |
2018年 9月18日 | 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10% | 10%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 |
2019年 5月10日 | 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调整为25% | 25%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 |
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行业内可比公司2021年关税相关费用呈现增长态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科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 | 相关说明 |
捷昌驱动 | 线性驱动行业-关税 | 15,894.93 | 4,736.89 | 235.56% | 主要系对美出口关税复征及2020年度部分关税退回所致 |
凯迪股份 | 线性驱动行业-运费关税 | 9,929.90 | 2,587.18 | 283.81% | 产销量增长、海运费价格大幅上涨、美国特别关税恢复加征所致。 |
乐歌股份 | 未单独披露关税情况 | - | - | - | - |
发行人 | 主营业务成本-关税 | 375.76 | 4.45 | 8,344.04% | 公司承担部分加征关税 |
注: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关税为发行人直接承担的关税金额,发行人还通过调低产品价格等方式分摊了美国地区客户的关税。
(三)新冠疫情对供应链和物流造成负面影响,冲击行业原材料及物流价格
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行业原材料相关的价格上升较为明显。以重要零部件芯片为例,2020年末至2021年全球芯片的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同时芯片产能缺口较大,导致芯片成品市场价格明显提高。2020年至2021年,芯片主要上游原材料即单晶硅的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具体变动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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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片
数据来源:Wind;单晶硅的市场价格选取“市场价:单晶硅片(156mm×156mm,一线厂商):
国内”数据;数据区间包括2020年至2021年。以发行人2021年芯片采购价格变动情况进行测算,芯片价格上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1.79个百分点,对应毛利润影响分别为-1,354.80万元。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芯片采购数据,无法量化分析芯片价格上涨对行业整体成本的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货物运输需求较高,物流运力持续紧张,导致海运费上涨。进入2021年,海运缺柜、爆仓情况增加,加上新冠疫情下各国港口运营效率有所下降,进一步加剧了出口运力紧张的局面,使得2021年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明显抬升,以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为标准体现出的海运费用情况变动趋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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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
数据来源:wind,以“1998年1月1日=1000”作为指数参考标准行业内可比公司2021年运费等相关费用呈现增长态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科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 | 2021年运费情况相关说明 |
捷昌驱动 | 未单独披露运费情况 | - | - | - | 钢材等原材料、运费成本均大幅上涨、LEG并表也影响了净利率 |
凯迪股份 | 线性驱动行业-运费关税 | 9,929.90 | 2,587.18 | 283.81% | 产销量增长、海运费价格大幅上涨、美国特别关税恢复加征所致 |
乐歌股份 | 销售费用-运输费 | 14,799.79 | 8,983.21 | 64.75% | 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国际集装箱运费持续暴涨、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了不利影响 |
发行人 | 主营业务成本-运输费 | 1,499.33 | 888.69 | 68.71% | 公司销量增加,海运费上涨等致使运输费较快增长 |
二、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下游客户的影响
(一)中美贸易摩擦促使行业通胀上升,新冠疫情和房地产刺激居家改善需求,美国地区客户收入增长一方面,贸易摩擦推动行业通胀上升,详见“一、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影响”之“(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胀水平、推动行业终端产品价格上升”。另一方面,新冠疫情管控措施和房地产持续向好致使美国居家改善需求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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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家具销售金额持续上涨。根据美国商务部普查局统计的数据,美国家具店2021年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781亿美元,相比2020年增长
25.56%。2020年至2021年美国家具店各月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2020年至2021年美国家具店销售金额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普查局、wind受上述因素,美国地区客户收入取得较快增长。2020年至2021年,主要美国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1年销售收入 | 2020年销售收入 | 同比增长 |
LEGGETT&PLATT GLOBAL SERVICES | 13,081.36 | 4,084.62 | 220.26% |
Golden Technologies | 1,577.95 | 962.87 | 63.88% |
American Adjustables, LLC | 472.77 | 230.82 | 104.82% |
(二)中美贸易摩擦促使部分下游客户通过转移生产基地、与公司重新协商价格等方式减少关税成本
在美国对中国启用加征关税政策后,公司韩国子公司、美国子公司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未受到关税加征影响,公司由中国大陆向美国出口的货物适用相应的关税加征政策。公司主要产品双马达驱动器、单马达驱动器、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处于美国加征关税产品名单之内,关税加征税率为10%至25%不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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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美国地区出口的货物会受到直接影响。
1、部分美国地区客户或终端产品销售至美国地区的客户开始重新安排产能分布以合理避开美国关税政策,减少双方关税成本。公司部分客户产能转移情况如下所示:
客户 | 产能转移情况 |
江苏里高 | 2018年开始,电动床生产环节逐步转移至泰国 |
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 | 2021年开始加大了其墨西哥工厂对发行人的采购 |
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19年开始,逐渐将生产环节转移至台湾工厂 |
2、部分美国地区客户通过与公司重新协商价格的方式与公司共同承担关税成本。
其中,发行人承担关税成本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发行人不缴纳直接关税但间接共担关税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由中国大陆对美国客户的直接销售主要采取FOB、CIF结算方式,由客户承担关税费用。对于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费用,部分客户未与公司协商并独自承担;部分客户与发行人协商通过适当调减销售价格等方式与发行人共同承担该部分费用,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在客户LEGGETT & PLATT GLOBALSERVICES,基于关税分摊,发行人向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销售的部分型号产品价格会有3%-16%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由中国大陆向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美国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104.50万元、3,256.33万元、3,166.88万元,占公司直接向美国出口形成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6%、65.47%、74.61%。
(2)发行人直接缴纳关税但客户共担关税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境外客户的交易中亦存在部分通过母公司销售至豪江美国,再由豪江美国销售给美国客户的情形。该情形由发行人直接承担关税,在关税分摊上,交易双方会约定销售价格上有所上调。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在客户Golden Technologies和American Adjustables, LLC,发行人向上述客户销售的部分型号产品价格会有4%-14%的上调。该种情形下,2019年、2020年、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缴纳的关税金额分别为0万元、4.45万元、375.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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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0.01%、0.65%,比重较低。
综合上述两种关税承担方式,2019年、2020年、2021年,发行人受到关税共担影响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93.72万元、1,603.39万元、3,739.8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4%、2.57%、4.88%。假设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应税产品原均执行零关税,关税加征税率为25.00%,以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为测算基础,不同情景下,关税加征措施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项目 | 情景一:发行人承担全部加征成本 | 情景二:发行人和客户各自承担50%加征成本 | 情景三:客户承 担全部加征成本 |
2021年 | 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 | 3,739.83 | 3,739.83 | 3,739.83 |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 | -934.96 | -467.48 | - | |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 | -934.96 | -467.48 | - | |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 | -1.22个百分点 | -0.61个百分点 | - | |
2020年 | 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 | 1,603.39 | 1,603.39 | 1,603.39 |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 | -400.85 | -200.42 | - | |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 | -400.85 | -200.42 | - | |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 | -0.64个百分点 | -0.32个百分点 | - | |
2019年 | 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 | 1,493.72 | 1,493.72 | 1,493.72 |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 | -373.43 | -186.72 | - | |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 | -373.43 | -186.72 | - | |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 | -0.73个百分点 | -0.37个百分点 | - |
发行人2019年至2021年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三)新冠疫情冲击供应链和物流,对下游客户形成一定压力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海运运力下降,海运费用维持高位。详见“一、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影响”之“(三)新冠疫情对供应链和物流造成负面影响,冲击行业原材料及物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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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费上涨和港口拥堵对客户的物流运输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方面,部分客户通过转移生产基地的方式规避港口拥堵的负面影响,如2021年LEGGETT &PLATT GLOBAL SERVICES 通过其墨西哥工厂直接向发行人采购;另一方面,客户的运费成本有所增加,部分客户与公司协商运费承担方式,主要包括GERMANY,S.A./MATRATZEN, S.L.等客户。以GERMANY,S.A./MATRATZEN, S.L.为例,其与公司重新协商了结算方式,运费改为由发行人承担,综合来看,发行人对该客户销售的毛利率2021年较2020年同比下滑了约8个百分点,其中海运费承担方式的转变是导致该客户毛利率下滑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重点区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31,488.64 | 41.62% | 28,025.23 | 45.07% | 21,576.46 | 42.48% |
—华东 | 26,439.01 | 34.95% | 25,454.18 | 40.94% | 20,781.24 | 40.91% |
—华北 | 1,899.46 | 2.51% | 867.30 | 1.39% | 608.90 | 1.20% |
—东北 | 1,522.50 | 2.01% | 1,238.59 | 1.99% | 40.96 | 0.08% |
—华南 | 1,218.02 | 1.61% | 370.49 | 0.60% | 104.13 | 0.21% |
—其他 | 409.65 | 0.54% | 94.68 | 0.15% | 41.23 | 0.08% |
境外 | 44,162.59 | 58.38% | 34,150.77 | 54.93% | 29,217.92 | 57.52% |
—欧洲 | 14,949.02 | 19.76% | 13,271.43 | 21.34% | 12,374.89 | 24.36% |
—亚洲 | 11,777.71 | 15.57% | 13,137.82 | 21.13% | 10,366.89 | 20.41% |
—北美洲及中美洲 | 16,386.45 | 21.66% | 7,145.12 | 11.49% | 5,746.01 | 11.31% |
—其他 | 1,049.41 | 1.39% | 596.41 | 0.96% | 730.13 | 1.44% |
合计 | 75,651.23 | 100.00% | 62,176.01 | 100.00% | 50,794.38 | 100.00% |
根据上表,公司境内销售的重点区域为华东地区,公司境外销售重点为北美洲及中美洲、欧洲和亚洲地区。2021年,公司各地区销售收入增长贡献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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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区域 | 2021年度 | ||
销售金额 | 销售增长额 | 增长贡献率 | |
境内 | 31,488.64 | 3,463.41 | - |
—华东 | 26,439.01 | 984.83 | 7.31% |
—华北 | 1,899.46 | 1,032.16 | 7.66% |
—东北 | 1,522.50 | 283.91 | 2.11% |
—华南 | 1,218.02 | 847.53 | 6.29% |
—其他 | 409.65 | 314.97 | 2.34% |
境外 | 44,162.59 | 10,011.82 | - |
—欧洲 | 14,949.02 | 1,677.59 | 12.45% |
—亚洲 | 11,777.71 | -1,360.11 | -10.09% |
—北美洲及中美洲 | 16,386.45 | 9,241.33 | 68.58% |
—其他 | 1,049.41 | 453.00 | 3.36% |
合计 | 75,651.23 | 13,475.22 | 100.00% |
注:增长贡献率=地区销售增长额/销售增长额合计。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重点区域是北美洲及中美洲,终端消费核心区域为美国。
境内重点区域华东地区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的重大直接影响。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呈现各地零散发生的态势,整体来看,未对华东地区客户造成重大影响。
境外重点区域中,美国地区受到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的影响,详见“一、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影响”之“(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胀水平、推动行业终端产品价格上升”和“(二)中美贸易摩擦增加产品对美出口成本、降低行业整体毛利”以及“二、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对下游客户的影响”之 “(一)中美贸易摩擦促使行业通胀上升,新冠疫情和房地产刺激居家改善需求,美国地区客户收入增长”和“(二)中美贸易摩擦促使部分下游客户通过转移生产基地、与公司重新协商价格等方式减少关税成本”。
四、2021年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结合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宏观因素,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包括:1、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胀水平、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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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终端产品价格上升,带动营业收入上涨;2、中美贸易摩擦促使美国地区客户与公司重新协商价格以分摊关税成本,对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3、新冠疫情和房地产刺激居家改善需求,美国地区客户收入增长;4、新冠疫情造成原材料价格及海运费上涨,对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一)行业主要下游客户经营情况
行业主要下游客户2021年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梦百合 | 电动床业务营业收入(万元) | 76,087.48 | 65,898.64 | 15.46% |
电动床业务营业成本(万元) | 52,469.94 | 43,029.76 | 21.94% | |
江苏里高营业收入(万元) | 85,788.91 | 91,376.55 | -6.11% | |
泰国里高营业收入(万元) | 125,201.85 | 107,467.08 | 16.50% | |
LEGGETT & PLATT | 营业收入(百万美元) | 5,073 | 4,280 | 18.53% |
营业成本(百万美元) | 4,034 | 3,376 | 19.49% |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整体来看,行业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均实现一定增长,与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捷昌驱动 | 营业收入 | 263,698.09 | 186,827.41 | 4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047.44 | 40,542.86 | -33.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589.22 | 31,484.01 | -28.25% | |
剔除LEG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957.69 | 31,484.01 | -11.20% | |
凯迪股份 | 营业收入 | 171,848.25 | 127,193.57 | 3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57.83 | 17,252.50 | -32.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36.67 | 16,080.42 | -42.56% | |
乐歌股份 | 营业收入 | 287,128.37 | 194,066.43 | 4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67.67 | 21,709.42 | -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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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935.65 | 18,474.03 | -40.81% | |
发行人 | 营业收入 | 76,581.37 | 62,358.35 | 22.8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 7,344.75 | 8,638.01 | -14.97%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88.22 | 8,213.85 | -18.57% |
注:捷昌驱动于2021年完成对LEG的收购,为保持与2020年数据的可比性,同时在上表中列示了将LEG2021年净利润剔除后的同比变动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均实现一定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发行人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6,581.37万元,同比增长22.81%;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88.22万元,同比下降18.57%,上述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业绩变动趋势一致。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投资者关系活动表等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主要为:
可比公司 | 净利润下降原因 |
捷昌驱动 | 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中美贸易关税豁免及部分关税返还(本报告期公司对美贸易关税已经恢复为25%),另外,钢材等原材料、运费成本均大幅上涨、LEG并表也影响了净利率 |
凯迪股份 | 受到原材料大幅涨价,运输成本急剧上升,汇率波动等影响 |
乐歌股份 | 主要系两方面影响所致:一、公司坚持长期主义和可持续发展,主动加大产品研发、自动化工艺研发和信息化研发的人员和资源投入,持续打造独立站自主销售渠道,建立私域流量,打造自主品牌;上述研发与营销的投入产出需经历一定的爬坡期,但随着投入的增加,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二、受到外部的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格、国际海运费、汇率、越南疫情等因素,短期内给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一定的压力 |
综上所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下降原因与发行人相似,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具备合理性。
五、关于发行人盈利的可持续性、可增长性的说明
2022年,世界政治和经济局势较2021年更为复杂。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影响经济的宏观因素仍在持续;此外,美联储开始进行加息缩表、俄乌冲突的突然爆发,进一步加剧了世界政治和经济格局的动荡,给未来经济形势的变化增添了大量的不确定性。发行人作为一家直接外销占比接近60%、直接和间接外销占比超过90%的外向型企业,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针对前述对世界经济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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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重大影响的宏观事件和发行人实际情况,对发行人盈利的可持续性、可增长性做如下分析。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6,581.37万元,实现净利润7,344.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88.22万元,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81%、净利润同比下滑14.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滑18.57%。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44.70万元、净利润1,620.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44.95万元,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4%、净利润同比下滑18.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滑10.47%。总体来看,进入2022年后,发行人2022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较2021年度同比增速有所放缓,体现企业日常经营能力的扣非后净利润仍同比下滑但下滑幅度已开始收窄。
造成上述发行人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支出持续上升、原材料价格和运费持续处于高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处于低位等,具体见下文分析。
(二)关于影响发行人业绩的不利因素分析
1、营收增长影响因素较多,支出持续上升
基于长期发展的原则并考虑到为后疫情时代的到来提前进行准备,发行人持续进行产业升级、产业布局和人员扩张,资本性支出、人员薪酬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以折旧摊销为例,发行人2019年至2022年1-3月各项成本、费用中的折旧摊销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1%、1.88%、2.40%和3.12%,呈快速上升态势。目前,发行人已阶段性完成了产业升级和布局的相关投入,短期内不会再进行大规模投资使支出继续上升,发行人需要尽快将投入形成产出以对冲支出上升对业绩的负面影响。但目前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增长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
(1)国内疫情频发使物流运输、供应链运转受到一定阻碍。2022年上半年我国青岛、吉林和上海等地陆续爆发了规模较大的疫情,例如发行人本身所在地为青岛、主要的电机供应商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位于上海,在物流和供应链受阻的共同影响下,发行人的产品交付出现了延迟。目前,由于上海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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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疫情已陆续缓解,同时发行人也通过备选供应商解决了部分原材料供应问题,并且国务院和各地政府亦在不断出台降低疫情管控对国民经济影响的各项政策,因此,被推迟交付的订单正逐步履行。前述不利因素对发行人盈利属于期间性、阶段性影响,一旦疫情缓解前述不利因素将在较短时间内得以缓释。
(2)如按使用发行人所产部件的终端产品的最终消费市场统计,2021年度,美国消费市场为发行人贡献约7成收入,欧洲消费市场贡献约2成收入。俄乌冲突于2022年2月下旬爆发后,欧洲各国迅速对俄罗斯进行了广泛制裁,其中原产地为俄罗斯的木材为欧式电动床的原材料之一。基于供应链因素,发行人欧洲客户的订单在2022年第一季度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叠加国内新冠疫情导致的交付延迟,2022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直接来自欧洲客户的收入同比下降约40%。目前欧洲终端产品制造商的供应链已逐渐完成调整,发行人欧洲客户订单数量趋于正常。但俄乌冲突的持续进行为发行人欧洲市场的成长带来了一定不确定性,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消极因素
欧洲能源市场对俄罗斯的依赖程度较高,在目前欧洲各国对俄罗斯制裁逐渐加深的背景下,欧洲能源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一方面能源上涨推高了欧洲企业的制造成本,如制造企业不能将成本压力转嫁至终端消费市场,则发行人所在的上游供应链将承压,另一方面也使得欧洲消费者在能源方面的支出大幅上升,影响了其在可选消费品方面的支出。除此之外,俄乌为世界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欧洲虽在粮食方面对俄乌依赖度不高,但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官网2020年度的数据,欧洲地区谷物自给率能达100%以上的国家仅占欧洲国家总数的43%,因此由于俄乌冲突导致的世界范围内的粮食短缺将推高欧洲地区的通胀和食品价格,可能对电动床等可选消费品的消费意愿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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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近一年通货膨胀率
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②积极因素
虽然俄乌冲突对发行人欧洲市场的成长带来了不确定性,但首先欧洲目前电动床的主要消费群体在法德等发达国家,其国家和人民富裕程度相对较高、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截止2022年3月,法德两国建筑市场景气度相对较高,为未来电动床市场的成长储备了增量,具体如下所示:
法德两国建筑许可证申请近一年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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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张
数据来源:法国共享与生态转化部、德国联邦统计局
其次,欧洲央行已开始启动加息对抗通胀。2022年5月23日,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发文表示,欧洲央行最快将在7月举行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决定加息,并可能在9月底之前告别负利率时代。市场预计欧洲央行将在未来4个月内加息至少50个基点。
最后,从更长远看,欧洲地区的老龄化将使欧洲智慧医养市场具备深厚的发展潜力。根据欧洲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欧盟27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9,050万,占总人口的20.3%,已整体步入“超高龄社会”,到2050年,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1.298亿,占总人口的29.4%。
③小结
俄乌冲突对发行人欧洲市场的短期冲击已消除,截止目前已未受影响;但发行人欧洲市场目前积极和消极因素并存,市场发展在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存在一定变数,但从更长远的角度考虑,欧洲市场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
(3)美国是目前最主要、最大的电动床消费市场,从终端消费市场统计,美国消费市场为发行人贡献约7成收入,是发行人最核心的终端市场区域。根据目前的相关前瞻性信息,预计美国市场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将持续成长:
第一,根据新屋开工和申请建筑许可证的情况,预计美国房地产市场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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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一段时间内将维持高景气度,如此则将给包括电动床在内的家居市场提供持续增长空间。
美国新屋开工、建筑许可证申请近一年变动情况
单位:千幢、千张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统计局第二,美联储已进入加息缩表周期以抑制国内的高通胀,截止目前2022年5月末,已累计加息75个基点。同时为了对抗美国国内的高通胀加之美国企业在2021年整体盈利情况较好,包括微软、谷歌、亚马逊在内的美国企业纷纷开始涨薪,预计基本工资最高可以翻倍。因此,美联储加息会使物价降低并对社会群体的消费意愿起到一定刺激作用,企业涨薪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人群的购买力且具有长期效应,同时美国作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和能源生产国、出口国,必需消费品的供需压力相对较小,综合来看,美国消费者对于智能电动床等可选消费品的购买意愿和购买力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予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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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近五年工资增长指数
数据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
(4)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实施了较为严格的出入境限制措施和疫情管控措施,发行人开拓境外客户难度加大,尤其导致发行人新业务智能遮阳等未能获取足够订单实现盈亏平衡,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了负面影响。目前,境外已开始逐渐取消疫情管控政策,发行人已于2022年第一季度派出专人前往欧美地区开拓市场,现已取得积极成果。虽然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发行人无法前往海外市场进行市场开拓的情况有所缓解,同时发行人所处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前景广阔,发行人也在不断加大如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市场的开发力度,然而新市场的开拓和培育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新业务为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将逐渐缓解。
综合以上的各项分析,虽存在因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带来的短期影响和不确定性,但考虑到发行人已阶段性完成投资支出、预计核心市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增长且新市场开拓在不断深入,因此,发行人在收入端将对支出上升对盈利的负面影响形成积极的缓释效应。
2、原材料价格上涨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项,2019至2021年,依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86.43%、84.06%、81.45%。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比重为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以马达类、线束类材料为例,其均需大量使用铜包线,而铜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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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自2020年起即已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21年末仍处于较高水平;马达类材料所需要的冷轧钢、热镀锌钢价格亦处于近年较高水平。2021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为3.26%,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2.42个百分点,对发行人毛利润影响为-1,829.38万元。其中,各主要原材料中芯片、电路板价格上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负面影响较大,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1.79个百分点、-1.07个百分点,对应毛利润影响分别为-1,354.80万元、-811.65万元。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主要原材料涉及的大宗原材料行业价格指数如下:
大宗原材料指标 | 对应下游原材料 | 2022年1-5月均价 | 2021年均价 | 涨跌幅 |
经销价:热镀锌板: DX51D+Z:1.0*1250*C(元/吨) | 马达 | 5,958.18 | 6,600.75 | -9.73% |
经销价:冷轧板: DC01:1.0*1250*2500(元/吨) | 马达 | 5,550.45 | 6,069.80 | -8.56% |
市场价:电解铜:1#:全国(元/吨) | 马达、电路板、信号线 | 72,232.68 | 68,466.60 | 5.50% |
市场价:单晶硅片(156mm×156mm,一线厂商):国内(元/片) | 芯片 | 6.60 | 4.97 | 32.87% |
市场价(中间价):环氧树脂:华东市场(元/吨) | 电路板 | 26,995.41 | 31,076.50 | -13.13% |
进口平均单价: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当月值(美元/吨) | 电路板 | 7,394.14 | 5,871.69 | 25.93% |
市场价(中间价):聚氯乙烯PVC(乙烯法):全国(元/吨) | 信号线 | 9,173.11 | 9,721.73 | -5.64% |
中国塑料城PP(聚丙烯)指数 (以2010年1月4日=1,000计算) | 塑料件 | 852.50 | 859.12 | -0.77% |
市场价(平均价): 尼龙PA6 (1010C2): 华南地区(元/吨) | 塑料件 | 22,082.14 | 21,879.71 | 0.93%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目前发行人原材料所对应的大宗商品价格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上涨和高位运行后,除芯片、电路板所需的部分材料因需求端长时间旺盛仍出现较高幅度的上涨外,其他各原材料基本呈下降或微涨态势,由大宗商品价格传导至发行人的材料成本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同时随着发行人采购规模的持续扩大,其议价能力也将对直接材料成本的上涨起到一定抑制作用。此外,对公司2021年度毛利率影响较大的直接材料——芯片、电路板的价格由于需求端长时间旺盛目前仍处于高位,预计到2022年末仍有上涨的可能。但目前手机等电子产品已出现了消费疲软迹象。如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2年3月,中国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2146.0万部,同比下降40.5%,其中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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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出货量1618.5部,同比下降41.1%。因此如果手机等电子产品消费持续下滑将会对部分芯片、电路板价格形成一定抑制作用。
综上分析,除芯片、电路板外发行人原材料价格未来上涨的可能性偏弱,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负面影响呈弱化态势。
3、运费处于高位
2021年运费上涨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为0.64%,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0.49个百分点,同时少量客户经协商将运费调整由发行人承担,影响了发行人的盈利。
从陆运角度,截至2022年5月,近年来国内运费走势如下所示:
2016年以来各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同比指数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如上表所示,目前国内陆运价格在近年来较为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未来如国内运输政策或国际油价不发生重大变化,国内陆运价格预计将保持稳定。
截至2022年5月,以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为标准体现出的海运情况变动趋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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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
数据来源:wind,以“1998年1月1日=1,000”作为指数参考标准
如上图所示,目前海运已有自高位回落的迹象,但考虑到上海疫情导致的货物积压及复工复产后集中发货现象将在一段时间内造成航运供需关系的短期紧张,同时国际原油价格受俄乌冲突影响又升至100美元/桶以上的高位推高了海运成本,并且每年下半年的海运旺季即将来临,预计海运费回落的趋势将放缓。但由于海运费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海运缺柜、新冠疫情下各国港口运营效率下降,随着各国港口堵塞的缓解及海运货柜的回流效率提升,长期来看,海运费将回落至正常水平。综上分析,发行人运费持续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在较长时间内将呈缓慢回落态势,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负面影响将持续减弱。
4、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处于低位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54.93%及58.38%,外销收入占比较高。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海外市场的开拓,预计公司的外销收入仍将保持增长,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影响。
截至2022年5月,美联储已累计2次加息75个基点,利率区间调整至
0.75%-1.00%(市场普遍预计本年内将加息7次)。同时美联储还宣布至2022年6月1日起开始缩表,自6月1日开始以每月475亿美元的额度缩表,将在3个月内逐步提高缩表上限至每月950亿美元。因美联储加息缩表,导致美元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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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汇率持续上升,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此外,截至2022年5月,我国央行已进行了2次降息、1次降准,同时为缓解2022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预计我国央行后续将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为原则,加大货币投放量。
因此,基于2021年平均汇率水平为6.4515,同时美联储和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将使人民币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承受汇率下跌的压力,所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望在较长时间内以高于2021年的水平运行,从而提升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5、关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承担了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一定负面影响。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22年5月3日宣布,四年前依据“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两项行动将分别于2022年7月6日和8月23日结束,即日起,该办公室将启动对相关行动的法定复审程序。考虑到美国政府正在为抑制其国内的高通胀采取各种政策,加征关税政策存在一定被取消的可能性,如取消则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总结
如上文的各项分析,大部分对发行人业绩存在不利影响的因素将在未来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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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逐渐缓解乃至逆转为有利于发行人盈利的因素,同时发行人核心市场预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增长,因此,发行人经营业绩不存在于较长时间内无法逆转的趋势性下滑,发行人盈利具有可持续性和可增长性。针对业绩波动相关风险,发行人目前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通过“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2)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并结合具体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2.6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芯片、电路板、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运费上涨、关税上升等因素所致。同时,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2020年升值对外销产品的人民币价格也有一定负面影响。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分析如下:
一、原材料价格方面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项,2019至2021年,依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86.43%、84.06%、81.45%。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比重为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以马达类、线束类材料为例,其均需大量使用铜包线,而铜的价格自2020年起即已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21年末仍处于较高水平;马达类材料所需要的冷轧钢、热镀锌钢价格亦处于近年较高水平。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对毛利率更有着直接影响。
根据迈科期货、恒泰期货、金石期货等专业机构出具的分析报告等公开信息预测:受供给明显提升,需求小幅提升的影响,预计2022年铜呈现供需小幅过剩,铜价震荡走弱的趋势;预计2022钢材价格保持供需双弱的格局,价格中枢预计较2021年有所下移,但上半年仍存在反弹可能,将影响冷轧钢、热镀锌钢等原料的价格走势。此外,2021年,芯片供应因工厂火灾、冬季暴雪、能源短缺和新冠疫情导致的停工等一系列黑天鹅事件而减产,芯片供应短缺愈发严重。基于芯片龙头厂商的积极扩产和疫情等因素的缓解,从长期来看,芯片的供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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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有望得到改善,芯片价格将向低位回归。但由于芯片厂商产能利用率自2020年以来长期处于高位且未来产能释放需要时间,同时下游需求旺盛,预计未来1年内芯片行业较难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价格调整存在难度。综上所述,发行人原材料价格在未来持续上涨的压力较小,存在回调的可能性,发行人供应链的承压程度将有所减弱,同时得益于发行人自身需求的持续增长,未来将合理利用以量议价的优势地位管控原材料成本。但如果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发生上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的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二、关税方面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直接及通过境外子公司间接出口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为5,459.66万元、7,102.28万元及6,304.4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3%、11.39%及8.23%。近年来,美国在全球范围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包括对华加征进口关税、实施“双反”政策等贸易保护措施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主旋律。公司主要产品双马达驱动器、单马达驱动器、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处于美国加征关税产品名单之内,关税加征税率为10%至25%不等。中美相关关税政策及公司涉税产品类别如下:
政策宣布时间 | 关税政策 | 加征 税率 | 受影响产品 类别 |
2018年6月15日 |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对其余约160亿美元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于2018年8月23日起实施 | 25%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双马达驱动器、单马达驱动器等 |
2018年9月18日 | 2018年9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2018年9月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10% | 10%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 |
2019年5月10日 | 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调整为25% | 25% | 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中的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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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美国子公司的销售由公司承担关税;公司由中国大陆对美国客户的直接销售主要采取FOB结算方式,公司承担境内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境外运输费用与关税费用。对于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费用,部分客户未与公司协商并独自承担;部分客户与发行人协商通过适当调减销售价格等方式与发行人共同承担该部分费用,例如:发行人向LEGGETT & PLATT GLOBALSERVICES销售的部分型号产品价格会有3%-16%的下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22年5月3日宣布,四年前依据“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两项行动将分别于2022年7月6日和8月23日结束,即日起,该办公室将启动对相关行动的法定复审程序。若中美贸易摩擦在未来加剧,美国采取进一步加剧对华的贸易保护政策或客户要求公司降低销售价格以转移加征关税成本,会对公司经营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关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的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三、运费方面
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贸易出现放缓态势,部分物流公司取消海运、陆运班次的同时,线上购物也出现增加。货物运输需求较高,物流运力持续紧张,海运缺柜、爆仓情况增加,加上新冠疫情下各国港口运营效率有所下降,进一步加剧了出口运力紧张的局面。目前,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但全球疫情防控现状仍然较为严峻。物流运力紧张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货物交付速度;同时受疫情影响下物流运力
紧张影响,海运费持续处于高位,二者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运费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的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物流运力紧张及运费上涨的风险”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四、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54.93%及58.38%,外销收入占比较高。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海外市场的开拓,预计公司的外销收入仍将保持增长,因此,汇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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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毛利率将带来影响。2020年至2022年4月中旬,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处于升值的趋势,2022年4月中旬至2022年5月末,总体处于快速贬值的趋势,具体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分别为6.8985、6.8976、
6.4515,2020年较2019年变化不大,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2020年升值对外销产品价格的人民币计价有一定负面影响,经测算,影响发行人2021年外销收入2,455.33万元。2022年1月至4月中旬,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仍然维持在升值的趋势中,但波动幅度相对较小;2022年4月中旬至5月末,总体处于快速贬值的趋势,将对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2022年5月,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已达到为6.7071,较2021年平均汇率上涨3.96%。假设发行人2022年的以美元结算的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与2021年保持一致,2022年实际结算汇率按照2022年5月的平均汇率6.7071进行测算,则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上涨将使公司2022年的外销收入增加1,406.82万元,毛利率增加1.36个百分点。
针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的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人民币汇率波动及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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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五、市场竞争方面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加紧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或借助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维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虽然目前发行人与同行业企业在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不同细分领域各有所长,但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同行业公司已开始向其他竞争对手的擅长领域布局,如捷昌驱动已开始布局发行人优势领域(电动床用驱动市场)、凯迪股份亦具备进入发行人优势领域的能力,而发行人同样也开始布局智能办公相关产能,整个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发行人下游客户如拟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在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长期持续增长和毛利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市场竞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率的风险,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综上分析,基于原材料价格、关税、运费、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分析,发行人毛利率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同时,2022年4月中旬至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处于快速贬值的趋势,将对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因素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3)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模具开发、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产品销售及模具销售是否共同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模具收入是否与产品一起作为履约义务分期确认收入,产品报价是否包含模具成本,以及模具成本核算方法;报告期内模具对外销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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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结构”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中对下述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模具开发、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及对外销售的模具包括商品性模具、生产性模具。
(一)商品性模具
公司根据客户对模具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模具定制开发要求设计并生产相应的模具,模具开发成功后交由客户验收,公司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模具验收单后,该模具即转交客户,公司确认相关模具收入。除因试模需要,公司商品性模具不存在向该类客户销售模具后,再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并销售给该客户的情况。
(二)生产性模具
该类模具系为配合客户产品生产而开发的专用模具,公司根据客户对模具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模具定制开发要求设计并生产相应的模具,模具开发成功后交由客户验收,公司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模具验收单后,模具所有权归客户,公司确认相关模具收入。因公司后续会使用该类模具为该客户进一步生产特定型号的产品,故该类模具存放地点为公司生产车间。
二、产品销售及模具销售是否共同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模具收入是否与产品一起作为履约义务分期确认收入,产品报价是否包含模具成本
(一)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及实际执行层面
针对模具销售与产品销售,公司分别与客户签订模具制造合同与产品销售合同。在商品性模具和生产性模具的模具制造合同中,约定的公司履约义务为向客户交付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模具,合同价格和合同金额仅包括模具;在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公司履约义务为向客户交付合格的产品,产品价格以订单约定的价格(价格条款)为准。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均按照双方签署的模具合同、产品销售合同实际执行。
(二)企业会计准则层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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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2)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针对公司模具的销售,鉴于其满足上述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定义,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综上分析,公司签订的模具制造合同、产品销售合同均为只包含单向履约义务的合同,模具销售及产品销售不共同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模具销售与产品销售分别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模具收入不与产品一起作为履约义务分期确认收入,产品报价不包括模具成本。
三、模具成本核算方法
(一)成本归集情况
直接材料:每月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领料单进行领料,领料单内容包括生产工单编号、模具编号、领料编号、料件品名、品号、规格、领用数量等,领料单按照生产工单区分,用以确保各生产工单材料成本的准确性。生产部门取得材料后,根据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月末公司根据当月实际领用的材料,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材料单价归集至“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公司以当月应支付的模具车间的生产人员薪酬归集至“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公司将生产中发生的不能归入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如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电费等,每月末按照实际发生额归集至“制造费用”。
(二)成本核算情况
生产成本分配:1、当月发生的直接材料及外协加工费,ERP系统可以根据生产领料单直接归集至具体模具型号各生产工单,每个生产工单仅包含一个型号的模具产品,期末该生产工单归集的直接材料成本根据完工产品产量和在制品约当产量进行分摊;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生产工单中完工产品的标准成本占该车间完工产品总标准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2、根据不同模具合同,用于销售的商品性模具和生产性模具,待客户进行模具验收并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模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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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后,确认相关模具收入及结转相关模具成本。
四、报告期内模具对外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对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商品性模具 | 1,182.33 | 96.23% | 306.44 | 64.19% | - | - |
生产性模具 | 46.34 | 3.77% | 170.98 | 35.81% | 90.22 | 100.00% |
合计 | 1,228.67 | 100.00% | 477.42 | 100.00% | 90.22 | 100.00% |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模具对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90.22万元、
477.42万元、1,228.6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8%、0.77%、1.60%,占比较小。其中,来源于子公司豪江模具的对外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306.44万元、1,179.60万元,均为商品性模具;来源于母公司的对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90.22万元、170.98万元、49.07万元,除2021年有2.73万元为商品性模具外,其余为生产性模具。
(4)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的战略考虑及内部决策程序,包括相关战略规划是否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独立董事是否发表意见,发行人是否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结合报告期内容科机电业绩亏损加剧的情形分析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的战略考虑
(一)作为智能家居的细分赛道,智能遮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2020中国智能家居生态发展白皮书》、《2021年中国全屋智能行业研究白皮书》以及相关行业研究分析,伴随场景智能化、空间智能化和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多维驱动,以智能家居为核心的全屋定制和全屋智能有望迎来较大发展,未来智能家居市场将以应用场景逐渐细分市场。其中,智能遮阳作为一个成熟的细分领域,有望成为智能家居各细分市场中的下一片蓝海。
全球市场来看,由于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对于生活舒适、便捷的需求以及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预计智能遮阳的细分市场有望迎来强劲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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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机构TECHNAVIO统计数据测算,2020年至2025年,全球智能遮阳市场将会以57.46%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到2025年有望达到250亿美元。从国别市场来看,根据市场调研机构Factmr统计,美国市场在2015-2019年,以约20%的复合年增长率高速发展,成为全球智能遮阳的最大市场;凭借近年来基建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大发展,结合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国在未来10年内有望在智能遮阳市场比肩美国。
中国市场来看,从整个智能家居市场角度,根据亿欧智库《2020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2019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超3,700亿元,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8,000亿元,2017-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86%。基于CSHIA Research《2021年中国智能家居行业市场现状及区域格局分析》的统计数据,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细分市场中,智能遮阳占比约为8%。基于以上数据分析测算,预计到2025年中国智能遮阳市场规模有望超过600亿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竞争集聚效应尚不显著
从全球智能遮阳市场来看,根据市场调研机构Factmr相关统计,目前全球智能遮阳市场的主要厂商包括法国尚飞Somfy、亨特道格拉斯Hunter Douglas以及美国路创Lutron Electronics等,其中法国尚飞Somfy是行业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领先企业,行业历史悠久。
从国内智能遮阳市场来看,法国尚飞Somfy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拥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丰富的技术储备和较广泛的境内外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较高,在国内市场份额较大。除此之外,行业内其他厂商较多且各自市场份额整体不高,整体看来行业处于快速发展初期,市场格局尚未固化,先进入者的竞争壁垒以及集聚效应尚不显著。
(三)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是拓展公司现有技术优势和生产优势的选择
随着多年来的发展,我国智能家居市场逐步向用户诉求聚焦,伴随场景智能化、空间智能化和用户需求多样化的多维驱动,寻求以技术为支撑构建以用户为核心的全屋智能,重塑空间价值。发行人是专业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研发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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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企业,现阶段已完成在智能家居多个应用场景的技术积累和产线配置,兼具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进入智能遮阳领域是延续这两方面优势的选择。技术储备和延伸方面,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可以有效借助发行人在智能家居领域开发积累的技术储备如精准定位、模块化控制、多系统协同控制、远程控制等,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切入新的细分市场,从传统的家居用电动床、电动沙发向遮阳产品等延伸,适应“全屋定制”时代的到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产线储备和生产能力延伸方面,发行人多年的行业生产制造基础,在电子技术工艺、注塑工艺、模具开发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够自主完成“模具开发—注塑—加工—制造—组装—检测”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布局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并形成了协作一体化的“生产流”模式,兼具产业链协同效应和快速反应的整体定制化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中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稳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进入智能遮阳市场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生产能力、流程化高效生产模式以及成熟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从生产端实现降本增效,增强新产品开拓市场的竞争力。
(四)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是对未来竞争布局的综合考量
作为智能驱动市场发展的下一个潜在市场,智能化遮阳业务已经吸引了业内多家企业的关注。以发行人行业内竞争对手捷昌驱动为例,其依托自有品牌和线性驱动的技术优势,已于2020年开始布局智能遮阳细分市场,并多次携产品亮相2020上海国际智能遮阳及电动窗帘展览会、2021年中国建博会、2021亚洲门窗遮阳展等;2022年参加国际窗帘展(IWCE 2022),亮相美国市场。因此,发行人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是顺应行业竞争态势,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与自身战略布局的综合考量。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设立容科机电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设立容科机电子公司主要负责智能遮阳业务的落地实施。2020年4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推进公司各业务板块协调发展,提升管理层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业务板块快速的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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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00万元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21日,容科机电登记设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以上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的战略考虑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经过了董事会以及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包括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
2、2021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包括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
3、2021年3月6日,发行人独立董事黄兆阁、周国庚、赵春旭共同出具了《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包括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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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3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包括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在内的项目建设。
三、资源储备及业务基础
(一)人员
1、容科机电自有团队建设储备
发行人为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这一战略布局,在原有公司智能线性驱动研发、生产、销售核心团队的基础上,根据智能遮阳的细分市场特点以及新业务所处阶段特征,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核心业务团队。
技术研发团队方面,容科机电研发团队带头人和各主要研发子部门如电控研发、结构设计研发、机械组件研发的主要负责人均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均有智能遮阳行业龙头企业相关部门任职的经验;管理与销售团队负责人具有近20年的大中型高新机械制造类企业管理经验和业内销售经验,且均在智能遮阳行业内龙头企业任职或从事相关领域业务开展的经验。
以上技术研发团队和管理与销售团队相关人员作为发行人在未来智能遮阳业务落地的重要人力投入,发行人已经对研发、管理和销售团队的核心人员实施了股权激励,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科机电员工人数从2020年末的44人上升至78人,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员架构和组织体系建设。
2、发行人原有团队人员储备
由于智能遮阳产品生产制造产业链上游的原材料、产业链中游涉及的电子件、塑料外壳等半成品与发行人现有智能线性驱动设备生产制造产业链有重合,因此,发行人现有供应链采购人员、境内外营销人员、豪江电子的设计与制造人员、即墨龙泉分公司注塑产品生产人员等现有生产力量亦可以为容科机电开展智能遮阳产品的生产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例如智能遮阳产品中的各类控制设备如遥控器、控制器的电子部件由豪江电子的相关人员配合进行设计制造,智能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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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相关精密注塑件加工由即墨龙泉分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助。
(二)技术
1、产品技术研发方面
智能遮阳产品由于其独有的应用场景和需求特点,对于设备运行的静音性和控制的多元化及稳定性具体有较高的要求。发行人作为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知名企业,凭借在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多年的产销研活动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储备,可以在精细化控制和静音性等方面为智能遮阳新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1)多元化与精细化控制技术
智能遮阳产品对于控制的要求集中体现在设备控制的同步性、稳定性和精确定位。并且,根据CSHIA Research和杜亚智能窗帘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窗帘生态发展白皮书》相关统计,智能窗帘产品最突出特点在于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多元化控制,实现对智能窗帘设备的精细化管控。
发行人以智慧家居市场领域为基础持续深耕,并且已在智能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有了较为深厚的积累,其中在控制方面集成了自主调节、精准定位、远程调节、多系统调节等多种控制功能,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因此,在多元化控制和精细化控制方面均可以依托原有技术研发储备实现对智能遮阳的技术支持,实现精确行程管理、行程记忆、语音控制、大数据与云平台接入构建整体场景式体验。
①多元化控制技术
多元化控制技术在智能遮阳产品中的应用,集中体现在全屋智能的应用场景下,依托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和多种感应技术相结合,对遮阳产品通过有线与无线、手控与电控、语音与物理控制、多通讯协议与多平台联合的多方式、多平台的控制。发行人在智能家居领域已经将射频、蓝牙等无线控制和有线控制技术成熟运用与智能电动床、电动医疗床等产品中,其核心控制理念和应用模式与遮阳产品具有相通性,可以灵活应用于智能遮阳领域市场;在控制平台多元化方面,发行人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已经实现与米家、涂鸦、天猫精灵等全屋智能定制系统的深度融合,多元化平台控制技术较为成熟,未来在智能遮阳产品的相关领域亦可以实现底层开发逻辑共享和技术拓展借鉴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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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行人的12项核心技术中,有5项与多元化控制相关。以上各项核心技术及相应专利覆盖感应、识别接收和多样性控制等方面,为未来开展智能遮阳业务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储备。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1 | 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技术 | 自研 | 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的新一代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系统,包含新型的驱动器,配套的控制及遥控器,使整套控制系统可以以模块为单位进行包装,按功能需要进行模块的快速拼接组装,减小包装尺寸,降低物流和安装成本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单电机电动马达驱动器2019222823358) | 量产 |
2 | 多系统无线协同工作技术 | 自研 | 通过蓝牙等无线技术,实现多套电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已完成协同工作,从而实现多系统同步或者实现某些特定的逻辑关系 | 技术机密 | 量产 |
3 | 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技术 | 自研 | 采用高精度麦克风采集本地音源,并辅以神经网络芯片对音源进行分析处理,实现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进一步控制本地的电动控制系统运行 | 技术机密,并已申请专利(带语音控制及生命体征监测的智能护理床电控系统,申请号2021112521974) | 量产 |
4 | 控制系统远程在线升级技术 | 自研 | 通过后台服务器远程推送,实现电动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测和故障收集,并且可以通过远程对电动控制系统实现整机在线升级,增加产品的功能 | 技术机密 | 在研 |
5 | 多种通讯协议和传感器协同工作技术 | 自研 | 以通用微处理器为核心,将射频,蓝牙,WIFi等多种通讯协议数据进行智能处理,同时采集陀螺仪,温度传感器等多种传感器信号,对通讯协议数据和传感器信号进行综合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对驱动器进行智能化控制 | 技术机密 | 量产 |
②精细化管控技术
智能遮阳业务由于其特定的使用环境,对于运行的定位准确性、多设备同步性等方面具有精细化的要求。智能遮阳产品所用马达和现有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用马达采用类似的位置采集方式和传感器定位,可以基于现有技术及开发经验进行拓展;在多设备同步性方面,发行人在直流电机控制能力已达行业先进水平,可以实现多台电机同步误差2mm以内,优于行业内两台电机5mm同步误差的平均水平,在智能遮阳产品多产品同步开合应用中可以提供有力支持。
依托发行人在智能家居的技术积累,特别是“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机械防夹和手动开启技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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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舒适度电动调节技术”等,将应用于智能家居的电动床、电动沙发等设备的相关安全保护、位置采集和多设备同步定位等技术应用于智能遮阳领域,可以为精细化管控技术的安全性方面提供储备技术移植和转移开发支持。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1 | 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 | 自研 | 通过在驱动器的电机部位中增加阻尼垫片,通过对电机输出轴的阻尼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强,从而实现线性驱动器在大推力的时候做到反向限滑,确保驱动器在断电的情况下不下滑。采用该方式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低成本。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具有自锁功能的电机2020229640666) | 量产 |
2 | 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 | 自研 | 电动控制系统搭配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可以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周围环境,并对环境因素进行智能判断,当周围环境中出现干扰系统运行或者易被系统伤害的因素时,控制系统自动停止当前动作,并根据实际场景反向动作或者紧急锁止,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隐患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红外感应的防夹电动床2017201929372) | 量产 |
3 | 机械防夹和手动开启技术 | 自研 | 本技术将伸缩杆和螺母脱开并增加导向机构实现防夹及手动开启功能。带拉力的驱动器伸缩杆在下降时力量很大,通过本结构可防止连接机构在下降时夹到物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实现在停电时手动开启连接机构。该技术工作稳定可靠,可满足多领域客户需求。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电动学习桌2020226857727、基于脉宽检测实现防夹防撞的多立柱升降控制系统2021219530518、一种带机械防夹功能的电动推杆紧急释放组件2021224208064 ) | 量产 |
4 | 平面舒适度电动调节技术 | 自研 | 通过线性推杆和固定的传动调节结构,以调整上下平面间距的方式改变平面材料的密度,从而调节材料硬度以实现不同的舒适度 | 技术机密,并拥有软件著作权(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V1.0 2018SR934302) | 量产 |
(2)静音技术
基于智能遮阳所处的智能家居主要应用场景以及全屋智能的整体要求,对于遮阳驱动设备运行的噪音具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外行业龙头如法国尚飞Somfy和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均将产品的声音效果和平稳运行作为自身产品的突出特质在官网进行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卧室、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级为50分贝,夜间允许噪声级为40分贝。发行人目前通过研发已经实现了智能遮阳产品的超静音运行,通过隔音降噪设计使运行噪音低于30分贝,远低于上述国家标准,同时低于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中规定的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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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室内噪声下限。
容科机电在静音技术方面已经获得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具体包括:一种降低管状电机震动共振的结构、直流系列开合帘电机、一种电机减震电控支架。同时实用新型专利“静音电机及使用该静音电机的电动卷帘系统”已提交申请,目前正在申请中。
(3)技术研发情况
从研发数据来看,容科机电的研发人员由2020年末的13人增加到了2021年末的26人,研发费用由2020年度的150.98万元上升到2021年度的452.20万元。截止2021年末,容科机电在研项目9项,已申请专利(含未授权)13项。在专项技术研发和专门产品研发方面建立了一定的基础。
技术研发落地方面,容科机电已经完成自身直流电机、交流电机和开合帘电机三大品类产品的软件和硬件解决方案平台,为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截至目前,容科机电已经在逐渐和国内智能家居供应商开展合作,基于自有静音技术为其提供应用于智能遮阳产品的定制化高端静音驱动设备。
2、生产技术方面
生产技术方面,发行人凭借在智能线性驱动领域多年的生产实践,实现了“模具开发—注塑—加工—制造—组装—检测”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同时通过对控制模组、壳体制造等生产环节进行以模块化方式组织生产,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将定制化产品通用化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精密部件、模具设计开发、壳体制造到整套系统组装全链条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垂直一体化和模块化生产的生产技术结合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布局,可以更好地支持和实现定制化生产,为智能遮阳产品生产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经验积累。
(三)市场
智能遮阳市场作为智能家居的细分行业市场的新蓝海,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发行人深耕智能线性驱动市场多年,在智能家居产品境内外市场、线上及线下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积累丰富,对于进入和开拓智能遮阳市场将会提供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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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及境外市场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业务中,前两大市场分别为北美及中美洲和欧洲市场。基于市场调研机构Fact.MR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2019年,美国以19%的复合年均增长率成为全球智能遮阳第一大市场;到2030年,中国有望以超过30%的复合年均增长率成为未来全球智能遮阳第一大市场,同时欧洲市场也将以较高增速位列全球前三大市场。从境外市场来看,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54.93%及58.38%,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发行人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销往世界多个国家,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凭借扎实的产品与服务,与境外众多客户建立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初步建成了覆盖北美、欧洲主要国家或区域市场的营销网络与服务体系。发行人智能遮阳产品境外销售主要以To B端客户为主,发行人现有北美、欧洲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广新的智能遮阳产品形成助力。同时发行人美国、韩国和日本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也为新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开拓提供必要的销售渠道支持。
从境内市场来看,现有客户已经广泛覆盖全国各地,基于现有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基础上,发行人选取重点城市推行“城市合伙人”制度,选取本地商家合作进行线下布局,集合市场推介-销售-服务-售后-品牌宣传于一体。
2、线上与线下市场
除以上线下境内及境外市场的现有资源储备外,发行人在线上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了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平台的线上推广渠道,在智能遮阳产品的自有品牌业务推广亦可以利用现有线上销售渠道。
(四)资金
自容科机电成立以来,发行人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运营、研发等多方面进行了资金支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科机电资产总额4,707.1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99.22万元;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为16,165.88万元,实际授信额度2.9亿元,剩余额度约1.4亿元。前述资金投入及储备亦为容科机电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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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结
综上所述,发行人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并开展募投项目已经具备了必要的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储备和投入。与此同时,发行人已经具有的线性驱动领域的核心技术与研发实力以及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客户资源与销售网络渠道也为募投项目奠定了业务基础。
四、结合报告期内容科机电业绩亏损加剧的情形分析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1年,发行人负责智能遮阳业务的子公司容科机电实现销售收入240.76万元,较2020年有较大增长;净利润为-1,223.59万元。容科机电2021年较2020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扩大,主要系公司智能遮阳业务尚处于前期市场推广和产品试生产阶段,市场开拓等费用较高,规模效应不明显。具体包括:
(一)前期投入较大,且处于市场开拓期导致订单不饱满,产销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
容科机电所开展的智能遮阳业务为发行人智能家居领域的一类新产品,相关研发、销售团队的搭建、技术的储备和产品线的形成均需从基础做起,研发和销售方面的持续投入是必要的,也是后续获得订单的关键;另外作为生产制造类企业,前期在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是支持后续正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投入,这是符合生产制造正常商业规律的,也是为后续达到规模效应后实现降本增效的必然选择。例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科机电固定资产原值由2020年12月31日的33.40万元上升至599.2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由0元上升至1,300.29万元、员工人数由44人上升至78人、存货由23.39万元上升至573.33万元,而容科机电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仅在2020年度1.2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239.56万元。
在缺乏充足订单的支持下,前期较大的投入、业务开拓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同时新客户培育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容科机电业绩亏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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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方案
1、结合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人自身生产和销售优势,制定个性化发展战略,更好的发挥自身特色。
(1)进一步强化自身生产制造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产业链延伸的综合一体化优势。发行人充分利用自有产业链延伸中已经具备的豪江电子、豪江模具的辅助生产能力,更好的在多个产品生产环节实现降本增效,不断推出高性价比产品提升竞争力;同时实施产品聚焦策略,充分吸收市场反馈并挖掘客户需求,力争打造出业内优质产品。
(2)针对不同市场制定差异化推广和营销策略
①在境外市场,结合美国和欧洲市场不同的客户需求、客户分布和现有市场竞争格局,实施差异化推广
美国市场目前智能遮阳厂商以服务于大客户为主,大量的中小规模的客户具有定制化需求。基于这一现实,发行人在美国市场依托豪江美国子公司与容科机电进行协同推广,目标客户集中于市场中单个规模较小、但是数量众多的中小客户群,以中小客户策略逐步建立行业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同时依托在美国的仓储和公司服务体系,发行人将积极备货推广、销售并开展售后服务。
智能遮阳产品在欧洲市场应用历史较久,目前已经普遍应用于日常多个方面,且基于日常用途,目前市场上有大量定位普通用户的中低端产品。基于这一情况,发行人在欧洲市场实施区别于其他地区的市场定位,主要推行高端产品策略,以现有技术研发储备为支撑,主要定位于对产品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高端客户,以区别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普通产品。
②在境内市场,延续和扩大传统To B端业务优势,以To C业务作为必要补充
目前境内智能遮阳市场中线性驱动产品厂商主要依托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窗帘厂商进行推广销售,自有品牌和销售渠道较不发达。基于这一现状,发行人结合自身智能线性驱动行业长期从事To B端业务生产经营形成的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快速反应制造优势,同时以传统智能遮阳产品的核心配件创新作为突破点,既可以顺应当前年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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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自己动手的风潮,同时符合后疫情时代“宅经济”下居家安装的需求,有效解决现有市场个人消费者购买后无法安装、难以安装的售后难题。在前述推广战略下,发行人拟以此为基础建立和推广自有品牌和销售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抢占先机。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境内外业务同步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
基于发行人在境内外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已有客户资源和市场影响力,对于智能遮阳产品将在境内外同步开展市场拓展。截止2022年5月容科机电在境内市场已有意向性客户近40家,有近30家已经签署意向性供货合同,预计年市场空间在3,000万元左右;在境外市场已经获得约10家意向性客户,过半数已经签署意向性协议,预计2022年境外市场订单有望取得一定突破。后续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在该新产品领域的市场开发力度。
综上所述,发行人智能遮阳业务为发行人智能家居领域的一类新产品,考虑新业务落地和发展正常商业周期,目前在项目前期投入较大,但受疫情影响业绩不及预期导致业绩亏损。但从宏观分析,智能遮阳市场潜在发展潜力较大,且发行人已经针对境内和境外不同市场分别执行了针对性的推广策略,截至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综合判断,发行人此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2021年其他类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下游客户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子公司的业绩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内部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税务上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一、2021年其他类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下游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类产品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 | 1,223.55 | 37.60% | 30.67 | 8.83% | - | 0.00% |
家电产品代工业务 | 499.88 | 15.36% | 9.07 | 2.61% | - | 0.00% |
模具及钣金件 | 1,388.89 | 42.68% | 306.44 | 88.21% | - | 0.00% |
其他 | 142.17 | 4.37% | 1.20 | 0.35% | 0.1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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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合计 | 3,254.49 | 100.00% | 347.38 | 100.00% | 0.18 | 100.00% |
公司其他类产品收入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销售的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代工业务等产品以及豪江模具销售的模具及钣金件产品。
(一)豪江电子收入增长原因分析及下游客户情况
豪江电子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主营业务为发行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为发行人产品的核心部件之一。
1、按产品及应用领域分析收入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豪江电子销售的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代工业务等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 | 1,223.55 | 71.00% | 30.67 | 77.17% | - | 0.00% |
家电产品代工业务 | 499.88 | 29.00% | 9.07 | 22.83% | - | 0.00% |
合计 | 1,723.43 | 100.00% | 39.74 | 100.00% | 0.18 | 100.00% |
报告期内,豪江电子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
30.67万元、1,223.55万元,2021年销售同比增长较高;家电产品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9.07万元、499.88万元,2021年销售同比增长较高。
2021年上述业务取得快速增长与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具体分析如下:
豪江电子产品应用领域 | 下游行业需求变化情况 | 匹配性分析 |
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 | 根据Frost & Sullivan的预测,到2024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约2万亿美元,国内智能控制器市场将达到3.8万亿元。2020-2024年,国内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 | 豪江电子独立运营时间较短,但其前身——豪江智能控制车间在2017年即已成立,并已在发行人体系内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孵化,其技术和生产能力较为成熟,是发行人所拥有的大推力、耐损耗、高安全和可靠性以及较强控制技术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的关键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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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电子产品应用领域 | 下游行业需求变化情况 | 匹配性分析 |
率约为12%,增长空间广阔 | 在豪江电子独立运营后,发行人继续加大投入,在2021年购入了5台贴片机强化生产能力,并将豪江电子的人员由126人增至237人(以2020年和2021年年末口径统计),同时还引入了部分业内高端人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采购团队,可以实现高效生产与市场开拓。 2021年,豪江电子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与行业整体增长趋势一致 | |
家电产品代工业务 |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中国刀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409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575亿元(预计),2017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8.9% | 2021年,豪江电子家电产品代工业务快速增长,主要为代工的刀筷砧板消毒架、刀筷砧板杀菌架、刀架等产品,与行业整体增长趋势一致 |
2、按客户分析收入增长的原因
2021年相比2020年,豪江电子销售的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代工业务等产品收入增长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增长额(万元) | 增长贡献率 | 增长原因分析 |
1 | Takebishi Electric Sales Shanghai LTD./TAKEBISHI CORPORATION/竹菱(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 686.11 | 40.75%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遥控器产品,终端品牌夏普空调的需求有所增长 |
2 |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 | 481.26 | 28.58%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砧板杀菌架、砧板消毒架、烘鞋器等家电代工产品,终端品牌华为、小米等需求有所增长 |
3 | Omni-ID USA Inc | 152.90 | 9.08%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PCBA、PCBA.Y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电子标签等领域 |
4 | 青岛市琴岛电器有限公司 | 100.85 | 5.99%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PCBA、电热毯控制器版、PCBA.Y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热毯等领域 |
5 | 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 | 84.58 | 5.02%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开关电源、温控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冷柜 |
合计 | 1,505.69 | 89.43% | - |
注1:销售增长额=当年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注2:增长贡献率=某一客户销售增长额/销售增长额合计
由上表可知,豪江电子2021年销售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家电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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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代工业务的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其主要客户。
综上所述,豪江电子在2021年的收入快速增长是基于行业发展和自身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同时在2020年独立运营时间较短、对外销售业务处于探索期所致,其2021年度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豪江模具下游客户情况及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豪江模具成立于2019年5月31日,主营业务为注塑用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发行人驱动产品的塑料外壳生产提供定制化模具,并存在直接对外销售。
1、按产品及应用领域分析收入增长的原因
(1)下游行业需求变化情况
模具行业被俗称为“工业之母”,具体包括指金属铸造用模具、矿物材料用模具、橡胶或塑料用模具及其他用途的模具。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及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市场对汽车、通信、电子、家电等消费品的需求快速提升,使得这些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这也成为我国模具行业迅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0-2019年我国模具行业总产值总体呈上涨趋势,2019年我国模具行业总产值约为2,900亿元,同比增长4.92%;预计到2026年中国模具行业销售收入将增长到3,438亿元。
豪江模具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等领域。各领域分析如下:
①汽车模具行业
汽车行业90%以上的零件由模具成型,主要是冷作模具、塑料模具和热作模具。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催生了汽车模具市场的巨大需求,也推动了汽车模具行业的快速发展,使汽车模具行业的整体水平也得到快速提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模具行业产销需求预测与转型升级分析报告》测算,中国汽车模具占模具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在1/3左右。根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塑料模具占模具总销售额的45%。若据此计算,2021年我国汽车塑料模具的市场规模约为455.22亿元,相比上一年提升约12.04%。注塑模具行业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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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中的汽车内外饰件供应商或汽车内外饰总成商等。随着未来汽车置换高峰期的到来和新车型推出加快,也将带动汽车模具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因此下游汽车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依旧广阔。
②家电模具行业
家电行业80%零件靠模具成型。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与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2021年国内家电行业市场零售规模为7,542.80亿元,同比增加3.40%。具体到品类,2021年空调市场零售额为1,545.00亿元,同比增长4.80%;冰箱市场零售额达999.00亿元,同增
7.40%;洗衣机市场零售额达714.00亿元,同比增加8.70%。随着家电消费扩张,家电模具行业市场规模也将保持上涨。
(2)豪江模具自身发展情况
豪江模具独立运营时间不长,但其前身在2018年豪江智能成立注塑车间时即已组建,自其独立运营时其技术和生产能力已较为成熟。2020年,发行人为强化自己在各生产环节上的优势,将控制、模具部门开始进行独立运营。
豪江模具在独立运营前,发行人即已进行了持续投入,以3台数控加工机床为核心形成了生产能力。在豪江模具独立运营后,发行人继续加大投入,陆续购入了5台数控加工机床以及其他核心设备强化生产能力,并扩大豪江模具的人员规模。2020年末和2021年末,豪江模具人员数量分别为106人、109人。
2021年,豪江模具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增长趋势与行业整体增长趋势一致。
2、按客户分析收入增长的原因
2021年相比2020年,豪江模具销售的模具产品收入增长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增长额(万元) | 增长贡献率 | 增长原因分析 |
1 |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 321.22 | 29.68%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模具、支架、外壳等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超市收银、人脸识别设备等 |
2 | 潍坊正达实业有限公司 | 159.50 | 14.74%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模具产品,终端品牌歌尔声学等需求有所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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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增长额(万元) | 增长贡献率 | 增长原因分析 |
3 | 青岛爱信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97.70 | 9.03%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模具、空调机相关塑料样品等产品,终端品牌本田汽车、丰田汽车、松下电器等需求有所增长 |
4 | 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91.37 | 8.44%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模具产品,豪江模具为该客户2021年优秀供应商,合作进一步加深 |
5 | 青岛宏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87.12 | 8.05% | 收入增长主要产品来源系模具产品,终端品牌长城汽车等需求有所增长 |
合计 | 756.92 | 69.93% | - |
注1:销售增长额=当年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注2:增长贡献率=某一客户销售增长额/销售增长额合计
由上表可知,豪江模具2021年的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其主要客户。综上所述,豪江模具在2021年的收入快速增长是基于行业发展和自身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同时在2020年独立运营时间不长、对外销售业务处于探索期所致,其2021年度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发行人子公司的业绩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内部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税务上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业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1年 | 2021年 变动率 | 2020年 | 2020年 变动率 | 2019年 |
豪江电子 | 营业收入 | 16,601.23 | 715.98% | 2,034.50 | - | - |
净利润 | 578.08 | 2,415.85% | 22.98 | - | - | |
豪江模具 | 营业收入 | 4,074.61 | 229.41% | 1,236.93 | 18,929.66% | 6.50 |
净利润 | -300.19 | 18.67% | -369.10 | -11,387.46% | 3.27 | |
容科机电 | 营业收入 | 240.76 | 19,904.21% | 1.20 | - | - |
净利润 | -1,223.59 | -237.01% | -363.07 | - | - | |
豪江韩国 | 营业收入 | 2,187.42 | -40.62% | 3,683.59 | 133.06% | 1,580.56 |
净利润 | -72.71 | -185.04% | 85.50 | 5,159.17% | -1.69 | |
豪江美国 | 营业收入 | 2,060.09 | 72.51% | 1,194.20 | 358.93% | 260.21 |
净利润 | 11.63 | -68.42% | 36.84 | 49.00% | 24.73 |
注:容科智家、豪江日本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本表未列示,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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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电子2020年8月成立后,于2021年进入常态化运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整体良好。
豪江模具2021年较2020年同期相比取得了一定的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净利润亏损有所收窄但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豪江模具对外销售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产生的各项费用较多。
容科机电2021年较2020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扩大,主要系公司智能遮阳业务尚处于前期市场推广和产品试生产阶段,市场开拓等费用较高,规模效应不明显。
豪江美国、豪江韩国2019年经营规模相对较小,2021年的经营指标较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到运费上涨、美国关税政策影响公司通过适当调减销售价格等方式与客户共同承担该部分费用以及公司进行战略调整,部分产品不再通过豪江韩国向美国市场销售等因素综合所致。
(二)内部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内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税务上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主要为以下几类:
类别 | 销售方 | 采购方 | 交易定价机制 |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销售 | 豪江电子 | 豪江智能 | 豪江电子为发行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的生产主体,销售价格为基于成本加成,并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结合对外销售时的运输费等成本费用支出影响进行交易定价 |
模具销售 | 豪江模具 | 豪江智能、豪江电子、容科机电 | 豪江模具为发行人生产用模具的生产主体,销售价格为基于成本加成,并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定价 |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销售 | 豪江智能、豪江韩国 | 豪江韩国、豪江美国 | 发行人通过豪江韩国、豪江美国对外销售部分线性驱动产品,销售价格为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结合运输费等成本费用支出影响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内部周转 | 豪江智能 | 豪江电子 | 以材料、自制半成品结存单价作为交易价格,平价买卖 |
设备租赁 | 豪江智能 | 豪江电子、豪江模具、容科机电 | 根据设备折旧成本平价结算 |
其他(资产购买、股权投资、资金拆借等) | 豪江智能 | 豪江电子、精密模具、容科机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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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体系内公司对内销售和对外销售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对内 销售 | 对外 销售 | 对内 销售 | 对外 销售 | 对内 销售 | 对外 销售 | ||
豪江智能 | 营业收入 | 1,734.66 | 49,336.79 | 5,165.42 | 57,861.04 | 3,925.66 | 68,119.27 |
占比(%) | 3.40% | 96.60% | 8.20% | 91.80% | 5.45% | 94.55% | |
豪江电子 | 营业收入 | - | - | 1,994.76 | 39.74 | 14,005.06 | 2,596.17 |
占比(%) | - | - | 98.05% | 1.95% | 84.36% | 15.64% | |
豪江模具 | 营业收入 | 6.50 | - | 930.49 | 306.44 | 2,685.72 | 1,388.89 |
占比(%) | 100.00% | - | 75.23% | 24.77% | 65.91% | 34.09% | |
容科机电 | 营业收入 | - | - | - | 1.20 | 11.23 | 229.53 |
占比(%) | - | - | - | 100.00% | 4.67% | 95.33% | |
豪江韩国 | 营业收入 | 292.96 | 1,287.60 | 727.87 | 2,955.72 | - | 2,187.42 |
占比(%) | 18.54% | 81.46% | 19.76% | 80.24% | - | 100.00% | |
豪江美国 | 营业收入 | - | 260.21 | - | 1,194.20 | - | 2,060.09 |
占比(%) | - | 100.00% | - | 100.00% | - | 100.00% |
其中,豪江电子和豪江模具2020年、2021年对内销售占比较高,与其分别为发行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生产用模具的生产主体的情形相匹配。豪江韩国2019年、2020年对内销售为向豪江美国销售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占比分别为18.54%、19.76%,2021年无对内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主体之间独立核算,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根据前述的交易定价原则进行交易,在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价格、运输费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定价公允。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定价是基于各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以及合理的商业目的做出,并非以取得税收收益为目的,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合并体系内公司之间不公允的内部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成本费用、人员不合理的分摊调节母公司、各子公司收入、利润、成本费用等从而规避税负或获取税收优惠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合理,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具有连贯性和持续性,不存在转移定价安排,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均已出具报告期内的合规证明,税务上不存在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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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合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并分析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2022年3月末,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主要产品销售方式和价格水平、主要原材料采购方式和价格水平、核心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兴华阅字(2022)第020001号)。
经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资产合计 | 82,239.17 | 86,392.53 | -4.81% |
负债合计 | 39,206.43 | 44,963.28 | -12.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032.74 | 41,429.25 | 3.87%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1-3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18,644.70 | 17,256.80 | 8.04% |
营业利润 | 1,737.20 | 2,250.56 | -22.81% |
利润总额 | 1,740.03 | 2,250.39 | -22.68% |
净利润 | 1,620.19 | 1,985.78 | -18.41%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620.19 | 1,985.78 | -18.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44.95 | 1,725.71 | -10.47%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2,239.17万元,相较2021年末减少4.81%;负债总额为39,206.43万元,相较2021年末减少12.80%;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3,032.74万元,相较2021年末增长3.87%。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44.70万元,同比增长8.0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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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7%。
三、结合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分析对公司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数据的影响
(一)新冠疫情
2022年以来,新冠疫情相继在各地持续零散发生,公司部分客户、供应商位于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相应的原材料供应、物流发货受到一定的影响,部分位于2022年以来发生本土疫情城市的重要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公司 | 2021年销售/采购金额 | 公司所在地 |
客户 | 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15,625.85 | 南通 |
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顿力集团有限公司 | 2,263.04 | 杭州 | |
营口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 1,465.13 | 沈阳/营口 | |
平湖爱伦家具有限公司/ 平湖奈西贸易有限公司 | 1,397.76 | 嘉兴 | |
南通市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846.65 | 南通/上海 | |
供应商 | 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 | 6,871.51 | 深圳 |
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 | 6,804.68 | 上海 | |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 1,362.86 | 杭州 |
上述客户、供应商的物流发货情况受到一定影响,但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
2019年至2022年3月,公司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 | -1.90 | 418.21 | 320.79 | -49.46 |
公司主要使用的外币为美元,各期汇兑损益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2020年至2022年3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处于升值的趋势,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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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2020年升值对外销产品价格的人民币计价有一定负面影响;2022年1月至3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仍然维持在升值的趋势中,但波动幅度相对较小,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平均值为6.35,相较2021年1月至3月平均值6.48有所上行。2022年1月至3月,公司取得汇兑收益1.90万元。2022年4月中旬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趋势较为明显,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继续维持贬值趋势,则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比重为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涉及的大宗原材料行业价格指数如下:
大宗原材料指标 | 对应下游原材料 | 2022年1-3月均价 | 2021年1-3月均价 | 同比涨跌幅 |
经销价:热镀锌板: DX51D+Z:1.0*1250*C(元/吨) | 马达 | 5,864.77 | 6,295.06 | -6.84% |
经销价:冷轧板: DC01:1.0*1250*2500(元/吨) | 马达 | 5,535.52 | 5,587.11 | -0.92% |
市场价:电解铜:1#:全国(元/吨) | 马达、电路板、信号线 | 71,529.47 | 62,806.61 | 13.89% |
市场价:单晶硅片(156mm×156mm,一线厂商):国 | 芯片 | 6.45 | 3.42 | 8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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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原材料指标 | 对应下游原材料 | 2022年1-3月均价 | 2021年1-3月均价 | 同比涨跌幅 |
内(元/片) | ||||
市场价(中间价):环氧树脂:华东市场(元/吨) | 电路板 | 27,590.63 | 27,483.08 | 0.39% |
进口平均单价: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当月值(美元/吨) | 电路板 | 7,513.55 | 4,981.67 | 50.82% |
市场价(中间价):聚氯乙烯PVC(乙烯法):全国(元/吨) | 信号线 | 9,174.69 | 8,718.46 | 5.23% |
中国塑料城PP(聚丙烯)指数 | 塑料件 | 843.60 | 858.39 | -1.72% |
市场价(平均价): 尼龙PA6 (1010C2): 华南地区(元/吨) | 塑料件 | 22,077.08 | 21,536.92 | 2.51% |
由上表可知,2022年1-3月,公司所需原材料涉及的部分大宗商品指数上涨较为明显,其中芯片主要上游原材料单晶硅片市场价上涨88.78%、电路板上游原材料玻璃纤维及其制品进口单价上涨50.82%、马达、电路板及信号线上游电解铜市场价上涨13.89%。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公司营业成本有所上升,对毛利率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一季度毛利率较2021年一季度下降3.01个百分点,从26.33%下降至23.32%。
(四)俄乌冲突
俄乌冲突于2022年2月下旬爆发后,欧洲各国迅速对俄罗斯进行了广泛制裁,其中原产地为俄罗斯的木材为欧式电动床的原材料之一。基于供应链因素,发行人欧洲客户的订单在2022年第一季度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叠加国内新冠疫情导致的交付延迟,2021年一季度欧洲地区的销售收入为3,749.61万元,2022年一季度欧洲地区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约40% 。
(五)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同比变动原因分析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44.70万元,同比增长8.04%,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1、北美地区的主要客户LEGGETT & PLATT在墨西哥的工厂产能逐渐释放,加大了对发行人的采购力度;2、子公司豪江电子积极拓展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以及家电产品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22年1-3月,公司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7%,主要原因包括:
1、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一季度毛利率为23.32%,较上年同期下降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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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机器设备折旧摊销增长较快以及原材料中芯片、电路板等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
2、存货跌价准备有所上涨。受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产能爬坡影响,存货结存单位成本较高,导致存货跌价准备有所提高。【核查程序】关于业绩下滑和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下游客户2021年年报及其他公开信息,分析宏观因素对行业及下游客户的影响;
2、获取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分析经营情况;
3、结合原材料采购价格、运费、关税、人民币汇率等波动因素对公司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进行分析,并结合具体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4、取得公司其他类收入销售明细表,对其他类收入的产品结构、主要客户等情况进行分析;
5、取得并审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模具制造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定是否一贯执行;获取公司模具产品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分别统计生产性模具、商品性模具的收入金额和占比;检查报告期内的模具销售明细表中的大额销售记录,核实发行人收入的确认时点;了解发行人目前模具相关的生产线情况、发行人产品成本归集与分配情况,核查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了解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机制,分析其定价公允性及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了解发行人各子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业务定位,实地查看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在整个上市体系内的定位,确定内部交易的合理性;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涉税合规证明;
7、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分析其他类收入相关行业发展情况;
8、查询大宗原材料的行业价格指数,分析波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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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访谈财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了解新冠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10、查阅智能遮阳行业研究报告及相关新闻,分析智能遮阳市场规模、发展前景以及竞争格局;
11、查阅发行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和决议文件,了解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这一战略考虑的内部决策程序;
12、访谈发行人容科机电负责人,了解人员、技术、市场和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最新业务进展。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结合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宏观因素,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上升但净利润下滑的的原因包括: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胀水平、推动行业终端产品价格上升,带动营业收入上涨;中美贸易摩擦促使美国地区客户与公司重新协商价格以分摊关税成本,对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新冠疫情和房地产刺激居家改善需求,美国地区客户收入增长;新冠疫情造成原材料价格及海运费上涨,对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或主要客户经营业绩的波动情况一致。并且,经分析发行人实际情况及相关前瞻性信息,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相关不利因素的影响程度正逐渐缓解但仍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不存在趋势性下滑的情况,发行人的盈利具备可持续性、可增长性。
2、基于原材料价格、关税、运费、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分析,发行人毛利率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同时,2022年4月中旬至2022年5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处于快速贬值的趋势,将对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因素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3、发行人产品销售及模具销售不共同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模具收入不与产品一起作为履约义务分期确认收入,产品报价不包含模具成本,发行人模具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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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进入智能化遮阳市场是基于战略考虑并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相关战略规划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发行人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考虑新业务落地和发展正常商业周期、宏观经济形势、发行人发展战略与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结合报告期内容科机电业绩亏损加剧的情形分析,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发行人其他类收入大幅上升公司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销售的智能控制器及核心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代工业务等产品以及豪江模具销售的模具及钣金件产品,销售收入上升与行业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发行人业务运营情况相匹配,收入增长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主体之间独立核算,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根据前述的交易定价原则进行交易,在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价格、运输费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定价公允。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定价是基于各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以及合理的商业目的做出,并非以取得税收收益为目的,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合并体系内公司之间不公允的内部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成本费用、人员不合理的分摊调节母公司、各子公司收入、利润、成本费用等从而规避税负或获取税收优惠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合理,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具有连贯性和持续性,不存在转移定价安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均已出具报告期内的合规证明,税务上不存在合规风险。
6、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2022年3月末,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主要产品销售方式和价格水平、主要原材料采购方式和价格水平、核心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3.关于原材料采购
申报材料及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公司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分别为171.02万个、
208.23万个、268.40万个和250.95万个,采购平均单价分别为23.28元/件、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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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13.81元/件和5.37元/件。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电源材料类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各期供应量占比均超过50%;
(2)基于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以及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等原因,发行人对马达、塑料件、信号线等原材料采购单价逐年下降,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亦逐年降低;
(3)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芯片采购金额分别为794.76万元、1,323.12万元、1,891.45万元和1,525.92万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72%、
3.71%、4.30%和6.34%。报告期内,发行人芯片以向境内芯片代理商采购为主,没有直接向境外供应商进口采购的情况。
请发行人:
(1)说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行业公开报价是否一致,量化分析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下游产品价格变化之间的传导机制;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采购价格的趋势,采购单价下滑的可持续性和对业绩的具体影响;
(2)说明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报价和对其其他客户的报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对高采购单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逐渐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其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否匹配;
(3)量化分析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以及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等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4)结合发行人芯片采购类型、芯片市场供给以及发行人与境内芯片代理商的合作历史、产能紧张程度,说明发行人的芯片采购是否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的影响以及发行人采取的解决措施。
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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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说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行业公开报价是否一致,量化分析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下游产品价格变化之间的传导机制;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采购价格的趋势,采购单价下滑的可持续性和对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和行业公开报价一致性说明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因此采购的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结构件类、电源材料类等原材料多为基于客户定制生产需求进行的非标准件定制化产品,不同型号的细分种类繁多,没有公开参考商品价格或行业公开报价。
二、量化分析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下游产品价格变化之间的传导机制
报告期内,按照实际生产以及销售商业流程,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与下游产品价格变化之间通过发行人对各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单位成本和销售价格进行传导。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涉及多个品类、型号的主要原材料。就主要原材料各期的平均采购单价、各期在直接材料占比以及以“套”为标准衡量的产成品各期销售价格的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序号 | 物料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 年度 |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 采购 价格 | ||||
1 | 马达(元/个) | 23.82 | -1.95% | -0.40% | 24.30 | -1.93% | -0.45% | 24.77 | ||
2 | 芯片(元/件) | 1.88 | 50.40% | 2.41% | 1.25 | -14.97% | -0.47% | 1.47 | ||
3 | 电路板(元/米) | 1.05 | 59.09% | 1.43% | 0.66 | -7.04% | -0.14% | 0.71 | ||
4 | 塑料件(元/个) | 0.72 | -1.37% | -0.07% | 0.73 | -16.09% | -0.92% | 0.87 | ||
5 | 信号线(元/个) | 3.95 | -9.61% | -0.49% | 4.37 | -10.27% | -0.58% | 4.87 | ||
6 |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元/个) | 26.41 | 10.64% | 0.38% | 23.87 | 0.08% | 0.01% | 23.85 | ||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 年度 | |||||||
销售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销售 价格 | 销售 价格 | 同期 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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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元/套) | 321.27 | 7.55% | 298.73 | 4.37% | 286.22 |
如上表所示,从上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对单位成本的传导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不一,且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看来,2019年、2020年,马达、芯片、塑料件、信号线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单位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大;2021年,电路板、芯片、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单位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大。
从单位成本到产品销售价格的传导来看,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即基于成本测算确定标准报价作为底价,在标准报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并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具体来看,首先基于各个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人工及其他费用测算生产成本,之后根据不同产品所属大类的标准报价系数进行计算,得出标准报价,作为内部参考价格,即标准报价=生产成本*(1+标准报价系数)。其中生产成本根据生产该产品的各种生产成本加总得出,标准报价系数主要参考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进行确定。
对具体客户进行销售时,标准报价仅是一原则上的底价概念,发行人将会以这一标准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销售产品的生命周期、与客户的合作时间与销售量、当前市场供需情况、产品推广所属阶段、海运费成本、关税成本等因素基础上,与客户通过多次协商确定最终的销售价格。从目前具体销售情况来看,实际销售价格较标准报价一般有约5%-70%以上不等的变化幅度,且不同客户、不同型号的产品其变化幅度均有不同,这一由标准报价至最终销售价格的调整过程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尚无法量化分析采购价格直接向下游产品价格的传导。
综上,上游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向单位成本的传导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不一,且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也存在一定差异;单位成本向销售价格传导方面,由于最终销售中,发行人的销售价格是在基于成本测算确定标准报价基础上,综合考虑销售产品的生命周期、与客户的合作时间与销售量、当前市场供需情况、产品推广所属阶段、海运费成本、关税成本等因素基础上,与客户通过多次协商确定最终的销售价格,因此无法量化分析采购价格向下游产品价格变化的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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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与下游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的相互传导作用,但受多个因素的复杂影响,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三者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因而无法准确量化原材料价格对产品价格的传导情况。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采购价格的趋势,采购单价下滑的可持续性和对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结构件类和电源材料类等。报告期内,各大类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个,%,万个,%
序号 | 物料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采购 价格 | 价格同期变动 | 采购量 | 数量同期变动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采购量 | 数量同期变动 | 采购 价格 | 采购量 | ||
1 | 马达类 | 23.82 | -1.94 | 592.08 | 12.54 | 24.30 | -1.93 | 526.12 | 23.62 | 24.77 | 425.61 |
2 | 电子元器件类 | 0.26 | 30.57 | 51,662.62 | -0.79 | 0.20 | -13.57 | 52,073.76 | 69.28 | 0.23 | 30,761.82 |
3 | 线束类 | 3.57 | -8.76 | 1,476.90 | 24.46 | 3.92 | -5.95 | 1,186.66 | 26.29 | 4.17 | 939.65 |
4 | 结构件类 | 0.82 | 2.76 | 5,387.12 | 14.82 | 0.80 | -0.59 | 4,691.84 | -0.33 | 0.81 | 4,707.25 |
5 | 电源材料类 | 5.71 | -58.65 | 375.20 | 39.79 | 13.81 | -16.24 | 268.40 | 28.90 | 16.48 | 208.23 |
2020年,各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当期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整体保持稳定,原材料端涨价压力较小,且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扩大,对各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均呈现较大幅度增长,采购量增长带来议价权的提升,从而导致平均采购单价有所下降。
2021年,发行人采购的各大类原材料中,电子元器件类和结构件类的平均价格同比上涨。马达类、线束类和电源材料类的平均价格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就以上三类持续下降的大类原材料价格下滑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马达类
2020年,马达类原材料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的马达类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较2019年的采购量同比增长
23.62%,对供应商的议价权较高,加之发行人对马达类原材料的采购实施定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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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整政策,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当期采购平均单价下降。
2021年,一方面当期采购数量较2020年继续上涨12.54%,仍然对供应商具有较高的议价话语权;另一方面,受全球新冠疫情以及海运运力持续紧张的影响,发行人采购数量占比较高的三款型号马达,其生产必须的进口轴承的原材料产量和进口量大幅下降,马达供应商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为了保证产品供应,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暂以功能性能相近的国产品牌轴承进行替代,但成本较进口品有所下降。基于这一情况,其为发行人提供了一定的价格调整作为补偿,导致2021年7月以来这几类型号的马达采购平均单价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整体导致2021全年马达类原材料采购的平均价格较2020年下降。
2、线束类
2020年,线束类原材料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游原材料价格整体震荡下行,同时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的线束类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较2019年的采购量同比增长23.62%,对供应商的议价权较高,加之发行人定期价格调整政策的实施,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当期采购平均单价同比下降。
2021年,当期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滑主要由于当期采购结构的变动。发行人采购的线束类原材料包括信号线、电源线和其他配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平均 单价 | |
信号线类 | 4,237.82 | 1,071.57 | 3.95 | 3,654.79 | 836.98 | 4.37 | 3,128.75 | 642.97 | 4.87 |
电源线类 | 901.53 | 210.33 | 4.29 | 899.07 | 217.78 | 4.13 | 707.05 | 176.65 | 4.00 |
其他配件 | 139.92 | 195.00 | 0.72 | 95.30 | 131.90 | 0.72 | 78.49 | 120.03 | 0.65 |
合计 | 5,279.28 | 1,476.90 | 3.57 | 4,649.16 | 1,186.66 | 3.92 | 3,914.29 | 939.65 | 4.17 |
从线束类的具体构成来看,2021年线束类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占比较高的信号线类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下降导致,具体原因主要包括:
(1)2021年信号线采购量为1,071.57万个,较2020年上涨28.03%,涨幅较大,采购量大幅上涨导致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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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采购品类来看,2021年发行人由于自产开关电源数量增加,对自产电源生产所需的B1516信号线采购数量较多,占当期信号线采购数量的比例为8.63%,且B1516信号线当期平均单价为约0.04元,远低于当期信号线平均单价3.95元。当期对低单价品类的采购量增加拉低了当期信号线的平均单价。
3、电源材料类
2020年,电源材料类原材料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当期采购量持续增长,较2019年的采购量同比增长28.90%,对供应商的议价权较高,加之发行人定期价格调整政策的实施,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当期采购平均单价同比下降。
2021年,当期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下滑主要由于当期采购结构的变动。公司采购的电源材料类原材料包括开关电源与变压器、配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 | 2,121.60 | 80.34 | 26.41 | 3,702.38 | 155.10 | 23.87 | 3,430.55 | 143.83 | 23.85 |
配件 | 20.40 | 294.86 | 0.07 | 3.55 | 113.30 | 0.03 | 2.05 | 64.40 | 0.03 |
总计 | 2,141.99 | 375.20 | 5.71 | 3,705.93 | 268.40 | 13.81 | 3,432.60 | 208.23 | 16.48 |
从具体构成来看,2021年开关电源类原材料两大细分品类的平均单价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核心部件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平均单价由2020年的23.87元上涨至26.41元,涨幅为10.64%;配件的平均单价由2020年的0.03元上涨至0.07元,涨幅为132.33%。伴随发行人自主生产能力加强后对开关电源与变压器自产数量的增加,2021年对于电源材料配件的采购数量较2020年有了大幅增长,由于配件的平均单价较低,从而拉低了2021年电源材料类的平均采购单价。
(二)是否符合行业采购价格的趋势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因此采购的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结构件类、电源材料类等原材料多为基于客户定制生产需求进行的非标准件定制化产品,不同型号的细分种类繁多,没有公开参考商品价格或行业公开报价,无法与行业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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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单价下滑的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各大类原材料中,马达类、线束类和电源材料类的平均价格呈逐年下滑的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马达类
(1)从采购量方面,报告期内马达类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23.62%和12.54%,2021年增速有所下降。如采购数量增速持续下降或者采购量下降,则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权将会下降,采购单价下滑无法持续;
(2)从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方面,截至2021年末马达类原材料相应的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在高位波动并有下降趋势。如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降则采购单价下滑将会持续;
(3)从采购结构方面,2021年马达类平均单价下降主要受采购型号调整的结构性原因影响,该影响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目前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基础上,如新冠疫情带来的境外生产和海运逐步回复导致进口轴承的国产替代方案终止,预计其采购价格会有所上升。
2、线束类
(1)从采购量方面,报告期内线束类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26.29%和24.46%,2021年增速略有下降。如采购数量增速持续下降,则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权将会下降,采购单价下滑无法持续;
(2)从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方面,截至2021年末线束类原材料相应的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已经出现下降趋势。如未来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降则采购单价下滑将会持续;
(3)从采购结构方面,2021年线束类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占比较高的信号线类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下降导致。从具体采购品类来看,是由于当期发行人自主生产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增长,导致对单价极低的特定型号信号线采购大幅增加导致。结合发行人自有开关电源生产逐年扩大的实际情况,预计这种采购结构将会持续,未来可能继续拉低线束类的平均采购价格。
3、电源材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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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采购量方面,报告期内电源材料类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同比增速分别为28.90%和39.79%。如采购数量增速持续上涨,则发行人对供应商的议价权将会上涨,采购单价下滑将会持续;
(2)从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方面,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相应的各类上游大宗商品价格2021年整体保持上涨趋势,在报告期末出现高位震荡并有个别品类出现下降趋势。如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降则采购单价下滑将会持续;
(3)从采购结构方面,2021年电源材料类采购单价下降主要为采购结构变化,即细分品类中高单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和低单价的配件二者的采购量变动影响。由于发行人自产电源产量的逐年增加,对低单价的配件采购量逐年增长,导致二者的采购数量对比情况发生变动。如这一采购结构持续发展,即发行人对低单价的配件采购量进一步大幅增长,则电源材料类的平均采购单价将会持续下降。
4、小结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各大类原材料中,平均价格逐年下滑的主要包括马达类、线束类和电源材料类三类,主要受到采购量、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变动以及短期采购结构变动的综合影响。在采购量增速下降、上游大宗商品价格高位维持、短期受疫情影响的国产替代后续将消除的情况下,马达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将放缓,不排除未来将会有所上涨;在采购量保持增长、上游大宗商品价格继续下降、低单价型号信号线采购量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线束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预计将会持续;在采购量继续保持增长、上游各类大宗商品价格平稳或者波动下降、低单价配件采购量占比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预计将会持续。
对于报告期内平均采购价格未出现持续下降的电子元器件类和结构件类原材料,如在采购量上涨、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下降、低单价的品类采购量占比提高的情况下,亦有可能出现平均采购单价下降的情况。
(四)采购单价下滑对业绩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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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采购 价格 | ||
1 | 马达类—马达(元/个) | 23.82 | -1.95% | 24.30 | -1.93% | 24.77 |
2 | 电子元器件类—芯片(元/件) | 1.88 | 50.40% | 1.25 | -14.97% | 1.47 |
3 | 电子元器件类—电路板(元/米) | 1.05 | 59.09% | 0.66 | -7.04% | 0.71 |
4 | 结构件类—塑料件(元/个) | 0.72 | -1.37% | 0.73 | -16.09% | 0.87 |
5 | 线束类—信号线(元/个) | 3.95 | -9.61% | 4.37 | -10.27% | 4.87 |
6 | 电源材料类—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元/个) | 26.41 | 10.64% | 23.87 | 0.08% | 23.85 |
报告期内,各主要原材料中,采购价格呈现逐年下滑的主要有三类,即马达类—马达、结构件类—塑料件、线束类—信号线;采购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涨的有两类,即电子元器件类—芯片、电子元器件类—电路板;采购价格呈现逐年上涨的有一类,即电源材料类—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对于在报告期某期出现采购价格下滑的主要原材料,按照上一期采购价格作为模拟测算数据,对采购价格下滑对报告期内业绩进行测算,将测算后的当期利润总额数值与当期实际利润总额数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对比 | 利润总额差额 (当期实际值-当期模拟测算值) | 595.36 | 1,315.49 | 1,392.60 |
利润总额差额占比 (利润总额差额/当期利润总额) | 7.23% | 13.25% | 19.45% |
基于以上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材料中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滑对于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392.60万元、1,315.49万元和595.36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实际值的比例分别为19.45%、13.25%和7.23%。
(2)说明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报价和对其其他客户的报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对高采购单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逐渐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其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否匹配;
一、说明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报价和对其其他客户的报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电源材料类原材料包括开关电源与变压器、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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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 | 2,121.60 | 80.34 | 26.41 | 3,702.38 | 155.10 | 23.87 | 3,430.55 | 143.83 | 23.85 |
配件 | 20.40 | 294.86 | 0.07 | 3.55 | 113.30 | 0.03 | 2.05 | 64.40 | 0.03 |
总计 | 2,141.99 | 375.20 | 5.71 | 3,705.93 | 268.40 | 13.81 | 3,432.60 | 208.23 | 16.48 |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细分品类中,开关电源与变压器作为核心组件,平均单价较高且逐年上涨。但由于配件单价较低,因此报告期内对低采购单价配件的采购量上升,拉低了各期电源材料大类的平均单价。报告期内,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电源材料类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供应量占比均超过50%,发行人向其采购的主要为各类型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各期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24.12元/个、23.48元/个和23.96元/个,2020年较2019年略有下降,2021年回升,与发行人整体采购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价格相近。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原材料均为定制化产品,其生产制造参数按照发行人实际定制化要求完成。从采购占比来看,2019-2020年,发行人向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占其该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为7%-9%;2021年,发行人向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占其该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为4%。基于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其采购的主要型号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均为定制化生产,定价方式为成本加成,即在成本基础上保留了合理的利润率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调整确定;不存在向豪江以外其他客户出售相同型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情况。
综上,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报价是基于发行人定制化采购提出的,不存在相同型号产品对其他客户的报价,因此无法比较差异。
二、发行人对高采购单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逐渐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其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否匹配
(一)原因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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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细分品类中,开关电源与变压器作为核心组件,平均单价较电源配件高。从采购数量来看,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各期的采购数量分别为143.83万个、155.10万个和80.34万个,整体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
具体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自主生产能力的加强,对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外采数量随之减少。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外采与自产开关电源与变压器采购量分别为143.83万件、155.10万件和80.34万件,采购量占比分别为76.96%、60.18%和36.17%,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与产品结构的对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产品结构整体保持稳定,从每套线性驱动产品产量、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耗用量与产品单耗的角度,测算如下:
主要原材料 | 类别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 | 产量(万套) | 257.55 | 216.48 | 183.44 |
耗用量(万件) | 238.43 | 242.60 | 183.25 | |
单耗(件/套) | 0.93 | 1.12 | 1.00 |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产品总产量分别为183.44万套、216.48万套、257.55万套,2019年-2021年逐年增长。报告期内每套产品对应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单耗分别为1.00件/套、1.12件/套、0.93件/套。剔除部分客户由于定制化需求,向发行人采购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无需配置开关电源以及2020年部分客户提前采购部分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情况外,整体符合电源开关与变压器与产品之间总体1比1配比的特征。
(三)小结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耗用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对应的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剔除特殊情况外,整体看来每套线性驱动产品耗用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配比为1比1的特征,保持相对稳定。因此,随着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自产能力逐年提升,对应高单价的外采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逐渐减少,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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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量化分析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以及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等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物料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采购 价格 | 同期 变动 | 采购 价格 | ||
1 | 马达类(元/个) | 23.82 | -1.94% | 24.30 | -1.93% | 24.77 |
2 | 电子元器件类(元/件) | 0.26 | 30.57% | 0.20 | -13.57% | 0.23 |
3 | 线束类(元/件) | 3.57 | -8.76% | 3.92 | -5.95% | 4.17 |
4 | 结构件类(元/个) | 0.82 | 2.76% | 0.80 | -0.59% | 0.81 |
5 | 电源材料类(元/个) | 5.71 | -58.65% | 13.81 | -16.24% | 16.48 |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电源材料类”主要包括“开关电源与变压器”、“配件”两个细分品类。其中开关电源与变压器为主要采购品类,各期占当期电源材料类采购金额的比例均超过99%,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各期平均价格分别为23.85元/个、23.87元/个和26.41元/个,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各期采购的配件单价较低,报告期内对低采购单价配件的采购量上升,拉低了各期电源材料大类的平均单价。
整体看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马达类、线束类采购价格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电子元器件类和结构件类的采购价格在2020年下降后,2021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电源材料类-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各期采购价格呈逐年上涨。以上价格变动受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等原因影响较大。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营规模扩大,整体采购量增长带来议价权提升直接影响采购价格
整体看来,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各类原材料的需求不断上升,直接体现在报告期内对各大类原材料采购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提升了发行人对各大类原材料的供应商议价能力,导致大类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逐年下降。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料类别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采购 价格 | 同期变动 (%) | 采购量 | 同期 变动 (%) | 采购价格 | 同期变动 (%) | 采购量 | 同期 变动 (%) | 采购价格 | 采购量 | ||
1 | 马达类(万个) | 23.82 | -1.94 | 592.08 | 12.54 | 24.30 | -1.93 | 526.12 | 23.62 | 24.77 | 425.61 |
2 | 电子元器件类(万 | 0.26 | 30.57 | 51,662.62 | -0.79 | 0.20 | -13.57 | 52,073.76 | 69.28 | 0.23 | 30,76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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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
3 | 线束类(万件) | 3.57 | -8.76 | 1,476.90 | 24.46 | 3.92 | -5.95 | 1,186.66 | 26.29 | 4.17 | 939.65 |
4 | 结构件类(万个) | 0.82 | 2.76 | 5,387.12 | 14.82 | 0.80 | -0.59 | 4,691.84 | -0.33 | 0.81 | 4,707.25 |
5 | 电源材料类(万个) | 5.71 | -58.65 | 375.20 | 39.79 | 13.81 | -16.24 | 268.40 | 28.90 | 16.48 | 208.23 |
剔除个别异常变动,从各大类原材料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对比分析,采购数量增长一般会对应采购价格的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各大类原材料采购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是与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满足必要的生产需要的客观情况相匹配的,这一客观情况整体导致各大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降,但对于因议价权提升对采购价格的影响无法量化分析。以马达类原材料为例,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的采购量随着经营规模扩大逐年增长,同时各期采购平均单价逐年下降。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马达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确定是发行人在综合考虑包括采购量、上游大宗商品走势及未来供需情况在内的多种因素基础上,就各类具体型号马达的实际情况与供应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的。其中,采购量的逐年上涨带来的议价权权重变化难以进行量化,因此亦无法量化采购量增长带来议价权提升对采购价格的直接影响。综上,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整体各个品类的原材料采购量普遍增长带来议价权提升,进而直接影响采购价格。但是采购量增长对不同品类原材料的议价权提升程度、议价权提升对采购价格的影响并非线性相关,还需考虑大宗商品的变动、产业链定位等诸多因素,因此,无法量化分析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这一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影响。
二、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升级和产品设计的调整导致的细分品类采购量差异,对个别品类原材料价格产生差异性影响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升级和产品设计调整对采购价格的影响突出体现在对电子原材料类采购价格的影响。
(一)产品结构升级体现在产品定位提升带来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增长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改进产品设计,优化产品结构,整体定位向中高端产品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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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拓展,公司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产品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中,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合计销量在2020年、2021年分别同比增长35.25%、29.24%,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套
产品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同期变动 | 数量 | 同期变动 | ||
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 | 36.50 | -21.20% | 46.32 | 5.51% | 43.9 |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 | 104.03 | 29.25% | 80.49 | 35.25% | 59.51 |
双马达产品 | 89.46 | 13.95% | 78.51 | 8.08% | 72.64 |
管状驱动产品 | 1.38 | - | - | - | -- |
注:双马达产品内嵌控制单元,一般不包含单独的外置控制器。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在采购端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生产中所需的芯片、电路板数量大幅提升,进而影响采购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比变动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比变动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平均 单价 | |
芯片 | 3,860.65 | 2,050.96 | 35.46% | 1.88 | 1,891.45 | 1,514.03 | 68.46% | 1.25 | 1,323.12 | 898.76 | 1.47 |
电路板 | 1,730.94 | 1,655.67 | -8.09% | 1.05 | 1,185.16 | 1,801.40 | 58.67% | 0.66 | 809.18 | 1,135.34 | 0.71 |
电子元器件类合计 | 13,228.93 | 51,662.62 | -0.79% | 0.26 | 10,212.09 | 52,073.76 | 69.28% | 0.20 | 6,979.84 | 30,761.82 | 0.23 |
但从实际来看,2020年和2021年采购量均发生增长,但各期芯片和电路板各自的平均采购单价出现相反波动。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因为芯片、电路板的平均采购价格还受上游大宗商品和供需关系的影响。2020年,在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平稳且供需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产品结构升级带来对芯片、电路板的采购量的增长,进而导致采购价格下降;但在2021年,芯片、电路板的细分品类受上游大宗商品和供需失衡的影响,导致采购价格未出现下降。综合影响下,产品结构升级导致的采购量变化同时受到供需关系和上游大宗商品的影响,无法量化分析。
综上,发行人产品结构升级突出体现在配置调整对电子元器件类中芯片和电路板的需求提升,引起这一品类的采购量上涨,进行对平均采购单价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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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中,由于叠加了上游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供需失衡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发行人产品结构升级对芯片、电路板的采购量对采购价格的影响并非直接的线性关系,因此无法量化分析产品结构升级这一因素对采购价格的影响。
(二)产品设计调整体现在订单结构带来的控制盒/控制单元与马达配比调整报告期内2021年电子元器件类采购数量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采购结构的变化所致,即当期采购的电子元器件细分品类电路板、电容、电阻、线材的采购数量同比下降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比变动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比变动 | 平均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平均 单价 | |
电路板 | 1,730.94 | 1,655.67 | -8.09% | 1.05 | 1,185.16 | 1,801.40 | 58.67% | 0.66 | 809.18 | 1,135.34 | 0.71 |
电容 | 714.81 | 11,517.09 | -10.51% | 0.06 | 706.52 | 12,868.98 | 64.86% | 0.05 | 446.14 | 7,806.00 | 0.06 |
电阻 | 207.67 | 14,269.81 | -10.73% | 0.01 | 223.52 | 15,985.23 | 104.08% | 0.01 | 111.86 | 7,832.87 | 0.01 |
线材 | 102.40 | 531.54 | -37.13% | 0.19 | 125.48 | 845.52 | 130.19% | 0.15 | 67.52 | 367.32 | 0.18 |
电子元器件合计 | 13,228.93 | 51,662.62 | -0.79% | 0.26 | 10,212.09 | 52,073.76 | 69.28% | 0.20 | 6,979.84 | 30,761.82 | 0.23 |
其中,主要原材料的电路板采购量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2021年电路板价格较2020年上涨的背景下,公司减少了部分电路板的采购,消耗较多电路板库存;(2)与2021年订单结构相关。2021年的销售订单中单套控制器/控制单元与马达“一拖多”配比的产品占比较2020年有所上升,在产品设计中通过一个控制盒/控制单元同时控制2个或2个以上马达以实现更大推力、提升性价比和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要,上述产品设计对控制盒/控制单元的生产数量产生一定负向影响。电路板是控制盒的核心部件,电阻、电容及部分线材在实际生产中与电路板密切相关,是以电路板为基板进行配套安装,故前述产品设计对电路板等上述原材料的需求数量也产生一定负向影响。但实际定制化生产中的电路板及配套的电阻、电容及部分线材等类型多样,详细对应配置及占比种类繁多,难以进行量化分析。
综上,发行人产品设计调整对采购价格的影响突出体现在2021年订单结构变动会对电子元器件类中电路板、电阻、电容及线材的需求量和采购量产生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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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进而对平均采购单价产生影响。但实际中,由于定制化生产中电路板、电容、电阻及线材的配置方式多样,对应的各自采购量难以固定对应,导致发行人产品设计调整引起的电路板、电阻、电容及线材的采购量对采购价格的影响并非一一对应的线性关系,因此无法量化分析产品设计调整这一因素对采购价格的影响。
(三)小结
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升级和产品设计的调整导致的细分品类采购量差异,进而对个别品类原材料价格产生差异性影响。但是由于:
1、产品结构升级和产品设计的调整这两个因素分别对应影响芯片与电路板、电路板与电容电阻和线材,对应影响的细分品类不同;
2、产品结构升级直接导致对芯片和电路板的需求上升,产品设计的调整直接导致对电路板、电容、电阻和线材的需求存在一定下降,二者的影响趋势相反;
3、产品结构升级直接导致对芯片和电路板的需求上升,但同时受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和供需情况的影响,和采购价格并非线性对应关系;产品设计的调整会对电路板、电容、电阻和线材的需求量和采购量产生负向影响,但是以上四类配套形式多样,和采购价格并非线性对应关系;
基于以上原因,无法量化分析发行人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这一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三、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对个别大类原材料价格产生差异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拓展产业链,向产业上游延伸,其自有注塑业务和电源制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直接外部采购的结构件类和电源材料类原材料采购量下降,从而导致对个别大类原材料的价格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一)结构件类
2020年发行人结构件类采购数量较2019年有所下降,一方面由于采购结构变动,另一方面也是与发行人生产环节向上延伸,自有注塑业务发展从而减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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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密切相关。
从采购结构来看,2020年发行人结构件中采购数量占比最高的塑料件在当期采购量下降导致当年结构件大类采购量同比下降,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步变动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数量同步变动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
塑料件 | 1,842.69 | 2,567.08 | -0.65% | 0.72 | 1,878.08 | 2,583.99 | -1.99% | 0.73 | 2,289.13 | 2,636.55 | 0.87 |
钣金件 | 1,245.38 | 1,749.32 | 21.44% | 0.71 | 947.59 | 1,440.49 | 9.31% | 0.66 | 938.76 | 1,317.76 | 0.71 |
包装辅料 | 220.26 | 223.01 | 35.53% | 0.99 | 94.21 | 164.55 | -3.23% | 0.57 | 86.02 | 170.04 | 0.51 |
模具配件 | 267.22 | 164.47 | 4001.50% | 1.62 | 341.95 | 4.01 | - | 85.38 | - | - | - |
橡胶制品 | 257.42 | 495.28 | 25.63% | 0.52 | 215.71 | 394.24 | -0.84% | 0.55 | 211.32 | 397.59 | 0.53 |
印刷品 | 572.55 | 186.63 | 78.47% | 3.07 | 286.12 | 104.57 | -43.57% | 2.74 | 273.12 | 185.32 | 1.47 |
其他配件 | 35.03 | 1.32 | - | 26.53 | - | - | - | - | - | - | - |
总计 | 4,440.54 | 5,387.12 | 14.82% | 0.82 | 3,763.67 | 4,691.84 | -0.33% | 0.8 | 3,798.34 | 4,707.25 | 0.81 |
2021年,发行人结构件大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较2020年有所上升,但其中主要原材料塑料件的采购数量同比亦下降,趋势与上年保持一致。
从生产环节向上延伸来看,随着发行人自有注塑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从而逐渐减少了对外部塑料件原材料的采购。
单位:万件
年度 | 采购量 | 自产数量 | 委托加工数量 | 合计入库量 | 采购量占比 |
2019年 | 2,636.55 | 916.14 | 310.40 | 3,863.09 | 68.25% |
2020年 | 2,583.99 | 1,893.53 | 219.64 | 4,697.16 | 55.01% |
2021年 | 2,567.08 | 2,653.98 | 68.89 | 5,289.95 | 48.53% |
如上表所示,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塑料件的采购数量占当期塑料件合计入库量的比例分别为68.25%、55.01%和48.53%,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而引起采购价格的变动。
但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件自产、委外加工和采购量对应关系并不固定,自产塑料件数量增长亦并非线性或固定比例增长,而是根据当期实际订单需求、当期自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一方面发行人外采部分逐年下降,另外一方面发行人需要根据订单需求及自产情况实时调整外采数量,受以上因素影响,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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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之间没有一一对应或线性关系,因此无法量化分析。
(二)电源材料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电源材料类平均单价分别为16.48元/个、13.81元/个和5.71元/个,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受各期采购结构和自有生产环节向上延伸的综合影响。从采购结构上看,报告期内平均单价较高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采购量呈现下降趋势,单价较低的电源配件采购量逐年上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分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 | 2,121.60 | 80.34 | 26.41 | 3,702.38 | 155.10 | 23.87 | 3,430.55 | 143.83 | 23.85 |
配件 | 20.40 | 294.86 | 0.07 | 3.55 | 113.30 | 0.03 | 2.05 | 64.40 | 0.03 |
总计 | 2,141.99 | 375.20 | 5.71 | 3,705.93 | 268.40 | 13.81 | 3,432.60 | 208.23 | 16.48 |
上述采购结构变化也是与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开关电源生产环节向上延伸的实际情况相一致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自有生产量的增加导致外部采购量的下降,同时对于生产所需的电源材料配件需求量上升导致对配件的采购量上涨。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采与自产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件
年度 | 采购量 | 自产量 | 合计 | 采购量占比 |
2019年 | 143.83 | 43.07 | 186.90 | 76.96% |
2020年 | 155.10 | 102.61 | 257.71 | 60.18% |
2021年 | 80.34 | 141.76 | 222.11 | 36.17% |
如上表所示,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占当期合计入库量的比例分别为76.96%、60.18%和36.17%,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而引起采购价格的变动。
但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自产量和采购量对应关系并不固定,自产数量的增长亦并非以线性或固定比例增长,而是根据当期实际订单需求、当期自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外采数量逐年下降,且发行人也会根据各期自产电源情况将部分型号的开关电源进行外采,受以上因素影响,外部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之间没有一一对应或线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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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法量化分析。
(三)小结
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体现在结构件和电源材料大类外采数量下降,且外采的型号及对应数量根据订单需求和发行人自产情况确定。受以上因素影响,外部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之间没有一一对应或线性关系,基于以上原因,无法量化分析发行人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这一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四、总结
报告期整体看来,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对各大类原材料的采购量均有所影响,各大类原材料采购量上涨提升了议价能力,但议价能力提升程度以及对采购价格的影响难以准确量化,亦无法建立线性关系,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发行人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主要体现在发行人产品定位与产品设计调整,对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的需求变化。但受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定制化需求等多因素对采购数量不同的影响,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对采购数量以及进而对采购价格的影响无法建立对应关系或线性关系,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发行人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体现在结构件和电源材料大类外采数量下降,且外采的型号及对应数量根据订单需求和发行人自产情况确定。受以上因素影响,外部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之间没有一一对应或线性关系,无法量化分析发行人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这一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综上,难以量化分析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以及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等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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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发行人芯片采购类型、芯片市场供给以及发行人与境内芯片代理商的合作历史、产能紧张程度,说明发行人的芯片采购是否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的影响以及发行人采取的解决措施。
一、发行人芯片采购类型、芯片市场供给以及发行人与境内芯片代理商的合作历史、产能紧张程度,说明发行人的芯片采购是否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芯片采购类型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芯片类型较为广泛,涉及微处理器芯片、射频芯片、电源芯片、存储芯片、传感器芯片及逻辑芯片等,其中主要采购的类型为微处理器芯片(MCU)、射频芯片、电源芯片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各类芯片金额占当期芯片采购总金额的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 | 微处理器芯片 | 射频芯片 | 电源芯片 | 其他类型芯片 | 合计 |
2021年 | 44.21% | 23.01% | 13.35% | 19.44% | 100.00% |
2020年 | 42.56% | 21.22% | 17.88% | 18.34% | 100.00% |
2019年 | 45.34% | 23.73% | 16.99% | 13.94% | 100.00% |
具体来看,微处理器芯片(MCU)主要为向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意法半导体集团(ST)生产的各种型号的MCU产品,射频芯片主要为向上海通钥采购,电源芯片具体细分型号复杂,采购较为分散。
(二)发行人与境内芯片代理商的合作历史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芯片的主要采购厂商为上海通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国芯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三家供应商采购的芯片金额合计占当期芯片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03%、
73.00%和54.57%。发行人的合作历史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供应商访谈以及公开信息,上海通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向发行人销售的主要为其代理的台湾省笙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射频芯片,除此之外,根据官网信息,上海通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还为华大半导体、SIMCOM、华普微、中科微、磐笙、捷捷微电、富芮坤、澎湃微、帝奥微、台湾嘉硕等知名品牌中国核心代理商,代理销售无线射频芯片、无线模块等元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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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与其于2018年开始业务关系,双方已签署合作框架合同。
2、根据供应商访谈以及公开信息,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与发行人主要在代理产品线业务模块进行合作,主要销售的产品为代理的意法半导体生产的微处理器芯片(MCU)。发行人与其于2018年开始业务关系,双方已签署合作框架合同。
3、根据供应商访谈以及公开信息,江苏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生产能力,为芯片生产商,不属于芯片代理商。
(三)芯片市场供给情况及产能紧张程度
从供给情况来看,受2020年以来疫情干扰供应链以及消费电子、新能源等各类需求爆发的综合影响,加上近年来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全球晶圆厂扩产缓慢,芯片产能不足,供需失衡叠加疫情导致的全球供应链运输不畅等因素,全球芯片市场供给紧张。
从发行人采购相关的几大芯片品类细分市场来看:
1、微处理器芯片(MCU)市场
(1)市场供给情况
微处理器芯片(MCU)应用广泛,主要用于汽车电子、工业以及电子消费品等各个领域。从市场供给格局来看,目前全球市场龙头企业包括意法半导体、萨瑞电子、恩智浦半导体、微芯科技、德州仪器、英飞凌等。以上行业龙头企业均为大型跨国企业,普遍具有较为齐全的产品线和较强的技术积累。全球微处理器芯片(MCU)主要厂商大多具备晶圆制造能力,对上游晶圆制造原材料和设备有一定依赖性,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
根据英飞凌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相关统计,2020年全球主要微处理器芯片(MCU)厂商中瑞萨电子、恩智浦半导体、英飞凌、意法半导体、微芯科技的前五大厂商合计市场份额占比超过7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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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英飞凌,前瞻产业研究院从行业集中度来看,2020年度微处理器芯片(MCU)市场份额前三的企业营业收入合计占行业整体营收的48.4%,市场份额前五的企业营业收入合计占比高达75.60%。
数据来源:英飞凌,前瞻产业研究院
(2)产能紧张程度
从全行业产能来看,根据Susquehanna Financial Group的研究数据显示,2022年2月全球芯片平均交货周期(从下单到交货的时间)相比2022年1月增加了3天,达到了26.2周,即芯片的平均交期要等待半年以上,凸显全球半导体持续短缺问题。其中,2月份的微处理器芯片(MCU)的平均交期达到35.7周,高于行业平均交货周期时间。
17.10%
16.70%
14.60%
14.50%
12.70%
7.30%
2.30%
1.40%
1.20%
1.10%
11.10%
瑞萨电子 恩智浦 英飞凌 意法半导体 微芯科技 德州仪器新唐科技 三星 东芝 芯科科技 其他
51.70%
76.10%
48.40%
75.6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前三大合计 前五大合计
2019年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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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购的微处理器芯片(MCU)终端生产商为意法半导体,意法半导体作为全球第四大微处理器芯片生产商。根据快科技统计以及意法半导体财报会议公开信息,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意法半导体产品就开始处于供不应求的情况,并在2022年1月的财报电话会议上透露,截至2022年1月末其积压的订单能见度约18个月,远高于意法半导体2022年规划产能。虽然其规划在未来4年内将欧洲工厂的整体产能提升一倍,但是考虑投产时间以及市场旺盛的需求,预期短期内难以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根据意法半导体公开披露信息,其主要产能限制和未来扩张集中于300mm(12英寸)芯片产能,对于传统200mm(8英寸)芯片将选择性提升;另外,目前一部分需求端对微处理器芯片(MCU)采购来自对未来供应链不确定担忧基础上的恐慌性备货,整体来看,目前供需失衡存在部分结构性因素。今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疲软,需求下降,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性电子需求走弱,小米、苹果等传统芯片采购大厂出现减少采购的情况,未来有可能释放部分产能,减轻目前产能紧张情况。整体看来,目前预计短期内微处理芯片(MCU)行业整体产能将保持高位,供给持续紧张。但结合未来经济预期及结构性调整,这一情况预计明年有望在一定程度得到缓解。
2、射频芯片市场
(1)市场供给情况
行业供给格局方面,目前射频芯片主要竞争厂商包括欧美日传统大厂博通(Broadcom)、思佳讯(Skyworks)、Qorvo、高通(Qualcomm)、NXP、英飞凌(Infineon)、日本村田(Murata)等,及国内厂商紫光展锐、唯捷创芯、韦尔股份等。根据Yole Development相关公开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球前五大射频器件提供商占据了射频前端市场份额的85%,其中包括思佳讯(Skyworks)21%,日本村田(Murata)17%,高通(Qualcomm)16%,Qorvo 15%,博通(Broadcom)15%,头部厂商集中效应明显。
与此同时,以上全球龙头企业普遍拥有完善齐全的产品线,在高端产品研发实力雄厚,并且拥有设计、制造和封测的全产业链能力。我国射频前端芯片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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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在起步阶段,市场话语权有限,且主要以Fabless代工方式生产,自身没有晶圆制造能力,集中于设计业务,较之国际领先企业在技术积累、产业环境、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仍有明显滞后,与美国、日本、欧洲等厂商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在中美贸易战后国产自制芯片的政策鼎力支持和国内手机品牌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背景下,有望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产能紧张程度
从整个行业来看,受需求旺盛以及全球晶圆代工厂以及封装测试厂产能紧张的影响,目前射频芯片产能亦处于供给紧张的状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芯片代理商上海通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为台湾省笙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射频芯片。根据台湾省笙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开披露信息,其主要为设计开发相关芯片类产品,委托晶圆代工厂进行生产,再委外进行封装测试,自身不适用产能计算,同时未披露其晶圆代工厂的具体信息以及产能数据。但在台湾省笙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于“发展远景之有利、不利因素与因应对策”中披露的发展不利因素包括依赖晶圆代工厂制做、竞争者品牌形象强大等,未提及产能不足或者产能受限问题。另外根据Wind查询,未发现有笙科发布产能紧张或不足的相关公告或者相关新闻。
3、电源芯片市场
(1)市场供给情况
从供给格局来看,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相关公开研究信息,全球电源芯片市场中,欧美跨国企业凭借技术和专利壁垒,目前处于垄断地位,其中德州仪器、高通、亚德诺、美信和英飞凌合计占有70%以上的份额。中国市场中,欧美企业亦凭借技术优势垄断国内市场份额,基于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相关统计,2020年国内前十大本土厂商合计占有中国电源芯片市场份额的比例不足10%。
(2)产能紧张程度
从整个行业产能供给方面,根据Gartner统计,受到全球疫情以及近年来供需不平衡加剧的持续影响,2022年全球主要代工厂产能依旧紧张,预计电源芯片的主要品类8寸芯片产能将会持续吃紧,到2022年3季度预计有所缓解;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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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芯片封装方面,2022年上半年预计将继续保持产能高企。根据SusquehannaFinancial Group的研究数据,2022年2月全球芯片平均交货周期(从下单到交货的时间)相比2022年1月增加了3天,达到了26.2周,其中,2月份的电源管理芯片的交期进一步延长了1.5周,达到27.7周。与此同时,国产电源芯片厂商在这一背景下大力研发自身替代产品并加大产能投入,全球缺芯潮将加速国产芯片的替代效应,但短期内仍将面临产能供给紧张的现实。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电源芯片具体细分型号较多,采购较为分散。由于我国电源芯片市场整体呈现被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垄断的情况,综合其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产能综合判断,预计2022年上半年芯片产能将延续保持紧张,预计2022年3季度至年末可能会出现缓解。另外,虽然我国目前国产电源芯片厂商整体市场占有率很低,但在目前行业跨国龙头产能紧张的情况下,国产芯片厂商正抓住机遇逐步打开市场,提高产能,可能成为必要的补充来源。
综上,整体来看,预计2022年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仍将保持高位,同时未来可能出现结构性缓解。
二、说明发行人的芯片采购是否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的影响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全球芯片产能紧张已经成为一个客观的事实,同时未来新冠疫情以及全球物流供应链的恢复尚有待时间。为了保障正常的生产,发行人就芯片采购主要实施了以下的应对措施。
1、积极准备替代方案
微处理器芯片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意法半导体集团(ST)生产的各种型号的微处理器(MCU)芯片是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控制器的重要部件,报告期内采购量较大。为了更好地应对全球芯片产能紧张以及全球疫情对供应链的持续影响,发行人已经开始实施替代方案开发。在保证性能和品质的基础上,积极需求国内生产商如芯海科技、深圳国民技术、珠海极海等国产厂商的替代方案作为备选;同时也积极寻求其他境外微处理芯片厂商的同类产品进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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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芯片方面,发行人基于自身产品需求以及技术实力,在积极扩大可选供应商范围的基础上,同时已经在与国内芯片厂商合作开展自主射频芯片的联合开发试制,目前正在进程中。未来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供应紧张难题。电源芯片方面,发行人目前已经实施了多渠道采购的供应管理措施,主要采购方为国产厂商,以规避国际供应链的潜在风险。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做好存货管理和供应商管控,制定必要的采购预警方案和储备机制。
2、发行人实施积极的存货储备方案
基于对市场的研判以及应急方案的实施,发行人自2021年起对芯片等核心关键电子元器件实施了战略储备,并于2021年底对2022年进行了芯片采购和储备的战略规划。同时加大对可选供应商的筛选力度,做好备选供应商的储备。截至目前,参考以往年度的正常生产,预计目前芯片储备可以应对直至2022年第4季度的生产,同时在这期间也会持续加大进行储备补充,确保不会出现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
(二)说明发行人的芯片采购是否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的芯片采购不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核查程序】
1、查询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查询上游原材料价格及变动情况;
2、对发行人采购、生产和销售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了解采购和销售的流程及成本构成;
3、分析各类原材料在报告期内平均采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判断下滑的持续性;
4、对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访谈,了解采购内容及定价情况;访谈发行人生产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自主生产情况、产品设计调整情况以及产品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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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行业研究报告、芯片终端供应商年度报告等,访谈豪江电子采购负责人,了解芯片采购类型、市场供给情况、与境内芯片代理商的合作情况以及采取的解决措施;查询发行人订单与交期情况,了解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被处罚情况。【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因此采购的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结构件类、电源材料类等原材料多为基于客户定制生产需求进行的非标准件定制化产品,不同型号的细分种类繁多,没有公开参考商品价格或行业公开报价。
2、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与下游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的相互传导作用,受多个因素的复杂影响,原材料价格、单位成本、基于成本测算确定的标准报价与产品销售价格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因而无法准确量化原材料价格对产品价格的传导情况。
3、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的具体原因包括采购量增长带来议价权的提升、由于需求变化和自有生产能力提升调整采购结构等。发行人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没有公开参考商品价格或行业公开报价,无法与行业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4、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各大类原材料中,平均价格逐年下滑的主要包括马达类、线束类和电源材料类三类,主要受到采购量、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变动以及短期采购结构变动的综合影响。在采购量增速下降、上游大宗商品价格高位维持、短期受疫情影响的国产替代后续将消除的情况下,马达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将放缓,不排除未来将会有所上涨;在采购量保持增长、上游大宗商品价格继续下降、低单价型号信号线采购量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线束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预计将会持续;在采购量继续保持增长、上游各类大宗商品价格平稳或者波动下降、低单价配件采购量占比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趋势预计将会持续。对于报告期内平均采购价格未出现持续下降的电子元器件类和结构件类原材料,如在采购量上涨、上游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下降、低单价的品类采购量占比提高的情况下,亦有可能出现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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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价下降的情况。经模拟测算,报告期内采购单价下滑对各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392.60万元、1,315.49万元和595.36万元。
5、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报价是基于发行人定制化采购提出的,不存在相同型号产品对其他客户的报价,无法比较差异。发行人对高采购单价的开关电源与变压器的采购数量逐渐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开关电源与变压器自主生产能力的加强,对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外采数量随之减少,与其产品结构的变化相匹配。
6、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提升了议价能力,但议价能力提升程度以及对采购价格的影响难以准确量化,亦无法建立线性关系,无法进行量化分析;发行人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比会对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的需求产生影响,但受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定制化需求等多因素对采购数量不同方向的影响,优化产品设计提升产品性价对采购数量以及进而对采购价格的影响无法建立对应关系或线性关系,无法进行量化分析;发行人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体现在结构件和电源材料大类外采数量变化,外部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之间没有一一对应或线性关系,无法量化分析发行人向上延伸生产环节减少对附带加工价值原材料的采购这一因素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具体影响。
7、发行人的芯片采购不存在受限的情形,对发行人销售订单执行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针对芯片问题已采取了积极的解决措施,包括积极准备各种替代方案以及积极的存货储备方案。
问题4.关于固定资产
申报材料及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4,212.25万元、13,273.04万元和17,710.1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85%、79.27%和61.81%,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等;
(2)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579.02万元、106.75万元和1,889.4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1.15%、0.64%和6.59%,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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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湘江二路43号新厂房和待安装设备。
请发行人说明:
(1)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发行人产能的变动是否匹配;
(2)在建工程的明细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预算、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转固金额、本期结余金额、期末完工比例、预计转固时间,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是否一致;
(3)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承包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发行人向主要工程承包商采购的规模与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如有,补充披露外包商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金额,外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非材料类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的核查方法、核查比例及对采购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的核查结论。
【回复】
(1)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和发行人产能的变动是否匹配
一、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通用设备,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固定资产类别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占比 |
2021年度 | 房屋及建筑物 | 7,662.67 | 510.00 | 7,152.67 | 40.39% |
专用设备 | 12,810.02 | 2,673.70 | 10,136.32 | 57.23% | |
运输设备 | 375.77 | 202.03 | 173.74 | 0.98% | |
通用设备 | 484.92 | 237.49 | 247.43 | 1.40% | |
合计 | 21,333.38 | 3,623.22 | 17,710.16 | 100.00% | |
2020年度 | 房屋及建筑物 | 6,068.13 | 215.91 | 5,852.22 | 4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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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 8,380.29 | 1,425.42 | 6,954.87 | 52.40% | |
运输设备 | 352.31 | 122.51 | 229.80 | 1.73% | |
通用设备 | 363.36 | 127.21 | 236.15 | 1.78% | |
合计 | 15,164.09 | 1,891.05 | 13,273.04 | 100.00% | |
2019年度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 |
专用设备 | 4,654.45 | 668.33 | 3,986.12 | 94.63% | |
运输设备 | 191.90 | 75.95 | 115.95 | 2.75% | |
通用设备 | 166.84 | 56.66 | 110.18 | 2.62% | |
合计 | 5,013.19 | 800.94 | 4,212.2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为主,运输设备和通用设备金额及占比均较小。2020年、2021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余额同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专用设备原值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一)2020年3月,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增加“房屋及建筑物”原值6,045.80万元;2021年12月,子公司豪江电子购置墨城路59-5厂房并装修,增加“房屋及建筑物”原值1,485.34万元。
(二)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增加了生产环节以及报告期内扩大产能,购置了大量生产设备。公司各车间专用设备原值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增加专用设备原值金额 | 占比 | 2020年增加专用设备原值金额 | 占比 |
上游延伸车间 | 2,277.03 | 51.40% | 2,550.81 | 68.46% |
单马达车间 | 171.47 | 3.87% | 416.90 | 11.19% |
双马达车间 | 46.34 | 1.05% | 60.63 | 1.63% |
智能办公车间 | 746.89 | 16.86% | 248.34 | 6.67% |
管状电机车间 | 667.14 | 15.06% | 130.78 | 3.51% |
其他 | 520.85 | 11.76% | 318.37 | 8.54% |
总计 | 4,429.72 | 100.00% | 3,725.83 | 100.00% |
上游延伸车间主要指注塑车间、电子车间(子公司豪江电子)、模具生产车间(子公司豪江模具)等生产线上延环节。其中,注塑车间主要生产注塑件等结构件类部件;电子车间主要提供智能控制系统等电子类部件;模具车间主要生产注塑模具,上述车间中的专用设备与公司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产能不直接相关。报告期内,该类专用设备投资增加与公司整体产线向上游延伸布局的情形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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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为增加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领域的单马达产品、双马达产品及智能办公产品的产能,公司在单马达车间、双马达车间、智能办公车间分别新增专用设备原值725.87万元和964.70万元。
管状电机车间即子公司容科机电生产车间,2020年、2021年分别新增专用设备原值130.78万元、667.14万元,系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所致。
综上所述,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专用设备原值增加所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与发行人产能的变动相匹配
如前文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变动涉及房屋建筑物及注塑车间、电子车间、模具车间的专用设备等,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公司线性驱动产品产能的增加不直接相关。扣除该部分金额后,报告期内单马达车间、双马达车间、智能办公车间、管状电机车间新增专用设备原值及公司产品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0年较2019年变动 | 2021年 | 2021年较2020年变动 |
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之单马达产品 | 产能(万套) | 88.66 | 129.31 | 45.85% | 145.54 | 12.55% |
单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万元) | 404.21 | 821.11 | 103.14% | 992.58 | 20.88% | |
单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万元/套) | 4.56 | 6.35 | 39.28% | 6.82 | 7.40% | |
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之双马达产品 | 产能(万套) | 76.15 | 100.22 | 31.61% | 109.92 | 9.68% |
双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万元) | 233.53 | 294.16 | 25.96% | 340.50 | 15.75% | |
双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万元/套) | 3.07 | 2.94 | -4.29% | 3.10 | 5.54% | |
智能办公产品 | 产能(万套) | 1.22 | 5.82 | 377.05% | 8.86 | 52.23% |
智能办公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万元) | 633.03 | 881.37 | 39.23% | 1,628.26 | 84.74% | |
智能办公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万元/套) | 518.87 | 151.44 | -70.81% | 183.78 | 21.35% | |
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之管状驱动产品 | 产能(万套) | - | - | - | 34.43 | - |
管状电机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万元) | - | 130.78 | - | 797.92 | 510.12% | |
管状电机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万元/套) | - | - | - | 23.18 | - |
报告期内单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分别为4.56万元/套、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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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6.82万元/套,主要原因为随着市场消费升级,公司业务凭借技术积累也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大幅提升,该类产品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因此专用设备原值增加幅度要高于产能的增长幅度。
报告期内双马达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分别为3.07万元/套、2.94万元/套、3.10万元/套,较为稳定,专用设备原值与产能变动相匹配。报告期内,智能办公车间专用设备期末原值/产能分别为518.87万元/套、
151.44万元/套、183.78万元/套,波动相对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办公业务板块处于业务起步阶段,前期固定资产的设备投入较大,但是产能释放和业务开拓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整体的产能较小。后续随着生产开展,预计单位产能投资额会有所降低,这一特点与制造类企业的实际生产与设备投入情况相符合。
2019年、2020年,公司无管状驱动产品的产能,2021年,公司管状驱动产品的产能为34.43万套。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和发行人产能的变动相匹配。
(2)在建工程的明细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预算、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转固金额、本期结余金额、期末完工比例、预计转固时间,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是否一致
一、在建工程的明细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579.02万元、106.75万元和1,889.49万元,主要为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湘江二路43号新厂房和待安装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含税) | 期初金额 | 本期新增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金额 | 期末完工比例(%) | 预计转固时间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 | 6,750.00 | 1,805.95 | 2,743.46 | - | - | 4,549.41 | 78.69 | 2020年 |
待安装设备 | - | - | 168.85 | 139.24 | - | 29.6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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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805.95 | 2,912.31 | 139.24 | - | 4,579.02 | - |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含税) | 期初金额 | 本期新增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金额 | 期末完工比例(%) | 预计转固时间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 | 6,750.00 | 4,549.41 | 1,417.77 | 5,967.18 | - | - | 100.00 | 2020年 |
待安装设备 | - | 29.62 | 359.54 | 203.69 | 78.71 | 106.75 | - | - |
零星工程 | - | - | 29.36 | 29.36 | - | - | - | - |
合计 | - | 4,579.02 | 1,806.66 | 6,200.23 | 78.71 | 106.75 | -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含税) | 期初金额 | 本期新增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金额 | 期末完工比例(%) | 预计转固时间 |
湘江二路43号厂房 | 8,825.00 | - | 1,712.92 | - | - | 1,712.92 | 22.71 | 2022年 |
待安装设备 | - | 106.75 | 301.15 | 237.40 | - | 170.50 | - | - |
零星工程 | - | - | 645.86 | 628.18 | 17.68 | - | - | - |
工程物资 | - | - | 6.07 | - | - | 6.07 | - | - |
合计 | - | 106.75 | 2,666.00 | 865.57 | 17.68 | 1,889.49 | - | - |
注1:其他减少系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注2:期末完工比例=(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在建工程进项税)/项目预算。
二、是否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是否一致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和湘江二路43号厂房,其他在建工程金额较小。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和湘江二路43号厂房中涉及的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如下:
(一)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主体部分已完工,整体完工进度为78.69%,于2020年3月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建设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累计付款进度情况如下: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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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合同涉及内容 | 合同付款条款 | 合同金额(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项完工进度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付款金额(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付款比例(%) |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总承包 | 基础工程付15%,一层结束付至30%,二层结束付至40%,三层结束付至50%,室内外墙结束付至合同60%;完工后2019年春节前付至80%;竣工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至97%;3%作保证金,两年保修期且无质量隐患,30天内无息付清 | 3,860.00 | 主体已完工 | 3,166.18 | 82.03 | 是 |
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 装饰装修工程 | 合同签订支付35%;隐蔽工程施工完毕30%;木工或瓦工完工支付30%;漆面及饰面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满2年支付5%尾款 | 560.00 |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 | 300.00 | 53.57 | 是 |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 工人设备进场后支付10%预付款,完成总工程量50%付30%,全部完工60%,消防验收合格35%,保修期满付5% | 460.00 | 已消防验收合格 | 437.00 | 95.00 | 是 |
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车间室外工程 | 按进度付款,工程大面积完工,付至合同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 350.00 | 未完工 | 230.00 | 65.71 | 是 |
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混凝土施工、金刚砂施工和固化剂施工 | 材料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工程施工至中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二层施工结束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0%,施工完毕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额20%,剩余10%工程款一年内付清 | 220.00 | 主体已完工 | 196.00 | 89.09 | 是 |
青岛海德汇工贸有限公司 | 中央空调 | 合同签订支付20%,到货后按发票结算 | 104.00 | 已到货 | 100.00 | 96.15 | 是 |
青岛德馨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混凝土 | 按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累计满1,000方结算全部混凝土款 | 根据实际到货和用量情况结算 | —— | 117.56 | —— | 是 |
注:选取合同金额/结算金额超过100万的供应商进行列示,下同。
如上表所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针对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建设,公司按照合同付款条款和具体完工进度向供应商付款,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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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一致。
2、截至2020年3月31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建设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累计付款进度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合同涉及内容 | 合同付款条款 | 合同金额 (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单项完工进度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付款金额(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付款比例(%) |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总承包 | 基础工程付15%,一层结束付至30%,二层结束付至40%,三层结束付至50%,室内外墙结束付至合同60%,;完工后2019年春节前付至80%;竣工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至97%;3%作保证金,两年保修期且无质量隐患,30天内无息付清 | 3,860.00 | 完工 | 3,316.18 | 85.91% | 是 |
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 装饰装修工程 | 合同签订支付35%;隐蔽工程施工完毕30%;木工或瓦工完工支付30%;漆面及饰面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满2年支付5%尾款 | 560.00 | 370.00 | 66.07% | 是 | |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 工人设备进场后支付10%预付款,完成总工程量50%付30%,全部完工60%,消防验收合格35%,保修期满付5% | 460.00 | 437.00 | 95.00% | 是 | |
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车间室外工程 | 按进度付款,工程大面积完工,付至合同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 350.00 | 270.00 | 77.14% | 是 | |
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混凝土施工、金刚砂施工和固化剂施工 | 材料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工程施工至中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二层施工结束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0%,施工完毕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额20%,剩余10%工程款一年内付清 | 220.00 | 196.00 | 89.09% | 是 | |
青岛海德汇工贸有限公司 | 中央空调 | 合同签订支付20%,到货后按发票结算 | 104.00 | 100.00 | 96.15% | 是 |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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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合同涉及内容 | 合同付款条款 | 合同金额 (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单项完工进度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付款金额(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付款比例(%) |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
青岛德馨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混凝土 | 按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累计满1,000方结算全部混凝土款 | 根据实际到货和用量情况结算 | 117.56 | —— | 是 |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整体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公司按照合同付款条款和具体完工进度向供应商付款,公司不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一致。
(2)湘江二路43号厂房
公司湘江二路43号厂房2021年8月开工,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尚未完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湘江二路43号厂房建设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累计付款进度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合同涉及 内容 | 合同付款条款 | 合同金额 (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项完工进度 | 累计付款金额(万元) | 累计付款比例(%) |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
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总承包 | 基坑完成至约定价款的5%;基础完成包含地下一层至约定价款的20%;主体一半付至约定价款的40%;主体封顶付至约定价款的60%;主体验收付至价款的80%;竣工验收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3%质保金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其它单项合格后15日内付清(单项包含门窗工程,金刚砂地面,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消防通风) | 5,825.00(含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钢材和混凝土) | 基础工程已完工 | 865.49 | 30.55% | 是 |
莱芜市双和盛经贸有限公司 | 钢材采购 | 双方确认采购订单后,甲方预付当次采购金额的8%作为订金,乙方两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全额合格发票,甲方付清当次余款 | 根据实际到货和用量情况结算 | —— | 526.47 | 是 |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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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合同涉及 内容 | 合同付款条款 | 合同金额 (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项完工进度 | 累计付款金额(万元) | 累计付款比例(%) | 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
青岛恒基优秀混凝土有限公司 | 混凝土采购 | 订货人和供货人于当月3号之前核算上月所供混凝土方量和货款,核对无误后于当月20号前付清上月所供混凝土货款 | 根据实际到货和用量情况结算 | —— | 387.42 | 是 |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湘江二路43号厂房建设,公司按照合同付款条款和具体完工进度向供应商付款,公司不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情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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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承包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发行人向主要工程承包商采购的规模与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如有,补充披露外包商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金额,外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和湘江二路43号厂房,其他在建工程金额较小。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和湘江二路43号厂房中涉及的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主体 | 工程承包商 | 合同涉及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豪江智能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主体工程总承包 | 3,860.00 |
2 | 容科机电 | 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湘江二路43号厂房主体工程总承包 | 5,825.00 |
3 | 豪江智能 | 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装饰装修工程 | 560.00 |
4 | 豪江智能 |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 460.00 |
5 | 豪江智能 | 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车间室外工程 | 350.00 |
6 | 豪江智能 | 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混凝土施工、金刚砂施工和固化剂施工 | 220.00 |
上述工程承包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2年1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曹相玉 |
实际控制人 | 孙学芹 |
注册资本 | 4,886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4,886万元人民币 |
住所地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田横镇岛里街157号 |
经营范围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路基与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机具租赁;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维护工程;一般低压管道安装工程;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建筑劳务工程;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土地整治工程;生产销售混凝土砖(不含开采);体育场地和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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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孙学芹 | 4,346.00 | 88.95 | ||||
曹相玉 | 540.00 | 11.05 | ||||
合计 | 4,886.00 | 100.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
曹相玉 | 孙学芹 | 曹相玉(经理) | ||||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层员工76人,其中包括注册建造师20余人,有职称人员30余人 | |||||
年度营业收入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2亿 | 2.32亿 | 2.15亿 | 2.34亿 | |||
分公司情况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 | |||||
项目经验 | 1、名门世家工程62,800平方米(其中6#楼被青岛建筑业协会评为“青岛杯”工程); 2、御墅临枫C区别墅工程52,300平方米; 3、永合硕丰苑1-5期工程207,000平方米(其中三期被青岛市建管局评为“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 4、康城小区46,800平方米; 5、城阳街道沟岔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2,600平方米; 6、城阳街道小周村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4,130平方米等。 |
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发行人向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的规模与青岛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二、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9月2日 |
法定代表人 | 孙成林 |
实际控制人 | 李淑金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2,016万元人民币 |
8-1-3-125
住所地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淮涉河二路217号8楼 |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馆设计与施工(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普通货运(依据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李淑金 | 7,000.00 | 70.00 | ||||
孙成林 | 2,000.00 | 20.00 | ||||
李忠建 | 1,0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
孙成林(董事长)、李玉波、李淑金 | 李忠建 | 孙成林(经理) | ||||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层员工50余人,其中包括注册建造师10人,劳务工人300余人 | |||||
年度营业收入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未提供 | 未提供 | 未提供 | 约7,000万元 | |||
对外投资及分公司情况 | 青岛双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持股51%)、青岛金宇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持股51%)、青岛新金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海分公司 | |||||
项目经验 | 1、青岛华美时尚创业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一期)141,216.95平方米; 2、青岛华美时尚创业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二期)27,810.11平方米; 3、海洋气候观测技术研发与产业孵化楼6,488平方米; 4、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海洋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施工15,670平方米; 5、新建汽车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21,347平方米; 6、青岛创新学校中学部综合楼项目14,692平方米等。 |
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发行人向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规模与青岛金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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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月23日 | ||
法定代表人 | 谭云香 | ||
实际控制人 | 杨晓梅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住所地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店子山三路586号 | ||
经营范围 | 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以上范围凭资质经营)、室内外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建筑施工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批发及零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杨晓梅 | 100 | 100% | |
合计 | 100 | 1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谭云香 | 杨晓梅 | 谭云香 | |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人员26人,劳务工人约200人 | ||
年度营业收入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约1,000万元 | 约1,000万元 | 约1,000万元 | |
项目经验 | 1、山东艺术学院改造项目; 2、青岛领军科技创新材料产业园; 3、青岛君澜度假酒店大厅改造、给排水提升改造; 4、即墨市人民医院外科楼机房改造; 5、青岛大手海恩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施工一体); 6、明亮骨科医院病房楼装修等。 |
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不高,发行人向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采购的规模与青岛墨城红昌宏工程装饰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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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公司名称 |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0年3月19日 | ||
负责人 | 杨肖凯 | ||
住所地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3栋17层11房 | ||
经营范围 | 【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技术咨询,建筑及改造项目的消防方案和图纸的代理申报】(凭资质经营);批发:消防器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润滑油、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普通机械、汽车零配件、人防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层8人,劳务工人约60人 | ||
年度营业收入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约3,000万 | 约3,000万 | 约3,000万 | |
总公司名称 |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1995年12月28日 | ||
法定代表人 | 蔡纪文 | ||
实际控制人 | 蔡纪文 | ||
注册资本 | 10,5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18万元人民币 | ||
住所地 | 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2幢北楼1025-1031室 | ||
经营范围 | 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技术咨询,建筑及改造项目的消防方案和图纸的代理申报,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润滑油、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普通机械、汽车零配件、人防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镇江安厦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10,395.00 | 99.00 | |
蔡纪文 | 105.00 | 1.00 | |
合计 | 10,500.00 | 100.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蔡纪文(董事长)、曹媛、朱雨婷 | 张骋 | 管守礼(总经理) | |
项目经验 | 1、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办公楼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2、十七冶住建分公司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一期)消防一标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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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发行人向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购的规模与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五、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3、江苏省溧中附属中学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4、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华海路小学消防工程;
5、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东凯伴山蓝庭小区消防工程;
6、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正森德郡小区消防工程等。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3年9月15日 | ||
法定代表人 | 孙丕清 | ||
实际控制人 | 孙丕清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200万元人民币 | ||
住所地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玉云西路126号 | ||
经营范围 | 制造:建筑机具、普通机械设备;建筑料具、脚手架、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水利工程、保温工程、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批发、零售:建筑机具、钢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服装加工;水电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孙丕清 | 1,200.00 | 60.00 | |
孙丕坛 | 800.00 | 40.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孙丕清 | 孙丕坛 | 孙丕清(总经理) | |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层员工77人,劳务工人约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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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营业收入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约5,000万 | 约6,000万 | 约1亿 | |
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 青岛德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 | ||
项目经验 | 1、西流亭社区城阳五中东侧运动广场基础建设; 2、城阳街道田旺路小学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 3、西黄埠社区自来水管网铺设改造工程; 4、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教育委员会河套街道学校修缮工程; 5、高家台社区居民楼屋面防水、公共设施维修工程; 6、中建三局三公司天津分公司2020年大型设备租赁集采等。 |
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发行人向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规模与青岛昊盛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六、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8年3月14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彩虹 | ||
实际控制人 | 王彩虹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 | ||
住所地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长阡村二楼区94号 | ||
经营范围 | 地坪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内外墙修整、道路标线、交安设施的设计安装及其施工;销售表面防腐材料、机电产品、研磨机器、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王彩虹 | 500.00 | 100.00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
主要人员 | 董事/执行董事 | 监事 | 高管 |
王彩虹 | 张先其 | 王彩虹(总经理) |
8-1-3-130
人员规模 | 现有管理层员工5人,劳务工人约50人 | ||
年度营业收入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1,000多万 | 1,000多万 | 1,000多万 | |
项目经验 | 1、青岛市黄岛希尔顿酒店车库60,000㎡环氧平涂项目; 2、青岛李沧世博园地下车库32,000㎡平涂项目; 3、青岛市黄岛唯品会物流园11,000㎡环氧平涂项目; 4、青岛东海路青岛海信广场停车场11,000㎡自流平项目; 5、中铁四局昆明市严家车辆段综合基地19,655㎡耐磨彩砂、地面找平项目; 6、中铁十四局济南三号线池东车辆段28,455㎡环氧自流平等。 |
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工程款项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工程承包商应发行人要求在公司支付资金后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或公司关联方账户、公司通过公司以外的账户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等情况,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发行人向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的规模与青岛凯莱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综上,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承包商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发行人向主要工程承包商采购的规模与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核查程序】关于固定资产,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固定资产清单,审阅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工程转固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项目预算、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清单、工程款支付流水等,复核转固时点和转固金额是否准确;获取报告期内新增大额机器设备的采购合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资料;
2、实地查看发行人生产流程,了解影响发行人产能的主要生产工序及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分析比较各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与产能匹配情况;
3、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审阅湘江二路43号厂房的工程项目合同、工程进度相关资料、工程款支付流水等,检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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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固定资产台账、在建工程台账并与总账进行核对,选取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盘点,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建工程进度;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工程类项目合同清单,查询主要工程承包商的工商信息和市场公开信息;
6、查阅发行人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网络公开查询方式了解其基本情况、资质、业务规模等及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通过对比公司董监高、主要股东的调查表,复核主要承包商与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取得并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银行资金流水,复核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资金往来情况;
8、访谈发行人主要工程承包商并取得经其确认的访谈笔录及关于交易真实性及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体外资金循坏、无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的承诺函,并对其报告期内承接的发行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建设外包情况进行确认;访谈发行人主要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对主要工程项目的工程承包商是否存在建设外包情形进行确认;
9、对非材料类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核查方法:
(1)实地走访主要工程承包商,了解主要工程承包商的基本情况、业务性质、经营规模、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各期工程结算情况及款项支付情况、询问其是否存在工程建设转包的情形,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核查上述信息与公司的相关陈述、财务记录等方面是否相符;
(2)对公司主要非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实施函证程序;
(3)报告期各期末对报告期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实地查看重要的在建项目,检查工程完工进度;
(4)获取当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购订单、采购入库单、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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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核查公司采购的真实性、准确性;
(5)检查发行人及主要关联方的银行流水是否存在与主要非材料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资金往来;
(6)对非材料类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材料类采购金额① | 5,926.18 | 5,415.04 | 5,488.91 |
实地走访非材料供应商金额② | 1,202.96 | 1,114.66 | 2,482.18 |
实地走访非材料供应商比例A=②/① | 20.30% | 20.58% | 45.22% |
发函金额③ | 3,634.52 | 2,451.89 | 2,976.42 |
发函比例B=③/① | 61.33% | 45.28% | 54.23% |
回函金额④ | 3,634.52 | 2,451.89 | 2,976.42 |
回函比例C=④/① | 61.33% | 45.28% | 54.23% |
新增固定资产监盘金额⑤ | 2,773.68 | 3,021.38 | 1,948.22 |
新增固定资产监盘金额占当期非材料类采购金额比例D=⑤/① | 46.80% | 55.80% | 35.49% |
新增固定资产测试金额⑥ | 2,190.88 | 2,748.23 | 1,665.27 |
新增固定资产测试比例E=⑥/① | 36.97% | 50.75% | 30.34% |
重复核查金额⑦ | 4,764.82 | 5,100.76 | 4,592.21 |
合计核查金额⑧=②+④+⑤+⑥-⑦ | 5,037.22 | 4,235.39 | 4,479.88 |
合计核查比例F=⑧/① | 85.00% | 78.22% | 81.62% |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专用设备原值增加所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固定资产余额大幅上升和发行人产能的变动相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核算准确,不存在提前预付工程款的情形,工程款的支付与合同条款约定一致。
3、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承包商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发行人向主要工程承包商采购的规模与主要工程承包商的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工程建设外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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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材料类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采购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5.关于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075.86万元、3,031.60万元和5,050.01万元,主要在研项目共有7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处于研发阶段,2个项目处于客户验证阶段;
(2)报告期各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65.97万元、8,213.85万元、6,688.22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各类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专利技术情况、技术的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人员、在研项目情况等,说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市场潜力,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创新性和成长性的具体体现,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保荐人针对性地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公司创新性的具体体现
(一)技术的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专利技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等荣誉称号。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积累,在对产品的不断创新、优化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取得了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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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主要技术指标或功能 | 行业水平注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1 | 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 | 自研 | 通过在驱动器的电机部位中增加阻尼垫片,通过对电机输出轴的阻尼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强,从而实现线性驱动器在大推力的时候做到反向限滑,确保驱动器在断电的情况下不下滑。采用该方式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低成本。 | 1、自锁力达到10,000牛以上; 2、产品寿命达到2万次以上 | 1、自锁力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8,000牛的平均水平; 2、产品寿命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7,500次的平均水平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具有自锁功能的电机2020229640666) | 量产 |
2 | 多维度非接触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 | 自研 | 通过非接触式传感器,采集生命体的呼吸、心率、体动、离床和打鼾等多个维度的数据和信息,并通过集成在电动床的处理单元,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智能分类整理,可对打鼾等异常睡眠状态进行干预,并生成睡眠和健康报告,可按需每日或每月进行查阅对比。通过手机APP可实现远程报告查阅及生命体征监测。 | 1、传感器数据采集距离可超过40cm,可以于不同厚度的床垫底部安装,不影响床垫舒适度和完整性; 2、采用心率、呼吸、体动、声音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判定,有效提高识别判断的准确性,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 3、同时进行睡眠报告和实时状态数据两种展现形式,实时掌握睡眠者状态 | 1、行业内同类产品数据采集距离多在10cm以内,安装时需要安装于床垫表面或者掏孔安装,影响睡感以及产品体验; 2、行业内同类产品对打鼾的识别多采用声音单个指标进行判定,误识别较高,识别准确率多在85%以下; 3、行业内同类产品多在次日查看睡眠报告 | 技术机密,并拥有软件著作权(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登记号2018SR933966;基于穿戴设备的睡眠监测系统V1.0登记号2018SR933974),拥有专利(智能睡眠监测系统2021209855072;智能止鼾系统2021206642591) | 量产 |
3 | 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技术 | 自研 | 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的新一代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系统,包含新型的驱动器,配套的控制及遥控器,使整套控制系统可以以模块为单位进行包装,按功能需要进行模块的快速拼接组装,减小包装尺寸,降低物流和安装成本 | 1、功能模块在多套系统中可重复使用,单个模块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可以模块电路为单位进行存储,使用时再进行搭配整合,有效减少60%以上的库存占用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不存在该类形式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单电机电动马达驱动器2019222823358) | 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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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主要技术指标或功能 | 行业水平注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4 | 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 | 自研 | 电动控制系统搭配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可以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周围环境,并对环境因素进行智能判断,当周围环境中出现干扰系统运行或者易被系统伤害的因素时,控制系统自动停止当前动作,并根据实际场景反向动作或者紧急锁止,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隐患 | 1、采用智能光电传感器,每秒进行多达500次的检测,更加迅速的进行异物识别及侦测; 2、电机在识别到异物后,在0.2秒内完成电机锁止动作,更加安全; 3、电机琐止后,自动反方向运行,释放对异物施加的压力 | 行业内同类产品识别及刹车反应时间多在0.5秒以上,并且没有反向释放,仅能达到电机不继续施加伤害的程度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红外感应的防夹电动床2017201929372) | 量产 |
5 | 平面舒适度电动调节技术 | 自研 | 通过线性推杆和固定的传动调节结构,以调整上下平面间距的方式改变平面材料的密度,从而调节材料硬度以实现不同的舒适度 | 1、适用约90%的应用场景; 2、舒适度适应更多人群,满足每个人的体验需求; 3、多重位置传感器检测,产品稳定性和安全性高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不存在该类形式 | 技术机密,并拥有软件著作权(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V1.0 2018SR934302) | 量产 |
6 | 多系统无线协同工作技术 | 自研 | 通过蓝牙等无线技术,实现多套电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已完成协同工作,从而实现多系统同步或者实现某些特定的逻辑关系 | 1、多节点数据传输,可以实现多达200个以上的数据节点之间同步; 2、采用无线技术,无需线缆连接,系统整体更加简洁; 3、可使用遥控器或者App灵活进行组网配置,不需要繁琐的插拔线缆操作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使用的多为有线同步技术,仅支持两个节点同步,同时需要额外的同步线缆 | 技术机密 | 量产 |
7 | 高准确性的本 | 自研 | 采用高精度麦克风采集本地音源,并辅以神经网络芯片对音源进行分析处理, | 1、使用离线语音识别分析,减少网络传输环节, | 1、行业内同类产品多使用在线语音识别方案,识 | 技术机密,并已申请专利(带语音控制及生命体 | 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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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主要技术指标或功能 | 行业水平注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地语音识别技术 | 实现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进一步控制本地的电动控制系统运行 | 反应更迅速,可在0.5秒内完成识别及控制操作 2、使用了神经网络处理单元进行降噪算法处理,在噪音环境下仍能达到98%以上的准确性; 3、已实现中、英、日、德、法、韩等10种以上语言的识别 | 别时存在网络延迟,识别操作延时多在1秒以上; 2、行业内同类产品多使用简单的处理单元进行音频处理,在噪音环境下识别率多在80%以下; 3、同类产品大多只支持中英文两种语言 | 征监测的智能护理床电控系统,申请号2021112521974) | |||
8 | 智能电动通风技术 | 自研 | 将低噪声高风量的直流风机集成到电动控制系统中,通过调节风机的转速,实现电动床的智能家居的通风和温度调节功能 | 1、系统运行声音低于45dB以下,保证安静的睡眠环境; 2、采用专门的风道设计,气流利用效率超过70%,更加节能; 3、大面积翼型羽叶,可以均匀密集的切割气流,将自然风通过呼吸孔传输到床垫内部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不存在该类形式 | 技术机密 | 量产 |
9 | 控制系统远程在线升级技术 | 自研 | 通过后台服务器远程推送,实现电动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测和故障收集,并且可以通过远程对电动控制系统实现整机在线升级,增加产品的功能 | 1、私有服务器,不需要借助其他平台; 2、有线网络、无线网络、蓝牙、串口等多种升级通道,可以覆盖90%以上客户在线升级需求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多数不存在云平台服务,少数借助第三方的IOT平台实现类似功能 | 技术机密 | 在研 |
10 | 多种通讯协议和传感 | 自研 | 以通用微处理器为核心,将射频,蓝牙,WIFi等多种通讯协议数据进行智能处理,同时采集陀螺仪,温度传感器等多 | 1、3种以上通讯方式协同工作,同时满足客户多种应用习惯;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多数只采用单一通讯方式进行开环控制,无 | 技术机密 | 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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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主要技术指标或功能 | 行业水平注 | 技术保护情况 | 所处阶段 |
器协同工作技术 | 种传感器信号,对通讯协议数据和传感器信号进行综合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对驱动器进行智能化控制 | 2、通过多种传感器,在0.2秒内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判断,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针对系统异常状态,自动调整系统状态,实现闭环控制,并将异常状态通过对应的通讯通道进行状态反馈 | 法及时准确的获取系统运行状态,状态判断时间多在0.5秒以上 | ||||
11 | 人体手势识别技术 | 自研 | 采用图像采集和微波雷达传感器等收集图像信息,并采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学习分析,从而识别用户的手势意图,根据手势来控制驱动器的动作,实现电动控制系统更便捷更智能的控制 | 1、使用非接触式控制,便于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景使用; 2、更加准确的识别算法,实现高达90%以上的手势识别率; 3、智能学习,根据使用习惯自动调整识别模型,提高识别率 | 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中不存在该类形式 | 技术机密 | 在研 |
12 | 机械防夹和手动开启技术 | 自研 | 本技术将伸缩杆和螺母脱开并增加导向机构实现防夹及手动开启功能。带拉力的驱动器伸缩杆在下降时力量很大,通过本结构可防止连接机构在下降时夹到物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实现在停电时手动开启连接机构。该技术工作稳定可靠,可满足多领域客户需求。 | 1、通过产品设计降低成本; 2、产品寿命达到2万次以上; 3、推杆缩回遇到阻力时,启动防夹只需15kg的力 | 1、实现相应功能的成本低于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平均水平; 2、产品寿命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7,500次的平均水平; 3、推杆缩回遇到阻力时,启动防夹同行业同类产品多需要20kg的力 | 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电动学习桌2020226857727、基于脉宽检测实现防夹防撞的多立柱升降控制系统2021219530518、一种带机械防夹功能的电动推杆紧急释放组件2021224208064 ) | 量产 |
注:上表中行业水平的相关描述系公司根据自身对行业内同类产品及行业认知总结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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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已掌握了包括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多维度非接触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技术、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通过上述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驱动产品可以实现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不同的电动化和智能化需求。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与行业内通用技术相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
关于技术可替代性,同行业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是各个公司根据自身条件进行个性化探索而掌握,并逐步优化和提升,属于各自的技术窍门,存在行业各公司通过不同技术手段达到相似产品功能的情形。公司上述核心技术均系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涉及多个技术门类的综合运用,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智能控制、稳定性等综合性能,且后续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的变化做出及时调整、优化,短期内被其他技术完全替代的风险较小。
2、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专利申请工作,拥有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已逐渐覆盖公司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并形成技术壁垒。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92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82项、外观设计专利108项,并且还拥有26项境外外观设计专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申请的专利共有108项,其中发明专利有11项、实用新型80项、外观设计17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包括“多功能电动床按摩控制软件V1.0”、“全彩屏遥控器嵌入式控制软件系统V1.0”、“数控板料折弯智能控制系统V1.0”在内的9项软件著作权。
(二)研发投入情况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075.86万元、3,031.60万元和5,050.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08%、4.86%和6.59%。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同行业公司中居于前列,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捷昌驱动 | 7.04% | 5.45% | 5.85% |
凯迪股份 | 4.08% | 4.36% |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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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乐歌股份 | 4.52% | 4.36% | 4.21% |
平均值 | 5.21% | 4.72% | 5.04% |
公司 | 6.59% | 4.86% | 4.08% |
(三)研发人员情况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涉及机械、电气、材料、算法、设计等多个学科,需要多学科相结合的复合型研发人才,因此导致高水平的研发人才较为稀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在公司(含发行人业务前身)服务超过10年,对行业具有较深的理解。同时,发行人也在不断培养和积累研发人员以期实现技术的突破和定制化能力的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4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8.94%,在行业内居于较高水平,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同行业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资料显示,2021年末的研发人员占比情况如下:
类别 | 豪江智能 | 捷昌驱动 | 凯迪股份 | 乐歌股份 |
研发人员(人) | 243 | 571 | 401 | 793 |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94% | 16.88% | 13.57% | 25.02% |
(四)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积极进行前瞻布局,具有充足的项目储备,为未来一段时间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提供了项目保障。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研发人员(人) | 预算经费总投入(万元) | 拟达到的目标 |
1 | 一种智能升降的储物床 | 客户验证阶段 | 14 | 160 | 开发一种可智能升降的带储物功能的电动床,通过手控器或手机APP控制,控制电动床床板的升降以及电动床各种角度的调节,兼顾便捷性与安全性 |
2 | 一种轻型螺杆开窗器 | 客户验证阶段 | 12 | 130 | 开发一款轻型螺杆开窗器,解决市场现有小体积开窗器负载力及使用寿命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市场对装配尺寸的要求,更改外形及安装尺寸满足要求,并通过优化设计零件及装配工艺,实现自动化批量生产降低成本。 |
3 | 直线型小负载微型单马达驱动器 | 研发 阶段 | 13 | 180 | 开发一款微型驱动器,解决市场现有驱动器定位精度低,负载速度慢的问题,同时结合市场对安装尺寸及噪音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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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研发人员(人) | 预算经费总投入(万元) | 拟达到的目标 |
要求,更改外形及安装尺寸满足要求,并通过优化设计零件及装配工艺,实现批量生产降低成本。 | |||||
4 | 一种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智能床 | 研发 阶段 | 14 | 200 | 开发了一种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智能床,将空气净化功能融合到智能床中,通过睡眠检测功能,自动检测人体的状态,根据不同的状态来调整空气净化器的工作状态,同时空气净化器同电动床搭配减少了空间占用。 |
5 | 一种模块化电动床控制系统 | 研发 阶段 | 14 | 150 | 开发一款模块化控制盒,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可以任意搭配,乱序连接,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求,任意增加和减少功能模组,使产品功能配置更加灵活,也便于后续客户自行对配置和功能进行升级,延长产品整体生命周期。 |
6 | 一种快装结构升降桌 | 研发 阶段 | 12 | 150 | 该结构采用出厂集成化模块,减少了组装的压力,能让新手快速的组装,更能符合市场动手能力差一族的需求,减少上门安装的服务费,省时省力 |
7 | 一种基于纹波计数的低成本电控系统 | 研发 阶段 | 17 | 180 | 通过精准的纹波采样及计数系统,使普通马达也具备位置检测能力,使普通电机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也不需要额外使用比较昂贵的专用电机,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也可以统一电机型号,便于采购,生产,质检等一系列环节的标准化作业,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 |
(五)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持续的技术积累助力公司产品维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现已建立并完善了设计研发体系,培育了经验丰富、专业的设计团队,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高安全和可靠性以及较强控制技术的智能线性驱动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积极进行新产品研发及产品升级,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进行产品创新,助力公司产品维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以公司为小米8H某款智能电动床提供的驱动系统为例
:
①该产品中的驱动系统使用了公司最新的产品结构,运行时四路电机分为同步运行的两组电机对床体进行驱动,同一组电机同步运行误差在2mm以内,优
下文描述中的行业水平相关内容系公司根据自身对行业内同类产品及行业认知总结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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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行业内同类产品误差控制在5mm的平均水平;
②同组两电机能分辨0.1A电流瞬时变化量,自动校准床体着力点,目前已知行业内同类产品无该技术的应用;
③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马达电流以及电机位置,出现异常时,在0.2秒内立即锁止并进行提示,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0.5秒以上进行保护的平均水平,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④产品批量前,进行了20,000次的老化测试,高于行业7,500次的测试标准,确保产品可靠性;
⑤搭载了睡眠监测及止鼾系统,传感器安装于30cm床垫底部,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在10cm以内安装的平均水平,不影响睡眠舒适性以及床垫的完整性,同时从心率、呼吸、体动、声音等多个维度对睡眠状态和打鼾状态进行判断,并在打鼾状态自动调整床体姿态进行干预,识别率高达95%以上,高于行业内同类产品85%的单一维度识别;
⑥搭载了蓝牙和wifi以及串口3种通讯方式,并且配合霍尔传感器、电流传感器以及心率呼吸传感器等,实现多种通讯方式协同工作,以及多种传感器数据智能综合处理;
⑦系统接入米家生态,实现全屋智能场景的互联互通。
2、一体化、模块化、自动化的产品生产优势
公司采取主要零部件自制的垂直一体化生产方式,在电子技术工艺、注塑工艺、模具开发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够自主完成“模具开发—注塑—加工—制造—组装—检测”的垂直一体化生产,从而避免大量外协带来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泄露问题。同时公司通过对控制模组、壳体制造等生产环节进行以模块化方式组织生产,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将定制化产品通用化生产,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了产品生产效率。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精密部件、模具设计开发、壳体制造到整套系统组装全链条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垂直一体化和模块化生产的结合在公司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公司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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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通过布局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可以按定制化的程序或指令自动进行操作或控制的过程,实现“稳,准,快”的生产目标。通过自动化生产线的使用,公司生产中逐步形成顺畅协作一体化的“生产流”。
3、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稳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产品质量控制优势。在生产流程上,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品质部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确保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入库、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出库等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在产品质量测试方面,公司在研发、检测、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检测,原材料及核心部件产成品要经过多项极限疲劳测试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智能线性驱动产成品也要经过多重整体检测来保证性能安全可靠;在管理理念与内控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并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到人,建立可追溯、可有效管控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公司已通过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管理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4、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定制化、创新性的产品开发需求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以及积累的客户和渠道资源,可以快速的响应全球不同区域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创新性的产品开发需求。公司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技术研发、定制化设计、生产制造、组装配送和技术支持服务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尤其是公司的设计、研发快速响应能力和柔性化生产制造能力为公司赢得了诸多大型优质客户的稳定订单。公司建立了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快速反应的柔性化制造体系,大幅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从而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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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的技术提升以及更新换代,通过与大量客户的沟通,其不仅能向客户直接展示公司产品以及服务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还能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有助于公司及时推出更加符合市场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售后服务政策,当产品出现故障时,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开展售后服务。公司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了市场形象并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美誉度。公司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与位于欧洲、美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牢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及评价,公司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以及行业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品牌“Richmat”被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认定为2020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二、公司成长性的具体体现
(一)行业市场潜力与未来发展方向
1、行业市场潜力巨大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作为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的终端消费产品。未来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消费升级趋势的深入,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并有望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据知名调研公司TECHNAVIO发布的《Global Linear Actuators Market 2020-2024》数据显示:预计到2024年全球线性驱动器市场规模将增长到55.29亿美元。
(1)智能家居领域
从全球市场来看,作为国民经济消费升级的重要产物,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与人口数量和人均收入密切相关。作为起源并且逐渐流行于欧美地区的新兴行业,智能家居市场兴起和发展的基础是欧美国家较高的人均GDP。同时由于“电动化+互联网+懒人文化”的推动,欧美地区对于智能床等智能家居设备的消费需求日渐提升。根据Strategy Analytics发布《2019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的研究报告预测,2019年全球消费者在智能家居方面的支出达到1,030亿美元,并预计将以1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的1,570亿美元,呈快速发展态势。
从中国市场来看,一方面,我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均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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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提升、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产业相关产品的需求将受到明显刺激,智能家居市场需求将得到持续不断的拉动。另一方面,我国人口数量虽多,但智能家居为朝阳产业,了解智能家居并有使用意愿的人口仍占比较少。未来,随着国内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物联网的推广,预计智能家居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根据亿欧智库《2020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8,000亿元,2017-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86%,保持高速增长。
①智能电动床产品
具备可调节及智能化功能的电动床是智能家居领域的重要品类之一。全球智能电动床最大的消费市场在美国,产品最初针对的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后期随着整体生活品质的提升、消费升级以及健康生活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较高收入的年轻人成为购买主力,目前消费群体年龄集中于30-40岁的高收入中青年人群。根据智研咨询统计数据,2019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为15.13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达到50.79亿美元。目前智能电动床在我国属于高端消费,集中于江浙沪、京津等发达地区。整体看来,我国目前智能电动床尚处于产品导入期。2014-2019年,我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从7.72亿元增长至19.34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0.16%。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2026年,预计中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达到39.90亿元。
②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
全球市场来看,由于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对于生活舒适、便捷的需求以及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预计智能遮阳的细分市场有望迎来强劲增长。根据研究机构TechNavio统计数据测算,2020年至2025年,全球智能遮阳市场将会以57.46%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到2025年有望达到250亿美元。
中国市场来看,从整个智能家居市场角度,根据亿欧智库《2020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2019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超3,700亿元,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8,000亿元,2017-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86%。基于CSHIA Research《2021年中国智能家居行业市场现状及区域格局分析》的统计数据,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细分市场中,智能遮阳占比约为8%。基于以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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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分析测算,预计到2025年中国智能遮阳市场规模有望超过600亿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智慧医养领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社会公众对智慧医疗以及养老器械和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
①医疗领域
TrendForce数据显示,预期到2023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可达5,607亿美元。而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可以广泛应用在电动医疗床、电动护理床、升降诊察台、电动轮椅等医疗器械中,若按占医疗器械设备市场规模0.50%测算,2023年全球用于医疗领域的驱动产品的市场规模约为28.04亿美元。而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将进一步推动全球对医疗器械市场的投资,尤其是可以实现远程、无人诊疗护理服务的智能医疗器械产品。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4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已突破6,000亿元,达到6,285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并预测在2023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达到10,767亿元。若按医疗器械设备市场中0.50%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测算,2023年我国用于医疗领域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市场约为54亿元。
②养老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8.13%,约为2.5亿人。另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或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成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日趋加剧,成为促使养老产业迅速发展的动力。根据i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达6.57万亿元,预计2022年可达10.29万亿元。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未来将大幅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应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未来随着养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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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机构和设施的增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整体趋于上升。上述政策及背景共同推动了智慧养老领域电动护理床相关产品的普及和推广,市场前景广阔。
(3)智能办公领域
目前,为了顺应健康工作的理念,更好的提升办公效率和舒适度,减少工作损伤,公司产品在下游智能办公领域应用的重点是智能升降办公桌。根据GoogleTrend数据,2020年美国民众对于“电动升降办公桌”的搜索热度较2015年有约4倍增长,智能升降办公桌已逐渐成为现代办公生活的重要标配。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长期居家办公催生了人们对于智能升降办公桌的新需求并得到快速释放,进一步带动相关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家具协会、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整理统计,到2024年,我国家具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或超过1万亿元。
(4)工业传动领域
公司产品在下游工业传动领域的应用场景较为广泛,可以被应用于智能制造、光伏发电、农业生产、畜牧养殖、工程建设等多个细分领域和应用场景。以智能制造中的自动化生产线为例,自动化生产线主要是通过工业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将多个自动机床以及辅助设备按照工艺流程联结起来,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者部分制造过程的生产系统。在全生产线自动化的过程中,公司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广泛应用于上料、加工、传送、包装、搬运等多个环节。目前我国的自动化生产线需求主要分布于汽车、工程机械、物流仓储、家用电子等行业,受益于我国智能制造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引发的产业战略升级,自动化产线增长迅速。预计2020年全国自动化生产线的产量将达2.41万条,较2015年的1.74万条实现增长约37.93%,且仍有29%以上的需求缺口。
综上所述,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的全球市场规模已达数百亿级别,市场前景广阔。
2、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1)由电动化向智能化加速升级
在居民消费领域,随着5G、IoT等技术日趋成熟,为了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在相关终端消费品的基础电动功能趋同的情况下,智能家居、智慧医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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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办公等居民消费领域厂商在外观设计、产品智能化等方面开始对消费者需求予以挖掘,其中产品智能化是最重要的方向。通过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集成传感器等部件,在普通电动功能基础上,相关终端产品可以按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使用场景等进行自主调节。同时,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可作为大数据收集、上传以及接收指令的端口为涂鸦智能、天猫精灵等AI+IoT云平台提供数据源,并借助其实现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远程控制和自主学习功能,使其更具智能化。在企业客户领域,随着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在工业传动领域的应用范围也日益广泛,可以通过光敏感应、温度感应、湿度感应、微波感应、烟雾感应、速度检测等实现线性驱动装置的智能化。此外,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亦可以通过工业物联网将具有感知、监控能力的各类传感器或控制器以及移动通信、智能分析等技术不断延展到工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在通过传感器形成单一维度控制逻辑的同时,也可通过工业物联网对其他生产环节的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对生产各环节予以整体调整,最终形成多维度控制逻辑下的智能调节。
(2)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向定制化、高精密化发展
随着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市场的发展扩大,消费者对于各领域产品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品牌与产品面临着“升级与焕新”的快速迭代。随之而来的是对作为核心动力源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驱动系统内部更加精密,集成设置更为紧凑。同时,由于下游产品的多样性和消费端的要求提升,产品进一步趋向定制化。不仅对于技术和生产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于研发、生产的反应周期提出了更高要求。
(3)技术创新将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焦点
线性驱动系统产品起源于欧洲,跨国公司(如丹麦LINAK公司、德国DEWERT公司等)是最早屹立于驱动器市场的。线性驱动行业中的企业要获得市场份额,增强现有竞争力,就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适应市场及客户的需求、不断扩大下游应用场景,保障产品品质、交货时间以及产品的节能和高效等,同时也需要结合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前沿的发展战略和技术趋势,对产品和技术研发保持不断创新。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将成为其在行业中生存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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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基石。
(4)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智能化产品发展较快,各种智能产品开始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和认可。近年来,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除了在家居、医疗护理、办公家具、农业机械等传统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外,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新领域的应用也逐渐增多,客观上也给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上述对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分析,公司已做出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相应布局。公司将继续以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为核心业务,以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持续深耕智能线性驱动市场为发展战略,坚持以产品为中心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立足中国,面向全球,逐步巩固并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龙头企业。
(二)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2,239.17 | 86,392.53 | 72,640.07 | 45,044.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3,032.74 | 41,429.25 | 35,512.96 | 22,226.12 |
营业收入 | 18,644.70 | 76,581.37 | 62,358.35 | 50,884.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0.19 | 7,344.75 | 8,638.01 | 6,257.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44.95 | 6,688.22 | 8,213.85 | 7,065.97 |
注:2022年1-3月数据系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金额逐年增长。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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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较高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具备良好的基础,具有较强的成长性。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344.75万元,同比下滑14.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88.22万元,同比下滑18.57%。2022年1-3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620.19万元,同比下滑18.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44.95万元,同比下滑10.47%。造成上述发行人净利润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支出持续上升、原材料价格和运费持续处于高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处于低位等,分析如下:
1、虽存在因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带来的短期影响和不确定性,但考虑到发行人已阶段性完成投资支出、预计核心市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增长且新市场开拓在不断深入,因此,发行人在收入端将对支出上升对盈利的负面影响形成积极的缓释效应;
2、除芯片、电路板外发行人原材料价格未来上涨的可能性偏弱,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负面影响呈弱化态势;
3、发行人运费持续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在较长时间内将呈缓慢回落态势,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负面影响将持续减弱;
4、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望在较长时间内以高于2021年的水平运行,从而提升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5、考虑到美国政府正在为抑制其国内的高通胀采取各种政策,加征关税政策存在一定被取消的可能性,如取消则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5条内容具体可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2”之“(1)五、关于发行人盈利的可持续性、可增长性的说明”中的详细分析。
如前所述,大部分对发行人业绩存在不利影响的因素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渐缓解乃至逆转为有利于发行人盈利的因素,同时发行人核心市场预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增长,因此,发行人经营业绩不存在于较长时间内无法逆转的趋势性下滑,发行人盈利具有可持续性和可增长性。
三、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一)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不属于创业板定位的限制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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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细分领域为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不属于下列行业:“(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公司不属于创业板定位的限制性行业。
(二)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公司始终保持对智能线性驱动专业业务领域技术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的持续开发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推出创新型技术及产品,并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以提升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安全性、可靠性、外观、尺寸等多方面为创新方向和目标,顺应下游领域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客户需求,坚持以客户需求和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的创新机制,专注细分市场的科技创新能力,凭借多年行业经验并以智能家居产品为抓手,在以研发为导向的建企方针指引下,发行人现已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高安全和可靠性以及较强控制技术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不断创新,攻克新产品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完成产品的持续开发,从而保证客户终端产品的顺利量产。
2、公司具有响应全球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创造机制
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施以销定产、按单生产的模式。公司当前拥有多条产品线,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智能线性驱动主要应用场景,在客户定制化需求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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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众多细分型号品类,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的能力。在已有的丰富产品种类基础上,公司拥有高效的产品再创新能力及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具备快速反应的产品创造机制。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高度的定制化和个性化特点,客户需求多样化、产品交货期严格、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因素对企业的生产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够快速反应的柔性化生产方式成为解决产品生产快速转换问题的有效途径。公司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技术研发、定制化设计、生产制造、组装配送和技术支持服务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尤其是公司的设计、研发快速响应能力和柔性化生产制造能力为公司赢得了诸多大型优质客户的稳定订单;同时,公司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分析,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便于公司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设备、操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从而在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的同时,保证产品的良品率。公司建立了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快速反应的柔性化制造体系,大幅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可以快速、高质量的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
(三)公司积极顺应智能制造及物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产业融合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是结合传统机械驱动和物联网技术的一个新兴细分行业,是新旧产业融合的产物。在传统的线性驱动产品基础上,公司通过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根据客户需求在驱动产品中灵活集成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部件并结合定制化通讯协议,使公司产品实现多种感应监测及物联效果。用户可以对线性驱动产品的速度、同步性、扭矩、位置等进行远程控制或由驱动装置通过用户预设指令进行自主调节,使传统家居、医疗、办公等产业的产品通过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实现电动化、智能化。
此外在制造过程中,公司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分析,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努力促使公司的制造水平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推动新旧制造产业的融合。
(四)公司的创新性和成长性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前述对公司创新性和成长性的分析,包括公司专利技术情况、技术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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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情况、在研项目情况及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市场潜力等,一方面,公司立足于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创造出较多技术成果,并依靠技术成果开展生产经营,具备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另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具备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为突出。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述的创业板定位,即“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核查程序】关于创业板定位,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总经理和研发总监,了解发行人相关专业技术的理论基础及其先进性、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含量及其先进性、相关技术壁垒和技术的可替代性,进一步了解公司主要业务在创新、创造、创意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方面的相关特点;
2、查阅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证书等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并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相关技术对应的生产环节及具体作用,相关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
3、查阅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报告及国家政策,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市场容量、供求状况、发展趋势情况等;
4、查阅相关行业资料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了解行业内公司的技术水平特点;
5、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核实发行人业务是否属于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对发行人专利技术情况、技术的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产品的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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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情况、在研项目情况及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市场潜力等方面的分析,发行人具备创新性和成长性。同时,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创业板定位的限制性行业,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并积极顺应智能制造及物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产业融合。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关于创业板定位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相应更新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问题6.关于信息披露质量保荐工作报告显示:
江苏里高2017-2018年每年大概有75%-80%左右产品由发行人供应。2020年起由发行人供应的产品占江苏里高采购同类产品的100%。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18年,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为50%-80%。2020年,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为80%-100%;
(2)发行人解释上述差异主要为保荐人核查方式不一致所致。
请保荐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程序是否流于形式,是否能有效保证执业质量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申报文件及历次问询回复是否还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如有,请说明情况、原因并进行修改。
【回复】
一、请保荐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程序是否流于形式,是否能有效保证执业质量发表明确意见
(一)关于采购同类产品占比的核查程序的说明
1、关于保荐工作报告中所记录内容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在首次申报过程中主要依据财务核查走访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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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工作报告中,保荐人根据对江苏里高的访谈记录,在首次申报前答复内部问询时将江苏里高的答复内容整理用以说明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事项。保荐人对江苏里高的访谈程序如下:
(1)到达被访对象经营场所,向其介绍访谈人员及背景、要求,访谈对象为江苏里高主要负责人员,其在正式访谈之前展示了相关身份证明(名片、工牌或身份证件)。
(2)访谈过程由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独立进行询问和记录。通过实地访谈对访谈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合作模式、交易金额、采购同类产品占比情况、退换货情况、实现最终销售及库存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进行了确认,并取得访谈对象确认的访谈记录。
(3)实地参观被访谈单位工作场所并与受访对象在访谈地点合影,取得受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访谈单位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材料作为工作底稿留存。
但在首次申报的财务核查走访过程中,受限于受访人所在岗位了解信息的局限性、答复中介机构问询的谨慎性并出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考虑等因素,另有部分主要客户未就该问题进行回复。
2、关于审核问询函中所记录内容的核查程序
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过程中,考虑到首次申报实地走访/视频访谈过程中,有部分主要客户没有回答向发行人采购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为了满足回复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同时结合2021年半年报的补充披露需求,并提高客户就该事项的回复率,保荐人向包括江苏里高在内的主要客户发送了专项确认邮件,请求客户按照以固定区间确认采购占比,减少其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的担忧。向相关客户发送的专项确认邮件的主要内容为:“豪江智能向贵司销售金额占贵司同类产品采购额的比例约为?A、0-20%,B、20%-50%,C、50%-80%,D、80%-100%。”保荐人出于专项确认优先及统一披露格式的考虑,基于专项确认的内容对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占其同类采购占比的情况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进行了说明。保荐人进行邮件专项确认的程序包括:
(1)根据相关市场案例,拟定专项确认邮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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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被访谈客户联系人电子邮箱,检查客户联系人电子邮箱名称和地址并核对其是否是与发行人日常沟通恰谈的联系人;
(3)向被访谈客户联系人发送专项确认邮件并取得回复确认。
综上所述,在上述两文件中有关信息披露差异主要系信息披露表达方式的差异、以及第一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时保荐人取得了进一步的专项确认材料所致,不存在披露信息相互矛盾的情形,不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差异。为了保持相关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采购占比情况进行了修订。
有关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保荐人对江苏里高进行了实地走访、视频访谈、邮件问询等核查程序,取得了被访谈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访谈纪要。为确认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保荐人进行了多种手段、较为深入的核查,未流于形式,能有效保证执业质量。
二、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申报文件及历次问询回复是否还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如有,请说明情况、原因并进行修改
发行人已会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对审核问询回复等全部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目前,发行人全部申报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核查程序】
关于信息披露质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中介机构对客户采购情况进行专项确认的邮件和访谈笔录等资料;
2、对江苏里高有关负责人员、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开展历程、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及相关交易细节等进行访谈,并获取江苏里高采购明细数据等资料;
3、组织公司、中介机构相关人员,通读历次问询回复、招股说明书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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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核实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或者不同申报资料之间披露不一致的情况。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保荐工作报告和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信息披露差异主要系信息披露表达方式的差异以及第一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时保荐人取得了进一步的专项确认底稿材料所致,不存在披露信息相互矛盾的情形,不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差异。为确认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例,保荐人进行了多种手段、较为深入的核查,未流于形式,能有效保证执业质量。
2、发行人申报文件及历次问询回复不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申报文件及历次问询回复不存在其他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7.关于豪江电器采购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豪江电器可向其部分原有客户在已签署销售合同或订单的既有合作期限内,向发行人采购并继续向原有客户销售线性驱动器产品。
请发行人说明:
(1)报告期各期豪江电器与原有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具体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具体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各期豪江电器与原有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具体情况
2019年、2020年、2021年,豪江电器对海尔旗下的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线性驱动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0.49万元、2.88万元、0万元(不含税收入金额分别为9.29万元、2.55万元、0万元),销售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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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商品名称 | 数量(个) | 单价(元/个) | 收入金额(万元) |
2019年度 |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齿轮*电动推杆 | 1,338.00 | 69.40 | 9.29 |
2020年度 |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齿轮*电动推杆 | 367.00 | 69.40 | 2.55 |
2021年度 | 无 | 无 | - | - | - |
2019年、2020年,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零星向豪江电器采购少量电动推杆,金额较小,均通过海尔的线上供应商采购平台直接下达采购需求。2020年4月后,豪江电器已终止与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除上述销售外,报告期内,豪江电器与原有客户不存在其他销售情况、销售合同或订单。
(2)截至报告期末,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即报告期末,豪江电器无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或订单。
【核查程序】
关于豪江电器采购,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豪江电器的管理层报表、科目余额表和明细账、豪江电器的银行流水、纳税凭证等资料;
2、获取豪江电器2019-2021年销售明细,并检查销售发票、收款流水等资料。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19年、2020年,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零星向豪江电器采购少量电动推杆,金额较小。2020年4月后,豪江电器已终止与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除上述销售外,报告期内,豪江电器与原有客户不存在其他销售情况、销售合同或订单。
2、截至2021年12月末,即报告期末,豪江电器无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或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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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关于发行人股东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2年,持有发行人2.03%股份的股东启贤资本原合伙人戴相明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田川川;
(2)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因增资扩股新增股东5名,分别是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
(3)中介机构经核查,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及其主要关联方以及三家机构的对外投资情况,结合对上述股东及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的访谈,并由上述股东出具《无关联关系确认函》予以确认,认为上述股股东及其主要关联方、对外投资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请发行人说明:
(1)启贤资本戴相明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田川川的原因,发行人的持股平台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2)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的实际控制权认定情况。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说明对最近1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
【回复】
(1)启贤资本戴相明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田川川的原因,发行人的持股平台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一、启贤资本戴相明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田川川的原因
2022年2月23日,经启贤资本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戴相明退伙,其退出的合伙份额由李慧峰(戴相明配偶、发行人员工)认缴,戴相明与李慧峰为夫妻关系,其退伙转由李慧峰持有合伙份额系基于家庭内部财产安排考虑。李慧峰为发行人员工,其进入持股平台符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管理相关规定,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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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份额转让的事实不影响启贤资本作为持股平台、戴相明或李慧峰作为持股平台合伙人的锁定期安排,不存在李慧峰代持他人合伙份额的情形。
因启贤资本原仅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戴相明,戴相明退伙后,为避免合伙企业解散,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9年3月田川川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启贤资本,其为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发行人主要骨干员工之一,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田川川由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并担任启贤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综上,戴相明退出的合伙份额由李慧峰(戴相明配偶、发行人员工)认缴,系基于家庭内部财产安排,为避免合伙企业解散,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有限合伙人田川川变更为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及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符合持股平台管理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
二、发行人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持股平台份额持有人用于出资银行卡之出资前3个月、后1个月的银行流水及相应的出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以及分红当月及分红后2个月的银行流水,并对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访谈,取得了全部份额持有人的调查表及合伙份额变动相关的份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议、入伙或份额转让价款支付凭证等,结合发行人、持股平台、合伙份额持有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不存在代持的专项承诺,各持股平台合伙人的出资均已实缴到位,认缴的出资额与其出资能力相匹配,发行人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形。
(2)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的实际控制权认定情况
一、聊城昌润的控制权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聊城昌润的《合伙协议》,聊城昌润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类型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普通合伙人 | 昌润齐心 | 100.00 | 0.56 |
2 | 有限合伙人 | 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33.33 |
3 | 有限合伙人 | 聊城市财信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22.22 |
4 | 有限合伙人 | 聊城昌润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500.00 | 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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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限合伙人 | 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400.00 | 18.89 |
6 | 有限合伙人 | 聊城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5.56 |
合计 | 18,000.00 | 100.00 |
聊城昌润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昌润齐心,而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昌润齐心60%的股权,拥有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实际控制昌润齐心,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1.00 |
2 | 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3 | 聊城市裕昌润置业有限公司 | 19.00 |
合计 | 100.00 |
基于上述出资结构进行对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穿透,追溯至自然人和国有控股主体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控制的合伙人 | 控制的出资比例 |
1 | 吕乃涛 | 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裕昌润置业有限公司 | 60.00% |
2 |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根据上述穿透后的表决权情况,吕乃涛控制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根据《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特别决议均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吕乃涛虽无法控制股东大会决议,但根据聊城昌润出具的说明,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目前由吕乃涛控制,吕乃涛为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昌润齐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吕乃涛。
综上,吕乃涛为聊城昌润普通合伙人昌润齐心的实际控制人,为聊城昌润实际控制人。
二、里程碑创投的控制权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里程碑创投的《合伙协议》,里程碑创投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类型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普通合伙人 | 迈通创业 | 1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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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伙人类型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2 | 有限合伙人 | 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 | 4,900.00 | 49.00 |
3 | 有限合伙人 | 青岛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 |
4 | 有限合伙人 | 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5 | 有限合伙人 | 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里程碑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迈通创业,盖洪波持有迈通创业75%的股权,并担任迈通创业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为迈通创业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盖洪波为里程碑创投普通合伙人迈通创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里程碑创投实际控制人。
三、松嘉创投的控制权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松嘉创投的《公司章程》,松嘉创投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 | 63.64 |
2 | 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0.00 | 34.55 |
3 | 青岛鼎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0.00 | 1.82 |
合计 | 11,000.00 | 100.00 |
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松嘉创投的控股股东,持有松嘉创投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而自然人股东李美英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65.96%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综上,李美英为松嘉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核查程序】
关于发行人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启贤资本戴相明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决定书、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并访谈戴相明确认其退伙原因;
2、取得并查阅了持股平台的股权结构图和填写的尽职调查问询表,持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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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情况说明、关联关系说明或尽职调查问询表等文件;
3、取得并查阅了持股平台参与增资的增资协议、增资价款支付凭证,受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款支付凭证,公司花名册、员工激励相关文件,发行人持股平台份额转让协议、入伙协议、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议、入伙或份额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份额转让/退伙个税缴纳凭证等文件;
4、对持股平台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申报前1年内入伙合伙人进行访谈,确认其资金来源、入股背景及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5、由中介机构陪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至银行现场调取并查阅了报告期内银行流水,并将流水中交易对手方与持股平台及合伙人名称/姓名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情形;
6、取得并查阅了持股平台份额持有人用于出资银行卡之出资前3个月、后1个月的银行流水及相应的出资资金来源证明相关文件,核查资金来源并确认是否存在异常资金交易情形;
7、取得并查阅了持股平台份额持有人分红当月及分红后2个月的银行流水确定分红去向,并请相关方提供说明或证明文件,核查分红流向并确认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情形;
8、取得并查阅了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投决会议事规则、工商登记材料、股权穿透图、董监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对外投资情况说明等资料;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上层穿透至自然人、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的法人股东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董监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取得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9、取得并查阅了持股平台及合伙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具备股东资格、不存在代持、无关联关系的专项承诺。
10、发行人最近1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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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针对该事项已履行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最近1年新增股东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投决会议事规则、工商登记材料、股权穿透图、董监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对外投资情况说明等资料;最近1年新增股东上层穿透至自然人、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的法人股东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董监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最近1年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情况说明和关联关系说明;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络查询途径,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历年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及其主要关联方;
(3)访谈最近1年新增股东,取得并查阅了新增股东填写的调查问询表,了解其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确认前述事项并取得其关于对发行人增资的原因与定价依据的确认文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历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清单,根据对其进行的访谈,确认新增股东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取得并查阅了最近1年新增股东提供的出资流水及分红流水,确认资金来源,对比报告期历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清单,确认新增股东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核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流水,对比新增股东及其主要关联方、报告期历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清单,确认不存在新增股东代主要客户付款或代主要供应商收款的情形;对比报告期历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在最近1年新增股东入股前后交易价格、交易量变化情况,确认新增股东入股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变化无关联;
(5)取得并查阅了最近1年新增股东出具的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代持并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专项承诺以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经核查,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最近1年新增股东进行了全面深入核查,充分核查了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充分核查新增股东出资和分红流水,并由发行人、新增股东出具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代持并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专项承诺,同时核查报告期历年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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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供应商基本信息,比较入股前后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变化情况,并由其出具客户、供应商承诺函等,相关核查程序充分,可以有效支持核查结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戴相明退出的合伙份额由李慧峰(戴相明配偶、发行人员工)认缴,系基于家庭内部财产安排,为避免合伙企业解散,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有限合伙人田川川变更为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及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符合持股平台管理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发行人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形。
2、聊城昌润实际控制人为吕乃涛;里程碑创投实际控制人为盖洪波;松嘉创投实际控制人为李美英。
3、最近1年新增股东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对该事项的核查程序充分、有效。
问题9.关于历史沿革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股东无锡福鼎成立于2016年11月1日,系专门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奇福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奇福投资近年来管理的投资项目包括梦百合;
(2)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江苏里高与发行人的有关人员于2016年1月相识,同年,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占其采购同类商品占比为100%;
(3)无锡福鼎有限合伙人袁桂玲与江苏里高控股股东梦百合的实际控制人倪张根之间系姐弟关系;无锡福鼎有限合伙人吴东申与梦百合第二大股东、关联自然人吴晓风之间系父子关系;袁桂玲、吴东申于2017年10月增资方式入股无锡福鼎,其中,袁桂玲的出资来源于弟弟倪张根借款,吴东申的出资来源于父亲吴晓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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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说明:
(1)奇福投资入股梦百合的时间,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选取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进一步分析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的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2)江苏里高与发行人合作当年即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占其采购同类商品占比为100%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江苏里高对与发行人同类型产品的采购策略,其向供应商采购是否经历小批量采购至大批量采购的阶段,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如是,说明相关供应商对应的采购金额;报告期内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类型及对应销售收入、单价、数量、毛利率情况;
(3)江苏里高在采购发行人产品后,其智能电动床投放至市场的具体时间、报告期内实现收入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前后,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各类型产品的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数量、毛利率、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引入无锡福鼎换取客户资源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奇福投资入股梦百合的时间,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选取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进一步分析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的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一、关于奇福入股梦百合情况的说明
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上海福之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为“上海福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奇福投资。2011年12月,上海福挚认购梦百合新增注册资本98.36万元,合计支付增资款2,700万元,占增资后梦百合股权比例为3%。
奇福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邱峰 | 333.33 | 33.33 |
2 | 王珍云 | 243.33 | 2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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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春华 | 236.67 | 23.67 |
4 |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2.00 |
5 | 马骏 | 66.67 | 6.67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注: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由蔡建国持有57.49%的股权,蔡丽婷持有42.51%的股权。
奇福投资的股东直接持有奇福投资股权均未超过50%,未构成股权上的控制关系,且根据奇福投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无任一股东对股东会拥有控制权。奇福投资已出具说明,确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经分析,奇福投资无实际控制人。
二、关于选取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标准和无锡福鼎入股价格公允性的说明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家居、办公、医疗等行业。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选取过程如下:
(一)选取与发行人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并购重组企业
发行人对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在智能家居、医疗等领域进行过布局的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同行业并购重组案例。
发行人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捷昌驱动、凯迪股份和乐歌股份。经公开信息检索,对智能家居、医疗领域发生过布局的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 | 下游公司 | 行业布局与经营情况 |
智能家居 | 麒盛科技(603610.SH) | 截至2021年12月,公司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工厂已投入使用,并投资4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嘉兴市区建设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工厂 |
智能家居 | 喜临门 (603008.SH) | 2020年发布全新智能床垫Smart 1,C端对接华为智慧平台,B端跟涂鸦智能和华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孵化智能睡眠市场 |
智能家居 | 顾家家居 (603816.SH)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顾家定制智能家居制造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00,656.62万元投资建设顾家定制智能家居制造项目 |
智能家居 |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 与多个单位合作研发智能电动床、触摸手势控制电动床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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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 |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底推出上市的智能电动床于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2021年1-6月,公司床类产品营业收入为2,476.93万元,同比增长68.06%,其中DT3Milan智能电动床Pro占当期床类产品收入的比例为46.24%,为最主要销售床类产品 |
智能家居 | 匠心家居 (301061.SZ) | 2021年9月完成上市,IPO募投项目包括新建180亩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
智能家居 | 敏华控股(1999.HK) | 公司于2017年12月收购江苏钰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标的主要从事智能家居设计、研发,智能沙发配件、智能椅配件、智能床配件等生产 |
智能医疗 | 可孚医疗 (301087.SZ) | 公司2019年实现电动护理床自主生产。2018年至2019年,公司自产产品中手动护理床产品占比较高;2020年,公司自产产品中电动护理床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大幅提升。目前,公司电动护理床等康复辅具类产品现有产能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 |
信息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告。
通过查询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方式的说明等公开信息,对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上表中所列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情况等予以了解,对重组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和与发行人的可比性进行分析,进而筛选出与发行人同样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可比企业。具体案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欧元、万元、倍
并购方 | 时间 | 并购标的 | 标的主营业务 | 估值 情况 | 并购前 业绩 | 市盈率 |
捷昌驱动 (603583.SH) | 2021.05 | LEG及其下属公司 | 可调家具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 7,919.84 | 685.401 | 11.56 |
麒盛科技 (603610.SH) | 2015.06 | 嘉兴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驱动控制器、电动驱动器、电源适配器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 1,001.47 | 92.462 | 10.83 |
敏华控股 (1999.HK) | 2017.12 | 江苏钰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家居设计、研发,智能沙发配件、智能椅配件、智能床配件、电机、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等 | 30,000 | 5,6003 | 5.36 |
中位数 | 10.83 | |||||
平均值 | 9.25 | |||||
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市盈率 | 10.00 |
注1:因LEG及其下属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212,000欧元,因此以其2019年度净利润作为市盈率计算的基础。注2:因嘉兴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2015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以其2013年度净利润作为市盈率计算的基础。注3:因敏华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日为2017年的12月,其仅公告了江苏钰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11月的业绩情况,所以此处仅列示江苏钰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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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的净利润指标。如上表所示,无锡福鼎入股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倍数与线性驱动系统相关标的资产收购案例平均估值水平基本一致。
(二)从更广领域行业并购重组案例的角度对无锡福鼎入股价格的公允性予以验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基于发行人所在行业分类,在Wind金融终端中筛选并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电气部件与设备”,披露日期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重组进度为“完成”且披露了并购标的市盈率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件。通过分析,符合上述标准的交易案例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倍
收购方/出让方 | 最新披露日 | 并购标的 | 标的主营业务 | 交易总价值 | 市盈率 |
东杰智能(300486.SZ) | 2018-04-09 | 常州海登100%股权 | 智能涂装生产线工程设计、设备和工艺开发、系统集成和调试服务以及非标涂装设备的制造 | 50,000.00 | 10.64 |
白云电器(603861.SH) | 2018-02-28 | 桂林电容80.38%股权 | 高压无功补偿装置及核心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电网节能与电能质量优化设备 | 97,292.96 | 11.06 |
维尔利(300190.SZ) | 2017-06-22 | 汉风科技100%股权 |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以及节能设备销售 | 85,000.00 | 8.71 |
都乐制冷100%股权 | 提供油气回收系统及工业VOC治理系统 | 9.27 | |||
东方精工(002611.SZ) | 2017-04-24 | 普莱德100%股权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PACK集成 | 475,000.00 | 12.68 |
智度股份(000676.SZ) | 2016-07-30 | 思达仪表100%股权 | 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用电(水、气)信息采集系统、先进计量基础架构(AMI)、电测量设备等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 14,415.15 | 11.53 |
中能电气 (300062.SZ) | 2016-07-12 | 金宏威51%股权(转让) | 能源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 | 29,860.50 | 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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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出让方 | 最新披露日 | 并购标的 | 标的主营业务 | 交易总价值 | 市盈率 |
*ST猛狮 (002684.SZ) | 2016-02-25 | 华力特100%股权 | 以智能变配电技术为核心的能源信息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 66,000.00 | 11.00 |
大洋电机(002249.SZ) | 2016-02-04 | 上海电驱动100%股权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 | 350,000.00 | 24.97 |
华明装备(002270.SZ) | 2015-12-25 | 上海华明100%股权 |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和无励磁分接开关以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 260,000.00 | 11.14 |
九洲集团(300040.SZ) | 2015-12-11 | 昊诚电气99.93%股权 | 风力能源发电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相关电力设备的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 | 44,967.59 | 10.11 |
华宏科技 (002645.SZ) | 2015-12-08 | 威尔曼100%股权 | 电梯精密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81,300.00 | 9.38 |
中建环能(300425.SZ) | 2015-12-02 | 江苏华大100%股份 | 离心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38,275.00 | 11.48 |
中能电气 (300062.SZ) | 2015-10-16 | 金宏威51%股权(收购) | 能源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 | 29,860.50 | 9.91 |
珈伟新能 (300317.SZ) | 2015-09-09 | 华源新能源100%股权 | 光伏发电EPC | 180,000.00 | 6.80 |
ST时万 (600241.SH) | 2015-08-27 | 九夷能源100%股权 | 镍氢二次电池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 35,000.00 | 9.61 |
英洛华(000795.SZ) | 2015-08-21 | 联宜电机100%股权 | 微特电机及减速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 70,000.00 | 12.32 |
*ST长方(300301.SZ) | 2015-06-11 | 康铭盛60%股权 | 从事LED移动照明应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 52,800.00 | 8.45 |
*ST光一 (300356.SZ) | 2015-02-03 | 索瑞电气84.82%股权 | 电能计量箱与高低压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70,403.20 | 10.38 |
平均值 | 11.18 | ||||
中位数 | 10.64 |
注:如标的存在业绩承诺,则列示以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平均值计算的市盈率。如无,则列示以标的资产并购重组前一年度净利润所计算的市盈率。经分析,可见:
无锡福鼎入股的市盈率指标(10倍)与电气部件与设备行业并购重组的市盈率水平的中位数和平均值相近,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部分标的主营业务涉及光伏发电、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热门领域且并购重组中存在控制权溢价所致,上述市盈率差异较小且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取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标准具有合理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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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投资风险、投资期限、投资阶段及业绩变动预期等因素,无锡福鼎以与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基本一致的指标对发行人进行了估值并予以投资,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具有公允性,入股价格不存在异常,亦不构成股份支付。
(2)江苏里高与发行人合作当年即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占其采购同类商品占比为100%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江苏里高对与发行人同类型产品的采购策略,其向供应商采购是否经历小批量采购至大批量采购的阶段,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如是,说明相关供应商对应的采购金额;报告期内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类型及对应销售收入、单价、数量、毛利率情况;
一、关于发行人与江苏里高合作商业合理性的说明
江苏里高在与发行人的合作当年即向发行人进行单一采购的原因在于:
(一)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启动于2016年初,之后于2016年第二季度基本完成了针对智能电动床的研发和定型,自2016年9月开始交付。但该项业务在2016年对江苏里高而言为一全新业务,其开拓客户、完善工艺、稳定品质都需要时间,因此2016年江苏里高仅进行了小规模量产。根据公开披露的资料并经访谈了解,2016年,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形成销售收入221.89万元,江苏里高对发行人前身豪江电器采购金额为42.42万元。所以,2016年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未进行大规模量产、对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需求量不高是双方合作当年江苏里高即进行单一采购的主要原因。
(二)在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启动之初,江苏里高在对比了数家驱动器生产商的产品价格、产品性能、服务响应速度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品牌知名度和江苏里高自身产品定位后,最终选定了豪江电器(即豪江智能业务前身)为其唯一合作方并参与到梦百合电动床产品的设计、研发过程中,发行人前身为梦百合电动床的研发提供了智能化支持——即驱动产品和控制装置相关的技术支持。因此,江苏里高2016年向下游品牌商推出的智能电动床产品,实质为江苏里高与发行人联合研发的产物,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江苏里高采取了单一采购模式,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江苏里高整体采购情况的说明
(一)采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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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智能电动床业务以ODM模式为主。其中,江苏里高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产品的研发、在中国境内的物料采购以及部分生产加工工作,具备智能电动床产品的完整生产能力。泰国里高通过向江苏里高采购包括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内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结合在泰国当地直采的部分原材料——如铁架、板材和包装材料等,在其泰国工厂完成智能电动床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出货工作。智能电动床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外销全部由泰国里高进行。2018年至2021年,梦百合电动床大部分销往美国地区。
从上文可知,梦百合电动床的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的链条较长,涉及到中国、泰国、美国等不同区域,因此根据梦百合电动床的实际生产状况,江苏里高对于电动床核心部件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根据订单类型采取不同采购策略,但相关采购均经历了从小批量采购至大批量采购的阶段。
对于ODM订单,因为江苏里高负责设计、生产,可以自主决定部件供应商,为了尽可能的减轻其供应链和终端制品的品控、质保压力,江苏里高对于ODM订单范围内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采取单一采购策略。对于OEM订单,因为江苏里高仅负责生产,产品设计方案、部件供应商均由江苏里高下游客户提供并指定,所以江苏里高对于OEM订单范围内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采取向客户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的策略。
(二)具体采购情况
自江苏里高成立时起,梦百合电动床产品所使用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为向发行人及德沃康科技(曾用名“嘉兴礼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OKIN品牌线性驱动产品)采购,其中发行人为ODM模式下江苏里高自主选择的供应商,德沃康科技为OEM模式下江苏里高的客户指定的供应商,二者均经历了由小批量采购至大批量采购的阶段。此外,随着梦百合电动床业务在研发、产品设计、生产方面实力的增强并获得客户认可,其发展至以ODM为主要业务模式,OEM订单逐渐减少,因此江苏里高对德沃康科技的采购金额较少而发行人在梦百合电动床业务中的采购金额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2016年 | 豪江电器 | 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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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豪江电器 | 3,794.76 |
嘉兴礼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 |
2018年 | 豪江智能 | 4,750.89 |
嘉兴礼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 |
2019年 | 豪江智能 | 11,287.42 |
嘉兴礼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 | |
2020年 | 豪江智能 | 15,079.33 |
德沃康科技 | / | |
2021年 | 豪江智能 | 15,560.78 |
德沃康科技 | / |
注:2020年、2021年江苏里高对德沃康科技的采购为基于售后服务进行的备件采购。此外,上表中为江苏里高所记载的数据,与发行人销售数据的差异主要因暂估形成。江苏里高向德沃康科技采购金额已申请豁免披露。
三、关于江苏里高向发行人采购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江苏里高向发行人主要采购产品的类型及对应销售收入、单价、数量、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 收入(万元) | 15,579.51 | 15,112.06 | 11,361.95 |
数量(万套) | 41.11 | 39.83 | 28.51 | |
销售单价(元/套) | / | / | / | |
毛利率 | / | / | / |
注:上述单价及毛利率已申请豁免披露。
(3)江苏里高在采购发行人产品后,其智能电动床投放至市场的具体时间、报告期内实现收入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前后,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各类型产品的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数量、毛利率、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引入无锡福鼎换取客户资源的情形。
一、江苏里高经营情况
梦百合智能电动床业务以ODM模式为主,以销定产。江苏里高、泰国里高在完成智能电动床的生产后即将其交付给终端的品牌商或渠道商,由其根据销售计划投放至市场。因此,江苏里高、泰国里高作为生产商不负责其所产智能电动床的上市工作并掌握上市时间。但根据梦百合历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信息,梦百合电动床的生产、库存、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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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件、万套
期间 | 梦百合电动床业务 | 豪江智能向江苏里高销售套数 | ||||
生产量 | 外购成品 | 库存量 | 销售量 | 销售量/生产量 | ||
2021年 | 40.24 | 3.67 | 4.29 | 50.08 | 124% | 41.11 |
2020年 | 39.85 | 3.54 | 10.46 | 41.64 | 104% | 39.83 |
2019年 | 33.17 | 0.00 | 8.71 | 25.05 | 76% | 28.51 |
2018年 | 15.45 | 0.00 | 0.59 | 15.02 | 97% | 15.32 |
根据上表,梦百合电动床生产量与发行人向其销售套数基本匹配,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整体产销率较高,当年生产的电动床大多于当期完成销售并交付给终端品牌商或渠道商。报告期内,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江苏里高以及泰国里高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 梦百合电动床业务 | 江苏里高 | 泰国里高 |
2021年 | 76,087.48 | 85,788.91 | 125,201.85 |
2020年 | 65,898.64 | 91,376.55 | 107,467.08 |
2019年 | 40,238.58 | 81,658.73 | 54,646.77 |
注:2019年泰国里高营业收入为购买日(2019年3月13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根据上表,梦百合电动床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与发行人对江苏里高销售增长趋势相一致。江苏里高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梦百合电动床的部分生产、销售环节转移至泰国里高所致。
二、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前后江苏里高采购情况
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前后,发行人向江苏里高销售主要类型产品的单价、数量、毛利率、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 入股前 | 入股后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 收入(万元) | 3,799.51 | 4,764.68 | 11,361.95 | 15,112.06 | 15,579.51 |
数量(万套) | 9.93 | 15.32 | 28.51 | 39.83 | 41.11 | |
销售单价(元/套) | / | / | / | / | / | |
毛利率 | / | / | / | / | / | |
信用政策 | 每月30日前完成上月26 | 每月30日前完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对账工作,并将发票寄送给客户,客户收到发票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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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本月25日对账工作,并将发票寄送给客户,客户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结清款项 | 2018年30-60日内结清款项,2019年至2021年60日内结清款项 | |
结算方式 | 银行转账 |
注:2017年发行人及其业务前身均向江苏里高供货,在此将两公司数据合并后列示,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单价及毛利率数据已申请豁免披露。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销售单价与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销售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至2021年,公司向江苏里高及2017年已有较大交易量的报告期内前五大内销客户销售线性驱动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入股前毛利率 | 入股后毛利率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江苏里高 | / | / | / | / | / |
顿力集团有限公司/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南通市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 / | / | / | / | / |
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厦门中键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慈溪市联星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注:2017年发行人及其业务前身向公司内销客户供货,在此将两公司数据合并后列示,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毛利率数据已申请豁免披露。
由上表可见,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公司生产并销售给江苏里高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毛利率有所波动。2018年,公司向江苏里高销售的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江苏里高在2018年正处于培养客户、抢占市场份额的关键阶段,其向发行人采购了一批不带控制器的基础款单马达产品用于生产一批低价格、可用于下游促销的电动床产品,以便建立品牌知名度并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同时磨合其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该批产品占当年销量的32.44%,对2018年当期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均有较大影响;2019年-2020年,公司向江苏里高销售的产品毛利率已回升;2021年,公司向江苏里高销售的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整理来看,公司向江苏里高销售的毛利率与其他主要内销客户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波动幅度较为相近,销售定价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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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信用政策有所变化,主要原因系江苏里高将电动床的生产逐渐转移至其泰国生产基地,发行人产品从实际出厂到电动床产线的运输周期变长,因此江苏里高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电动床原材料供应商整体协商调整了信用期。另外,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结算方式无变化,均为银行转账。
综上所述,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后,公司与江苏里高的交易金额逐步扩大,主要类型产品单价、数量、毛利率有所波动,信用政策有所变化,系基于正常的商业逻辑和企业合作模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通过引入无锡福鼎换取客户资源的情形。
【核查程序】
关于历史沿革,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上海福挚入股梦百合的相关资料、奇福投资股权结构、奇福投资公司章程并取得奇福投资出具的关于其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说明;
2、检索A股或港股上市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在智能家居、医疗领域进行过布局的上市公司,并查阅其相关资料以及信息披露文件;
3、通过Wind金融终端查询筛选并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电气部件与设备”,披露日期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重组进度为“完成”且披露了并购标的市盈率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件,并对相关事件的并购重组关键要素予以分析;
4、取得江苏里高2016年-2021年采购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数据、发行人2016年-2021年销售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数据和相关资料;
5、查阅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发行人与江苏里高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合同中约定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获取发行人及其业务前身与江苏里高的交易明细数据,分析在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前后销售收入、销售价格、销售毛利率等存在差异的原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上海福挚于2011年12月投资梦百合,奇福投资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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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福投资无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选取同行业线性驱动并购重组企业的标准具有合理性。综合考虑投资风险、投资期限、投资阶段及业绩变动预期等因素,无锡福鼎以与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基本一致的指标对发行人进行了估值并予以投资,无锡福鼎入股发行人的价格具有公允性,入股价格不存在异常,亦不构成股份支付。
3、江苏里高与发行人合作当年即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占其采购同类商品占比为100%具有商业合理性。江苏里高根据订单类型采取不同采购策略,对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的采购均经历了由小批量采购至大批量采购的阶段。
5、无锡福鼎增资入股后,公司与江苏里高的交易金额逐步扩大,各类型产品单价、数量、毛利率有所波动,信用政策有所变化,系基于正常的商业逻辑和企业合作模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通过引入无锡福鼎换取客户资源的情形。
问题10.关于发明专利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2项,发明专利占专利数量的比例为1.40%,发明专利数量和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强控制,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
请发行人说明:
(1)其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分析发行人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2)技术优势之一是强控制的具体体现,相关技术优势的总结是否客观准确;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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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其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分析发行人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一、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构成方面的对比情况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构成方面的情况如下:
序 号 | 名称 | 成立时间 | 上市时间 | 发明 专利 | 实用 新型 | 外观 设计 | 境外 专利 | 专利 总数 | 发明专利占比 |
1 | 豪江智能1 | 2017-07-24 | - | 2 | 82 | 108 | 26 | 218 | 0.92% |
2 | 捷昌驱动2 | 2010-04-30 | 2018-09-21 | 49 | 未披露 | 未披露 | 81 | 788 | 16.50% |
3 | 凯迪股份3 | 1992-08-27 | 2020-06-01 | 15 | 176 | 84 | 未披露 | 275 | 5.45% |
4 | 乐歌股份4 | 2002-03-26 | 2017-12-01 | 52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7 | 1,129 | 7.00% |
注1:本处统计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专利情况。注2:数据来源于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统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披露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数量。并且,此处境外专利为国际发明专利,捷昌驱动未披露其取得的其他类型境外专利的情况。注3:数据来源于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统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境外专利数量和专利总数。表格中专利总数统计为前三项数量加总,未包含境外专利。注4:数据来源于乐歌股份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统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数量。并且,此处境外专利为国际发明专利,乐歌股份未披露其取得的其他类型境外专利的情况。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发明专利数量相对较少,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的比例相对较低。
二、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一)发行人通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保护公司核心技术
1、线性驱动技术起源于欧洲和农业机械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电子化浪潮的兴起开始迎来较大发展,截至目前线性驱动技术已发展超过50年,使物体产生线性驱动效果的技术已较为成熟并在行业内得到通用。目前智能线性驱动装置在材料、构造、控制、使用效果方面,基于行业通用技术不存在重大差异。业内企业更多是通过一定的结构调整、一些零部件材质的改变、更多控制方式和功能的添加去改善线性驱动装置的效能并提升其智能化水平,如推力的大小、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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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功效的多寡、静音性、防水防尘性、远程和多维度控制等,从而实现与竞争对手产品的差异化。前述相关构造、材质等的改变,可以通过发明专利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但同时会公开相关的技术窍门,其存在被模仿的可能性且维权不易,因此发行人会通过技术秘密、发明专利等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2、发行人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虽然无论自有品牌产品或ODM产品中的知识产权成果均归属于公司,但发行人及其客户为了保证终端产品(如智能电动床、智能电动升降办公桌等)在消费市场的多样性、新鲜度和领先性,一方面对于较易遭到模仿的外观设计以大量申请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对于核心关键技术会以技术秘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相结合的方式加以保护。
3、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控制技术较强,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相关控制技术主要以软件著作权或技术秘密的方式对其代码和算法予以保护。
(二)发行人主要客户着重于公司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交付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未以专利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司技术能力的指标
发行人主要客户涉及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下游的众多行业的相关企业,其对于智能线性驱动装备制造和供应商的选择更着重于公司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交付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而专利数量并不能完全体现出公司的技术实力,发行人主要客户亦未以专利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司技术能力的指标,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初期并未追求专利的数量而将核心技术全部进行申请专利。
(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前期整体发展规模较小,研发投入金额和研发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等导致发明专利较少。但未来随着相关申请的进展和授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差异会进一步缩小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前期整体发展规模较小,研发投入金额和研发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加之专利意识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有待健全,导致发明专利较少。公司目前积极推进专利申请的相关工作以及注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包括2项发明专利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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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项境内专利,并且发行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在申请的专利共有108项,其中发明专利有11项、实用新型80项、外观设计17项。由于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通常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这也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的客观原因。预计未来随着相关申请的进展和授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差异会进一步缩小。
(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明专利中存在部分非线性驱动领域专利的情况,扣除该部分因素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差异会进一步缩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申请的发明专利中,存在部分非线性驱动领域专利的情况,扣除该部分专利后,发行人智能线性驱动相关的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有所减少。以境内发明专利为例,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发明专利数量 | 其中与智能线性驱动相关的发明专利 | 智能线性驱动相关的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比例 |
1 | 豪江智能 | 2 | 2 | 0.92% |
2 | 捷昌驱动1 | 49 | 41 | 5.20% |
3 | 凯迪股份2 | 15 | 15 | 5.45% |
4 | 乐歌股份3 | 52 | 15 | 1.33% |
注1:根据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其共有49项发明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38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电动、升降、驱动、伸缩、线路板、床、椅、桌、控制”等关键词、与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共30项,其余8项发明专利为医用微型泵等发明专利,另外未检索到的11项发明专利出于谨慎考虑,亦将其计入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相关的专利。注2: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其共有15项发明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15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驱动、控制、线性致动器、电动推杆、手控器、汽车尾门、致动、电撑杆”等关键词的发明专利共10项,其余5项无法判断应用场景的发明专利“气弹簧的球头安装件、用于气弹簧安装的球头安装件、电子水泵、球头安装件、管内壁润滑脂涂油装置”出于谨慎考虑,将其计入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相关的专利。注3:根据乐歌股份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其共有52项发明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52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电动、升降、增高”等关键词的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的发明专利共15项。其余37项发明专利为应用在其人体工学大屏支架等领域的发明专利。
三、发行人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
(一)充足的研发人员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涉及机械、电气、材料、算法、设计等多个学科,需要多学科相结合的复合型研发人才,因此导致高水平的研发人才较为稀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在公司(含发行人业务前身)服务超过10年,对行业具有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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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解。同时,发行人也在不断培养和积累研发人员以期实现技术的突破和定制化能力的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4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8.94%,在行业内居于较高水平,可以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以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同行业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资料显示,2021年末的研发人员占比情况如下:
类别 | 豪江智能 | 捷昌驱动 | 凯迪股份 | 乐歌股份 |
研发人员(人) | 243 | 571 | 401 | 793 |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94% | 16.88% | 13.57% | 25.02% |
(二)持续的研发投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075.86万元、3,031.60万元和5,050.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08%、4.86%和6.59%。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同行业公司中居于前列,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捷昌驱动 | 7.04% | 5.45% | 5.85% |
凯迪股份 | 4.08% | 4.36% | 5.06% |
乐歌股份 | 4.52% | 4.36% | 4.21% |
平均值 | 5.21% | 4.72% | 5.04% |
豪江智能 | 6.59% | 4.86% | 4.08% |
(三)有效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
公司不仅注重技术开发,更注重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针对产品研发技术人员,公司为其提供较好的福利待遇,并且制定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薪酬激励政策,保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
公司大力鼓励创新,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创新激励机制,涵盖了绩效考核、项目奖惩、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公司在人才培养、职位晋升、薪资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进而促使公司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此外,主要研发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利益绑定,从而确保了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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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足的项目储备
公司积极进行前瞻布局,具有充足的项目储备,为未来一段时间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提供了项目保障。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研发人员(人) | 预算经费总投入(万元) | 拟达到的目标 |
1 | 一种智能升降的储物床 | 客户验证阶段 | 14 | 160 | 开发一种可智能升降的带储物功能的电动床,通过手控器或手机APP控制,控制电动床床板的升降以及电动床各种角度的调节,兼顾便捷性与安全性 |
2 | 一种轻型螺杆开窗器 | 客户验证阶段 | 12 | 130 | 开发一款轻型螺杆开窗器,解决市场现有小体积开窗器负载力及使用寿命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市场对装配尺寸的要求,更改外形及安装尺寸满足要求,并通过优化设计零件及装配工艺,实现自动化批量生产降低成本。 |
3 | 直线型小负载微型单马达驱动器 | 研发 阶段 | 13 | 180 | 开发一款微型驱动器,解决市场现有驱动器定位精度低,负载速度慢的问题,同时结合市场对安装尺寸及噪音大的要求,更改外形及安装尺寸满足要求,并通过优化设计零件及装配工艺,实现批量生产降低成本。 |
4 | 一种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智能床 | 研发 阶段 | 14 | 200 | 开发一种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智能床,将空气净化功能融合到智能床中,通过睡眠检测功能,自动检测人体的状态,根据不同的状态来调整空气净化器的工作状态,同时空气净化器同电动床搭配减少了空间占用。 |
5 | 一种模块化电动床控制系统 | 研发 阶段 | 14 | 150 | 开发一款模块化控制盒,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可以任意搭配,乱序连接,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求,任意增加和减少功能模组,使产品功能配置更加灵活,也便于后续客户自行对配置和功能进行升级,延长产品整体生命周期。 |
6 | 一种快装结构升降桌 | 研发 阶段 | 12 | 150 | 该结构采用出厂集成化模块,减少了组装的压力,能让新手快速的组装,更能符合市场动手能力差一族的需求,减少上门安装的服务费,省时省力 |
7 | 一种基于纹波计数的低成本电控系统 | 研发 阶段 | 17 | 180 | 通过精准的纹波采样及计数系统,使普通马达也具备位置检测能力,使普通电机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也不需要额外使用比较昂贵的专用电机,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也可以统一电机型号,便于采购、生产、质检等一系列环节的标准化作业,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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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流程的研发项目管理平台
公司始终专注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可根据客户的行业特征、产品应用领域、个性化需求以及客户最终产品的参数、功能需求、产品应用环境等多方面、多角度制定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设计方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对产品及技术项目的研发进行科学规划、流程化管理,每一研发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人,从项目立项到结项的过程,公司ERP系统对项目及研发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和管控,保证项目研发的效率。
综上,发行人充足的研发人员、持续的研发投入、有效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充足的项目储备及全流程的研发项目管理平台,保证了发行人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
四、发行人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一)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相结合
发行人虽然发明专利较少,但已通过“一种小推力小安装尺寸推杆驱动器”等发明专利,“双齿轮减速机构”、“一款多键无线射频遥控器”、“电动推杆老化测试机”等实用新型专利;“豪江睡眠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电动机床高度升降控制平台V1.0”、“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V1.0”等软件著作权;“多维度非接触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控制系统远程在线升级技术”、“多种通讯协议和传感器协同工作技术”等技术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对发行人的核心产品、关键部件、关键生产设备以及主要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维度的保护。因此,发行人虽然发明专利较少,但拥有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已能覆盖其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形成技术壁垒。
(二)与主要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有效防范技术泄密
公司与主要研发人员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就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期限、竞业限制、违约责任作出了细致约定,要求其遵守保密协议,不外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有效防范技术泄密。
(三)主要研发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进一步加强技术保护
主要研发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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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长期利益绑定,从而确保了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技术保护。具体如下:
持股平台 | 研发岗位的持股平台合伙人姓名 |
启德投资 | 方建超、王伟、田川川、谭英军、文孝峰、李德鹏、张戈、袁崇杰、孙静松 |
启源资本 | 方建超、王伟 |
启贤资本 | 吕自伟、李明、张戈、谭英军、李德鹏、袁崇杰、王坤、刁富雷、胡松坡、郑仕霞、黄震东、文孝峰、田川川 |
启辰资本 | 毛薛钧 |
综上,发行人通过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相结合、与主要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主要研发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等方式保证了发行人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2)技术优势之一是强控制的具体体现,相关技术优势的总结是否客观准确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管状驱动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组成,其中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管状驱动器、升降柱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基础驱动装置,而控制器、操控器共同构成了驱动装置的智能控制系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控制技术较强,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公司已在相关表述中将“强控制”的表述相应修改为“控制技术较强”、“较强控制技术”。公司控制技术较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中含有大量控制技术的内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2项核心技术、2项发明专利、8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上述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基本均与控制功能相关,以实现产品的自主调节、精准定位、远程调节、多系统调节等多种控制功能。以发行人核心技术为例,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控制相关内容以“黑体下划线”格式进行标识) |
1 | 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 | 通过在驱动器的电机部位中增加阻尼垫片,通过对电机输出轴的阻尼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强,从而实现线性驱动器在大推力的时候做到反向限滑,确保驱动器在断电的情况下不下滑。采用该方式保证产品安全可靠,成本低 |
2 | 多维度非接触 | 通过非接触式传感器,采集生命体的呼吸、心率、体动、离床和打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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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控制相关内容以“黑体下划线”格式进行标识) |
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 | 等多个维度的数据和信息,并通过集成在电动床的处理单元,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智能分类整理,可对打鼾等异常睡眠状态进行干预,并生成睡眠和健康报告,可按需每日或每月进行查阅对比。通过手机APP可实现远程报告查阅及生命体征监测 | |
3 | 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技术 | 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的新一代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系统,包含新型的驱动器,配套的控制及遥控器,使整套控制系统可以以模块为单位进行包装,按功能需要进行模块的快速拼接组装,减小包装尺寸,降低物流和安装成本 |
4 | 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 | 电动控制系统搭配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可以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周围环境,并对环境因素进行智能判断,当周围环境中出现干扰系统运行或者易被系统伤害的因素时,控制系统自动停止当前动作,并根据实际场景反向动作或者紧急锁止,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隐患 |
5 | 平面舒适度电动调节技术 | 通过线性推杆和固定的传动调节结构,以调整上下平面间距的方式改变平面材料的密度,从而调节材料硬度以实现不同的舒适度 |
6 | 多系统无线协同工作技术 | 通过蓝牙等无线技术,实现多套电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已完成协同工作,从而实现多系统同步或者实现某些特定的逻辑关系 |
7 | 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技术 | 采用高精度麦克风采集本地音源,并辅以神经网络芯片对音源进行分析处理,实现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进一步控制本地的电动控制系统运行 |
8 | 智能电动通风技术 | 将低噪声高风量的直流风机集成到电动控制系统中,通过调节风机的转速,实现电动床的智能家居的通风和温度调节功能 |
9 | 控制系统远程在线升级技术 | 通过后台服务器远程推送,实现电动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测和故障收集,并且可以通过远程对电动控制系统实现整机在线升级,增加产品的功能 |
10 | 多种通讯协议和传感器协同工作技术 | 以通用微处理器为核心,将射频,蓝牙,WIFi等多种通讯协议数据进行智能处理,同时采集陀螺仪,温度传感器等多种传感器信号,对通讯协议数据和传感器信号进行综合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对驱动器进行智能化控制 |
11 | 人体手势识别技术 | 采用图像采集和微波雷达传感器等收集图像信息,并采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学习分析,从而识别用户的手势意图,根据手势来控制驱动器的动作,实现电动控制系统更便捷更智能的控制 |
12 | 机械防夹和手动开启技术 | 本技术将伸缩杆和螺母脱开并增加导向机构实现防夹及手动开启功能。带拉力的驱动器伸缩杆在下降时力量很大,通过本结构可防止连接机构在下降时夹到物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实现在停电时手动开启连接机构。该技术工作稳定可靠,可满足多领域客户需求 |
二、发行人产品生产延伸至智能控制器生产环节,保证公司智能控制整体水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豪江电子主要从事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智能控制器及其核心电子元器件为主,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具体包括PCBA、控制盒、遥控器、开关电源等。智能控制器是电子产品、设备、装置及系统中的控制单元,一般以微控制器(MCU)芯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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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号处理器(DSP)芯片作为核心部件,通过内置相应的计算机软件程序以实现特定的感知、计算和控制功能,在终端产品中扮演“神经中枢”及“大脑”的角色。豪江电子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虽独立运营时间较短,但其前身——豪江智能控制车间在2017年即已成立,并已在发行人体系内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孵化,其技术和生产能力较为成熟,是发行人所拥有的大推力、耐损耗、高安全和可靠性以及较强控制技术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的关键一环。2020年,发行人为继续强化自己在各生产环节上的优势,将控制部门开始进行独立运营,以借助外部和市场的力量促进生产环节的优化升级,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产销予以相互赋能。豪江电子在独立运营前,发行人即已进行了大量投入,以贴片机为核心组建了6条产线。在豪江电子独立运营后,发行人继续加大投入,在2021年购入了5台贴片机强化生产能力,并将豪江电子的人员由126人增至237人(以2020年和2021年年末口径统计),同时还引入了部分业内高端人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采购团队。综上,发行人产品生产延伸至智能控制器生产环节,保证公司智能控制整体水平。
三、发行人产品的具体功能体现了控制技术较强的优势
(一)基础控制层面
1、智能家居产品
在基础驱动装置及控制层面,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的电控技术,对安装在床底部不同位置的驱动装置进行控制,从而使智能电动床实现背部、腿部、头枕、腰托等部位任意角度的调节,方便快捷的将家庭用床调节至适合使用者的形态;另外结合大扭矩、低噪音的电机系统以及公司自行研发的限滑、防夹等技术,可以实现快速的响应、急速顺滑和安全可靠的床形态调整体验。
2、智慧医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和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23%、96.77%和92.06%,故本题以上述两种产品的口径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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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养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ICU病床、手术床、牙科椅、医美用床、家用护理床、移位机、电动轮椅以及康复设备等场景。以智能电动ICU病床为例,由于面对的最终用户为处于休克等生命垂危状态的特殊危重病人,病房护理工作复杂而艰辛。在机械驱动方面,公司产品采用安全可靠、性能稳定、医用防水等级高的静音驱动装置,通过有线控制器实现控制床体的整体升降、背板及大腿板的升降、床板不同角度的倾斜,将病人调整至不同体位,为临床检查治疗以及无意识病人的护理提供便利。
(二)智能控制层面
在IoT和5G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控制的逻辑也进一步拓宽,在传统的以机械控制、人机直接交互为主的基础上,公司也力求在智能控制系统中根据需求集成声音、光照、温度、湿度、压强等多种感应监测手段、自研算法和蓝牙、WIFI等定制化通讯协议,实现对基础驱动装置的自主调节、精准定位、远程调节、多系统调节等多种控制功能。目前公司相关产品正在逐步由传统的仅提供基本升降、移动功能的线性驱动产品向具备智能控制功能的产品升级迭代,从而适应目前居民消费升级以及万物互联的市场整体发展趋势。
1、智能家居产品
(1)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或控制系统达到智能控制的效果
发行人结合对人体工学和IoT技术的理解,在传统控制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在控制器中加装控制芯片并自行开发相应算法,使电动床等新兴家居用品能够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或控制系统达到智能控制的效果。使用者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或控制系统预设符合个人习惯和不同使用场景的各类家居用品的最佳使用形态,并通过IoT设备和技术实现手动或自动的调节,从而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使普通家居产品愈发贴近现代人的居住生活习惯。
(2)与全屋智能定制系统深度融合
公司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亦可以作为数据采集及反馈的节点,与米家、涂鸦、天猫精灵等全屋智能定制系统进行深度融合以适应全屋智能时代的到来,在通过链入全屋智能定制系统为用户提供多种控制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及产品粘性的同时,也为公司产品的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源。在具体应用场景上,智能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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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节点均通过无线的方式连接,安装过程简单,形成一个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在此基础上,发行人生产的部分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可以通过预留的无线控制端口接入使用者的整体智能家居数字平台控制环境,从而实现对整体家居数字化控制、数字化云平台信息的接受和反馈,实现对居家厨卫、卧室等各个不同环境、各种家用设施、电器在各种方向和维度上的多种控制。
(3)通过在控制器中集成传感器并以自研算法增加控制逻辑点的方式,进一步为家居产品赋予多项智能控制功能
公司通过在控制器中集成传感器并以自研算法增加控制逻辑点的方式,进一步为家居产品赋予多项智能控制功能,显著提升使用者的生活品质。例如通过集成鼾声检测装置实现对鼾声的监控,并经由公司独有的控制平台对机械驱动装置进行反馈和控制,调整智能电动床不同部位的角度和升降,从而实现人体在睡眠中头颈位置的调整,达到止鼾的效果;通过集成红外检测装备检测人体的位置和实时变化,一方面可以避免机械驱动装置在智能电动床升降和角度调节过程中夹伤使用者,实现自动防夹的功能,有效规避使用中的意外伤害,提升安全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床底灯、夜灯的自动开关,增加家居使用的便利性;通过集成声控设备和震动装置,实现语音控制和音乐按摩等功能,提高使用者的生活质量。
(4)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可实现多种高级控制功能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为公司智能家居领域的一类新产品,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在传统内外遮阳产品基础上采用了智能化控制系统,可实现窗帘、户外卷帘窗、遮阳棚的实现精确行程管理、遇阻保护、行程记忆、语音控制、大数据与云平台接入、定时开关、预设场景设定等高级控制功能,为下游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慧化调光、遮阳、通风的解决方案,是智能家居行业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方面。例如,传统窗帘必须手动去拉动,早开晚关较为繁琐,尤其是应用于别墅、复式房间或高端酒店的窗帘,沉重且尺寸大,不易操作,而电动窗帘就可解决在上述场景下的一系列问题。
2、智慧医养产品
(1)在医疗领域,通过集成无线控制模块、语音控制模块等实现对病人的多种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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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在高精度机械传统装备基础上集成多样化、定制化的各种智能检测传感组件、自主开发的R-Control通讯控制协议以及自主开发的符合国际医疗标准的MCS-总线驱动系统,可以有效的兼容并集成无线控制模块、语音控制模块、生命体征检测模块、称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角度传感器等外设装置,从而实现对无意识病人的日常排泄监控、病人自助排泄装置的自动开合、体位角度调整等多种控制功能,以及离床报警、实时监测和收集患者的体重数据变动等多重功能,方便医生根据实时数据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及护士对病患的照顾和管理,更好的为病人生命安全提供服务。
(2)在养老领域,针对居家护理的特性定制化的提供智能控制功能
在养老领域,以家用护理床为例,家用护理床主要供在养老院、居家或其他非医院场所养老人员使用,除保留了电动驱动功能外,针对居家护理的特性定制化的提供了新的智能控制功能。例如配合湿度检测装置的自动移位系统,可以自动感应启动接便装置和擦洗装置;通过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集成远程通讯或监控等装置,可以使居家养老人员获得远程陪伴、医疗、看护、远程控制等服务,增加居家养老人员的舒适度及安全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控制技术较强,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公司已在相关表述中将“强控制”的表述相应修改为“控制技术较强”、“较强控制技术”。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专利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拥有并实施相关专利,报告期内不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核查程序】
关于发明专利,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网站、Wind资讯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告等公开信息中关于专利的统计数据;
2、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的专利及专利申请情况,并了解和判断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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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数据、研发人员花名册、研发制度、研发项目相关资料;
4、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的产品并取得发行人主要产品功能相关的介绍资料;
5、取得了发行人的专利证书,对专利登记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对发行人的诉讼纠纷情况进行了检索;
6、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专利证书、专利申请过程中相关文件及专利申请是否存在被驳回的情况及相应原因、发行人关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说明、发行人研发管理制度与发明专利激励制度等文件资料。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包括发行人通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发行人主要客户着重于公司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交付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未以专利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司技术能力的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前期整体发展规模较小,研发投入金额和研发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等导致发明专利较少。但未来随着相关申请的进展和授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差异会进一步缩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明专利中存在部分非线性驱动领域专利的情况,扣除该部分因素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差异会进一步缩小。
2、发行人充足的研发人员、持续的研发投入、有效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充足的项目储备及研发项目管理平台,保证了发行人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及持续创新能力。
3、发行人通过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相结合、与主要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主要研发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等方式保证了发行人具备充分有效的技术保护机制。
4、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控制技术较强,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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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具体主要体现在: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中含有大量控制技术的内容;发行人产品生产延伸至智能控制器生产环节,保证公司智能控制整体水平;发行人产品的具体功能体现了控制技术较强的优势。公司已在相关表述中将“强控制”的表述相应修改为“控制技术较强”、“较强控制技术”。
5、发行人的专利均为发行人合法拥有,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问题11.关于其他事项
请发行人核实招股说明书中“第三方回款”表格中2021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并及时更正;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年报数据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对应内容。
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并补充资金流水的核查比例。
【回复】
(1)请发行人核实招股说明书中“第三方回款”表格中2021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并及时更正
经核实,原招股说明书中“第三方回款”表格中2021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前后不一致主要系笔误所致,在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已作出相应更正,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进行了标识,修订后的表格如下:
“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供应链金融回款 | 13,378.73 | 4,235.09 | 2,838.61 |
集团统筹支付 | 1,859.69 | 1,567.00 | 2,935.73 |
客户更名 | - | 648.14 | 774.57 |
客户新旧主体切换 | - | 1,084.15 | - |
指定第三方回款 | 26.78 | 105.21 | 24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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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15,265.20 | 7,639.59 | 6,791.53 |
”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年报数据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对应内容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已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应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及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的对应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股说明书
章节 | 更新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情况”之“10、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关键业务数据、指标”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 |
“六、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之“(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及资质情况”之“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构成方面的对比情况”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专利情况 | |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之“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毛利率情况 |
“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之“(3)销售费用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销售费用情况 | |
“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之“(3)管理费用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管理费用情况 | |
“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3、研发费用”之“(3)研发费用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研发费用情况 | |
“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之“6、存货”之“(5)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存货及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 |
“十、资产质量分析”之“(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之“4、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 |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五)偿债能力分析”之“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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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更新内容 |
司2021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
二、第一轮问询函回复
涉及的问询函问题 | 更新内容 |
问题4.关于核心技术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专利情况、研发人员情况、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问题11.关于行业与业务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境内销售收入、境外销售收入、境内市场份额、境外市场份额、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专利情况、研发人员情况等 |
问题12.关于国际贸易环境和海外疫情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
问题14.关于营业收入与客户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情况 |
问题15.关于营业成本和供应商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生产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
问题16.关于毛利率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毛利率情况 |
问题17.关于期间费用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销售人员平均工资、管理人员平均工资、研发人员平均工资、销售费用情况、管理费用情况 |
问题19.关于应收账款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 |
问题20.关于存货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存货周转率情况 |
问题21.关于非流动资产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无形资产摊销政策 |
三、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涉及的问询函问题 | 更新内容 |
问题9.关于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及其同比变动、净利润及其同比变动 |
问题11.关于毛利率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毛利率情况 |
问题12.关于期间费用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销售费用情况、管理费用情况 |
问题13.关于存货 | 更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的存货金额、同比变动情况及其变动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周转率情况 |
(3)补充资金流水的核查比例
一、关于发行人公司流水核查比例的补充
对发行人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核查对象 | 资金流入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资金流出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
流入核查金额 (万元) | 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流入金额比例 | 流出核查金额 (万元) | 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流出金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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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 | 385,504.51 | 80.80% | 353,117.95 | 75.00% |
豪江电子 | 2,862.26 | 0.60% | 6,522.56 | 1.39% |
豪江模具 | 2,179.44 | 0.46% | 3,045.00 | 0.65% |
容科机电 | 7,258.30 | 1.52% | 11,585.92 | 2.46% |
豪江美国 | 4,272.07 | 0.90% | 380.76 | 0.08% |
豪江韩国 | 105.10 | 0.02% | 630.00 | 0.13% |
豪江日本 | - | 0.00% | - | 0.00% |
合计核查金额及比例 | 402,181.69 | 84.30% | 375,282.19 | 79.70% |
二、关于自然人流水核查比例的补充
流水核查的人员范围包括:(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二)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三)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人员、各主要分子公司的主管财务人员;(四)非董监高的核心人员、境内外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自然人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核查对象 | 与发行人关系 | 资金流入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资金流出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
流入核查金额(万元) | 占被核查人流入总金额比例 | 流出核查金额(万元) | 占被核查人流出总金额比例 | ||
宫志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25,644.91 | 94.12% | 26,337.77 | 96.88% |
于廷华 | 董事、总经理 | 431.16 | 78.20% | 420.07 | 83.18% |
方建超 | 董事、研发总监 | 146.44 | 41.68% | 291.53 | 62.99% |
陈健 | 董事、市场总监 | 108.84 | 36.79% | 158.41 | 46.35% |
姚型旺 | 董事、公司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 | 37.46 | 13.40% | 78.48 | 25.20% |
徐英明 | 董事、生产总监 | 51.77 | 28.11% | 75.78 | 35.54% |
王伟 | 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 | 133.88 | 16.17% | 104.95 | 12.88% |
崔伟 | 监事、子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 | 36.25 | 19.21% | 59.01 | 31.21% |
朱高嵩 | 董事会秘书 | 268.81 | 63.20% | 297.00 | 70.99% |
宫超 | 财务总监 | 53.71 | 30.05% | 71.75 | 36.57% |
田川川 | 其他核心人员、子公司执行董事、研发中心经理 | 162.14 | 30.80% | 197.56 | 37.50% |
戴相明 | 财务主管 | 41.42 | 46.69% | 62.22 | 28.37% |
赵艳萍 | 出纳 | 2,167.80 | 93.74% | 2,275.68 | 99.22% |
官先红 | 子公司负责人 | 67.44 | 14.07% | 94.18 | 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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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 | 与发行人关系 | 资金流入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资金流出核查 (2018年至2021年) | ||
流入核查金额(万元) | 占被核查人流入总金额比例 | 流出核查金额(万元) | 占被核查人流出总金额比例 | ||
郭德庆 | 子公司负责人 | 530.77 | 38.60% | 629.43 | 45.73% |
苗其洋 | 子公司负责人 | 149.94 | 28.32% | 228.63 | 47.31% |
陈连兵 | 子公司负责人 | 337.23 | 63.22% | 302.72 | 57.77% |
王振 | 子公司负责人 | 93.33 | 61.29% | 93.04 | 60.80% |
李顺业 | 子公司财务主管 | 24.18 | 13.41% | 41.50 | 25.42% |
李竹超 | 子公司财务主管 | 166.60 | 38.66% | 197.24 | 47.89% |
任忠实 | 子公司财务主管 | 21.00 | 14.17% | 0.00 | 0.00% |
赵亮 | 分公司负责人 | 146.12 | 22.53% | 84.43 | 12.99% |
朱洪亮 | 分公司负责人 | 70.00 | 37.20% | 70.00 | 37.23% |
王强 | 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 194.92 | 33.34% | 177.35 | 28.81% |
臧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一致行动人 | 13,255.93 | 67.18% | 11,770.28 | 60.41% |
合计核查金额及比例 | 44,342.06 | 75.87% | 44,119.00 | 75.60% |
注:针对部分范围之内的人员,如独立董事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外部监事盖洪波;身处境外的豪江韩国负责人申昌云,取得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执行了相应的替代核查程序: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协助豪江智能进行体外资金循环、利益输送等事项;在核查发行人相关流水时已重点关注了与前述无法提供或完整提供资金流水的人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异常往来。考虑到朱洪亮于2020年9月入职公司,故选取其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流水进行核查,上述其余自然人均核查了2018年至2021年的资金流水情况。【核查程序】关于其他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将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明细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数据进行核实与对比,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第三方回款披露数据的准确性;
2、取得并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并根据上述报告相应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的对应内容;
3、查阅发行人流水并进行核查分析,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自然人的流水并进行核查分析,整理收集相关底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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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经核实,原招股说明书中“第三方回款”表格中2021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前后不一致主要系笔误所致,在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已作出相应更正,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进行了标识。
2、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已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应更新了招股说明书及历次审核问询回复中的对应内容。
3、基于确定的大额资金核查标准,对发行人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资金流入核查比例为84.30%,资金流出核查比例为79.70%;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持股5%(含)以上自然人股东等自然人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资金流入合计核查比例为75.87%,资金流出合计核查比例为75.6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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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发行人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宫志强 |
8-1-3-197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宫志强 |
8-1-3-198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 吴 亮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199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胡知鸷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3-200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邱若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