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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2-098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取消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涉及的关联方王迎燕女士及徐晶先生均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债权豁免协议》自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王迎燕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司法重整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之日起生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

6、美尚生态承诺,如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则高新投基于本协议作出的债权豁免承诺及相关承诺自始无效,届时,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恢复原状,美尚生态、王迎燕、徐晶继续按照抵偿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同时美尚生态已提供的各项担保措施依然有效:美尚生态、王迎燕未如实披露各自真实情况;美尚生态在本协议签署之后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债权豁免协议》第3.2.3条。

7、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发行了2018 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美尚01/18美尚专项债券01,债券代码:

111072.SZ/1880174.IB),发行总额3亿元。截止目前,债券本金余额2.7亿元。高新投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5月25日,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18美尚01的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债券持有人表决同意对18美尚01债券进行加速到期,加速到期日为2022年6月8日。根据《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中兑付兑息安排,该笔债券兑付本金金额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元,兑付利息金额14,380,275.00元,本息合计兑付金额284,380,275.00元,另外,公司欠付高新投担保费用193万元。

8、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发行了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 美尚 01,债券代码:112604.SZ),发行总额5亿元。截止目前,该债券本金余额5亿元,高新投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6月9日,债权代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17美尚01的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债券持有人表决未通过《关于宣布“17美尚01”加速到期的议案》,对此公司已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17美尚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回复》。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B区3号楼美尚生态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王海滨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68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55,969,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31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9,657,2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4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46,312,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90%。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远程视频鉴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债权豁免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9,319,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9135%;反对26,649,12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086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5,511,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859%;反对26,649,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3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2、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债权豁免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及结果:

同意129,319,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9135%;反对26,649,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086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25,511,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859%;反对26,649,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3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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