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中喜特审2022T00322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邮箱:zhongxi_xz_cpa@163.com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001682022789003063 |
报告名称: |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
报告文号: | 中喜特审2022T00322号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类型: | 专项审计 |
报告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报备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签字人员: | 刘姗姗(110101500017),吴丹江(110001680266) |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中喜特审2022T00322号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实地观察、查阅有关书面材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股票发行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322号)。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中喜验字[2020]00157号】《验资报告》。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细分用途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采购主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现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募集资金的细分用途进行调整,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 用途 | 金额(元) |
原计划 | 补充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 用途 | 金额(元) |
其中:1、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10,000,000.00 | |
变更后 | 补充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其中:1、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7,000,000.00 | |
2、支付税费、员工薪酬 | 3,000,000.00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细分用途的议案》,本次仅对原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项下的细分用途进行调整,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规定,公司与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红门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181300251920010523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调整募集资金细分用途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采购主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支付税费、员工薪酬。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5,335.14 |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0,015,335.14 |
三、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0,015,335.14 |
其中:1、采购原材料 | 8,034,377.22 |
2、支付电费 | 1,980,957.92 |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 金额(元) |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4日销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股票发行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