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1年度的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任期内认真参加2021年度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王桂华 | 13 | 1 | 12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所提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21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列席会议7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1年2月4日 | 关于为“16太安债”提供担保议案 | 同意 |
2 | 2021年4月9日 | 对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 同意 |
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3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 同意 |
8 | 2021年4月2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1年4月2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1年4月2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1 | 2021年4月27日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2 | 2021年4月30日 | 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1年5月21日 |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4 | 2021年5月21日 |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前意见 | 同意 |
15 | 2021年8月6日 |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2021年8月27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17 | 2021年8月27日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8 | 2021年10月13日 | 关于化妆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9 | 2021年10月13日 | 关于化妆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 同意 |
20 | 2021年12月13日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与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相关事项。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桂华 电话:0754-88116066-188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下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桂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