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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1年4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1年4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21年4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2021年5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6、2021年8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1年10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1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促进公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规范运作和效益提升为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权益的行为,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2)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就重点问题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问询,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结构合理,财务流程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021年,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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