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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24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0%)的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244,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祥禾涌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祥禾涌原持有公司股份5,24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244,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祥禾涌原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不满48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祥禾涌原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祥禾涌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祥禾涌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祥禾涌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祥禾涌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祥禾涌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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