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8 公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成春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08,000.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5.95%。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6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清溢光电、公司、本公司、深圳清溢 | 指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香港光膜公司 | 指 |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2006年12月7日由美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唐英敏、唐英年 |
清溢精密光电公司 | 指 | 公司前身深圳清溢精密光电有限公司、清溢精密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
苏锡光膜 | 指 | 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为香港光膜全资子公司 |
瑞珝企业 | 指 | 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原名称:深圳市华海晟投资有限公司 |
煜博科技 | 指 | 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原名称:深圳市熠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燚璟科技 | 指 | 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原名称:深圳市熠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百企业 | 指 | 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原名称:深圳市百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焜创科技 | 指 | 抚州市焜创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原名称:深圳市熠腾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裕光电 | 指 | 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合肥清溢 | 指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维信诺 | 指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87)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25)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天马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50)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信利 | 指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信利电子有限公司以及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华星光电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群创光电 | 指 |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481),公司客户 |
瀚宇彩晶 | 指 |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116),公司客户 |
龙腾光电 | 指 |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55),公司 客户 |
艾克尔 | 指 | 艾克尔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MKR)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颀邦科技 | 指 | 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147)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长电科技 | 指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84),公司客户 |
中芯国际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士兰微 | 指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60),公司客户 |
英特尔 | 指 | Intel Corporation,美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INTC),公司客户 |
和辉光电 | 指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538),公司客户 |
紫翔电子 | 指 | 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鹏鼎控股 | 指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8)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上海先进 | 指 |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
惠科 | 指 | 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惠科集团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
Mycronic | 指 | Mycronic AB(瑞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MYCR),公司设备供应商,生产的光刻机全球范围内领先 |
保荐机构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掩膜版 | 指 | 掩膜版(Photomask)又称光罩、光掩膜、光刻掩膜版、掩模版等,是微电子制造过程中的图形转移工具或母版,用于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批量复制生产。掩膜版在生产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
TFT | 指 | TFT(Thin Film Transistor)是薄膜晶体管的缩写。薄膜晶体管是一类特殊的场效应管,其通过在非导体的基板上沉积半导体主动层、介电质层和金属电极层来制作。薄膜晶体管广泛用于TFT-LCD材质,一种LCD技术的应用。同时,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也内建了TFT层 |
AMOLED | 指 | 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相比传统的液晶面板,AMOLED(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具有反应速度较快、对比度更高、视角较广等特点 |
半导体 | 指 | 半导体是指一种导电性可受控制,范围可从绝缘体至导体之间的材料。半导体的分类,按照其制造技术可以分为:集成电路器件,分立器件、光电半导体、逻辑IC、模拟IC、储存器等大类 |
IC | 指 | 又称集成电路,英文为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组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芯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LTPS | 指 | LTPS(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即低温多晶硅技术,是运用于TFT-LCD和AMOLED面板的一种技术,该技术具有高分辨率、反应速度快、高开口率等优点 |
第三代半导体 | 指 |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以氮化镓、碳化硅、氧化锌、金刚石等为代表具有更宽的禁带宽度、更高的导热率、更高的抗辐射能力、更大的电子饱和漂移速率等特性,可以实现更好的电子浓度和运动控制,更适合于制作高温、高频、抗辐射及大功率电子器件 |
IGZO | 指 | IGZO(indium gallium zinc oxide)为铟镓锌氧化物的缩写,非晶IGZO材料是用于新一代薄膜晶体管技术中的沟道层材料,是金属氧化物(Oxide)面板技术的一种 |
MicroLED | 指 | MicroLED显示技术是指以自发光的微米量级的LED为发光像素单元,将其组装到驱动面板上形成高密度LED阵列的显示技术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清溢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Qingyi Photomask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Q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唐英敏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3 |
公司网址 | http://www.supermask.com |
电子信箱 | qygd@supermask.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莘 | 刘元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
电话 | 0755-86359868 | 0755-86359868 |
传真 | 0755-86352266 | 0755-86352266 |
电子信箱 | qygd@supermask.com | qygd@supermask.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清溢光电 | 688138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赵国梁、陈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万小兵、王锋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1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543,912,423.04 | 487,192,557.45 | 11.64 | 479,650,905.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41.64 | 70,284,08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665,126.64 | 66,668,779.52 | -51.00 | 63,296,746.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79,867.59 | 186,964,489.27 | 3.86 | 102,685,252.56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8,751,500.49 | 1,178,237,686.67 | 1.74 | 1,123,291,402.43 |
总资产 | 1,523,487,024.84 | 1,425,066,322.85 | 6.91 | 1,328,229,734.3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9 | -41.38 | 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9 | -41.38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5 | -52.00 | 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6.63 | 减少2.88个百分点 | 11.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 2.75 | 5.79 | 减少3.04个百 | 10.39 |
均净资产收益率(%) | 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77 | 4.97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4.2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虽然公司营业收入有增长,但由于合肥子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处于爬坡阶段,整体产销规模较小,而折旧等固定成本相对较大,加之公司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同比增加,最终导致净利润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下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0,661,580.55 | 116,911,482.94 | 159,460,260.50 | 156,879,09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41,875.71 | 8,062,172.60 | 10,262,917.05 | 13,558,848.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587,176.02 | 4,950,349.40 | 7,629,557.61 | 9,498,04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13,504.57 | 18,915,071.12 | 115,410,416.75 | 38,940,875.1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6,480.19 | -973,061.29 | -878,252.69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00,270.25 | 12,045,143.41 | 8,311,06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1,12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8,162.5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 -44,089.71 | 244,732.92 | 81,883.97 |
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337.08 | 125,772.3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90,512.77 | 1,695,310.32 | 1,244,253.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1,860,687.18 | 9,621,504.72 | 6,987,334.64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4,058,070.70 | 9,152,772.80 | 5,094,702.10 | 0 |
合计 | 4,058,070.70 | 9,152,772.80 | 5,094,702.10 | 0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外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国民经济仍持续发展。国家统计局2022年1月发布,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11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1%。
在平板显示领域,新冠疫情影响了全球平板显示行业需求和供应端的短周期波动,由于居家工作的趋势和IT应用的增加,对平板电脑和电子阅读器等居家应用也有持续需求,车载显示面板和智能手表显示面板的需求逐步恢复。随着元宇宙概念延伸将推动更多厂商增加虚拟世界的投资,社群交流、游戏娱乐、内容创作、虚拟经济以及工业应用等领域都会是近年发展的重心。用户端所使用的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硬件装置的普及也会成为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关键。VR、AR 逐步向大众市场推进,将带动平板显示技术产品的需求,面板制造商新产品开发的掩膜版需求也相应有所增加。
在半导体芯片领域,智能汽车、人工智能、存储器市场、物联网、5G通信商用、元宇宙、新能源等产业快速发展,半导体芯片迎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在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的引领下,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高速增长。根据WSTS统计,2021年全球半导体销售达到5,559亿美元,同比增长26.2%。中国仍然是最大的半导体市场,2021年的销售额总额为1,925亿美元,同比增长
27.1%。5英寸、6英寸、8英寸和12英寸半导体芯片产能供不应求,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市场的增长。
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的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用掩膜版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聚焦于低温多晶硅(LTPS)、金属氧化物(IGZO)、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MicroLED显示、硅基半导体显示、半导体芯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公司产品设计和制造全程可控,在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及半导体领域均已具备较强的产品技术与制造工艺能力。公司是中国本土领先的以平板显示加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为主经营的掩膜版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平板显示掩膜版企业之一。公司通过提高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产能和交期,优化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结构,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等举措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的发展。
未来中国半导体芯片有望迎来国产替代与成长的黄金时期,公司也将充分受益于半导体芯片行业的发展,抓住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国产替代、自主可控等历史性机遇,在重点客户拓展方面取得突破,以满足客户对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能及交期的需求。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9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2.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6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2,348.70万元,较期初增加6.91%。
1、按主营产品的材料分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材质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 |
石英产品 | 44,183.72 | 38,666.53 | 14.27% |
苏打产品 | 8,120.50 | 7,992.72 | 1.60% |
其他产品 | 447.98 | 420.36 | 6.57% |
合计 | 52,752.20 | 47,079.61 | 12.05% |
2、按主营产品应用行业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行业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 |
平板显示行业 | 37,098.15 | 33,916.20 | 9.38% |
半导体芯片行业 | 8,796.43 | 6,309.17 | 39.42% |
其他行业 | 6,857.62 | 6,854.24 | 0.05% |
合计 | 52,752.20 | 47,079.61 | 12.05% |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平板显示掩膜版业务
公司加快创新步伐,夯实核心能力,持续推进平板显示掩膜版技术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掌握核心技术并建立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质量体系完善、推行智能制造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撑产品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平板显示掩膜版实现销售收入37,098.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8%。
(1)报告期内,合肥工厂导入掩膜基板涂胶产线,新增光刻机等设备已投入生产。目前合肥清溢的生产制作能力主要用于 AMOLED/ LTPS 等中高端产品。随着核心设备的投产,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产能和制作精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积极推进“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的产能爬坡。合肥工厂持续推动AMOLED/LTPS用高精度掩膜版工艺技术能力和产能提升,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完成了对合肥工厂的审核及认证,并进行了合肥工厂高精度掩膜版导入。随着涂胶线的投产,公司大力推动掩膜基板自主涂胶的量产,并进一步深耕二次涂胶的工艺和技术,新增的半透膜(HTM)掩膜版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2)报告期内,深圳工厂努力克服了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大成本管控与营运费用管控,抵消了疫情带来的订单波动的影响,产品毛利率保持稳定。
2、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
公司通过提高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产能和交期,优化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产品结构,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等举措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的发展,抓住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国产替代机遇,在重点客户拓展方面取得突破,以满足客户对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能及交期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796.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9.42%,公司的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深圳工厂新引进的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光刻机及配套设备已投产,提升半导体芯片和MicroLED显示、硅基半导体显示用掩膜版等产品的产能。以更好地满足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集成电路载板(ICSubstrate)、MinLED芯片、MicroLED芯片、微机电(MEMS)等市场的需求。为进一步满足客户产能及交期的需求,公司持续引进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光刻机及配套设备,预计在2022年下半年投入生产。
3、组织管控与内部管理方面
(1)报告期内,深圳工厂与合肥工厂,根据各自拥有的资源进行研发和改善,提高运营效率,积极推动在平板显示掩膜版市场一体化融合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建设人才选拔体系,从岗位需求出发,恪守人才标准,关注人才质量,通过社会招聘、员工推荐、校园招聘、猎头推荐、内部竞聘与培养等多样化的渠道与方式,吸引、选拔、聘用科技人才,确保人才具备持续发展潜力;
同时公司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激励制度,推动可持续发展创新体系建设。
(3)以人为本,大力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以及提升凝聚力。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关怀,在生活保障等各方面为员工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当地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进一步强化团队的合作意识。
4、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长期专注于自主创新,已取得多项专利及技术成果,在产品研发和设计方面具有一定优
势。公司进一步坚持 “量产一代,研发一代,规划一代” 的研发方式,逐步向新技术发展,以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在平板显示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8.5代高精度TFT用掩膜版及6代中精度AMOLED/LTPS 用掩膜版的量产,并完成了掩膜基板涂胶工艺的试产,推动半透膜掩膜版(HTM)产品的逐步量产。正在研发8.6代高精度TFT用掩膜版和6代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已规划6代超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和高规格半透膜掩膜版(HTM)开发计划。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250nm工艺节点的6英寸和8英寸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量产,正在推进18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客户测试认证,同步开展130nm-65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工艺研发和 28nm半导体芯片所需的掩膜版工艺开发规划。
公司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紧跟掩膜版行业的发展方向,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在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同时加速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高公司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3,684.18万元,同比增长52.24%,占营业收入比例6.77%。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20件,软件著作权4件,设计布图1件;新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9件,软件著作权4件,设计布图1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掩膜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掩膜版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掩膜版(Photomask),又称光罩、光掩膜、光刻掩膜版、掩模版等,是下游行业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图形“底片”转移用的高精密工具,是承载图形设计和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信息的载体。掩膜版用于下游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批量生产,是下游行业生产流程的关键模具,是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生产的掩膜版产品根据基板材质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石英掩膜版、苏打掩膜版和其他(包含凸版、菲林)。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行业产品制程中的关键工具。公司掩膜版产品主要应用的下游行业和相关客户情况如下:
平板显示行业用掩膜版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掩膜版含阵列(Array)掩膜版(a-Si/LTPS技术)及彩色滤光片(CF)掩膜版、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AMOLED)掩膜版、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STN-LCD)掩膜版和Fine Metal Mask用掩膜版、MicroLED显示用掩膜版和硅基半导体显示用掩膜版等。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京东方、惠科、天马、华星光电、群创光电、瀚宇彩晶、信利、龙腾光电、维信诺等客户。
半导体芯片行业用掩膜版主要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掩膜版、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掩膜版、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掩膜版、发光二极管(LED)封装掩膜
版及微机电(MEMS)掩膜版等。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艾克尔、颀邦科技、长电科技、中芯国际、士兰微、英特尔、上海先进等客户。触控行业用掩膜版主要包括内嵌式触控面板(In Cell、On Cell)掩膜版、外挂式触控(OGS、Metal Mesh)掩膜版。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京东方、天马等。电路板行业用掩膜版主要包括柔性电路板(FPC)掩膜版、高密度互连线路板(HDI)掩膜版。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紫翔电子、鹏鼎控股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及市场开拓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通过公司专业化设计,在自有的恒温、恒湿高洁净度生产车间使用高精密设备,通过多个高度专业化的生产流程,将原材料制作成符合客户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并交付给客户,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得盈利。
2、研发模式。公司自成立以来,为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探索、改进掩膜版的工艺制造流程,提升产品良率,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同时对于掩膜版生产所需的部分设备进行了研发、改进,从工艺到设备多角度提升掩膜版产品性能。
3、采购模式。公司设立采购部,主管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原材料采购工作。公司根据相关产品的行业特点,制定和执行供应链管理环境下的采购模式,通过实施有效的计划、组织与控制等采购管理活动,按需求计划实施采购。
采购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境内采购,因物资采购周期比较短,需求比较稳定,采购人员根据月、周采购计划,结合物资的采购周期、检验周期,在与各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下,每月/周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实施采购。境外采购,因物资采购周期相对较长、流程繁杂,采购部门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采购,由负责采购的人员根据月/周采购计划,结合物资的采购周期、检验周期,每笔以采购合同的形式实施采购。计划外采购的物资,由相关部门以物资需求申请单的形式提出,经批准后,交采购部门实施采购。
4、生产模式。公司的产品全部由公司自行生产,不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况。掩膜版为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通常客户单次采购的量较少,对所采购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同时对交货期要求严格,因此公司的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品质管理能力和按时交货能力至关重要。
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开发,或根据拟推出的产品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由项目组根据研发部门的创新方案或客户的构思和需求,设计开发工艺技术方案,并制作产品,送交客户认证。
5、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直接销售,即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直接将货物交付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直接与公司进行结算。
6、市场开拓模式。公司采取两种市场开拓模式:自行开拓模式、代理商开拓模式。
①自行开拓模式:公司自行通过行业交流、展会宣传以及老客户口碑相传等形式开拓新的客户资源。
②代理商开拓模式:代理商自行接洽境外潜在需求客户,如开拓成功,客户将订单直接下达给公司,款项与货物通过客户直接与公司往来,代理商不参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公司按客户成交金额根据事先与代理商约定的佣金比例计算具体佣金金额。通常在收到客户的付款之后,公司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平板显示市场
2021年,平板显示行业长期发展呈现像素高精度化、尺寸大型化、竞争白热化、转移加速化、产品定制化等特点,受益于电视平均尺寸增加,大屏手机、车载显示和公共显示等需求的拉动,根据Omdia 2021年9月预测,2025年全球平板显示需求达到300百万平方米。(如下图:
全球2018-2027年平板显示需求预测,单位:百万平米)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
近年来我国集中建设高精度、高世代面板线为承接全球新型显示产能转移提供了良好条件,全球平板显示产业布局向中国转移的进程明显加快。我国平板显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成渝鄂等四大产业聚集区都拥有高精度、高世代面板线。我国平板显示产业呈现以下特征: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自给能力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面板产能最多的地区。根据Omdia 2021年9月预计,2021年中国大陆6代以上产能占比超过70%;6代及以下产能占比32.3%,2026年产能占比达到43.6%。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
②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量产进程稳步推进。多条AMOLED/LTPS生产线建设进展顺利,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维信诺、和辉光电等企业在AMOLED/LTPS高分辨率、折叠屏、全面屏、高饱和度等新技术上加大投入。③本土产业链不断完善,配套体系逐步形成,平板显示产业上游设备和材料领域国产化率进一步提升。根据Omdia 2021年9月统计分析,预计2023年有22条8.5代以上高世代线,其中8.5/8.6代合计有18条,中国大陆AMOLED/LTPS制造商仍在继续扩大投资,到2023年,中国大陆预计有22条6代及以下高精度线。
预计2023年有18条8.5/8.6代高精度TFT产线,产线情况如下:
序号 | 生产商 | 工厂 | 应用 | 主要技术 | 代数 |
1 | 京东方 | BOE B4 | LCD | a-Si | 8.5 |
2 | 京东方 | BOE B8 | LCD | a-Si | 8.5 |
3 | 京东方 | BOE B10 | LCD | a-Si | 8.5 |
4 | 京东方 | BOE B5 | LCD+OLED | a-Si | 8.5 |
5 | 京东方 | BOE B18 | LCD | Oxide | 8.5 |
6 | 京东方 | BOE B19 | LCD | Oxide | 8.6 |
7 | 华星光电 | CSOT T1 | LCD+EPD | a-Si | 8.5 |
8 | 华星光电 | CSOT T2 | LCD | a-Si | 8.5 |
9 | 华星光电 | CSOT T10 | LCD | a-Si | 8.5 |
10 | 华星光电 | CSOT T9 | LCD | a-Si/Oxide | 8.6 |
11 | 惠科 | HKC H1 | LCD | a-Si | 8.6 |
12 | 惠科 | HKC H2 | LCD | a-Si | 8.6 |
13 | 惠科 | HKC H4 | LCD | a-Si | 8.6 |
14 | 惠科 | HKC H5 | LCD | a-Si | 8.6 |
15 | 咸阳彩虹 | CECX 1 | LCD | a-Si | 8.6 |
序号 | 生产商 | 工厂 | 应用 | 主要技术 | 代数 |
16 | LG Display | LGD GP1 | LCD | a-Si | 8.5 |
17 | LG Display | LGD GP3 | OLED | Oxide | 8.5 |
18 | 天马 | G8.6 Planing | LCD | a-Si | 8.6 |
数据来源:Omdia
预计2023年有22条6代及以下高精度线,6代中精度及6代高精度AMOLED/LTPS情况如下:
序号 | 生产商 | 工厂 | 应用 | 主要技术 | 代数 |
1 | 友达光电 | AUO L6K | LCD | LTPS | 6 |
2 | 京东方 | BOE B7 | OLED | LTPS | 6 |
3 | 京东方 | BOE B12 | OLED | LTPS | 6 |
4 | 京东方 | BOE B3 | LCD | a-Si | 6 |
5 | 京东方 | BOE B11 | OLED | LTPS | 6 |
6 | 京东方 | BOE B6 | LCD+OLED | LTPS | 5.5 |
7 | 中电熊猫 | C1 | LCD | a-Si | 6 |
8 | 华星光电 | CSOT T4 | OLED | LTPS | 6 |
9 | 华星光电 | CSOT T3 | LCD | LTPS | 6 |
10 | 华星光电 | CSOT T5 | OLED | LTPS | 6 |
11 | 和辉光电 | Everdisplay 1 | OLED | LTPS | 4.5 |
12 | 和辉光电 | Everdisplay 2 | OLED | LTPS | 6 |
13 | 华佳彩 | MDT 1 | LCD+OLED | a-Si | 6 |
14 | 柔宇 | Ryl Fab 1 | OLED | Oxide | 5.5 |
15 | 天马 | TM16 | LCD | LTPS | 6 |
16 | 天马 | TM6 LTPS R&D | LCD+OLED | LTPS | 4.5 |
17 | 天马 | TM10 | LCD | LTPS | 5.5 |
18 | 天马 | TM17 | OLED | LTPS | 6 |
19 | 天马 | TM18 | OLED | LTPS | 6 |
20 | 维信诺 | VSX V1 | OLED | LTPS | 5.5 |
21 | 维信诺 | VSX V2 | OLED | LTPS | 6 |
22 | 维信诺 | VSX V3 | OLED | LTPS | 6 |
数据来源:Omdia
平板显示领域的同一世代生产线,根据下游显示产品的需求,对分辨率、尺寸等主要技术指标的要求不同,进而对掩膜版精度的要求也存在高、中、低差异。
未来,中国大陆面板厂商仍将加速高世代或AMOLED/LTPS产线的投产。中国大陆平板显示行业对掩膜版产品尤其是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根据Omdia分析,预计2025 年全球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销售收入为972 亿日元,占全球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销售额的比例为88%,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行业用掩膜版需求保持稳定增长。(下图:全球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销售预测, 单位10,000日元)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
根据Omdia分析,中国大陆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需求占全球比重,从2017年的32%上升到2020年的51%。未来随着相关产业进一步向国内转移,中国大陆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的需求将持续上升,预计到2024年,中国大陆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需求全球占比将达到60%。
综上,报告期内及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中国大陆的平板显示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发展前景乐观,对掩膜版的需求持续增加。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 高精度掩膜版是生产AMOLED/LTPS及高分辨率TFT-LCD显示屏的关键要素,随着中国大陆AMOLED/LTPS、高世代面板线的陆续投产,对高精度、大尺寸的掩膜版需求将大幅增加。中
国大陆掩膜版的发展滞后于平板显示投资的增长,特别在AMOLED/LTPS高精度掩膜版上国产化率不足,仍严重依赖进口,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报告期及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有广阔的市场空间。2)半导体芯片市场半导体芯片位于电子行业的中游,上游是电子材料和设备。半导体芯片被广泛应用于通信、安防、军事、工业、金融、交通、消费电子(例如:电视、电脑、平板、手机、VR\AR等)等领域, 在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信息化、经济数字化的基础。在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的引领下,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高速增长。根据WSTS统计,2021年全球半导体销售达到5,559亿美元,同比增长26.2%。中国仍然是最大的半导体市场,2021年的销售额总额为1,925亿美元,同比增长27.1%。
数据来源:WSTS、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良好的驱动下,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平稳增长态势,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首次突破万亿元。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0,458亿元,同比增长
18.2%。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4,519亿元,同比增长19.6%;制造业销售额为3,176亿元,同比增长24.1%;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763亿元,同比增长10.1%。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半导体芯片行业作为半导体行业的主要代表,是整个电子信息技术行业的基础,中国大陆半导体自给率水平非常低,特别是核心芯片极度缺乏。未来,半导体芯片产能将进一步向中国大陆转移,在智能汽车、人工智能、存储器市场、物联网、5G通信、元宇宙等领域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半导体芯片产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SEMI预计从2021年9月到2024年,对于新建的200mm和300mm晶圆厂,将有 25家8英寸(200mm)晶圆厂投入运营,其中19家位于亚洲(中国大陆14家、日本 3家及中国台湾地区2家),5家位于美洲及 1家位于欧洲 /中东。预计2020年至2024年200mm晶圆的产能将增加18%。除上述之外,新增扩建300mm晶圆厂约有60 家,细分为44家在亚洲(其中,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分别有15家,韩国8家,日本5家,新加坡1家),10家在欧洲及6家在美洲。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产业生产线的投资布局将进一步拓展,半导体芯片相关产品技术将继续加快变革,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MicroLED芯片、半导体先进封装领域均有望实现突破。 2022年3月 SEMI分析,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2021年收入增长15.9%至643亿美元,2021年晶圆制造材料和封装材料的收入总额分别为404亿美元和239亿美元,同比增长 15.5% 和 16.5%。硅、湿化学品和掩膜版等领域在晶圆制造材料市场中表现出最强劲的增长。
根据Yole的研究,随着全球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更多绿色能源发电、绿色汽车、充电桩、储能等需求,促使电源IC产业中的企业提高产能,截至2026年可将市场规模扩大到超过250亿美元, 2020年-2026年CAGR为3.0%。汽车和工业两个应用市场增长最快,2020年至2026年间的CAGR分别为9.0%和5.6%。移动与消费市场是最大的应用细分市场,预期截至2026年将超过115亿美元。电源管理芯片主要采用Bipolar-CMOS-DMOS (BCD)工艺制造,制程从1um
到90nm不等,三星和台积电正在寻求将其进一步降低到65nm。间接导致了产品料号种类多,市场份额比较分散,长尾效应明显,将带动1um到90nm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需求。
受益于5G通信、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安防)、光电通信、自动工业控制等市场的高速成长,MEMS行业细分领域包括射频MEMS、MEMS惯性器件、压力传感器、MEMS麦克风等发展势头强劲。根据Yole预测,全球MEMS行业市场规模将从2020年的121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约182亿美元,CAGR达7.2%。MEMS行业将带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需求进一步增长。在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领域,半导体芯片需求的增加,是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SEMI在SEMICON Japan 2020年12月的分析报告,2019年全球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市场规模约有41亿美元,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4亿美元。受益于过去几年中国大陆半导体制造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市场规模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综上,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半导体芯片行业用掩膜版市场空间巨大。
3)触控市场
触控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智能手表等领域。
中国触摸屏产业链日趋完善,关键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内嵌触控技术(In Cell、On Cell)正逐步替代外挂触控技术(OGS),产业转型升级逐渐加快。
综上,报告期及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触控行业处于成熟期,触控用掩膜版仍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4)电路板市场
电路板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手持触控电子产品、数码相机、汽车电子产品、医疗产品等。报告期内电路板行业处于成熟期,电路板行业用掩膜版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5)掩膜版产品属于精密度较高的定制化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掩膜版属于精密度较高的定制化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掩膜版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电路板和触控等行业,需要在图形设计处理、光刻工序工艺、显影蚀刻工序工艺、测量和检查分析技术、缺陷控制与修补和洁净室建设等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掩膜版技术跨越多个技术和学科领域,无论从基础理论还是研发、设计和制造等方面,都需要掩膜版厂商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掩膜版技术是公司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掩膜版行业的企业之一,在技术水平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由于掩膜版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市场主要参与者主要为境内外知名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及未来竞争格局将较为稳定。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国内的掩膜版产业相比国际竞争对手起步较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追赶,国内掩膜版产品与国际竞争对手在新品推出的时间差距逐步缩短、产品性能上差距越来越小。国内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较大,公司产品在国内中高端掩膜版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明显低于国际竞争对手。因国内掩膜版产业起步晚、公司规模相对国际竞争对手偏小、技术沉淀相对国际竞争对手较弱等因素,公司存在现阶段的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在平板显示掩膜版行业,根据Omdia 2021年7月统计的2020年全球平板显示掩膜版企业销售金额排名,前五名分别为福尼克斯、SKE、HOYA、LG-IT和清溢光电,公司全球占有率6.6%,位列全球第五名,相较2019年上升一名。
根据Omdia 2021年7月统计,2020年全球主要平板显示掩膜版企业销售金额排名如下:
单位:万日元,%
厂商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占有率 | 收入全球排名 |
福尼克斯 | 2,014,899 | 22.31 | 1 |
SKE | 1,818,372 | 20.13 | 2 |
Hoya | 1,770,516 | 19.60 | 3 |
LGIT | 1,763,164 | 19.52 | 4 |
清溢光电 | 597,589 | 6.62 | 5 |
DNP | 525,295 | 5.82 | 6 |
其他公司注1 | 541,896 | 6.00 | / |
合计 | 9,031,731 | 100.00 | / |
数据来源:Omdia注1:其他公司指三星集团旗下公司Samsung等公司。
根据Omdia 2021年7月统计,2018年到2025年度全球平板显示掩膜版需求及中国大陆需求如下:
单位:万日元,%
年度 | 全球 | 中国大陆 | 中国大陆需求占比 |
2018年度 | 9,068,169 | 3,662,959 | 40 |
2019年度 | 10,099,422 | 5,000,150 | 50 |
2020年度 | 9,031,731 | 4,584,014 | 51 |
2021年度 | 9,439,657 | 5,129,392 | 54 |
2022年度 | 10,264,941 | 5,929,102 | 58 |
2023年度 | 10,597,771 | 6,302,605 | 59 |
2024年度 | 10,775,531 | 6,425,805 | 60 |
年度 | 全球 | 中国大陆 | 中国大陆需求占比 |
2025年度 | 11,006,000 | 6,620,798 | 60 |
数据来源:Omdia
公司的平板显示掩膜版产品和技术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国内主要平板显示面板厂商均有合作,服务的典型客户包括京东方、惠科、天马、华星光电、群创光电、瀚宇彩晶、信利、龙腾光电、维信诺、和辉光电等。根据Omdia 7月统计,2020年中国大陆平板显示掩膜版需求458亿日元,公司平板显示掩膜版产品内销金额35,038.33万元,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占有率为12%左右。(注: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占有率为12%左右,为公司根据公开数据测算,汇率、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可能导致与实际有差异。)截至目前,公司掌握的相关技术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行业,公司25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的CD精度为50nm,位置精度为70nm,根据同行业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司25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技术水平为国际主流水平。目前公司已量产250nm工艺节点的6英寸和8英寸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主要应用在IGBT、MOSFET、碳化硅和MEMS等半导体芯片领域,凭借丰富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掩膜版、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掩膜版、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掩膜版、发光二极管(LED)封装掩膜版及微机电(MEMS)掩膜版等产品立足中国市场的优势,公司与国内重点的ICFoundry、功率半导体器件、MEMS、MicroLED芯片、先进封装等领域企业均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如中芯国际、士兰微、上海先进、赛微电子、长电科技、安靠、华微电子、泰科天润、三安集成、方正微电子和株洲半导体等公司。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持续拓展半导体芯片的工艺研发能力和先进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国产化率。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行业,根据SEMI 2021年4月统计,2020年全球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企业市场份额排名,半导体芯片厂商自行配套的掩膜版工厂的市场份额为65%,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商用厂商前五位依次排名TOPPAN、福尼克斯、DNP、HOYA和中国台湾的台湾光罩,前五家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商用市场份额达到33%。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商用市场长期以来被全球前五大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厂商所占用,目前我国国产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制造能力还较为薄弱,掩膜版仍依赖海外生产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平板显示市场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显示产品的要求逐步提高,手机、平板电脑、VR、AR等移动终端向多元化显示发展,终端产品对半导体芯片和平板显示等下游厂商对掩膜版运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精度要求,线缝精度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元宇宙概念延伸将推动更多厂商增加虚拟世界的投资,社群交流、游戏娱乐、内容创作、虚拟经济以及工业应用等领域都会是近年
发展的重心。用户端所使用的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装置的普及也会成为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关键。2021年12月,Omdia最新研究表明,到2026年,消费类虚拟现实(VR)市场规模将达到160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148%。到2026年,VR头盔的激活数量将超过Xbox游戏机,达到7000万台。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近年来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LED,因其发光效率高和显示效果好而被认为是具有潜力的下一代显示技术,但由于技术难点较多,成本高,距离量产仍需时间。在MicroLED技术开发期,Mini LED作为折中技术率先推出,有望在背光端和直显端重塑产业格局。根据Omdia预测,全球Mini LED背光TV产品销量将由2019年的400万台增长至2025年的5280万台,年均复合增速54%。2025年MicroLED显示器出货量将达500万台,产生70亿美元的收入。到2027年,市场将增长到超1100万台。
数据来源:Omdia 2021年随着下游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更新升级,掩膜版行业也涌现出诸多新技术,用以支持更高端产品的生产,例如AMOLED/LTPS用掩膜版生产技术、FMM用掩膜版生产技术、MicroLED/ Mini LED
芯片技术、3D厚胶生产技术、4K/8K高分辨率显示屏掩膜版生产技术以及平板显示用半透膜(HTM)、PSM等先进的掩膜版工艺技术。2)半导体芯片市场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带来了新机遇,半导体芯片材料目前已经发展形成了三代半导体材料,第一代半导体材料主要是指硅、锗元素等单质半导体材料;第二代半导体材料主要是指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如砷化镓、锑化铟;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是SiC和GaN为主。SiC可以制造高耐压、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如 MOSFET、IGBT等,用于高铁、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半导体芯片在封装技术领域持续发展,为突破国外对半导体芯片线宽的技术封锁和延续摩尔定律。在半导体芯片封装领域,各种新型封装技术和形式不断涌现,如SiP系统级封装、硅穿孔、2.5D、3D等。越来越多的半导体芯片企业正通过开发先进封装技术,巩固其在半导体芯片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未来,随着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应用市场和半导体芯片新型封装市场的增长,半导体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随着半导体芯片和新型平板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内出现更多新兴的需求,如低温多晶硅(LTPS)、金属氧化物(IGZO)、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MicroLED显示、硅基半导体显示、第三代半导体、先进封装等技术均需要更高要求的掩膜版产品与之配套。
3)掩膜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掩膜版行业的发展主要受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半导体芯片行业、触控行业和电路板行业的发展影响,与下游终端行业的主流消费电子(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车载电子、网络通信、家用电器、LED照明、物联网、医疗电子、VR/AR产品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未来几年掩膜版将向更高精度和全产业链方向发展。
(1)掩膜版产品精度趋向精细化
平板显示行业,随着消费者对显示产品的要求逐步提高,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向着更高清、色彩度更饱和、更轻薄化发展。对平板显示掩膜版的半导体层、光刻分辨率、最小过孔、CD均匀性、精度、缺陷大小、洁净度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根据Omdia对2020年至2022年平板显示掩膜版技术路线分析,除了允许缺陷尺寸进一步降低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稳定。半导体芯片行业,6英寸半导体成熟制造工艺主要为800nm、500nm、350nm和250nm等节点工艺,8英寸半导体成熟制造工艺主要为500nm、350nm、250nm、180nm、130nm和110nm等节点工艺,12英寸半导体目前境内主流制造工艺为150nm、110nm、90nm、65nm、45nm、28nm和14nm等节点工艺。中芯国际已提供14nm节点工艺的半导体芯片,台积电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量产3nm节点工艺的半导体芯片,未来半导体芯片的制造工艺将进一步精细化工艺发展,这对与之配套的半导体芯片及封装用掩膜版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线缝精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掩膜版厂商采取例如光学邻近校正(OPC)和相移掩膜(PSM)等技术来应对。综上,未来掩膜版产品的精度将趋向精细化。
(2)掩膜版产品尺寸趋向稳定
自2007年液晶电视开始占据主流市场后,其平均尺寸大约按照每年增加1英寸的速度平稳增长。根据Omdia 2021年预测,在2019年和2022年之间,LCD和OLED电视平均尺寸预计将从
45.6英寸增加到50.2英寸。电视尺寸趋向大型化,国内面板基板从2018年开始稳定在11代2940 mm x3370 mm尺寸之内,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产品尺寸稳定在1620 mm x1780 mm以内。
(3)掩膜版行业产业链向上游拓展
掩膜版的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同时,随着掩膜版行业下游客户对其最终产品的品质要求不断提高,促使掩膜版企业不断追求产品品质上的突破,而掩膜版基板的质量,对掩膜版产品最终品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从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和控制终端产品质量出发,掩膜版企业陆续向上游产业链延伸,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了研磨、抛光、镀铬、涂胶等掩膜版基板全产业链的生产能力,这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而且能够有效提升掩膜版产品质量。未来掩膜版行业内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将逐步向上游产业链拓展。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依靠自主研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14项核心工艺技术,现共拥有38项核心工艺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1 | 3.5代Touch panel用大尺寸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800mm×96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8?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75?m;总长(TP)精度=±1.5?m;允许缺陷尺寸≤5.0?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触控 | 自主研发 | 获得降低光掩模板条纹的方法及装置1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2 | 液体感旋旋旋光性树脂凸版技术 | 印刷PI模厚偏差(固化后):±30?;印刷PI尺寸偏差(单边):±0.1mm。 该技术获得深圳市2003年科技进步三等奖。 | 液晶显示器(LCD)制造过程中定向材料移印 | 自主研发 | 获得液体感旋旋旋光性树脂凸版表面除粘方法、带凹槽的液体感旋旋旋光性树脂凸版的制作方法2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3 | IC Bumping用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152.4mm×152.4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1.5?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1?m;总长(TP)精度=±0.2?m;允许缺陷尺寸≤2?m。 | IC封装 | 自主研发 | 获得FPD掩膜版制作设备制作Reticle掩膜版的方法、一种IC专用掩膜版上黑点类缺陷的修补方法2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该技术属国际先进。
该技术属国际先进。 | ||||||
4 | 5代a-Si TFT- LC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520mm×80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35?m;总长(TP)精度=±0.5?m;允许缺陷尺寸≤3.0?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TFT-LCD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光刻机曝光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一种检版平台的移动方法、检版平台移动装置及检测系统、降低光掩模条纹的方法及装置3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5 | 5.5代Touch Panel用超大尺寸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850mm×1,40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8?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75?m;总长(TP)精度=±1.5?m;允许缺陷尺寸≤5.0?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大尺寸触控 | 自主研发 | 未单独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6 | 4.5代及以下AMOLE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520mm×61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2?m;总长(TP)精度=±0.4?m;允许缺陷尺寸≤2?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AMOLED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除5代a-Si TFT- LC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使用的3项专利外,还获得半灰阶掩模板半曝光区的设计方法及其制造方法1项发明专利,一种旋覆与狭缝液帘配合的显影设备1项实用新型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7 | 5.5代LTPS用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800mm×92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10?m;总长(TP)精度=±0.30?m;允许缺陷尺寸≤1.0?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LTPS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除5代a-Si TFT- LC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使用的5项专利外,还获得降低光掩模板条纹的方法及装置1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8 | 8.5代及以下TFT-LC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 | 在1,220mm×1,40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35?;总长(TP)精度=±0.50?m;允许缺陷尺寸≤3.0?m。 | 大尺寸面板 | 自主研发 | 除5代a-Si TFT- LCD用掩膜版制造技术使用的5项专利外,还获得一种通过加曝图形制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该技术属国际水平,国内先进。
该技术属国际水平,国内先进。 | 作掩模板的方法1项发明专利 | |||||
9 | 激光修补图形缺陷技术 | 修(ZAP激光祛除黑缺陷)/补(LCVD激光化学气相沉积补白缺陷)最小尺寸:2?m/3?m;精度达到0.16?m/0.45?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缺陷修补 | 自主研发 | 获得激光气相沉积方式修补白缺陷的方法、一种铬版修补胶及采用该铬版修补胶修补铬版白缺陷的方法2项发明专利和一种半透膜掩模版LCVD修补系统1项实用新型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0 | 线/间宽(CD)精度测量技术 | 线/间宽(CD)精度测量:重复精度<10nm(3sigma),再现精度<+/-20n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CD测量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显微镜透射照明系统、一种激光共聚焦显微系统、掩膜版的显影方法3项发明专利,一种光学照明系统及非接触式测量装置1项实用新型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1 | 高精度长尺寸(TP)测量技术 | 测量精度重复性可达到0.4?m(3sigma)。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TP测量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光学照明系统及非接触式测量装置1项实用新型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2 | Pellicle贴膜技术 | 贴附精度≤0.5mm,贴附压力满足150~3,000N(可调)。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掩膜版贴膜 | 自主研发 | 获得贴膜机1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3 | PDP障壁修补技术 | 修补精度:<0.5?m;定位精度:±3?m;修补速度:20?m /Sec。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缺陷修补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激光器障壁修补系统1项实用新型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4 | QYCAM图形设计技术 | 对客户的产品参数进行设计规则检查和图形元素符合性检查,自动进行图形逻辑处理、优化及对比检查,将客户参数转换为符合掩膜版制造要求的数据格式,极大的提高了图形设计效率及质量。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产品设计 | 自主研发 | 未申请专利,公司专门成立图形设计部从事相关工作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 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15 | 光刻机掩膜版JOB转换与确认技术 | 该技术实现光刻工艺参数及图形参数自动上传,及JOB参数自动下载及比对,有效提高数据转换效率,防止人工操作错误。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制程执行与控制 | 自主研发 | 未单独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6 | 半透膜(HTM)掩膜版技术 | 在800mm×960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35?m;总长(TP)精度=±0.5?m;允许缺陷尺寸≤3?m。透过率±1.5%。 该技术属国际先进。 | TFT-LCD HTM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目前已测试成功 |
17 | 洁净室污染控制技术 | 通过对洁净室规划、利用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掩膜版生产区域的微粒、有机物离子、无机离子、微生物进行污染控制,提升光刻机工艺、光刻性能、掩膜版表面的清洗可靠性。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高精度AMOLED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未单独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广泛应用到公司洁净室的建设和维护中 |
18 | 掩膜版清洗技术 | 清洗技术通过利用溶剂、各种酸碱、表面活性剂和水,通过超声波、腐蚀、溶解、化学反应转入溶液和冷热液体冲洗等方法,去除掩膜版表面的有机物、无机物等污染物颗粒和离子。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高精度AMOLED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清洗装置1项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19 | 芯片级封装和系统级封装(SiP)用掩膜版技术 | 在152.4mm×152.4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1?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1?m;总长(TP)精度=±0.1?m;允许缺陷尺寸≤1.0?m。 该技术属国际先进。 | 3D芯片级封装和系统级封(SiP)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20 | Micro-LED用掩膜版技术 | 在152.4mm×152.4mm的尺寸范围,实现最小线/间宽3?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25?m;总长(TP)精度=±0.25?m;大数据处理技术。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Micro-LED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21 | 大尺寸FMM用掩膜版Mura控制技术 | 在813mm*1379mm的尺寸范围,对Pixel(像素点)均匀性进行控制,减少Mura和Taper产生。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FMM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22 | 6代LTPS(含OLED)用掩膜版产品制造技术 |
在6代LTPS(含OLED)用掩膜版实现最小线/间宽
1.5?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
制达到:线/间(CD)精度=±0.10?m;总长(TP)精度=±0.30?m;允许缺陷尺寸≤1.0?m。
LTPS/AMOLED用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小尺寸MASK贴膜机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
23 | 5代多栅(Multi-slit)产品关键技术 | 5代多栅(Multi-slit)产品关,实现最小线/间宽2?m图形的精度与缺陷控制达到:线/间(CD)精度=±0.12?m;总长(TP)精度=±0.35?m;允许缺陷尺寸≤1.0?m。 该技术属国内先进。 | 5代多栅(Multi-slit)产品 | 自主研发 | 获得1项超薄反应腔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24 | 混切(MMG)面版MASK的MURA控制 | 实现G8.5 MASK及以下的MMG面版中所有尺寸图形的MURA控制。实现所有世代MASK,2种及以上面板混排的图形MURA 控制。 | MMG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MMG掩模板的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 | 成熟技术,已应用于生产 |
25 | AMOLED产品清洗工艺 | 脏点控制≤1?m一次通过清洗率达到90%(透射检测)AMOLED订单出货一次通过清洗率≥70% | AMOLED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光掩膜清洗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26 | 高精度6代800*945 LTPS | 掩膜版尺寸:800mm*945mm,CD精度±0.08?m,位置精度±0.25?m,最大缺陷 <1?m | LTPS | 自主研发 | 获得机械夹子的实用新型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27 | 8.5代高精度掩膜版光刻工艺 | 高精度光刻工艺开发,精度≤150nm,位置精度≤0.4?m,线条边缘锐度整齐,图形边界≤50nm | 8.5代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应用于OLED曝光机的发明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28 | 8.5代a-Si array用掩膜版清洗工艺 | 经清洗后2?m及以上的颗粒可以通过检测,无静电产生 | 8.5代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 ①一种手工显影蚀刻脱模设备②一种用于设备内部的清洁工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29 | 高精度掩膜版自动光学测量检查机改造 | 缺陷检出灵敏度为0.35?m,Die to Database 检测逻辑达分辨率达到0.5μ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 ①一种用于自动光学检查机的测试板夹具②掩模版存放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30 | 掩膜版制造工艺升级改造 | 最小线缝:2?m;CD:真值≤±0.2?m;位置精度:≤±0.4?m;贴膜:≤±0.5mm;居中:≤±0.5m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 | 已应用于生产 |
31 | 高精度掩膜版夹持设备工艺 | 与各设备对接(X,Y,Z方向)对准精度±1mm;与光刻机对接倾斜角度精度±0.5m rad;机器人重复定位精度±0.06m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掩模版夹持设备控制单元电路设计布图 | 已应用于生产 |
32 | CD测量机图形线缝宽度测量重复性 | 重复性测试:3σ≤10nm;线性测试: 100x:±20nm; 50x:± 30n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已受理发明专利<<一种用于CD测量机的线宽测量误差补偿方法>> | 已应用于生产 |
33 | 6代AMOLED/LTPS 中等规格精度用掩膜版显影、蚀刻精度 | CD精度:0.1μm;CD 极差:0.15μm | AMOLED/LTPS | 自主研发 | 获得一种手工显影蚀刻脱模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34 | PPO技术测试与功能应用 | 达成软件最终符合改善mura及CD均匀性的要求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获得1项降低光掩模板条纹的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35 | 高精度6代850*1200 LTPS | 掩膜版尺寸:850mm*1200mm,CD精度±0.08?m ,位置精度±0.25?m,最大缺陷 <1?m | AMOLED/LTPS | 自主研发 | 获得1项清溢掩膜版生产工艺路线调整软件V1.0软件著作权 | 已应用于生产 |
36 | IC MASK 数据处理综合提升 | 通过开发IC 掩膜版的数据处理方法与程序,提高IC掩膜版数据的处理效率; | IC 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37 | 大尺寸超精密坐标掩膜版测量机 | PA重复性(3σ),四个方向(0度、90度、180度、270度)均小于50nm;四方向套合精度(3σ)(0度-90度-180度-270度)小于90n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计划待技术进一步深化后申请专利 | 已应用于生产 |
38 | 大尺寸高精度掩膜版显影 | 8092及以下尺寸,达到CD精度<100nm,CD Range<80nm | 高精度掩膜版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CD测量机的线宽测量误 | 已应用于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简介 | 应用 | 技术来源 | 对应的专利情况 | 是否属于成 熟技术 |
Puddle工艺调试
Puddle工艺调试 | 差补偿方法(发明专利已受理)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重点新产品 | 2012年 | 5代TFT-LCD用掩膜版 | - |
国家重点新产品 | 2013年 | 4.5代 AM OLED用掩膜版 | - |
公司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项,分别是2003年液体感旋旋光性树脂凸版三等奖、2017年5-6 代TFT-CF用掩膜版产品二等奖和2019年8代TFT LCD用掩模版产品二等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通过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奋力追赶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研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产品创新、持续改善设备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等,目的在于提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能和提升产品质量,解决客户不断提升的产品精度与降低成本的矛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产品类研发项目、设备及工艺开发项目。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产品类研发项目已完成高精度6代850*1200 LTPS、高精度6代800*945 LTPS、800*920
5.5代LTPS用高规产品和520*800 5代GTM等。
设备开发项目已完成高精度掩膜版夹持设备工艺、高精度掩膜版自动光学测量检查机改造、CD测量机图形线缝宽度测量能力和大尺寸超精密坐标掩膜版测量机位置精度测量等。
工艺开发项目已完成IC MASK 数据处理综合提升、PPO技术测试与功能应用、掩膜版制造工艺升级改造、8.5代高精度掩膜版光刻工艺、大尺寸高精度掩膜版显影Puddle工艺调试、 6代AMOLED/LTPS中等规格精度用掩膜版显影/蚀刻精度、AMOLED产品清洗工艺和8.5代a-Si array用掩膜版清洗工艺等。
正在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为P8光刻机局部CD精度提升、掩膜版位置精度提升至250nm、IC光罩CD提升、LMM330型CD测量机、1220x1650x15mm CF用掩膜版、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清洗工艺和980*1150 6代LTPS用中低规产品等。
公司研发项目提升了6代高精度AMOLED/LTPS、8.6代高精度掩膜版和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技术能力。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3,684.18万元,同比增长52.24%,占营业收入比例6.77%。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20件,软件著作权4件,设计布图1件;新获授权实用新型9件,软件著作权4件,设计布图1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 | 0 | 52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20 | 9 | 51 | 2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4 | 4 | 37 | 37 |
其他 | 1 | 1 | 1 | 1 |
合计 | 30 | 14 | 141 | 8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52.2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52.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77 | 4.97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清溢光电研发费用投入分深圳清溢和合肥清溢区域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长 |
深圳清溢 | 2,368.24 | 1,842.11 | 28.56 |
合肥清溢 | 1,315.94 | 577.83 | 127.74 |
合计 | 3,684.18 | 2,419.95 | 52.24 |
本期公司研发投入达3,684.18万元,同比增长52.24%。主要原因如下:
1、合肥清溢于2020年成立研发部门,当年研发项目主要处于可行性研究与工艺中试等研究阶段,2020年研发费用为577.83万元。合肥清溢于2021年完成800*920 5.5代LTPS用高规产品、850*1200 6代LTPS用中规产品、520*800 5代GTM用高规产品、980*1150 6代LTPS用中低规产品和8.5代高精度掩膜版等研发项目,而且研发成果将应用到合肥清溢进行批量生产,
2021年合肥清溢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材料、仪器设备费、人员薪酬、折旧及摊销等费用有增加,导致合肥清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27.74%。
2、2021年深圳清溢完成PPO技术测试与功能应用、高精度6代850*1200 LTPS、高精度6代800*945 LTPS、AMOLED产品清洗工艺和IC MASK数据处理综合提升等研发项目,增加半导体芯片掩膜版技术和8.6代高精度掩膜版等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材料、仪器设备费等费用有增加,同时研发人员社保支出2020年同期因疫情政府实施社保减免,社保在2021年恢复正常缴纳,导致深圳清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8.56%。
公司通过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技术保持国内领先。研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产品创新、持续改善设备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等,目的在于提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能和提升产品质量,解决客户不断提升的产品精度与降低成本的矛盾。2021年,公司主要研发成果有16项,已投产应用于掩膜版生产,项目提升了6代高精度AMOLED/LTPS、8.6代高精度掩膜版和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技术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PPO技术测试与功能应用 | 200.00 | 32.27 | 139.45 | 完成PPO技术的开发 | 达成软件最终符合改善mura及CD均匀性的要求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2 | 高精度6代850*1200 LTPS | 950.00 | 456.19 | 1,119.62 | 完成产品工艺的开发 | 掩膜版尺寸:850mm*1200mm,CD精度±0.08?m,位置精度±0.25?m,最大缺陷<1?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3 | 高精度6代800*945 LTPS | 310.00 | 218.16 | 751.70 | 完成产品工艺的开发 | 掩膜版尺寸:800mm*945mm,CD精度±0.08?m,位置精度 | 核心技术 | 应用于生产 |
±0.25?m,最大缺陷 <1?m | 突破 | |||||||
4 | AMOLED产品清洗工艺 | 250.00 | 117.72 | 541.06 | 完成清洗工艺的开发 | 脏点控制≤1?m达到一次通过清洗率90%(透射检测)AMOLED订单出货一次通过清洗率≥70%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5 | P8光刻机局部CD精度提升 | 300.00 | 101.26 | 246.71 | CD精度工艺测试阶段 | 对图形进行数据补偿,最终将局部CD range提升至0.04?m以内;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6 | 掩膜版位置精度提升至250nm | 300.00 | 89.16 | 268.98 | 工艺开发阶段 | 掩膜版位置精度提升至250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7 | IC MASK 数据处理综合提升 | 300.00 | 71.44 | 71.44 | 完成IC MASK 数据处理的开发 | 通过开发IC掩膜版的数据处理方法与程序,提高IC掩膜版数据的处理效率;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8 | IC光罩CD提升 | 600.00 | 144.58 | 144.58 | 工艺开发阶段 |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CD精度:1、CD Range: ≤25nm;2、CD Tolerance:±30nm;3、CD MTT: ±28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9 | LMM330型CD测量机 | 400.00 | 222.05 | 222.05 | 设备研发阶段 | 9英寸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用CD测量机的自主研发:最小测量线缝宽度0.5μm;线缝重复精度3σ:100×物镜倍率达到5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0 | 1220x1650x15mm CF用掩膜版 | 800.00 | 670.71 | 670.71 | 工艺开发阶段 | 1220x1650x15mm CF用掩膜 | 制造 | 应用 |
版的技术开发; | 工艺改良 | 于生产 | ||||||
11 |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清洗工艺 | 400.00 | 244.71 | 244.71 | 工艺开发阶段 | 半导体芯片用高精度掩膜版一次通过清洗的工艺开发;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2 | 8.5代高精度掩膜版光刻工艺 | 150.00 | 90.80 | 211.75 | 8.5代掩膜版高精度掩膜版光刻工艺研发的终试阶段 | 高精度光刻工艺开发,精度≤150nm,位置精度≤0.4?m,线条边缘锐度整齐,图形边界≤50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3 | 8.5代a-Si array用掩膜版清洗工艺 | 100.00 | 54.87 | 103.56 | 大尺寸高精度掩膜版清洗机清洗工艺研发的终试阶段 | 经清洗后2?m及以上的颗粒可以通过检测,无静电产生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4 | 高精度掩膜版自动光学测量检查机改造 | 100.00 | 103.96 | 181.06 | 高精度掩膜版自动光学测量检查机改造研究的终试阶段 | 缺陷检出灵敏度为0.35?m,Die to Database 检测逻辑达分辨率达到0.5?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5 | 掩膜版制造工艺升级改造 | 100.00 | 58.30 | 106.56 | 掩膜版制造工艺升级改造的终试阶段 | 最小线缝:2?m;CD:真值≤±0.2?m;位置精度:≤±0.4?m;贴膜:≤±0.5mm;居中:≤±0.5m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6 | 高精度掩膜版夹持设备工艺 | 50.00 | 74.30 | 100.76 | 高精度掩膜版夹持设备工艺研发的终试阶段 | 与各设备对接(X,Y, Z方向)对准精度±1mm;与光刻机对接倾斜角度精度±0.5m rad;机器人重复定位精度±0.06m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7 | CD测量机图形线缝宽度测量能力 | 50.00 | 45.93 | 67.39 | CD测量机图形线缝宽度测量工艺研发的终试阶段 | 重复性测试:3σ≤10nm;线性测试:100X:±20nm;50X:±30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8 | 6代AMOLED/LTPS 中等规格精度用掩膜版显影、蚀刻精度 | 100.00 | 53.69 | 106.27 | 大尺寸高精度掩膜版显影、蚀刻精度研发的终试阶段 | CD精度:0.1?m;CD极差:0.15?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19 | 800*920 5.5代LTPS用高规产品 | 100.00 | 78.80 | 78.80 | 完成800*920 5.5代LTPS用高规产品用于生产 | 800*920 5.5代LTPS用高规产品技术 | 制造工艺改良 | 应用于生产 |
20 | 980*1150 6代LTPS用中低规产品 | 300.00 | 43.33 | 43.33 | 进行980*1150 6代LTPS用中低规产品工艺开发 | 6代LTPS用产品技术 | 制造工艺改良 | 应用于生产 |
21 | 大尺寸超精密坐标掩膜版测量机位置精度测量 | 200.00 | 178.31 | 178.31 | 掩膜版检查机装机研究终试阶段 | PA重复性(3σ),四个方向(0度、90度、180度、270度)均小于50nm;四方向套合精度(3σ)(0度-90度-180度-270度)小于90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22 | 大尺寸高精度掩膜版显影Puddle工艺调试 | 200.00 | 199.50 | 199.50 | 显影Puddle工艺终试阶段 | 8092及以下尺寸,达到CD精度<100nm, CDRange<80nm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23 | 高精度6代850 1200 LTPS | 500.00 | 189.67 | 189.67 | 完成850*1200 6代LTPS用中规产品开发项目 | 掌握850*1200 6代LTPS用中规产品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24 | 520*800 5代GTM | 400.00 | 144.48 | 144.48 | 完成520*800 5代GTM用高规产品用于生产 | 掌握520*800 5代GTM用高规产品技术 | 核心技术突破 | 应用于生产 |
合计 | / | 7,160.00 | 3,684.19 | 6,132.45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3 | 7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08 | 19.2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710.47 | 1,367.8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67 | 17.8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0 |
本科 | 54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本期研发人员数量为期末时点数,因此人数乘以平均薪酬不等于研发人员薪酬合计。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掩膜版行业竞争激烈,大多数客户都有多家掩膜版供应商。公司的竞争能力主要来源于公司通过先进技术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提供及时的交货期、有竞争力的价格、快速响应的服务,这是客户选择掩膜版供应商的主要因素。
1、拥有自主创新的技术开发实力,先进的工艺技术水平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现有研发中心为依托,在已成立的深圳市光掩膜研发中心基础上申请成立“广东省光掩膜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拥有从设计、工艺到产品整套流程的技术开发实力,是《薄膜晶体管(TFT)用掩模版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2016年10月成功研制AMOLED用高精度掩膜版,成为全球具备AMOLED用高精度掩膜版生产能力的商用厂家,打破了国内AMOLED用高精度掩膜版完全依赖国外进口的局面,已经正式给多家国内面板企业供货。公司8代TFT LCD用掩膜版产品在2019年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除产品研发外,公司在精密设备研发方面也具有技术先进性,公司设有专门的设备研发中心,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形成了测量、修补、贴膜等设备的制作及维护能力,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形成了独有的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具备先进的图形设计及工艺处理能力。公司采用行业顶尖的设计软件,并结合公司多年生产积累的经验及客户需求对上述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强了上述软件对掩膜版行业的适用性,提高了应用效率。可对客户的产品工艺参数进行设计规则检查和图形元素符合性检查,自动进行图形逻辑处理、优化及对比检查,极大地提高了客户产品工艺质量。
2、高端掩膜版产品技术升级,丰富掩膜版种类,增扩高端掩膜版产能,以提升细分市场的份额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具备各类掩膜版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能力,拥有优质多样的掩膜版产品线,产品主要涉及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涵盖了平板显示、触控、柔性电路、集成电路凸块(IC Bumping)、集成电路代工(IC Foundry)、集成电路载板(IC Substrate)、MicroLED芯片、微机电(MEMS)等领域用掩膜版,凭借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实力、订单的响应快速速度、丰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
为适应国内平板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凭借公司多年技术积累和成熟的生产工艺,合肥工厂聚焦于扩大中高端平板显示掩膜版的产能,配套建设中高端平板显示掩膜版产线,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产品结构向中高端平板显示掩膜版渗透奠定了基础。在平板显示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8.5代高精度TFT用掩膜版及6代中精度AMOLED/LTPS 用掩膜版的量产,并完成了掩膜基板涂胶工艺的试产,推动半透膜掩膜版(HTM)产品的逐步量产,正在研发8.6代高精度TFT用掩膜版和6代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已规划6代超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和高规格半透膜掩膜版(HTM)开发计划。
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已实现25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量产,正在推进18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客户测试认证,同步开展130nm-65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工艺研发和28nm半导体芯片所需的掩膜版工艺开发规划。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持续拓展
半导体芯片的先进工艺研发能力和先进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国产化率,实现自主可控。
3、利用区域优势,为国内客户提供更贴身、更周到、更及时的服务
合肥工厂拥有更高精度的生产及检测等工艺设备,更智能的无人净化车间。随着合肥工厂的量产,将提高产业链的国产化率,驱动国内掩膜版高端制造业,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奠定基础。由于下游客户对掩膜版的交期、响应速度和服务要求较高,所以掩膜版行业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随着合肥工厂的量产,就近配套下游客户有一定的优势。在产品趋向大尺寸和高精度情况下,掩膜版的包装运输难度增加,运输距离的远近成为影响交货期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产品交付中具有运距短、运输便捷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对国内客户的快速反应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更贴身、更周到、更及时的服务。此外,在客户后续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返清洗、返修、补贴膜等需求,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情况下,公司本地化的服务能够更好的贴近客户的各种需求。
公司通过提高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产能和交期,优化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品结构,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等举措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业务的发展。抓住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国产替代机遇,在重点客户拓展方面取得突破,以满足客户对半导体芯片掩膜版产能及交期的需求。
4、良好的行业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了大批知名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平板显示产业、半导体芯片产业的知名企业,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专业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积极开拓行业龙头客户,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合作产品范围不断丰富,在平板显示领域,公司拥有京东方、惠科、天马、华星光电、群创光电、瀚宇彩晶、信利、龙腾光电、维信诺等客户;在半导体芯片领域,公司已开发了艾克尔、颀邦科技、长电科技、中芯国际、士兰微、英特尔、上海先进等客户。优质的客户保障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并给予公司充分的发展空间。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国内的掩膜版产业相比国际竞争对手起步较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追赶,国内掩膜版产品与国际竞争对手在新品推出的时间差距逐步缩短、产品性能上差距越来越小。国内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较大,公司产品在国内中高端掩膜版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明显低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掩膜版厂商之一,在新的产品取得重大突破以及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可能遭遇国际竞争对手的刻意价格竞争。因国内掩膜版产业起步晚、公司规模相对国际竞争对手偏小、技术沉淀相对国际竞争对手较弱等因素,公司存在现阶段的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扩产后产能爬坡的风险
公司合肥工厂的募投项目已投产。下游面板客户往往要求掩膜版产品具有高品质、使用寿命长、可追溯性强等特性,且对工厂的资质认证更为严格,使得合肥工厂从建设完工到完全达产,需要一定的爬坡周期。在产能爬坡过程中,前期投入形成的资产已开始折旧,人员配置已到位,仍需一定的时间培训达至熟练,但因产量有限,单位掩膜版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因此,在大规模扩产后的产能爬坡过程中,公司经营业绩可能暂时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与产能爬坡,对标重点客户,积极开发中高精度掩膜版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
2、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且主要由境外供应商提供。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光刻机均向境外供应商采购,且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为瑞典Mycronic、德国海德堡仪器两家公司,其中最高端的平板显示用光刻机由瑞典Mycronic生产,全球主要掩膜版制造商对其生产的设备都存在较高程度依赖。公司存在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发生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冲突等进而影响到原材料、主要设备与备件的出口许可,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掩膜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模具,是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向客户提供符合其品质指标要求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将可能面临客户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或中断与公司业务合作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重资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处掩膜版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生产设备昂贵,固定成本投入较大,存在重资产经营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积极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目前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核心生产设备产能利用率较高,但未来如果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减少,公司销量大幅降低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产能过剩的风险。另外,若未来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高,销售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掩膜版行业特点属重资产经营,合肥清溢投资较大,新工厂厂房、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较大,加之爬坡到满产的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若行业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受宏观经济影响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或者公司未能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合肥清溢产能利用率未能提升到较高水平,则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和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掩膜版市场需求旺盛。目前行业内竞争对手主要有美国的福尼克斯、日本的TOPPAN、SKE、HOYA、DNP、韩国的LG-IT、中国台湾的台湾光罩和中国大陆的掩膜版企业,行业集中程度较高。随着下游产业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未来将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变化的风险
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平板显示行业对掩膜版的需求量主要受到其研发活动活跃度、新产品开发数量、下游产品迭代周期、液晶面板产线数量、终端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其对平板显示用掩膜版的需求量减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产业结构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以及电路板行业,目前上述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快速发展态势,且有加快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消费者偏好及市场热点的变化,公司下游产业可能出现结构性调整,各细分行业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迅速觉察并调整产品思路以适应该等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以及长远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技术替代的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等行业基本都采用掩膜版作为基准图案进行曝光复
制量产,无掩膜光刻技术精度低,主要用于电路板行业。掩膜版光刻制作技术通常分为激光直写法和电子束直写法。激光直写法使用波长为193nm、248nm、365nm、413nm等的连续或脉冲激光光源,整形精缩成为200~500nm的激光点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后,通过显影蚀刻获得电路图案;电子束直写法使用小至纳米级的电子束斑为笔,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掩膜版上的电子束胶在曝光显影后,通过湿法或干法蚀刻获得电路图形。公司目前主要采用激光直写法生产掩膜版,随着科学研究的进步,不排除掩膜版行业会出现新的无掩膜光刻技术对原有的工艺技术形成替代,从而产生技术替代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掩膜版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行业产品制程中的关键工具,下游领域的发展情况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掩膜版产品的供求变化。近年来,中国掩膜版行业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保持了一定的增长,而下游领域的发展态势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全球宏观经济存在的波动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出口国(地区)和主要产品进口国(地区)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掩膜版基板的境外供应商集中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限制掩膜版基板的出口或制造贸易摩擦,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掩膜版产品部分出口,主要销往中国台湾、新加坡。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调整掩膜版产品进口政策,将可能对公司掩膜版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液、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未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亦可能逐步提高,如果公司无法达到相应的环保要求或出现重大环保事故,将可能产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的风险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为应对新冠疫情,公司制定有效的新冠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新冠疫情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未来如果新冠疫情反复或加剧,可能存在因疫情导致工厂停产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同时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材料供应和产品的交付周期变长,人员流动隔离要求也限制了供应商的工程师提供跨国技术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或部
分国家/地区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出现反复或加剧,公司仍可能面临供应中断或延迟、工厂停产的风险。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391.24 万元,同比增长11.6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52.58 万元,同比下降 4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6.51万元,同比下降51.00%。净资产为 119,875.15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17 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43,912,423.04 | 487,192,557.45 | 11.64 |
营业成本 | 407,789,726.25 | 337,919,208.87 | 20.68 |
销售费用 | 15,799,893.13 | 12,735,620.50 | 24.06 |
管理费用 | 32,864,045.14 | 31,286,140.37 | 5.04 |
财务费用 | 1,464,539.48 | -1,776,987.5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52.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79,867.59 | 186,964,489.27 | 3.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97,143.24 | -256,393,138.8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7,756.96 | -26,009,883.38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391.24 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1.64%,营业成本40,778.97 万元,较去年增长 20.68%,营业成本增长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本期合肥投产相关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掩膜版行业 | 527,522,028.62 | 402,202,169.67 | 23.76 | 12.05 | 20.91 | 减少5.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石英掩膜版 | 441,837,169.67 | 345,233,400.27 | 21.86 | 14.27 | 24.79 | 减少6.59个百分点 |
苏打掩膜版 | 81,205,006.73 | 54,175,533.50 | 33.29 | 1.60 | 1.62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其他产品 | 4,479,852.22 | 2,793,235.90 | 37.65 | 6.57 | 3.93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销售 | 448,746,149.34 | 347,502,715.29 | 22.56 | 17.21 | 26.96 | 减少5.95个百分点 |
境外销售 | 78,775,879.28 | 54,699,454.38 | 30.56 | -10.41 | -7.20 | 减少2.4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石英掩膜版 | 平方米 | 2,220.21 | 2,091.19 | 29.02 | 20.30 | 11.38 | 126.19 |
苏打掩膜版 | 平方米 | 2,925.62 | 3,098.36 | 12.72 | -3.97 | 1.40 | 25.8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其他产品因销售占比低,且有多个计量单位,未细分进行产销量统计。
2、库存量增幅比率较大,主要由于基数较小所致。
3、库存量不包含发出商品面积。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掩膜版行业 | 直接材料 | 248,713,272.01 | 61.84 | 224,984,161.22 | 67.63 | 10.55 | |
掩膜版行业 | 直接人工 | 12,680,790.64 | 3.15 | 9,746,849.83 | 2.93 | 30.10 | 去年同期因疫情政府实施社保减免,且本期合肥投产直接人工成本增加 |
掩膜版行业 | 制造费用 | 129,034,953.20 | 32.08 | 86,087,201.19 | 25.88 | 49.89 | 本期合肥投产相关制造费用增加 |
掩膜版行业 | 运输费 | 11,773,153.82 | 2.93 | 11,827,889.33 | 3.56 | -0.4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石英掩膜版 | 直接材料 | 220,813,531.60 | 54.90 | 196,143,567.29 | 58.96 | 12.58 | |
石英掩膜版 | 直接人工 | 8,842,701.41 | 2.20 | 6,401,486.11 | 1.92 | 38.14 | 去年同期因疫情政府实施社保减免,且本期合肥投产直接人工成本增加 |
石英掩膜版 | 制造费用 | 107,268,120.56 | 26.67 | 65,885,879.32 | 19.81 | 62.81 | 本期合肥投产相关制造费用增加 |
石英掩膜版 | 运输费 | 8,309,046.70 | 2.07 | 8,213,250.00 | 2.47 | 1.17 | |
苏打掩膜版 | 直接材料 | 26,951,027.94 | 6.70 | 28,032,003.16 | 8.43 | -3.86 | |
苏打掩膜版 | 直接人工 | 3,371,600.20 | 0.84 | 2,917,359.36 | 0.88 | 15.57 | |
苏打掩膜版 | 制造费用 | 20,612,269.23 | 5.12 | 18,969,325.23 | 5.70 | 8.66 | |
苏打掩膜版 | 运输费 | 3,240,636.13 | 0.81 | 3,395,506.64 | 1.02 | -4.5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814.1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2.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751.7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2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96,558,807.22 | 18.30 | 否 |
2 | 第二名 | 61,204,000.00 | 11.60 | 否 |
3 | 第三名 | 46,029,517.02 | 8.73 | 否 |
4 | 第四名 | 37,892,610.00 | 7.18 | 是 |
5 | 第五名 | 36,456,123.75 | 6.91 | 否 |
合计 | / | 278,141,057.99 | 52.7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812.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0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102,717,703.16 | 25.03 | 否 |
2 | 第二名 | 53,153,685.75 | 12.95 | 否 |
3 | 第三名 | 49,596,489.53 | 12.09 | 否 |
4 | 第四名 | 19,136,721.87 | 4.66 | 否 |
5 | 第五名 | 13,521,542.79 | 3.30 | 否 |
合计 | / | 238,126,143.10 | 58.0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5,799,893.13 | 12,735,620.50 | 24.06 |
管理费用 | 32,864,045.14 | 31,286,140.37 | 5.04 |
研发费用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52.24 |
财务费用 | 1,464,539.48 | -1,776,987.5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加大所致。财务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79,867.59 | 186,964,489.27 | 3.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97,143.24 | -256,393,138.8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7,756.96 | -26,009,883.3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154,321,737.17 | 10.13 | 101,645,607.64 | 7.13 | 51.82 | 主要系第四季度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9,152,772.80 | 0.60 | 4,058,070.70 | 0.28 | 125.54 | 主要系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285,250.54 | 0.15 | 1,443,950.75 | 0.10 | 58.26 | 主要系本期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87,368,651.97 | 5.73 | 60,393,736.81 | 4.24 | 44.67 | 主要系合肥子公司投产后产 |
能爬坡备料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28,532.73 | 0.13 | 76,395,543.42 | 5.36 | -97.34 | 主要系合肥子公司设备进口增值税退回所致 |
固定资产 | 922,224,542.81 | 60.53 | 458,859,010.17 | 32.20 | 100.98 | 主要系合肥子公司生产设备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135,583,126.63 | 8.90 | 438,952,095.69 | 30.80 | -69.11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合同负债 | 2,015,910.68 | 0.13 | 1,320,255.07 | 0.09 | 52.69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7,676,167.73 | 0.50 | 4,975,918.37 | 0.35 | 54.27 | 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022,281.08 | 1.90 | 4,763,289.62 | 0.33 | 509.29 | 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914.17 | 0.03 | 135,055.15 | 0.01 | 218.32 | 主要系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79,949,687.00 | 5.25 | 36,124,164.76 | 2.53 | 121.32 | 主要系本期合肥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70,521,666.09 | 4.63 | 35,274,583.04 | 2.48 | 99.92 | 主要系本期内新增的政府补助额大于摊销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3,242,850.2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按主营产品的材料分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材质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 |
石英产品 | 44,183.72 | 38,666.53 | 14.27% |
苏打产品 | 8,120.50 | 7,992.72 | 1.60% |
其他产品 | 447.98 | 420.36 | 6.57% |
合计 | 52,752.20 | 47,079.61 | 12.05% |
2、按主营产品应用行业不同,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行业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 |
平板显示行业 | 37,098.15 | 33,916.20 | 9.38% |
半导体芯片行业 | 8,796.43 | 6,309.17 | 39.42% |
其他行业 | 6,857.62 | 6,854.24 | 0.05% |
合计 | 52,752.20 | 47,079.61 | 12.05%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 股 比 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常裕光电 | 商业 | 0.1万港币 | 100.00 | 2,324.29 | 157.40 | 10,042.26 | 109.63 |
合肥清溢 | 掩膜版的生产与销售 | 50,250.00 | 100.00 | 87,372.02 | 45,401.50 | 10,070.86 | -2,994.12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掩膜版下游产业向中国转移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而掩膜版行业则是电子信息产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业链来看,掩膜版产业位于电子信息产业的上游,其主导产品掩膜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和电路板等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模具,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电子元器件制造商的产品则广泛应用
于消费电子、家电、汽车等电子产品领域。因此,掩膜版行业的发展与其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乃至终端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下游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也为本行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平板显示行业,根据Omdia 2021年7月报告,预计2025年全球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销售收入为972 亿日元,占全球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销售额的比例为88%,8.6代及以下平板显示行业用掩膜版需求保持稳定增长。随着中国大陆面板厂商不断投资新的平板显示产线,中国大陆对平板显示掩膜版的需求从2020年起超过总需求的50%,到2024年将增长到60%。中国大陆平板显示掩膜版市场规模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
在半导体芯片行业,智能汽车、人工智能、存储器市场、物联网、5G通信商用等产业快速发展,半导体芯片迎来新一轮的发展高潮。半导体需求的增加,是推动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SEMI在SEMICON Japan 2020年12月的分析报告,2019年全球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市场41亿美元,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4亿美元(下图)。受益于过去几年中国大陆半导体制造的快速发展,中国大陆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市场规模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数据来源:SEMI Materials Market Data Subscription . December 2020
(2)未来掩膜版行业需求扩大
掩膜版行业需求主要来源于下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近年来,以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和电路板等为代表的细分电子元器件市场发展迅速,创新技术层出不穷,为掩膜版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平板显示行业和半导体芯片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支持行业,未来中国掩膜版行业有望迎来国产替代与成长的黄金时期,公司也将充分受益于掩膜版行业的发展,抓住掩膜版国产替代、自主可控等历史性机遇,在重点客户拓展方面取得突破,以满足客户对掩膜版工艺、技术产能及交期的需求。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半导体芯片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2020年8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半导体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2020年11月,国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
国家政策高度支持为半导体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重大机遇,预计中国半导体芯片产业依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给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掩膜版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发展空间。
为了适应我国半导体芯片行业和平板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升产业链国产化水平,扩大产业规模和实现产品升级,增强产业规模和实力,公司将抓住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和平板显示行业掩膜版国产替代、自主可控等历史性机遇,坚持“技术引领进步、创新驱动发展”的发展思路,发挥公司技术、管理、服务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并拓展自身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打造最具竞争力的高精度掩膜版企业,捍卫公司“中国掩膜版行业的领跑者,先进掩膜版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的声誉和地位。
为实现上述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扩大高精度掩膜版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完善和延伸业务链条,力争在二到三年内将公司建设成为全球范围内掩膜版行业中产能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先者。以产品创新为主线,以细分领域专项开发为突破口,在平板显示用掩膜版技术方面,推进6代超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和高规格半透膜掩膜版(HTM)开发。在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技术方面,开展130nm-65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工艺研发。
在未来五年实现在国内保持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市场份额第一,在全球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市场上力争全球第三的目标。同时在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领域,渐进式提升130nm-65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产品精度和产能,并规划向28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产品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顺应我国平板显示行业和半导体芯片行业的快速发展,提升产业链国产化水平,扩大产业规模和实现产品升级,公司将发挥公司技术、管理、服务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并拓展自身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一方面继续推进合肥工厂的产能爬坡和半透膜(HTM)掩膜版量产;另一方面深圳工厂积极提升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精度及产能扩充,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未来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等因素,力求实现各项业务稳定增长。
1、产品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平板显示及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产业布局并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加大资源研发更高端产品,丰富产品组合,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依托技术优势,以现有客户为基础,扩大产品组合,确立市场的认可,适时稳步拓展相关业务。2022年,合肥工厂投产后将全面扩大8.6代高精度TFT用掩膜版和6代高精度AMOLED/LTPS用掩膜版产品的产能和技术能力。公司将加快合肥工厂产能爬坡,除扩充中高精度掩膜版产能外,将提升及增加半透膜(HTM)掩膜版产能,为后续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国内面板企业提供更可靠的供应链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2022年,深圳工厂将继续拓展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业务,聚焦半导体芯片掩膜版。2022年将继续引进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光刻机及配套设备,持续提高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产能,推进180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客户测试认证,同步开展130nm-65nm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工艺研发和 28nm半导体芯片所需的掩膜版工艺开发规划。
以上各投资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及逐步量产,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产业布局方面,公司认为向上游产业链拓展将有效缩短交期、降低材料成本、提高产品制作能力和品质。随着合肥工厂掩膜基板涂胶产线投入生产,将对2022年公司整体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扩大产品线并提升终端产品的质量起到支撑作用。公司一直以来积极探讨向上游产业链拓展,很早与国内多个家厂商合作,推进上游产业链国产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掩膜版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入,国产化替代在逐步落地,未来可降低掩膜版材料成本,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3、技术创新方面,根据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技术开发进度,通过对接上下游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将掩膜版技术进一步在半导体芯片与平板显示应用领域进行推广,提高技术成果向新产品转化的效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4、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将继续实施贴近客户服务策略,和主要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产业布局。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国内主要平板显示制造客户的合作关系日趋稳定,公司合肥工厂量产后,与客户的合作领域及订单逐步扩大。公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逐步完善公司的营销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继续深耕平板显示行业用掩膜版客户的同时,公司将加大半导体芯片行业用掩膜版的产品开发,拓展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领域的客户,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5、人才发展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人才结构,以现有人才为基础,完善员工职业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多种职业发展机会(“管、工、技”三条通道),创造员工成长和发展的职业空间,同时择优引进具有较高素质的、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公司将探讨实施股权激励的方案。通过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之间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稳定核心技术人才,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长期、持续发展。
未来三年,公司一方面将充实完善现有激励机制,确保现有人才队伍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将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从国内知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和资深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人才队伍结构。
6、成本领先方面,公司新建大尺寸涂胶线已试产,同时通过扩大销售及生产规模和自动化生产等措施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提升高精度、高利润掩膜版的产品销售比重,提高公司综合产品的利润。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7、组织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自改制设立以来,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
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唐英敏 | 董事长 | 女 | 62 | 2008年12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128.00 | 是 |
张百哲 | 副董事长 | 男 | 78 | 1997年8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25.40 | 否 |
黄广连 | 董事 | 男 | 58 | 2005年6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13.30 | 否 |
朱雪华 | 董事 | 女 | 59 | 2012年4月 | 2024年5月 | 280 | 280 | 0 | / | 184.43 | 是 |
总经理 | 2013年3月 | / | |||||||||
庄鼎鼎 | 董事 | 男 | 48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4.80 | 是 |
吴克强 | 董事、财务总裁 | 男 | 48 | 2015年1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139.63 | 否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2015年1月 | 2021年5月 | |||||||||
王艳梅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4.80 | 否 |
高术峰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4.80 | 是 |
陈建惠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4.80 | 否 |
唐慧芬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15年1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5.60 | 否 |
余庆兵 | 监事 | 男 | 54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2.40 | 否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5年1月 | 2021年5月 | 2.00 | ||||||||
陈海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9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17.73 | 否 |
李跃松 | 技术总裁 | 男 | 54 | 2015年1月 | / | 0 | 0 | 0 | / | 83.83 | 否 |
秦莘 | 董事会秘 | 女 | 44 | 2021年5月 | 2024年5月 | 0 | 0 | 0 | / | 33.99 | 否 |
书 | |||||||||||
陶飞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6 | 2012年2月 | 2021年5月 | 0 | 0 | 0 | / | 15.61 | 否 |
庞春霖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0 | 2015年1月 | 2021年5月 | 0 | 0 | 0 | / | 2.00 | 否 |
刘鹏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5年1月 | 2021年5月 | 0 | 0 | 0 | / | 2.00 | 否 |
李静 | 监事(离任) | 女 | 45 | 2015年1月 | 2021年5月 | 0 | 0 | 0 | / | 12.71 | 否 |
张平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40 | 2010年3月 | 2021年5月 | 0 | 0 | 0 | / | 9.40 | 否 |
熊启龙 | 品质工艺总监 | 男 | 49 | 2013年1月 | / | 0 | 0 | 0 | / | 71.23 | 否 |
邓振玉 | 图形设计部总监 | 男 | 50 | 2007年10月 | / | 0 | 0 | 0 | / | 61.33 | 否 |
侯宏浩 | 营运总监 | 男 | 43 | 2014年2月 | / | 0 | 0 | 0 | / | 47.49 | 否 |
郝明毅 | 设备部经理 | 男 | 47 | 2009年1月 | / | 0 | 0 | 0 | / | 40.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80 | 280 | 0 | / | 917.6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唐英敏 | 唐英敏女士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历任多家企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任加州Cashmere House, Inc.财务总裁、美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财务总裁、迅达科技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裁;现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
张百哲 | 曾在清华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担任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清华液晶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清华液晶电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永生华清液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新世纪玮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张百哲先生是国内液晶技术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 |
三等奖、省长特别奖等荣誉。 | |
黄广连 | 曾在国防科技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历任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国防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银河集团副总裁;薄膜电子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薄膜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国防科技大学五院研究员、湖南亚邦矿产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玻利维亚)Eastern Recursos Y Desarrollo Ltda.董事局主席。200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朱雪华 | 曾任Astec International Limited会计主管、助理会计师、万力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美嘉伟华(远东)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美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美维企业(香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苏锡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光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裁(总经理)。 |
庄鼎鼎 | 曾在美国保险公司AEGON旗下结构性资产担任产品发展/资产管理董事、荷兰ING银行(香港及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苏锡企业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及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Frontier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OSEL 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吴克强 | 曾任深圳生益快捷电路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今任合肥清溢常务副总经理。 |
王艳梅 | 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学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曾任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劲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铭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1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兼任深圳市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高术峰 | 曾任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审计员、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汇天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建惠 | 200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唐慧芬 | 历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助理会计师、财务部主管、财务部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余庆兵 | 曾在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任教;曾任深圳金融早报社编辑、深圳市工商局公务员、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陈海英 | 曾任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前海购物广场人事主管。现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2021年5月至今担任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
李跃松 | 曾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总裁。 |
秦莘 | 曾在广东德海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法务专员。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陶飞 | 1999年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品质工程师、品质部主管、品质部经理、制造厂厂长、南区运营总监、销售总监,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市场部销售总监(常规组)。 |
庞春霖 | 1993年至1996年在东方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1997年至2000年担任村上上海事务所技术经理,2000年至2006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7年12月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4年11月至2018年3月担任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担任车联创新(北京)科技中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5年至2018年12月担任中国自动化学会副秘书长,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任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中关村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秘书长,现任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鹏 | 1982年8月至1990年4月担任福建省南平电缆厂主办会计;1990年5月至1994年3月担任南平地区电子器材公司财务科科长;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深圳中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6年10月至2016年5月担任深圳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副所长、合伙人;2007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中联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静 | 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历任荣冠电线(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招聘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担任深圳市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深圳市伟峰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0年9月进入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合肥清溢监事、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
张平 | 2002年3月起进入清溢光电工作,历任制造厂员工领班副主管、质量经营部秘书长、质量经营部主管、行政部经理助理、企划中心主任、总经办主任、企划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熊启龙 | 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东莞东聚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技术部光刻工程师、技术部新品研发组主管、总工办新品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TFT厂副厂长、三厂技术副厂长、新客户开发技术经理、品质部经理等职务,201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品质工艺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合肥清溢营运总监。 |
邓振玉 | 1995年9月至1998年2月在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1998年2月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图形设计部主管、图形设计部经理、制造厂副厂长、计算机部经理、首席信息官、TFT厂厂长、图形设计部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图形设计部总监、计算机部经理、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 |
侯宏浩 | 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担任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担任深圳亲欣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4月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品质工程师、现场品质主管、品质经理助理、品质部副经理、质量经营部经理、TFT项目总监、采购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营运总监、安全主任。 |
郝明毅 | 1997年7月至1998年2月在王氏华高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主管;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担任富士康富顶公司工程师;1999年7 |
月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总工办工程师、技术部工艺(设备)组主管、技术部副经理、制造厂副厂长、总工程师生产助理、制造厂(一厂)技术副厂长、运营中心设备部负责人、设备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设备部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唐英敏 | 香港光膜 | 董事 | 2000年9月 | / |
唐英敏 | 苏锡光膜 | 总经理 | 2010年8月 | / |
唐英敏 | 苏锡光膜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1年4月 | / |
朱雪华 | 苏锡光膜 | 监事 | 2010年8月 | / |
吴克强 | 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2月 | / |
吴克强 | 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2)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4月 | / |
吴克强 | 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注3)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6月 | / |
吴克强 | 抚州市焜创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注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4月 | / |
秦莘 | 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注5)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12月 | / |
庄鼎鼎 | 香港光膜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11月 | / |
庄鼎鼎 | 苏锡光膜 | 高级管理人员 | 2018年11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注1:2020年11月4日深圳市华海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2:2020年11月12日深圳市百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3:2021年4月2日崇义县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注4:2021年4月2日崇义县焜创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抚州市焜创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注5:2021年4月2日崇义县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唐英敏 | 苏锡企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1978年3月 | / |
唐英敏 | 高基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10月 | / |
唐英敏 | Allied Business Limited | 董事 | 2020年3月 | / |
唐英敏 | 半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2年7月 | / |
唐英敏 | Cashmere House, Inc. | 董事 | 2009年7月 | / |
唐英敏 | 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2008年5月 | / |
唐英敏 | Le Baron Enterprises Limited | 董事 | 2007年1月 | / |
唐英敏 | 豪商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行政总裁 | 2009年2月 | / |
唐英敏 | Su Sih(IP)Limited | 董事 | 2008年11月 | / |
唐英敏 | T & T, Inc. | 董事 | 1996年7月 | / |
唐英敏 | 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年11月 | / |
唐英敏 | 绿色农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2021年3月 |
唐英敏 | Su Sih (BVI) Limited | 董事 | 2006年10月 | / |
唐英敏 | Su Sih Developments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1月 | / |
唐英敏 | MTG Laminate (BVI) Limited | 董事 | 2006年8月 | / |
唐英敏 | Top Mix Investments Limited | 董事 | 2007年4月 | / |
唐英敏 | Silver Era (HK) Limited | 董事 | 2016年8月 | / |
唐英敏 | Smart Tycoon Limited | 董事 | 2016年8月 | / |
唐英敏 | 泽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 |
唐英敏 | 深圳新天豪针织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6月 | / |
唐英敏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5月 | / |
唐英敏 | 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5月 | / |
唐英敏 | Youbo Limited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唐英敏 | 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9月 | / |
唐英敏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11月 | / |
唐英敏 | METRO LEAD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2021年8月 | / |
唐英敏 | Wisdom Sign Limited | 董事 | 2021年8月 | / |
朱雪华 | 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9月 | / |
朱雪华 | 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4月 | / |
朱雪华 | 豪商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2月 | / |
朱雪华 | 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 | / |
朱雪华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4月 | 2021年4月 |
朱雪华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
庄鼎鼎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4月 | / |
庄鼎鼎 | OSEL Limited | 董事 | 2020年3月 | / |
庄鼎鼎 | 盈顺(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庄鼎鼎 | Frontier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庄鼎鼎 | 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
庄鼎鼎 | 苏锡企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 2018年11月 | / |
庄鼎鼎 | 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 2018年11月 | / |
张百哲 |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8月 | / |
张百哲 |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0月 | 2021年6月 |
张百哲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 | / |
张百哲 | 昆山乐凯锦富光电科技有限 | 董事 | 2011年11月 | 2021年1月 |
公司 | ||||
张百哲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 | / |
张百哲 | 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7月 | / |
张百哲 |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唐慧芬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07年10月 | / |
唐慧芬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2020年3月 | / |
唐慧芬 | 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4月 | / |
余庆兵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04年12月 | / |
余庆兵 |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 | / |
余庆兵 | 广州国能圆通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9月 | / |
李静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 | / |
高术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合伙人 | 2016年9月 | / |
高术峰 | 深圳市汇天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5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2007年11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2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新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铭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8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
王艳梅 | 深圳市思睿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2014年7月 | / |
陈建惠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专职律师 | 2005年7月 | / |
刘鹏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会计师 | 2016年5月 | / |
刘鹏 | 深圳市中联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 | 2007年11月 | / |
刘鹏 | 贵州省天柱县银林矿产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8年8月 | / |
陶飞 |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 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主任评审员 | 2004年1月 | / |
庞春霖 | 车联创新(北京)科技中心 |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5年2月 | / |
庞春霖 | 中关村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 | 法定代表人、秘书长 | 2016年12月 | / |
庞春霖 | 开放无人农场工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8年6月 | / |
庞春霖 | 中国农机学会人工智能分会 | 副主任委员 | 2020年1月 | / |
庞春霖 | 全国农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分委员会 | 副秘书长 | 2020年1月 | / |
庞春霖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庞春霖 | 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
庞春霖 | 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江苏)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年1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薪酬制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并同时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和浮动津贴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仅为履职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97.23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20.43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不包含同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报酬。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克强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庞春霖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余庆兵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刘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李静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张平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陶飞 | 高级管理人员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庄鼎鼎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艳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高术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陈建惠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余庆兵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陈海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秦莘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为董事会秘书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 | 2021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选举唐英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选举张百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选举黄广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选举朱雪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选举庄鼎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选举吴克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选举王艳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高术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陈建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7、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8、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8、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9、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3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6、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7、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 | 2021年4月19日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
九届一次董事会 | 2021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九届二次董事会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九届三次董事会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唐英敏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张百哲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黄广连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朱雪华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庄鼎鼎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吴克强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王艳梅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高术峰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陈建惠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庞春霖(已离任)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余庆兵(已离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任) | ||||||||
刘鹏 (已离任)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2021年5月11日换届前:朱雪华、吴克强、庞春霖、余庆兵、刘鹏 2021年5月11日换届后:朱雪华、吴克强、王艳梅、高术峰、陈建惠 |
提名委员会 | 2021年5月11日换届前:朱雪华、庞春霖、余庆兵 2021年5月11日换届后:朱雪华、王艳梅、陈建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1年5月11日换届前:朱雪华、庞春霖、刘鹏 2021年5月11日换届后:朱雪华、高术峰、王艳梅 |
战略委员会 | 2021年5月11日换届前:唐英敏、张百哲、黄广连、朱雪华、吴克强、庞春霖、余庆兵、刘鹏 2021年5月11日换届后:唐英敏、张百哲、黄广连、朱雪华、庄鼎鼎、吴克强、王艳梅、高术峰、陈建惠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0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 | 无 |
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1-04-1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08-24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0-22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07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04-30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 无 |
案》。 | 《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07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04-30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77 |
销售人员 | 41 |
技术人员 | 83 |
财务人员 | 9 |
行政人员 | 49 |
合计 | 4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25 |
本科以下 | 334 |
合计 | 45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设计秉承公平、竞争、激励等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形成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综合薪酬体系。公司员工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贴等构成,员工薪酬水平与员工工作能力、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相关,同时公司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公司每年均结合行业市场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情况等因素适当调整员工薪资,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整体薪酬、各类员工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具有一定匹配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年度培训计划需求,结合公司的企业文化、业务发展需求,拟定公共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开展内训和外训。并搭建内部教员团队,发放内部教员津贴,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同时多次邀请外部培训教师来公司给员工授课,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参加外训,从多方面提升各个层级员工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以促进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步。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利润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0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业绩挂钩,激发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依照最新规则及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实际工作中依照制度执行。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和协调。为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子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被纳入公司管理体系,由公司统一行使管理、协调等职能。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以下问题,并及时完成了整改。
1、公司征集投票制度中未列投资者保护机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但未按照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强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整改情况:
1、公司根据《证券法》最新规定将《公司章程》第78条内容进行了修改,明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2、公司按照规定对《公司章程》第82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已在章程中规定强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管理政策、标准执行,制定了环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环保管理制度完整齐全,有环保管理和治理的专项资金,并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环保专题会议,公司内部大力宣传和培训保护环境知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2021年全年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交给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公司处理,积极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如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等,对企业的环保治理工作长抓不懈,保持良好的环保企业形象。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细情况见本项的“3”子项目内容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清溢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运 | 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因子 | 实际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判定 | 数据来源 |
COD | 17.25 mg/L | 345 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行情况 | 氨氮 | 11.3575mg/L | 35 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六价铬 | ND | 0.1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总铬 | ND | 0.5 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总磷 | ND | 5.0 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PH值 | 7.3575 | 6—9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月排放量(吨) | 5,269.75(2021年1-12月月均实际排量) | ||||||
废气运行情况 | 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因子 | 实际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达标 | 数据来源 | |
硫酸雾 | ND | 35mg/ 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氨(氨气) | 0.27mg/ m? | /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非甲烷总烃 | 1.94mg/ m? | 120mg/ 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甲苯 | ND | 40mg/ 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固体废弃物 处理情况 | 种类 | 产生量(吨) | 交运情况 | ||||
交运量(吨) | 交运时间 | 收运单位 | |||||
废水处理污泥 | 12.714 | 12.714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显影废液 | 7.3 | 7.3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蚀刻废液 | 7.3 | 7.3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硫酸清洗液 | 47.86 | 47.86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脱模液 | 20.43 | 20.43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废玻璃 | 2.289 | 2.289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废灯管 | 0.041 | 0.041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废滤芯、滤袋 | 0.05 | 0.05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废硒鼓、墨盒 | 0.1 | 0.1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橡胶手套 | 0.2 | 0.2 | 2021年1-12月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清溢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运行情况 | 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因子 | 实际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判定 | 数据来源 |
COD | 11 mg/L | 300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氨氮 | 0.563mg/L | 30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六价铬 | 0.004 mg/L | 0.05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总铬 | 0.015 mg/L | 0.1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悬浮物 | 6 | 160mg/L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PH值 | 7.95 | 6—9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月排放量(吨) | 1,505.40(2021年1-12月月均实际排量) | |||||
废气运行情况 | 主要污染因子 | 污染因子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判定 | 数据来源 |
硫酸雾 | 0.07mg/Nm? | 45mg/N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氨 | 3.12mg/Nm? | /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氮氧化物 | 30mg/Nm? | 50mg/N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烟气黑度 | <1 | 1mg/N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颗粒物 | 9.7mg/Nm? | 20mg/N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二氧化硫 | 3mg/Nm? | 50mg/Nm? | 达标 | 第三方监测 | ||
固体废弃物 处理情况 | 种类 | 产生量(吨) | 交运情况 | |||
交运量(吨) | 交运时间 | 收运单位 | ||||
废水处理污泥 | 7.246 | 7.246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含铬污泥 | 2.276 | 2.276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氨水 | 102.052 | 102.052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铬板蚀刻废液 | 97.85 | 97.85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低浓度含酸废液 | 119.004 | 4119.004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空容器 | 0.7405 | 0.7405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沾染物 | 0.348 | 0.348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在线监测废液 | 0.488 | 0.488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废滤芯、滤袋 | 0.026 | 0.026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橡胶手套 | 0.006 | 0.006 | 2021年1-12月 | 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齐全,管理分工明确,主要管理制度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管理程序》《环境作业管理程序》《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因素识别和判断管理程序》《环境监测管理程序》《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排污许可证及环评信息
*环保批文 (简短批注) |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深环批函【2015】038号 (项目编号:201544030100080) 污水水况简述:酸碱废水,排放量不超过280吨/天 |
排污许可证 (国证) | 单位名称: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号:91440300618928804G001Q |
排污许可证 (国证) | 单位名称: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号:91340100MA2R9YRY7E001Q |
环评证书 (合肥市证) | 募投项目“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10日出具的审批意见(环建审【2018】77号),同意公司按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
环评证书 (合肥市证) | 募投项目“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的审批意见(环建审(新)字【2019】28号),原则同意项目按照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中所列的地点、内容、规模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信息:
深圳清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 | 2020年9月9日签发 |
编制主体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备案时间 | 2021年1月12日(有效期:2020年9月9日—2023年9月9日) |
预案内容 |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版本号:20200909-QYGD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版本号:20200909-ZD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版本号:20200909-FP |
合肥清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 | 2020年12月7日签发 |
编制主体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时间 | 2021年4月19日(有效期:2021年4月19日—2024年4月18日) |
预案内容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版本号:340163-2021-005-M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版本号:340163-2021-005-M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版本号:340163-2021-005-M |
深圳清溢防治污染信息
废气处理设施 | ||
排放口许可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类型 |
DA001 | 酸性废气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DA003 | 碱性废气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DA002 | 清溢废气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废水处理设施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坐落地 |
1 | 废水处理系统 | 1套 | 清溢大楼负一楼 |
2 | 污水在线检测系统 | 1套 | 清溢大楼负一楼 |
合肥清溢防治污染信息
废气处理设施 | |||
排放口许可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类型 | |
DA001 | 酸性废气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
DA002 | 碱性废气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
废水处理设施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坐落地 |
1 | 废水处理系统 | 1套 | 合肥清溢1#厂房 |
2 | 污水在线检测系统 | 1套 | 合肥清溢1#厂房 |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生产的掩膜版是电子信息产业链国产化替代的重要一环,是半导体芯片和平板显示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掩膜版领域目前仍然处于被海外“卡脖子”的状态。公司是中国大陆第一家实现5代TFT-LCD用掩膜版量产的企业,打破国外垄断,代表了中国大陆自主研发制造平板显示掩膜版技术的先进水平。2020年全球平板显示掩膜版企业销售金额排名,公司位列全球第五名。2021年公司持续提升平板显示和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的产品精度,加快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平板显示和半导体芯片用掩膜版国产化率。2021年提升了6代高精度AMOLED/LTPS和8.5代高精度掩膜版的技术能力和产能,扩大了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产能。
掩膜版行业关键指标:
1、技术水平(关键技术节点)
公司合肥工厂完成了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和6代中精度AMOLED/LTPS 用掩膜版产能目标,风险量产和规模量产稳步推进。
2、新产品的研发和专利
公司研发项目提升了6代高精度AMOLED/LTPS、8.6代高精度掩膜版和半导体芯片掩膜版的技术能力,推动了掩膜基板涂胶工艺的试产、半透膜掩膜版(HTM)产品的逐步量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截至2021年底,公司已累计申请专利及设计布图141件,累计授权88件。
3、公司是《薄膜晶体管(TFT)用掩模版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0 | 向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捐赠80台冷风机用于防疫工作人员降温。 |
公益项目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践行清溢光电企业责任,反哺社会。2021年6月,公司向西丽街道办事处捐赠防疫物资——80台大型冷风机,时刻保障一线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身体状况,与一线抗击疫情的工作人员一起,筑牢疫情防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参与深圳南山区精准扶贫项目,支持河源消费扶贫,购买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布联村自有品牌活力森天然水,支持乡村经济。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发布提示性公告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确保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与股东的良好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社保、公积金,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公司工会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员工文体活动,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切实关爱员工生活。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5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2.42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912.9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42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合理地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公司保证采购款项的及时支付,保持与供应商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供应商端开始严格把控质量,从源头上做好质量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产品是下游电子行业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图形“底片”转移用的高精密工具,主要客户基本为厂商或相关研发设计单位。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直专注从事掩膜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安全。公司高度重视系统性管理的重要性,为确保工序的过程控制,通过采用国际权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和信息安全控制体系,让客户在使用中获得更充分的质量、环境与信息安全保障。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产品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06年成立党支部以来,积极开展各项党建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党课学习,多次开展“铭记历史、爱党爱国”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党员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热情。公司党支部聚焦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质量,贯彻“把党员培养成人才,把人才培养成党员”的原则,政治学习与工作绩效相结合,培养出对党忠诚且业务优秀的标杆,使每名党员在公司中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2021年,公司支部对支部党员提出 “作示范、勇争先”的要求,打造“党员先锋岗”,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党支部积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学习强国”、“深圳智慧党建”及“高新先锋”等平台加强党史学习,同时组织党员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寻找红色革命的足迹,重温党的历史,进一步激发了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维度深化学习效果。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2021年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网站(https://www.supermask.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开展投资者调研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深入的互动交流。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知识产权方面:1、管理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其放在与市场、产品质量、成本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2、重视知识产权的申请,将技术成果以专利的方式巩固下来,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截至报告期末,深圳清溢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计79项,其中国内发明47项,实用新型32项,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6项,实用新型授权14项。合肥清溢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4项,其中国内发明5项,实用新型19项,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授权9项;3、建立了总经理直管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配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进行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究时,全面了解本技术领域在国内外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以避免重复研究;对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动态管理,同时积极、及时进行新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动态监察公司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报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按照ISO27001的体系管理要求,对照ISO27001建议的管控条款,从多方面进行管控:1、人力资源安全方面,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与所有员工签保密协议,并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重要岗位进行背景调查;2、信息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信息资产管理制度,按部门识别整理出信息资产清单,按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要求确定不同的密级、备份及访问授权策略,识别弱点及风险,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3、访问控制方面,建立计算机用户管理制度、实施强制复杂密码策略、按照不同的工作职能分配网络及服务器访问权限;4、物理和环境安全方面,公司配置全方位安防监控系统、保安团队提供安全保障,并识别IT机房、财务部门办公区、车间等区域为安全区域,特别加强安全管控;5、设备安全方面,公司重要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及重要工作站都安装在专用机房,并配置有视频监控,重要设备与应用系统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定期演练,确保不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业务中断。6、操作安全方面,公司配置有企业级病毒防护软件,制定并实施各软硬件的操作规范。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内部审核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推进管理措施及安全策略的落实与完善。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等形式,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四次机构投资者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建议,与机构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赢得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肯定,增强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唐英敏承诺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清溢光电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5)在本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唐英年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清溢光电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4)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清溢光电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东苏锡光膜 | 整),本公司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4)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5)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股东、行政总裁朱雪华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清溢光电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百哲、黄广连、吴克强、李跃松、陶飞、李静、张平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清溢光电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李跃松、熊启龙、邓振玉、侯宏浩、郝明毅 | (1)自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 | 2019年5月6日,上市之日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如有)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同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行动。(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取得与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19年5月6日,任职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如有)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同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行动。(2)在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取得与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清溢光电 | (1)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本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本公司每年累计分红比例将不低于本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净利润的10%。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统筹制定分红方案,从而确保本公司分红政策切实实施。(2)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若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清溢光电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清溢光电股票。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及本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3)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5)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 | 2019年5月6日,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清溢光电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清溢光电股票。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及本人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和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不得减持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存在重 | 2019年5月6日,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5)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锡光膜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清溢光电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清溢光电股票。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及本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 | 2019年5月6日,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5)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 |||||||
其他 | 清溢光电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或者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或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3)如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依法按照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函》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当《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出具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清溢光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履行依法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认定清溢光电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3)如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清溢光电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依法按照本公司出具的《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函》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清溢光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履行依法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认定清溢光电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3)如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清溢光电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依法按照本人出具的《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函》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清溢光电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清溢光电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清溢光电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本企业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3)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清溢光电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二)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三)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百哲、黄广连、朱雪华、吴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克强、庞春霖、余庆兵、刘鹏、李跃松、陶飞 | 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清溢光电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二)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三)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清溢光电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锡光膜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唐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英敏、唐英年 | 责任。(2)若因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百哲、黄广连、朱雪华、吴克强、庞春霖、余庆兵、刘鹏、唐慧芬、李静、张平、李跃松、陶飞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清溢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清溢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清溢光电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香港光膜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如持有股份)所获得现金分红的5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所获得现金分红的50%,以及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如有)的3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人所持或控制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锡光膜 |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如持有股份)所获得现金分红的5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百哲、黄广连、朱雪华、吴克强、庞春霖、余庆兵、刘鹏、唐慧芬、李静、张平、李跃松、陶飞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在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如持有股份)所获得现金分红的50%,以及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如有)的3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年5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保荐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掩膜版 | 公允性 | 市场价 | 17,517,000.00 |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掩膜版 | 公允性 | 市场价 | 7,079.62 |
合计 | 17,524,079.62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169.7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232.2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232.2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5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32.11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32.11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586,504,000.00 | 522,337,246.79 | 522,337,246.79 | 522,337,246.79 | 500,684,244.79 | 95.85 | 65,018,498.49 | 12.4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 | 否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492,337,246.79 | 492,337,246.79 | 488,316,681.34 | 99.18 | 2021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高精度掩膜版项目 |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2,367,563.45 | 41.23 | 2022年二季度 | 否 | 是 | 因新冠疫情及部分设备仪器验收延迟,导致资金支付有所延迟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8,590,000 | 70.69 | -3,340,000 | -3,340,000 | 185,250,000 | 69.4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9,953,600 | 33.72 | -3,340,000 | -3,340,000 | 86,613,600 | 32.4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9,953,600 | 33.72 | -3,340,000 | -3,340,000 | 86,613,600 | 32.4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98,636,400 | 36.97 | 98,636,400 | 36.97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8,636,400 | 36.97 | 98,636,400 | 36.97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8,210,000 | 29.31 | 3,340,000 | 3,340,000 | 81,550,000 | 30.5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8,210,000 | 29.31 | 3,340,000 | 3,340,000 | 81,550,000 | 30.5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6,800,000 | 100.00 | 266,8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40,000股,该部分限售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1.25%,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1-023)。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3,340,000 | 3,3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 2021年11月22日 |
合计 | 3,340,000 | 3,340,000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3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4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 0 | 98,636,400 | 36.97 | 98,636,400 | 98,636,4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0 | 86,613,600 | 32.46 | 86,613,600 | 86,613,6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742,500 | 3,276,900 | 1.2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2,146,067 | 3,107,533 | 1.1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朱雪华 | 0 | 2,800,000 | 1.05 | 0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572,549 | 1,556,451 | 0.5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1,363,600 | 0.5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尤宁圻 | 200,000 | 1,200,000 | 0.45 | 0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白岩 | 1,199,356 | 1,199,356 | 0.4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龚建生 | 452,000 | 902,000 | 0.3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3,27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6,900 |
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3,107,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7,533 |
朱雪华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0,000 |
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1,556,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6,451 |
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6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3,600 |
尤宁圻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白岩 | 1,199,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356 |
龚建生 | 9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2,000 |
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7,500 |
马春光 | 53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90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光膜(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光膜(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2)股东尤宁圻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光膜、公司持5%以上股份股东苏锡光膜的实际控制人唐英敏、唐英年的母亲的兄弟。(3)股东朱雪华为公司持5%以上股份股东苏锡光膜监事。(4)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抚州市煜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吴克强,吴克强为抚州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 98,636,400 | 2022-11-20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86,613,600 | 2022-11-20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光膜(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20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不适用,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配售数量为3,340,000股。 |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340,000 | 2021年11月20日 | 742,500 | 3,276,900 |
注: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收回转融通出借股份,并减持了63,100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唐英敏 |
成立日期 | 1984年2月1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控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唐英敏 |
国籍 | 中国香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
姓名 | 唐英年 |
国籍 | 中国香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友好协进会会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清溢光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清溢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8)收入。
清溢光电公司的营业收入来自于掩膜版的生产与销售,2021年度,清溢光电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43,912,423.04元,其中掩膜版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7,522,028.62 元,占营业收入的96.99%。
公司主要销售掩膜版等产品,掩膜版等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的义务。根据清溢光电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内销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验收并与公司核对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已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后,经购货方验收并与公司核对后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清溢光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及客户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6)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溢光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62,001,455.7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7,679,718.59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4,321,737.17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清溢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清溢光电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清溢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清溢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清溢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清溢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梁(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胜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864,928.28 | 218,148,524.2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25,741.67 | 5,703,788.49 | |
应收账款 | 154,321,737.17 | 101,645,607.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52,772.80 | 4,058,070.70 | |
预付款项 | 2,285,250.54 | 1,443,950.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02,429.42 | 3,644,161.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7,368,651.97 | 60,393,736.8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28,532.73 | 76,395,543.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8,650,044.58 | 471,433,383.3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22,224,542.81 | 458,859,010.17 | |
在建工程 | 135,583,126.63 | 438,952,095.6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0,255.25 | ||
无形资产 | 18,145,587.83 | 17,361,784.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34,006.66 | 3,617,503.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169,461.08 | 34,842,545.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4,836,980.26 | 953,632,939.50 | |
资产总计 | 1,523,487,024.84 | 1,425,066,322.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1,349,969.92 | 122,507,229.4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15,910.68 | 1,320,255.0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79,227.95 | 5,091,676.32 | |
应交税费 | 7,676,167.73 | 4,975,918.37 | |
其他应付款 | 37,790,699.73 | 36,636,464.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022,281.08 | 4,763,28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914.17 | 135,055.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264,171.26 | 175,429,888.3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9,949,687.00 | 36,124,164.7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521,666.09 | 35,274,583.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0,471,353.09 | 71,398,747.80 | |
负债合计 | 324,735,524.35 | 246,828,636.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6,800,000.00 | 26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7,479.35 | -197,479.3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252,405.78 | 46,945,399.9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5,771,557.40 | 382,564,749.4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8,751,500.49 | 1,178,237,686.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8,751,500.49 | 1,178,237,686.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23,487,024.84 | 1,425,066,322.85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105,405.38 | 144,957,695.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25,741.67 | 5,703,788.49 | |
应收账款 | 142,792,522.77 | 104,068,349.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52,772.80 | 4,058,070.70 | |
预付款项 | 942,896.71 | 1,159,137.24 | |
其他应收款 | 174,393,351.15 | 93,707,203.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1,950,874.61 | 59,913,910.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371.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7,363,565.09 | 413,600,527.09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2,500,792.80 | 502,500,792.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7,198,643.00 | 348,006,746.57 | |
在建工程 | 32,778,624.93 | 995,028.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88,037.70 | 4,253,306.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49,301.31 | 3,551,819.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26,594.85 | 13,736,124.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6,441,994.59 | 873,043,818.43 | |
资产总计 | 1,343,805,559.68 | 1,286,644,345.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0,575,180.67 | 50,144,300.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15,910.68 | 1,320,255.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88,362.41 | 4,153,873.73 | |
应交税费 | 5,737,603.99 | 4,795,365.64 | |
其他应付款 | 9,268,389.83 | 12,628,396.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0,994.52 | 135,055.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436,442.10 | 73,177,246.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276,043.10 | 16,432,083.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276,043.10 | 16,432,083.04 | |
负债合计 | 97,712,485.20 | 89,609,329.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6,800,000.00 | 26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4,252,405.78 | 46,945,399.92 | |
未分配利润 | 442,915,652.04 | 401,164,599.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46,093,074.48 | 1,197,035,015.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43,805,559.68 | 1,286,644,345.52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43,912,423.04 | 487,192,557.45 | |
其中:营业收入 | 543,912,423.04 | 487,192,557.4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9,831,197.86 | 408,595,473.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407,789,726.25 | 337,919,208.8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071,187.47 | 4,232,032.44 | |
销售费用 | 15,799,893.13 | 12,735,620.50 | |
管理费用 | 32,864,045.14 | 31,286,140.37 | |
研发费用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
财务费用 | 1,464,539.48 | -1,776,987.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4,684,160.97 | 75,536.27 | |
利息收入 | 444,830.98 | 1,031,102.00 | |
加:其他收益 | 12,857,707.33 | 11,798,539.2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86,523.66 | 1,256,028.6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8,203.27 | -347,990.3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914,205.58 | 91,303,661.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82,502.20 | 430,429.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3,072.10 | 1,158,757.6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513,635.68 | 90,575,332.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8,987,821.86 | 14,285,048.5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29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41,783,589.12 | 489,288,881.14 | |
减:营业成本 | 401,965,596.83 | 343,553,903.65 | |
税金及附加 | 3,977,603.07 | 3,984,050.22 | |
销售费用 | 13,876,337.47 | 12,735,620.50 | |
管理费用 | 22,068,959.90 | 20,491,004.79 | |
研发费用 | 23,682,407.44 | 18,421,145.79 | |
财务费用 | 2,154,273.20 | 1,879,099.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85,900.00 | ||
利息收入 | 227,020.38 | 913,922.98 | |
加:其他收益 | 10,009,294.45 | 11,657,732.8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4,763.45 | 1,503,638.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6,648.57 | -347,990.3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396,293.64 | 101,037,438.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80,123.90 | 430,429.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0,062.41 | 1,152,957.6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996,355.13 | 100,314,909.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8,926,296.50 | 13,135,876.4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070,058.63 | 87,179,033.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070,058.63 | 87,179,033.3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3,070,058.63 | 87,179,033.3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3,046,485.08 | 547,127,731.9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9,453.65 | 2,816,047.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312,936.05 | 61,423,994.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238,874.78 | 611,367,773.6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0,689,218.69 | 314,326,703.3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727,933.99 | 63,862,602.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976,838.78 | 29,485,250.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65,015.73 | 16,728,728.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2,059,007.19 | 424,403,284.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79,867.59 | 186,964,489.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65.9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65.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5,013,309.17 | 256,393,138.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013,309.17 | 256,393,138.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97,143.24 | -256,393,138.8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446,582.72 | 40,828,196.7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446,582.72 | 40,828,196.7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382,057.62 | 4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254,874.22 | 21,838,080.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893.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828,825.76 | 66,838,080.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17,756.96 | -26,009,883.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15,922.72 | -1,974,309.4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183,595.97 | -97,412,842.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148,524.25 | 315,561,366.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964,928.28 | 218,148,524.25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2,212,073.07 | 547,084,802.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9,453.65 | 2,030,913.7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61,530.07 | 27,530,291.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053,056.79 | 576,646,007.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0,867,163.29 | 311,595,686.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337,670.89 | 56,358,913.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866,990.32 | 29,052,741.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019,872.45 | 108,472,616.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9,091,696.95 | 505,479,957.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61,359.84 | 71,166,049.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65.9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65.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907,498.66 | 19,753,088.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07,498.66 | 119,753,088.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91,332.73 | -119,753,088.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012,000.00 | 21,821,801.4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12,000.00 | 66,821,801.4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12,000.00 | -66,821,801.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10,317.46 | -2,069,792.4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852,290.35 | -117,478,632.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957,695.73 | 262,436,328.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105,405.38 | 144,957,695.73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46,945,399.92 | 382,564,749.44 | 1,178,237,686.67 | 1,178,237,686.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46,945,399.92 | 382,564,749.44 | 1,178,237,686.67 | 1,178,237,686.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7,005.86 | 13,206,807.96 | 20,513,813.82 | 20,513,813.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525,813.82 | 44,525,813.82 | 44,525,813.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07,005.86 | -31,319,005.86 | -24,012,000.00 | -24,01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07,005.86 | -7,307,005.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24,012,000.00 | -24,012,000.00 | -24,012,000.00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54,252,405.78 | 395,771,557.40 | 1,198,751,500.49 | 1,198,751,500.4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38,227,496.58 | 336,336,368.54 | 1,123,291,402.43 | 1,123,291,402.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38,227,496.58 | 336,336,368.54 | 1,123,291,402.43 | 1,123,291,402.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17,903.34 | 46,228,380.90 | 54,946,284.24 | 54,946,284.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290,284.24 | 76,290,284.24 | 76,290,284.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717,903.34 | -30,061,903.34 | -21,344,000.00 | -21,34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717,903.34 | -8,717,903.3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344,000.00 | -21,344,000.00 | -21,344,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197,479.35 | 46,945,399.92 | 382,564,749.44 | 1,178,237,686.67 | 1,178,237,686.67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46,945,399.92 | 401,164,599.27 | 1,197,035,015.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46,945,399.92 | 401,164,599.27 | 1,197,035,015.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7,005.86 | 41,751,052.77 | 49,058,058.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070,058.63 | 73,070,058.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07,005.86 | -31,319,005.86 | -24,01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07,005.86 | -7,307,005.86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12,000.00 | -24,012,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54,252,405.78 | 442,915,652.04 | 1,246,093,074.48 |
项目 | 2020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38,227,496.58 | 344,047,469.24 | 1,131,199,982.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38,227,496.58 | 344,047,469.24 | 1,131,199,982.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17,903.34 | 57,117,130.03 | 65,835,03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179,033.37 | 87,179,03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717,903.34 | -30,061,903.34 | -21,344,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8,717,903.34 | -8,717,903.3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344,000.00 | -21,344,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800,000.00 | 482,125,016.66 | 46,945,399.92 | 401,164,599.27 | 1,197,035,015.85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克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清溢精密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精密光电公司),清溢精密光电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号:外经贸深合资证字〔1997〕0992号文),由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香港美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汇新电子有限公司和广东溢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于1997年8月2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企合粤深总字第10792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清溢精密光电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清溢精密光电公司以200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928804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6,680.00万元,股份总数26,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52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15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掩膜版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新型光掩膜版材料。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裕光电公司)和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清溢公司)两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 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汇票承兑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
应收账款——账龄特征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3.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中原材料中的板材以及库存商品采用个别计价法,其他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一般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低值易耗品中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价值较大并于一年内消耗的激光器按使用期间(5-12月)进行摊销,余额计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中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价值较大并于一年以上消耗的激光器按使用期间(13-48月)进行摊销,以及期末尚未领用的固态激光器,二者余额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10.00 | 3.00-3.1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9.00-18.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10 | 18.00-30.00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10 | 18.00-30.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的内容。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商标,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7.25-50 |
软件 | 5-10 |
商标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6、合同资产”的内容。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的内容。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
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光掩膜版等产品,光掩膜版等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的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验收并与公司核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经购货方验收并与公司核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
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 见其他说明 |
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 无影响 |
其他说明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263,615.42 | 263,615.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893.92 | 191,893.92 | |
租赁负债 | 71,721.50 | 71,721.5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8,148,524.25 | 218,148,524.2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703,788.49 | 5,703,788.49 | |
应收账款 | 101,645,607.64 | 101,645,607.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58,070.70 | 4,058,070.70 | |
预付款项 | 1,443,950.75 | 1,443,950.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44,161.29 | 3,644,161.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0,393,736.81 | 60,393,736.8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6,395,543.42 | 76,395,543.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1,433,383.35 | 471,433,383.3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8,859,010.17 | 458,859,010.17 | |
在建工程 | 438,952,095.69 | 438,952,095.6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3,615.42 | 263,615.42 | |
无形资产 | 17,361,784.77 | 17,361,784.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17,503.04 | 3,617,503.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842,545.83 | 34,842,545.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3,632,939.50 | 953,896,554.92 | 263,615.42 |
资产总计 | 1,425,066,322.85 | 1,425,329,938.27 | 263,615.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2,507,229.46 | 122,507,229.4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20,255.07 | 1,320,255.0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91,676.32 | 5,091,676.32 | |
应交税费 | 4,975,918.37 | 4,975,918.37 | |
其他应付款 | 36,636,464.39 | 36,636,464.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63,289.62 | 4,955,183.54 | 191,893.92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055.15 | 135,055.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429,888.38 | 175,621,782.30 | 191,893.9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124,164.76 | 36,124,164.7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1,721.50 | 71,721.5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274,583.04 | 35,274,583.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398,747.80 | 71,470,469.30 | 71,721.50 |
负债合计 | 246,828,636.18 | 247,092,251.60 | 263,615.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6,800,000.00 | 26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7,479.35 | -197,479.3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945,399.92 | 46,945,399.9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2,564,749.44 | 382,564,749.4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8,237,686.67 | 1,178,237,686.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8,237,686.67 | 1,178,237,686.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5,066,322.85 | 1,425,329,938.27 | 263,615.4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4,957,695.73 | 144,957,695.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703,788.49 | 5,703,788.49 | |
应收账款 | 104,068,349.52 | 104,068,349.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58,070.70 | 4,058,070.70 | |
预付款项 | 1,159,137.24 | 1,159,137.24 | |
其他应收款 | 93,707,203.73 | 93,707,203.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9,913,910.00 | 59,913,910.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371.68 | 32,371.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3,600,527.09 | 413,600,527.0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2,500,792.80 | 502,500,792.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8,006,746.57 | 348,006,746.57 | |
在建工程 | 995,028.77 | 995,028.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253,306.22 | 4,253,306.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51,819.92 | 3,551,819.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36,124.15 | 13,736,124.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3,043,818.43 | 873,043,818.43 | |
资产总计 | 1,286,644,345.52 | 1,286,644,345.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0,144,300.78 | 50,144,300.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20,255.07 | 1,320,255.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3,873.73 | 4,153,873.73 | |
应交税费 | 4,795,365.64 | 4,795,365.64 | |
其他应付款 | 12,628,396.26 | 12,628,396.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055.15 | 135,055.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177,246.63 | 73,177,246.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432,083.04 | 16,432,083.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32,083.04 | 16,432,083.04 | |
负债合计 | 89,609,329.67 | 89,609,329.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6,800,000.00 | 26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945,399.92 | 46,945,399.92 | |
未分配利润 | 401,164,599.27 | 401,164,599.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7,035,015.85 | 1,197,035,015.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86,644,345.52 | 1,286,644,345.5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 13%、9%、6%、5% |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5% |
常裕光电公司 | 16.50% |
合肥清溢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经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故本年公司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法团首港币200万元溢利税率为8.25%,超过200万的部分税率为16.5%,本公司之子公司常裕光电本年按照8.25%税率计缴利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2,666.32 | 23,136.87 |
银行存款 | 148,912,261.96 | 218,125,387.38 |
其他货币资金 | 5,900,000.00 | |
合计 | 154,864,928.28 | 218,148,524.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908,164.63 | 2,706,372.37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5,900,000.00元系信用证保证金,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70,471.67 | 3,983,202.49 |
商业承兑票据 | 1,155,270.00 | 1,720,586.00 |
合计 | 6,025,741.67 | 5,703,788.4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02,561.1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502,561.1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61,471.67 | 100.00 | 35,730.00 | 0.59 | 6,025,741.67 | 5,757,002.49 | 100.00 | 53,214.00 | 0.92 | 5,703,788.49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870,471.67 | 80.35 | 4,870,471.67 | 3,983,202.49 | 69.19 | 3,983,202.49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91,000.00 | 19.65 | 35,730.00 | 3.00 | 1,155,270.00 | 1,773,800.00 | 30.81 | 53,214.00 | 3.00 | 1,720,586.00 |
合计 | 6,061,471.67 | 100.00 | 35,730.00 | 0.59 | 6,025,741.67 | 5,757,002.49 | 100.00 | 53,214.00 | 0.92 | 5,703,788.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91,000.00 | 35,730.00 | 3.00 |
合计 | 1,191,000.00 | 35,730.00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214.00 | -17,484.00 | 35,730.00 | ||
合计 | 53,214.00 | -17,484.00 | 35,73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7,993,704.53 |
1至2年 | 1,175,381.98 |
2至3年 | 0.00 |
3年以上 | 0.00 |
3至4年 | 20,000.00 |
4至5年 | 0.00 |
5年以上 | 2,812,369.25 |
合计 | 162,001,455.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10,317.85 | 1.73 | 2,810,317.85 | 100.00 | 3,542,559.55 | 3.27 | 3,542,559.5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191,137.91 | 98.27 | 4,869,400.74 | 3.06 | 154,321,737.17 | 104,823,636.08 | 96.73 | 3,178,028.44 | 3.03 | 101,645,607.64 |
合计 | 162,001,455.76 | 100.00 | 7,679,718.59 | 4.74 | 154,321,737.17 | 108,366,195.63 | 100.00 | 6,720,587.99 | 6.20 | 101,645,607.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Cando Corporation | 2,278,664.84 | 2,278,664.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1,653.01 | 531,653.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810,317.85 | 2,810,317.85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42,559.55 | -308,162.52 | -23,555.90 | -400,523.28 | 2,810,317.8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78,028.44 | 1,780,003.29 | 11,389.19 | 100,020.18 | 4,869,400.74 | |
合计 | 6,720,587.99 | 1,780,003.29 | -296,773.33 | 76,464.28 | -400,523.28 | 7,679,718.59 |
[注]其他变动系由于汇率变动导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发生变动,使得期末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发生变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2,003.15 | 银行存款收回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159.37 | 银行存款收回 |
联胜(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 11,389.19 | 银行存款收回 |
合计 | 319,551.71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3,576.0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9,710,087.69 | 18.34 | 891,302.63 |
第二名 | 26,255,550.00 | 16.21 | 787,666.50 |
第三名 | 15,370,618.03 | 9.49 | 461,118.54 |
第四名 | 14,535,020.88 | 8.97 | 436,050.63 |
第五名 | 10,304,560.55 | 6.36 | 330,758.42 |
合计 | 96,175,837.15 | 59.37 | 2,906,896.72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152,772.80 | 4,058,070.70 |
合计 | 9,152,772.80 | 4,058,070.7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81,677.10 | 91.09 | 1,443,020.75 | 99.94 |
1至2年 | 203,573.44 | 8.91 | 930.00 | 0.0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85,250.54 | 100.00 | 1,443,950.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82,120.80 | 16.72 |
第二名 | 266,983.91 | 11.68 |
第三名 | 229,001.84 | 10.02 |
第四名 | 160,600.00 | 7.03 |
第五名 | 152,400.00 | 6.67 |
合计 | 1,191,106.55 | 52.1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02,429.42 | 3,644,161.29 |
合计 | 2,602,429.42 | 3,644,161.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2,839.26 |
1至2年 | 134,276.14 |
2至3年 | 3,162,804.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93,400.00 |
4至5年 | 16,320.00 |
5年以上 | 72,560.30 |
合计 | 3,752,199.71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03,169.34 | 1,238,817.91 |
应收暂付款 | 2,849,030.37 | 2,922,423.50 |
合计 | 3,752,199.71 | 4,161,241.41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5,340.90 | 358,887.95 | 122,851.27 | 517,080.12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4,028.28 | 4,028.28 | ||
--转入第三阶段 | -316,280.40 | 316,280.4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127.45 | -33,208.22 | 692,025.84 | 632,690.1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5,185.17 | 13,427.61 | 1,131,157.51 | 1,149,770.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暂付款 | 2,562,623.00 | 2-3年 | 68.30 | 768,786.9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 | 2-3年 | 10.66 | 12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193,800.00 | 一年以内、3-4年 | 5.16 | 92,576.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38,366.34 | 1-3年 | 3.69 | 41,509.90 |
第五名 | 应收暂付款 | 91,862.79 | 一年以内 | 2.45 | 2,755.88 |
合计 | 3,386,652.13 | 90.26 | 1,025,628.68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3,389,006.79 | 715,555.51 | 62,673,451.28 | 40,960,560.78 | 174,774.29 | 40,785,786.49 |
在产品 | 4,330,879.96 | 4,330,879.96 | 2,413,648.15 | 2,413,648.15 | ||
库存商品 | 4,221,150.17 | 4,221,150.17 | 1,616,235.99 | 1,616,235.99 | ||
发出商品 | 13,157,849.65 | 727,188.64 | 12,430,661.01 | 11,730,554.23 | 298,140.13 | 11,432,414.10 |
低值易耗品 | 3,712,509.55 | 3,712,509.55 | 4,145,652.08 | 4,145,652.08 | ||
合计 | 88,811,396.12 | 1,442,744.15 | 87,368,651.97 | 60,866,651.23 | 472,914.42 | 60,393,736.8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4,774.29 | 611,014.63 | 70,233.41 | 715,555.51 | ||
发出商品 | 298,140.13 | 727,188.64 | 298,140.13 | 727,188.64 | ||
合计 | 472,914.42 | 1,338,203.27 | 368,373.54 | 1,442,744.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口设备增值税保证金 | 2,028,532.73 | 15,060,336.17 |
待抵扣进项税 | 61,335,207.25 | |
合计 | 2,028,532.73 | 76,395,543.4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22,224,542.81 | 458,859,010.1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22,224,542.81 | 458,859,010.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785,063.42 | 508,735,976.11 | 2,934,961.94 | 131,060,920.35 | 31,744,771.22 | 903,261,693.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513,242.20 | 479,165,060.69 | 285,740.70 | 12,426,609.59 | 10,973,955.63 | 537,364,608.81 |
(1)购置 | 259,617.20 | 7,186,103.28 | 285,740.70 | 1,097,230.40 | 2,213,036.36 | 11,041,727.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253,625.00 | 471,978,957.41 | 11,329,379.19 | 8,760,919.27 | 526,322,880.8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1,137.57 | 80,592.84 | 3,491,730.41 | |||
(1)处置或报废 | 3,411,137.57 | 80,592.84 | 3,491,730.41 | |||
4.期末余额 | 263,298,305.62 | 987,901,036.80 | 3,220,702.64 | 140,076,392.37 | 42,638,134.01 | 1,437,134,571.4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727,518.33 | 252,680,313.28 | 1,462,752.50 | 111,186,990.24 | 15,345,108.52 | 444,402,682.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83,399.23 | 58,682,771.34 | 385,954.74 | 2,956,269.55 | 4,518,035.19 | 73,626,430.05 |
(1)计提 | 7,083,399.23 | 58,682,771.34 | 385,954.74 | 2,956,269.55 | 4,518,035.19 | 73,626,430.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61,447.27 | 57,637.02 | 3,119,084.29 |
(1)处置或报废 | 3,061,447.27 | 57,637.02 | 3,119,084.29 | |||
4.期末余额 | 70,810,917.56 | 311,363,084.62 | 1,848,707.24 | 111,081,812.52 | 19,805,506.69 | 514,910,028.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2,487,388.06 | 676,537,952.18 | 1,371,995.40 | 28,994,579.85 | 22,832,627.32 | 922,224,542.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5,057,545.09 | 256,055,662.83 | 1,472,209.44 | 19,873,930.11 | 16,399,662.70 | 458,859,010.1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8,706,337.18 |
小 计 | 28,706,337.18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合肥清溢厂房、宿舍楼等 | 68,208,907.28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
小 计 | 68,208,907.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账面价值为89,845,361.38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建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高新区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并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不得任意转让。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5,583,126.63 | 438,952,095.6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5,583,126.63 | 438,952,095.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半导体光刻机 | 23,735,914.19 | 23,735,914.19 | ||||
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0,446,877.37 | 10,446,877.37 | ||||
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二期) | 88,036,962.45 | 88,036,962.45 | ||||
后处理配套设备 | 9,042,710.74 | 9,042,710.74 | ||||
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 | 4,320,661.88 | 4,320,661.88 | 259,422,444.71 | 259,422,444.71 | ||
瑞典光刻机 | 178,534,622.21 | 178,534,622.21 | ||||
测量机 | 995,028.77 | 995,028.77 | ||||
合计 | 135,583,126.63 | 135,583,126.63 | 438,952,095.69 | 438,952,095.6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半导体光刻机 | 28,774,516.50 | 23,735,914.19 | 23,735,914.19 | 82.49 | 85.00 | 自有资金 | ||||||
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4,000,000.00 | 10,589,190.35 | 142,312.98 | 10,446,877.37 | 75.64 | 75.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二期) | 230,000,000.00 | 170,864,046.45 | 82,827,084.00 | 88,036,962.45 | 74.29 | 70.00 | 自有资金 | |||||
后处理配套设备 | 17,935,256.00 | 15,981,737.08 | 6,939,026.34 | 9,042,710.74 | 89.11 | 90.00 | 自有资金 | |||||
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 | 474,636,315.00 | 259,422,444.71 | 1,527,691.84 | 256,629,474.67 | 4,320,661.88 | 78.10 | 95.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瑞典光刻机 | 167,363,685.00 | 178,534,622.21 | 178,534,622.21 | 106.67 | 100.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测量机 | 1,000,000.00 | 995,028.77 | 255,331.90 | 1,250,360.67 | 125.04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933,709,772.50 | 438,952,095.69 | 222,953,911.81 | 526,322,880.87 | 135,583,126.63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场地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615.42 | 263,615.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63,615.42 | 263,615.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360.17 | 183,360.17 |
(1)计提 | 183,360.17 | 183,360.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3,360.17 | 183,360.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255.25 | 80,255.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615.42 | 263,615.42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之(44)。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257,947.96 | 3,369,238.85 | 73,990.00 | 20,701,176.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9,586.26 | 1,369,586.26 | ||
(1)购置 | 1,369,586.26 | 1,369,586.2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257,947.96 | 4,738,825.11 | 73,990.00 | 22,070,763.0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54,100.74 | 1,711,301.30 | 73,990.00 | 3,339,39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744.68 | 236,038.52 | 585,783.20 | |
(1)计提 | 349,744.68 | 236,038.52 | 585,783.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03,845.42 | 1,947,339.82 | 73,990.00 | 3,925,175.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354,102.54 | 2,791,485.29 | 18,145,587.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03,847.22 | 1,657,937.55 | 17,361,784.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账面价值为2,834,807.46元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位于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高新区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并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249,046.21 | 1,087,356.93 | 6,720,587.99 | 1,008,088.20 |
存货跌价准备 | 1,101,189.45 | 165,178.42 | 472,914.42 | 70,937.16 |
递延收益 | 15,276,043.10 | 2,291,406.47 | 16,432,083.04 | 2,464,812.46 |
未实现销售利润 | 1,026,731.52 | 84,705.34 | 796,158.99 | 65,683.12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5,730.00 | 5,359.50 | 53,214.00 | 7,982.10 |
合计 | 24,688,740.28 | 3,634,006.66 | 24,474,958.44 | 3,617,503.0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1,580,442.67 | 517,080.12 |
可抵扣亏损 | 10,108,037.74 | 2,308,879.74 |
存货跌价准备 | 341,554.70 | |
合计 | 12,030,035.11 | 2,825,959.8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519,124.71 | ||
2024年 | 3,968,911.60 | 1,789,755.03 | |
2025年 | 955,146.06 | ||
2026年 | 5,183,980.08 | ||
合计 | 10,108,037.74 | 2,308,879.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2,374,347.49 | 22,374,347.49 | 32,254,195.63 | 32,254,195.63 | ||
待领用的激光器 | 2,795,113.59 | 2,795,113.59 | 2,588,350.20 | 2,588,350.20 | ||
合计 | 25,169,461.08 | 25,169,461.08 | 34,842,545.83 | 34,842,545.8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72,236,179.03 | 47,304,377.03 |
应付设备及备件款 | 17,637,462.93 | 73,759,101.38 |
应付费用及其他款 | 1,476,327.96 | 1,443,751.05 |
合计 | 91,349,969.92 | 122,507,229.4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015,910.68 | 1,320,255.07 |
合计 | 2,015,910.68 | 1,320,255.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091,676.32 | 68,573,103.72 | 67,685,552.09 | 5,979,227.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689,936.07 | 5,689,936.07 | ||
三、辞退福利 | 211,445.07 | 211,445.0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091,676.32 | 74,474,484.86 | 73,586,933.23 | 5,979,227.9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091,676.32 | 62,228,166.98 | 61,340,615.35 | 5,979,227.95 |
二、职工福利费 | 2,882,596.90 | 2,882,596.9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36,933.39 | 1,836,933.3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33,607.60 | 1,633,607.60 | ||
工伤保险费 | 53,060.73 | 53,060.73 | ||
生育保险费 | 150,265.06 | 150,265.0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25,406.45 | 1,625,406.4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091,676.32 | 68,573,103.72 | 67,685,552.09 | 5,979,227.9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73,759.14 | 5,573,759.14 | ||
2、失业保险费 | 116,176.93 | 116,176.9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689,936.07 | 5,689,936.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18,641.96 | 1,760,562.7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62,712.31 | 2,108,491.38 |
个人所得税 | 1,189,465.95 | 330,466.7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9,548.04 | 157,045.63 |
教育费附加 | 68,377.73 | 67,305.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5,585.16 | 44,870.19 |
印花税 | 360,503.26 | 423,843.09 |
房产税 | 688,000.00 | |
土地使用税 | 83,333.32 | 83,333.33 |
合计 | 7,676,167.73 | 4,975,918.3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7,790,699.73 | 36,636,464.39 |
合计 | 37,790,699.73 | 36,636,464.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223,117.65 | 4,983,734.33 |
设备维护费 | 5,294,238.78 | 5,400,359.54 |
代理佣金 | 1,061,515.27 | 534,483.43 |
尚未满足项目验收条件的政府补助款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其他 | 1,211,828.03 | 717,887.09 |
合计 | 37,790,699.73 | 36,636,464.3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5,000,000.00 | 尚未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
第二名 | 1,596,712.76 | 房租押金 |
第三名 | 436,590.00 | 房租押金 |
合计 | 27,033,302.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8,943,034.89 | 4,763,289.6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9,246.19 | 191,893.92 |
合计 | 29,022,281.08 | 4,955,183.54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之(44)。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50,994.52 | 135,055.15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78,919.65 | |
合计 | 429,914.17 | 135,055.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9,949,687.00 | 36,064,907.17 |
应付利息 | 59,257.59 | |
合计 | 79,949,687.00 | 36,124,164.7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5,274,583.04 | 40,465,024.01 | 5,217,940.96 | 70,521,666.09 | 与资产相关及与收益相关尚未投入完毕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35,274,583.04 | 40,465,024.01 | 5,217,940.96 | 70,521,666.0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5.5代及以下AMOLED用掩膜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4,187,500.00 | 750,000.00 | 3,4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人可空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 563,331.32 | 135,000.00 | 428,331.32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装备 | |||||||
单缝光刻掩膜版关键技术研发 | 2,150,000.00 | 300,000.00 | 1,8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光掩膜材料工程实验室 | 2,150,000.00 | -18,600.00 | 300,000.00 | 1,831,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补贴款 | 3,494,819.17 | 508,860.00 | 2,985,959.17 | 与资产相关 | |||
5代多栅(Mutil-slit)产品关键技术研发 | 3,183,475.56 | 578,813.76 | 2,604,661.80 | 与资产相关 | |||
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702,956.99 | 119,481.00 | 583,475.99 | 与资产相关 | |||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产权房屋承租人安置费 | 1,140,638.01 | 1,140,638.01 | 与收益相关 | ||||
自动光学检查机补贴 | 138,712.56 | 44,745.90 | 93,966.66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20,486.00 | 14,567.50 | 305,918.50 | 与资产相关 | |||
检查机防震台补贴 | 21,287.44 | 7,095.80 | 14,191.64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投资财政奖励 | 5,000,000.00 | 333,333.33 | 4,6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产业补助 | 9,367,500.00 | 624,500.00 | 8,74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三重一创 | 6,931,500.00 | 328,513.57 | 6,602,986.43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投资财政奖励 | 4,475,000.00 | 25,600,000.00 | 954,719.76 | 29,120,280.24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贴息 | 6,331,000.00 | 218,310.34 | 6,112,689.66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35,274,583.04 | 40,465,024.01 | 5,217,940.96 | 70,521,666.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中负数金额系退回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金额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之(84)。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6,800,000.00 | 266,8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482,125,016.66 | 482,125,016.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 |
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7,479.35 | -197,479.3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
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7,479.35 | -197,479.3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97,479.35 | -197,479.3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945,399.92 | 7,307,005.86 | 54,252,405.7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6,945,399.92 | 7,307,005.86 | 54,252,405.7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按母公司实际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2,564,749.44 | 336,336,368.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2,564,749.44 | 336,336,368.5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307,005.86 | 8,717,903.3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012,000.00 | 21,344,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5,771,557.40 | 382,564,749.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27,522,028.62 | 402,202,169.67 | 470,796,122.24 | 332,646,101.57 |
其他业务 | 16,390,394.42 | 5,587,556.58 | 16,396,435.21 | 5,273,107.30 |
合计 | 543,912,423.04 | 407,789,726.25 | 487,192,557.45 | 337,919,208.8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528,876,734.54 | 528,876,734.54 |
石英掩膜版 | 441,837,169.67 | 441,837,169.67 |
苏打掩膜版 | 81,205,006.73 | 81,205,006.73 |
其他产品 | 4,479,852.22 | 4,479,852.22 |
其他业务收入 | 1,354,705.92 | 1,354,705.9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28,876,734.54 | 528,876,734.54 |
境内 | 450,100,855.26 | 450,100,855.26 |
境外 | 78,775,879.28 | 78,775,879.2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528,876,734.54 | 528,876,734.54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28,876,734.54 | 528,876,734.54 |
合计 | 528,876,734.54 | 528,876,734.5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231,581.20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5,697.10 | 1,528,371.86 |
教育费附加 | 585,298.75 | 655,016.49 |
房产税 | 2,177,889.94 | 991,417.45 |
土地使用税 | 200,384.36 | 191,954.97 |
车船使用税 | 6,608.88 | 6,030.00 |
印花税 | 338,367.77 | 317,036.13 |
地方教育附加 | 390,199.19 | 436,677.71 |
环境保护税 | 6,741.48 | 7,432.42 |
其他 | 98,095.41 | |
合计 | 5,071,187.47 | 4,232,032.4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708,229.73 | 7,809,420.54 |
折旧 | 246,939.90 | 178,635.69 |
办公费 | 159,967.16 | 17,840.81 |
代理佣金 | 1,073,714.87 | 913,242.17 |
房租 | 136,840.03 | 77,823.33 |
包装费 | 1,299,580.15 | 1,301,352.41 |
业务经费 | 1,713,475.19 | 1,570,757.97 |
其他 | 1,461,146.10 | 866,547.58 |
合计 | 15,799,893.13 | 12,735,620.5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900,208.82 | 18,338,643.24 |
折旧与摊销 | 4,112,494.31 | 1,466,346.26 |
办公费用 | 2,651,243.95 | 2,590,046.32 |
中介机构费用 | 1,735,448.73 | 1,608,305.61 |
差旅费 | 748,677.57 | 940,147.23 |
水电及燃气费 | 1,471,846.52 | 3,238,898.96 |
业务招待费 | 881,195.70 | 645,783.67 |
开办费 | 545,378.66 | |
其他 | 2,362,929.54 | 1,912,590.42 |
合计 | 32,864,045.14 | 31,286,140.3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04,709.86 | 13,678,022.48 |
材料费 | 12,808,708.99 | 6,217,416.95 |
仪器设备费 | 3,223,478.98 | 1,972,465.12 |
折旧费 | 882,828.24 | 509,848.77 |
专利申请及维护费 | 228,951.88 | 199,000.02 |
水电及燃气费 | 1,544,005.40 | 1,054,238.95 |
差旅费 | 248,990.16 | 125,835.21 |
加工、测试及技术开发费 | 562,223.84 | 200,244.75 |
其他 | 237,909.04 | 242,386.90 |
合计 | 36,841,806.39 | 24,199,459.1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84,160.97 | 75,536.27 |
减:利息收入 | -444,830.98 | -1,031,102.00 |
汇兑损益 | -3,015,922.72 | -1,108,963.12 |
银行手续费 | 241,132.21 | 254,216.30 |
现金折扣 | 33,325.00 | |
合计 | 1,464,539.48 | -1,776,987.5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收到财政贴息685,900.00元,将其冲减本年借款费用685,900.00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17,940.97 | 2,809,026.1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596,429.28 | 8,956,232.4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3,337.08 | 33,280.71 |
合计 | 12,857,707.33 | 11,798,539.29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之(84)。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86,523.66 | 1,256,028.61 |
合计 | -1,686,523.66 | 1,256,028.6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38,203.27 | -347,990.3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38,203.27 | -347,990.3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9,450.00 | 9,450.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9,450.00 | 9,450.0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款项 | 50,803.90 | 418,478.66 | 50,803.90 |
保险理赔款 | 22,248.30 | 11,950.61 | 22,248.30 |
合计 | 82,502.20 | 430,429.27 | 82,502.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5,930.19 | 973,061.29 | 365,930.1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5,930.19 | 973,061.29 | 365,930.1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86,371.68 | 100,000.00 | 86,371.68 |
无法收回的款项 | 30,770.23 | 85,696.35 | 30,770.23 |
合计 | 483,072.10 | 1,158,757.64 | 483,072.1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004,325.48 | 12,730,262.5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503.62 | 1,554,786.05 |
合计 | 8,987,821.86 | 14,285,048.5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3,513,635.6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027,045.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51,376.4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1,653.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742,710.70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6,842,210.86 |
所得税费用 | 8,987,821.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回 | 95,306,256.99 | |
收政府补助 | 48,397,630.11 | 23,758,743.45 |
收出租物业款 | 15,787,472.93 | 16,178,960.26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2,311,159.66 | 20,409,957.26 |
利息收入 | 444,830.98 | 1,031,102.0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22,248.30 | 11,950.61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3,337.08 | 33,280.71 |
合计 | 162,312,936.05 | 61,423,994.2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间费用 | 21,648,228.57 | 14,425,022.76 |
存入银行保证金 | 5,900,000.00 | |
出租物业支出 | 1,022,800.65 | 844,691.79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786,516.29 | 1,098,997.63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241,132.21 | 254,216.30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66,338.01 | 105,800.00 |
合计 | 29,665,015.73 | 16,728,728.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金 | 191,893.92 | |
合计 | 191,893.9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4,525,813.82 | 76,290,284.2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24,726.93 | -908,038.23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3,626,430.05 | 39,335,068.0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3,360.17 | |
无形资产摊销 | 585,783.20 | 548,626.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6,480.19 | 973,061.2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54,138.25 | -1,033,426.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03.62 | 1,554,786.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313,118.43 | 6,471,019.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31,482.25 | 408,257.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1,884,239.28 | 63,324,850.9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179,867.59 | 186,964,489.2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8,964,928.28 | 218,148,524.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8,148,524.25 | 315,561,366.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183,595.97 | -97,412,842.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8,964,928.28 | 218,148,524.25 |
其中:库存现金 | 52,666.32 | 23,136.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8,912,261.96 | 218,125,387.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964,928.28 | 218,148,524.2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9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502,561.10 | 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
无形资产 | 12,519,295.08 | 用于抵押借款 |
合计 | 20,921,856.1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1,567,903.71 |
其中:美元 | 2,016,270.31 | 6.3757 | 12,855,134.62 |
日元 | 148,520,007.79 | 0.0554 | 8,228,008.43 |
港币 | 592,906.86 | 0.8176 | 484,760.65 |
应收账款 | - | - | 26,143,824.07 |
其中:美元 | 1,099,871.80 | 6.3757 | 7,012,452.64 |
日元 | 344,830,827.00 | 0.0554 | 19,103,627.82 |
港币 | 31,394.00 | 0.8176 | 25,667.73 |
新加坡元 | 440.00 | 4.7179 | 2,075.88 |
应付账款 | - | - | 51,488,847.62 |
其中:美元 | 717,750.00 | 6.3757 | 4,576,158.68 |
日元 | 818,085,319.00 | 0.0554 | 45,321,926.67 |
港币 | 621,095.00 | 0.8176 | 507,807.27 |
欧元 | 150,000.00 | 7.2197 | 1,082,955.00 |
其他应收款 | - | - | 35,156.80 |
其中:港币 | 43,000.00 | 0.8176 | 35,156.80 |
其他应付款 | - | - | 36,383.22 |
其中:港币 | 44,500.02 | 0.8176 | 36,383.2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5.5代及以下AMOLED用掩膜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7,50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机器人可空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企业技术装备 | 1,350,000.00 | 其他收益 | 135,000.00 |
单缝光刻掩膜版关键技术研发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深圳光掩膜材料工程实验室 | 4,981,4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进口设备补贴款 | 5,088,608.00 | 其他收益 | 508,860.00 |
5代多栅(Mutil-slit)产品关键技术研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78,813.76 |
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862,255.00 | 其他收益 | 119,481.00 |
自动光学检查机补贴 | 138,712.56 | 其他收益 | 44,745.90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20,486.00 | 其他收益 | 14,567.50 |
检查机防震台补贴 | 21,287.44 | 其他收益 | 7,095.80 |
设备投资财政奖励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33,333.33 |
新型产业补助 | 9,367,500.00 | 其他收益 | 624,500.00 |
三重一创 | 6,931,500.00 | 其他收益 | 328,513.57 |
厂房投资财政奖励 | 30,075,000.00 | 其他收益 | 954,719.76 |
进口贴息 | 6,331,000.00 | 其他收益 | 218,310.34 |
高新公寓棚改项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产权房屋承租人安置费 | 3,344,966.23 | 其他收益 | 2,204,328.22 |
新兴产业扶持资助款 | 1,490,000.00 | 其他收益 | 1,490,000.00 |
重点企业经费资助款 | 1,445,200.00 | 其他收益 | 1,445,200.00 |
工业增加值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资助资金 | 531,000.00 | 其他收益 | 531,000.00 |
电费补贴 | 368,323.19 | 其他收益 | 368,323.19 |
经贸局外贸促进政策资金 | 365,836.00 | 其他收益 | 365,836.00 |
倍增支持计划补贴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稳岗补贴 | 39,941.87 | 其他收益 | 39,941.87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9年计算机奖励 | 1,8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 |
科技金融贴息 | 685,900.00 | 财务费用 | 685,9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深圳光掩膜材料工程实验室 | 18,600.00 | 项目验收完成后,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余额 |
18,600.00 |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常裕光电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合肥清溢公司 | 合肥 | 合肥 | 掩膜版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节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4、5、6及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9.37%(2020年12月31日:56.07%)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91,349,969.92 | 91,349,969.92 | 91,349,969.92 | ||
其他应付款 | 37,790,699.73 | 37,790,699.73 | 37,790,699.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022,281.08 | 29,023,855.27 | 29,023,855.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8,919.65 | 178,919.65 | 178,919.65 | ||
长期借款 | 79,949,687.00 | 85,892,262.69 | 69,106,461.07 | 16,785,801.62 | |
小 计 | 238,291,557.38 | 244,235,707.26 | 158,343,444.57 | 69,106,461.07 | 16,785,801.62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122,507,229.46 | 122,507,229.46 | 122,507,229.46 | ||
其他应付款 | 36,636,464.39 | 36,636,464.39 | 36,636,464.3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63,289.62 | 4,989,545.88 | 4,989,545.88 | ||
长期借款 | 36,124,164.76 | 41,365,678.27 | 21,480,739.77 | 19,884,938.50 | |
小 计 | 200,031,148.23 | 205,498,918.00 | 164,133,239.73 | 21,480,739.77 | 19,884,938.5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2、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52,772.80 | 9,152,772.8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152,772.80 | 9,152,772.8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应收款项融资 | 9,152,772.80 |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采用其账面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以上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香港光膜公司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控股 | 16,000万港币 | 69.434 | 69.4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香港光膜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6,000万元,实收资本港币16,000万元。香港光膜公司注册地址系香港湾仔谢斐道90号豫港大厦14楼08室,2021年3月1日香港光膜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538号半岛大厦31楼。法定代表人唐英敏,注册号:133033。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唐英敏、唐英年。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 | 副董事长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的子公司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副董事长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的子公司 |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副董事长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的子公司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 |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Su Sih Enterprises Limited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董事张百哲先生于2013年4月至2019年4月担任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期不构成关联方。[注2]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020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已不属于公司副董事长担任独立董事的南京华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17,517,000.00 | 7,675,000.00 |
美龙翔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7,079.62 | 991.13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175,733.38 | |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2,282,951.62 |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29,228.94 | |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掩膜版 | 2,604,000.00 | |
合 计 | 17,524,079.62 | 12,767,905.0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Su Sih Enterprises Limited | 办公室 | 189,595.49 | 49,862.4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常裕光电作为承租方,租赁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Su Sih EnterprisesLimited 的 办公室,每月租金为港币 19,000 元,合同期间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5 月 31 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41.15 | 825.9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3,870.13 | 21,716.10 | ||
应收账款 |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2,412,877.96 | 72,386.34 |
应收账款 |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3,073.64 | 692.21 | ||
应收账款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311,565.00 | 159,346.95 | 1,135,650.00 | 34,069.50 |
应收账款 |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889,536.00 | 26,686.08 | ||
合计 | 5,311,565.00 | 159,346.95 | 5,185,007.73 | 155,550.23 | |
其他应收款 | Su Sih Enterprises Limited | 31,068.80 | 3,106.88 | 31,982.32 | 959.47 |
合计 | 31,068.80 | 3,106.88 | 31,982.32 | 959.4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6,008,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6,008,000.00 |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0.6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8,000.00元(含税)。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25)之说明;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2)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964,297.7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合 计 | 1,964,297.76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7,524.6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156,191.68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4)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之说明。
(5)租赁活动的性质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物均为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主要为1年,且均不存在续租选择权。2.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租赁收入 | 15,035,688.50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固定资产 | 28,706,337.18 |
小 计 | 28,706,337.18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21之说明。3)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1年以内 | 6,323,682.76 |
1-2年 | 2,894,271.84 |
2-3年 | 2,894,271.84 |
3-4年 | 2,894,271.84 |
4-5年 | 2,894,271.84 |
5年以后 | 11,500,008.72 |
合 计 | 29,400,778.84 |
(2)其他信息
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出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建筑物 | 1项租赁合同 | 2015-11-1至-2030-10-31 | 否 |
机房 | 1项租赁合同 | 2010-1-1至2030-1-1 | 否 |
房屋建筑物 | 8项租赁合同 | 0.5至3年 | 否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6,033,817.75 |
1至2年 | 1,707,034.99 |
3至4年 | 20,000.00 |
5年以上 | 2,280,716.24 |
合计 | 150,041,568.9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10,317.85 | 1.87 | 2,810,317.85 | 100.00 | 3,542,559.55 | 3.20 | 3,542,559.5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231,251.13 | 98.13 | 4,438,728.36 | 3.01 | 142,792,522.77 | 107,246,377.96 | 96.80 | 3,178,028.44 | 2.96 | 104,068,349.52 |
合计 | 150,041,568.98 | / | 7,249,046.21 | / | 142,792,522.77 | 110,788,937.51 | / | 6,720,587.99 | / | 104,068,349.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Cando Corporation | 2,278,664.84 | 2,278,664.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1,653.01 | 531,653.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810,317.85 | 2,810,317.8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3,637,958.53 | 4,309,138.76 | 3.00 |
1-2年 | 1,175,381.98 | 117,538.20 | 10.00 |
3-4年 | 20,000.00 | 10,000.00 | 50.00 |
5年以上 | 2,051.40 | 2,051.40 | 100.00 |
合计 | 144,835,391.91 | 4,438,728.36 | 3.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42,559.55 | -308,162.52 | -23,555.90 | -400,523.28 | 2,810,317.8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78,028.44 | 1,349,330.91 | 11,389.19 | -100,020.18 | 4,438,728.36 | |
合计 | 6,720,587.99 | 1,349,330.91 | -296,773.33 | -123,576.08 | -400,523.28 | 7,249,046.21 |
其他变动系由于汇率变动导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发生变动,使得期末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发生变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2,003.15 | 银行存款收回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159.37 | 银行存款收回 |
联胜(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 11,389.19 | 银行存款收回 |
合计 | 319,551.71 | / |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3,576.0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9,438,887.69 | 19.62 | 883,166.63 |
第二名 | 26,255,550.00 | 17.50 | 787,666.50 |
第三名 | 15,370,618.03 | 10.24 | 461,118.54 |
第四名 | 9,319,240.31 | 6.21 | 279,577.21 |
第五名 | 6,385,234.88 | 4.26 | 191,557.05 |
合计 | 86,769,530.91 | 57.83 | 2,603,085.9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4,393,351.15 | 93,707,203.73 |
合计 | 174,393,351.15 | 93,707,203.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2,455.32 |
1至2年 | 174,118,025.32 |
2至3年 | 65,364.95 |
3至4年 | 193,400.00 |
4至5年 | 16,320.00 |
5年以上 | 72,560.30 |
合计 | 174,608,125.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4,603.00 | 318,930.00 |
应收暂付款 | 251,250.57 | 270,956.3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4,032,272.32 | 93,280,489.83 |
合计 | 174,608,125.89 | 93,870,376.1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723.34 | 6,571.76 | 149,877.30 | 163,172.4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72.59 | 2,572.59 | ||
--转入第三阶段 | -6,536.50 | 6,536.5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2.90 | 5,967.45 | 45,512.00 | 51,602.3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273.65 | 8,575.30 | 201,925.80 | 214,774.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63,172.40 | 51,602.35 | 214,774.75 | |||
合计 | 163,172.40 | 51,602.35 | 214,774.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73,441,251.74 | 1-2年 | 99.33 |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591,020.58 | 1年以内 | 0.34 |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193,800.00 | 1以内和3-4年 | 0.11 | 92,576.00 |
第四名 | 应收暂付款 | 91,862.79 | 1年以内 | 0.05 | 2,755.88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47,500.00 | 1-2年 | 0.03 | 4,750.00 |
合计 | / | 174,365,435.11 | / | 99.86 | 100,081.8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502,500,792.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常裕光电公司 | 792.80 | 792.80 | ||||
合肥清溢公司 | 502,500,000.00 | 502,500,000.00 | ||||
合计 | 502,500,792.80 | 502,500,792.8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0,251,828.62 | 380,655,062.33 | 470,796,122.24 | 336,183,070.79 |
其他业务 | 31,531,760.50 | 21,310,534.50 | 18,492,758.90 | 7,370,832.86 |
合计 | 541,783,589.12 | 401,965,596.83 | 489,288,881.140 | 343,553,903.6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营业收入-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526,747,900.62 | 526,747,900.62 |
石英掩膜版 | 424,566,969.67 | 424,566,969.67 |
苏打掩膜版 | 81,205,006.73 | 81,205,006.73 |
其他产品 | 4,479,852.22 | 4,479,852.22 |
其他业务收入 | 16,496,072.00 | 16,496,072.0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26,747,900.62 | 526,747,900.62 |
境内 | 447,972,021.34 | 447,972,021.34 |
境外 | 78,775,879.28 | 78,775,879.2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526,747,900.62 | 526,747,900.62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26,747,900.62 | 526,747,900.62 |
合计 | 526,747,900.62 | 526,747,900.6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231,581.20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13,311,897.89 | 11,921,125.22 |
材料费 | 6,038,840.80 | 3,628,291.63 |
仪器设备费 | 2,972,779.58 | 1,839,224.84 |
折旧 | 518,850.40 | 502,481.66 |
专利申请及维护费 | 154,410.48 | 176,626.80 |
房租及水电费 | 60,130.30 | 36,612.82 |
差旅费 | 3,545.50 | 6,922.54 |
加工、测试及技术开发费 | 507,190.08 | 200,244.75 |
其他 | 114,762.41 | 109,615.53 |
合 计 | 23,682,407.44 | 18,421,145.79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6,480.1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500,270.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8,162.5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089.7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337.0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90,512.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1,860,687.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5 | 0.12 | 0.1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唐英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