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所持(代理)股份120,46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72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7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所持(代理)股份120,392,3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54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所持(代理)股份7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7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20,4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20,392,3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4,300股。反对3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6,6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8.3780%;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1.6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谌文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