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订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订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
(三)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
2022年2月8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确认辅导登记日为2022年2月8日。
(四) 完成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2-047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8,236,692.43元、34,319,003.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61%、11.3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2〕553号),公司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1、《江苏证监局关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2〕553号)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