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6月21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一、由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及到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二、由主持人作“关于推选投票清点人的提议”;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议案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2.01:标的资产
12.02:交易方式
12.03: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12.04:交易对方
12.05:过渡期损益安排
12.06:产权交割事项
12.07:决议有效期
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4:《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议案18:《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议案19:《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议案2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议案2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2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议案2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议案》;
议案24:《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合同的议案》;
议案25:《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议案2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28:《关于出资设立鲁信历金(济南)数字化转型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9:《关于出资设立威海鲁信财欣先进智造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30:《关于为上海隆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31:《关于2021年度核销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议案3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2.01 陈磊
32.02 姜岳
32.03 马广晖
32.04 李晓鹏
32.05 刘鑫
32.06 王晶
议案3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3.01 胡元木
33.02 张志勇
33.03 唐庆斌
议案3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4.01 郭相忠
34.02 侯振凯
34.03 于怀清
四、会议议案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2)填毕后依次投票。
五、会议统计检票:律师、公司监事、两名股东代表进行点票、检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结束。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鲁信创投董事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基金化转型,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各项经营改革目标圆满完成。现将2021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9亿元,较上年增长52%,其中投资收益2.25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82亿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1.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93亿元,资产负债率40.45%。
(一)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投资主业规模和质量双提升。
2021年,公司以强化行业专精、优化核心布局、拓宽募投广度作为业务的战略引领,进一步优化内外资源配置,投资主业实现规模效益齐头并进。
1、投资数量金额显著增长。发挥基金协同的创投优势,同步推进本部直投和基金投资,重点聚焦生物医药、半导体、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专精赛道,报告期内公司及参股基金出资项目共31个,投资额13.19亿元,同比增长103%,全部分布
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十强”产业。
2、异地战略布局基本完成。充分利用国内头部城市的产业、人才、资金等资源优势,进一步聚焦深圳、上海、北京、西南、安徽5大区域总部平台。
3、跨境通道初显成效。先后获得以高新投为主体的QFLP基金管理人资格和以青岛中经合鲁信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主体的QDLP股权投资类管理人资格。
(二)践行投行思维,推动募投管退赋能服务全流程。
公司始终秉承“与创业企业共成长”的理念,加快自身改革,做精主业,做深专业,全面完善募投管退全流程、全产业链、全周期的投资管理。
1、坚持互利共赢原则,探索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不断做大基金募资“朋友圈”,成功发行创投债4亿元;募集医药三期(青岛汇铸、万海基金)基金5亿元、成都二期基金7.5亿元、云南二期基金1.5亿元。
2、秉承专业化投资理念,建立可持续投资框架和主题投资策略。对经过市场检验、具有较大成长价值的项目,以多轮次投资、多基金协同投资的方式加大投资份额,实现以强促大。
3、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和北交所开板改革机遇。年内实现9家被投资企业发行上市,另有3家已过会待发行。此外,公司及参股基金目前的投资项目中“专精特新”投资项
目已经达到50家,构成了较为丰富的后备项目储备。
4、抓好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加快项目退出,保障投资收益最大化。加大投资周期在8年以上、短期内无上市预期的项目退出力度,一企一策,探索多元退出策略,全年本部及参股基金共13个项目完成退出。
(三)全面深化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能。
2021年公司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下好改革创新“先手棋”,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企业发展“含金量”持续提升。
1、推行职业经理人改革,增强发展凝聚力。从深化国企改革和服务全省“双招双引”战略出发,董事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制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改革方案,市场化选聘引进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年底完成聘任上岗。
2、优化组织架构,激发人才活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新组建2个投资管理中心,整合后台职能部门,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干部队伍整体实现年轻化。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唯学历、唯资历观念,打造多层次、差异化、重实绩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激活人才队伍主动性和创造性。
3、强化激励考核机制,激发人才动力。修订《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分配指引(试行)》,强化基
金薪酬与业绩挂钩,加大利润贡献、项目投资、项目上市等关键绩效考核比例,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初步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4、推动跟投平台试点,增强发展定力。坚持全面跟投、强制跟投、自愿跟投原则,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项目跟投平台为试点,对新设立基金、基金所投资项目进行深度绑定,打造个人与公司利益共同体,构建起“项目全面跟投、项目风险共担、项目长期激励”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保持核心团队稳定性,增强发展定力。
二、2021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管理层各司其职、互相协调、有效制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层水平和决策效率。
(一)日常运作规范有效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5次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定期报告、发起设立基金、转让参股项目股权等12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审议了定期报告、对外投资、项目退出、关联交易等49项议案
3.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管理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二)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对外发布4份定期报告、61份临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把信息披露专业化、制度化作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确保公司内幕信息安全。始终重视并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跟踪媒体报道,积极利用网站、邮箱、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向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地传播公司有关信息。
(三)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通过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注重回馈股东稳定的现金分红,与公司股东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不断强化财务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资信水平良好,及时通报
与债权人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保证了与各债权人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维持为AA。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将紧盯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打造专业化的投资平台。
(一)持之以恒强主业,推进本部直投和基金投资协同发展。
一是着力加大行业研究力度。针对医疗健康、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科技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产业链研究力度,以行业研究驱动投资布局,先于市场发现项目的投资价值,提高资产定价、投资策略和二级市场操作能力。二是着力加快做大做强资产规模。以自有资金为基础,通过加强政府及地方国企、保险资金和社会资本的资金募集,提升管理规模,推动符合标准的、大比例、长周期、追求高收益的战略项目的落地。三是着力加强投募能力建设,推动旗下基金业务向旗舰化、多策略方向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收益实现;积极推进国际化投融资平台建设,实现境内与跨境投融资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二)坚定不移促改革,持续筑牢竞争优势“护城河”。
一是加快推进投资与产业双轮驱动工作,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探索拓宽主业布局,构建优势产业生态。二是抢抓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密切跟踪北交所动向,为企业改组改制、
资本对接、上市发展等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基金赋能服务,加强上市后备资源挖掘和储备,挖掘上市IPO“后备军”,全力助推被投资企业“抢滩”资本市场。三是以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以精简高效为核心,针对风控、财务、项目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是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效率,优化内控管理流程,加大后台部门对前台业务的支撑力度。
(三)构建风险监测体系,提升风险管理针对性、操作性。
一是依据项目“量体裁衣”,形成可区分行业投资阶段、可对比的项目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就财务指标形成初步通用的指标监测体系,初步探索可区分行业、可对比的精细化监测指标,深挖提炼行业中特殊的风控监测指标。二是通过复盘的形式检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引入债权思维,增强对风险感知的敏锐度。三是设计能够实现风险趋势判断及预警监测的风险管理指标工具,及时掌握风险演变趋势并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四是实地走进项目,强化风险管理深度。风控、财务人员会同投资团队深入项目一线进行投后管理,提前识别防范风险,重点加强关键性、决定性、高风险的几类项目的风险防控。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助力国家科技进步,推动山东经济发展”为使命,打造鲁信创投产业生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助推创新创业企业快速成长,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
东,回报社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
议案2: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 3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十届七次监事会 |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
十届八次监事会 |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十届九次监事会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的要求运作,重大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恰当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行为遵守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买卖公平,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七、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
议案3: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sse.com.cn。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
公司代码:600783 公司简称:鲁信创投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长寄语2021年是鲁信创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十四五”规划迈步从头越。鲁信创投的投资主体——山东省高新投跨过二十周年生辰。此时此刻,我们有幸处于“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有幸迈入下一个二十年的新征程、再创业。谋篇布局、铺就华章,既是使命,更是担当。
涌入时代洪流之际,我们仰之弥高,钻之弥坚,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取得了亮丽的经营业绩。2021年主要业绩达到近十年最高水平。全年实现投资总收益8.07亿元,同比增长
24.02%;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5.09亿元,同比增长52%;净资产收益率12.78%,同比增加3.68个百分点。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可喜的进步既是过去艰辛付出的结果,也为未来的发展壮大夯实了深厚基础。
千载中间多作者,谁於海岳算高深。成立伊始,我们坚定围绕着专业化、市场化这条道路坚贞不渝。二十年间的初心不变,才会在竞争激烈的股权投资行业里,形成了长期投入—回报的良性内生循环、才有年复合增长高于行业优秀水平的进步。从粗犷到精致、从摸索前行到规范发展再到风险量化,通过小步迭代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规范体系建设、自我革新突破发展中的困境。过去一年,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枕戈达旦,不断思考、不断破题,在机制改革上、业务发展上、风险防范上,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核心就在于如何更快提高发展质量、更好地提升发展效益。
过去一年,我们业务高位增长,既受益于2021年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也源于争做创投行业“国之大器”的信念。公司本部及参股基金项目当年实现9家被投资企业发行上市,3家过会待发行,实现了自成立以来的单年上市最高水平。公司本部及参股基金当年实现对外股权投资13.19亿元,同比增长103%。当年对外股权投资数量达到31家,“四新一高”产业布局进一步强化,“专精特新”投资项目已经达到50家,服务中小创新创业企业的功能进一步提升。
过去一年,我们业务转型初显端倪。从“纺锤型”投资逐步向“哑铃型”投资转型,早期项目专业判别能力、赛道把握能力的提升,考验的是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行业趋势的灵敏把握;从一级股权投资向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扩展,考验的是与被投资中小企业紧密共成长、多频次联动、深层次合作的伙伴精神;从股权投资向投资与实业双轮驱动,考验的是从外向内、从浅入深,从治理完善向管理经营深度参与的双向互补。
过去一年,我们“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试点企业为契机,薪酬绩效、职级优化、双向选择、机构优化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转型变革,以转型促激励、以整合促发展。年内完成了经营层的职业经理人改革,打破了体制限制,业绩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完成了多部门、多机构的整合重组,山东省内设立两大投资中心,进一步发挥山东本土创投机构的优势作用;省外先后设立上海、成都两家全资子公司,初步形成“东西南北中”的全国布局。
过去一年,我们年轻化战略初步确立。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内部培养年轻干部成为公司核心骨干,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精通先进投资理念、富有创造性思维的专业人才。通过职业化选聘,管理层逐渐向80后过渡,平均年龄从过去的48岁降至目前42岁。前台基金经理也逐步向90后倾斜,部分专业水平高、投资能力强、思维活跃的新生代干部逐步走上管理岗位,这支多元化、国际化、专业化、年轻化的人才队伍,将是未来再创佳绩的中坚力量。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望2021年、放眼2022年,欣慰过去一年进步辉煌的同时,新一届管理层更是如临深渊、未雨绸缪。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保持二十年前创业初期的励精图治,继续保持过去十年发展壮大期的初心如磐,继续保持过去一年的砥砺前行。改革不止、转型不松、发展不慢,以此顺乎公司发展潮流、激励员工奋发斗志、回馈投资人厚爱。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步入下一个新征程,我们屹立于时间的长流中伴随着冬去春来,奋力于万象更新,铺展新的画卷,展望远景目标,激励我们凝聚共识、奋力奔跑,干出新业绩、干出新辉煌,创造出更多成就。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15.9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1,436.37万元,减去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11,165.39万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16.52万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7,170.41万元;2021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521.01万元。拟按照如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末总股本744,359,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1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631.55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鲁信创投 | 600783 | 鲁信高新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晶 | 何亚楠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层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层 |
电话 | 0531-86566770 | 0531-86566770 |
电子信箱 | lxct600783@126.com | lxct600783@126.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磨具行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球领先,经济保持稳步恢复,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在良好的宏观经济条件下,2021年磨料磨具行业延续2020年下半年以来恢复性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持续改善,进出口大幅度增长。磨料磨具行业运行继续保持向好趋势。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披露的
规模以上企业数据,磨料磨具行业2021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7%;磨料磨具行业亏损面为18.2%,与上年持平。2021年磨料磨具行业进出口全年均保持快速增长,磨料磨具行业进口金额7.7亿美元,同比增长24.19%,出口金额42.2亿美元,同比增长59.60%,产生贸易顺差34.5亿美元,同比增长70.79%。
(二)创业投资行业
1.相关行业政策
2021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重磅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在总结近年市场典型问题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2021年6月北京发布国内首个s基金交易试点指导意见,随后11月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准试点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正式成为第二家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将坚持错位发展,将打造服务创新型服务中小企业主阵地,与上交所、深交所形成行业与企业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互补,以及良性竞争。
2021年12月17日,联交所正式公布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机制规则,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2.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回顾与展望》,2021年我国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监管层出台多项政策引导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化发展,鼓励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在此背景下,募资市场显著回暖,全年新募得2.21万亿元,同比上升84.5%,新募基金6,979支,同比上升100.7%。随着疫后国内经济复苏与宏观经济环境不断优化,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热度空前,投资数量和投资金额实现双增长,均已超过疫前水平并再创历史新高。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案例数12,327起,同比上升63.1%,投资总金额14,228.70亿元,同比上升60.4%。2021年注册制改革持续推进叠加北交所开市,境内上市渠道相对畅通,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4,532笔退出案例,其中被投企业IPO数量达3,099笔,同比增长
27.3%,是推动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案例数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2010年重组以来,创业投资业务成为公司新的主营业务,公司形成了创业投资业务与磨具实业经营并行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目前,创业投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磨具业务
公司磨具业务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磨具、砂布砂纸的生产、销售,下游客户以军工、汽车零部件加工、航天航空、精密加工类企业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磨具板块经营主体主要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公司创投业务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培育了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登陆资本市场。公司重点投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扩张期项目为重点,同时对初创期项目、Pre-IPO项目、定增业务进行投资。
公司按照“融资、投资、管理、退出”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自有资金或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平台进行股权投资,最终通过股权退出的增值赚取投资收益。公司遵循合伙企业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一方面,公司及下属企业通过对外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基金管理业务向所管理基金收取管理费及管理报酬,公司及下属企业作为参股股东
享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分成;另一方面,公司及下属企业作为主发起人以有限合伙人、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市场化基金及投资平台的出资,在基金、投资平台投资的项目退出后按出资份额获得收益分配。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运作两只政府委托管理投资基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总资产 | 7,160,513,297.15 | 6,377,998,481.74 | 12.27 | 5,724,715,97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93,033,163.55 | 3,737,282,399.10 | 12.19 | 3,644,078,736.55 |
营业收入 | 135,075,661.61 | 120,843,046.26 | 11.78 | 222,474,14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9,159,531.45 | 334,969,891.59 | 52.00 | 224,093,63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7,995,874.92 | 317,455,501.34 | 60.02 | 221,497,041.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28,069.26 | -109,147,269.77 | 不适用 | -141,370,344.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8 | 9.10 | 增加3.68个百分点 | 6.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45 | 51.11 | 0.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45 | 51.11 | 0.30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5,277,973.03 | 31,415,866.24 | 30,707,757.30 | 47,674,06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528,693.52 | 251,176,336.42 | 7,976,391.99 | 302,535,496.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679,553.09 | 251,118,680.23 | 7,665,355.36 | 301,891,392.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83,622.55 | -22,504,512.76 | -17,328,596.03 | -10,711,337.9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24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03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7,861,877 | 69.5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庄景坪 | 3,608,828 | 0.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姚永海 | 3,086,789 | 0.4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波 | 1,716,0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文志勇 | 1,300,800 | 0.1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贾馨晔 | 1,076,095 | 0.1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四砂泰利莱(青岛)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 1,016,101 | 0.1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乔巨富 | 1,000,0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建文 | 1,000,0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赵志军 | 939,9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中,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1%,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57%,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鲁创01 | 155271 | 2029/4/3 | 5 | 4.90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鲁创01 | 163115 | 2027/1/17 | 5 | 4.30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9鲁信创投MTN001 | 101901170.IB | 2029/8/29 | 6 | 5.00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 21鲁信创投MTN001 | 102100002.IB | 2028/1/6 | 4 | 4.45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按期支付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利息,详见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 按期支付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利息,详见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按期支付2020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利息,详见2021年8月23日披露的《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2021)》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0.45 | 40.22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07,995,874.92 | 317,455,501.34 | 60.02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90 | 4.57 | -14.56 |
利息保障倍数 | 6.70 | 5.99 | 11.87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507.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8%;实现投资收益22,525.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80%;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8,181.5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15.9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799.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0.0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鲁信创投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做大做强为导向,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培育多元化利润来源,持续深化改革,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一)股权投资业务
1、募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基金及投资平台共43个,总认缴规模160.85亿元,到位资金规模115.52亿元,涉及产业投资基金、区域投资基金、专业投资基金、平台投资基金等多种门类。融资方面,年内公司发行中期票据4亿元,在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水平的前提下,切实保证资金头寸,为推动股权投资业务向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各参股基金及投资平台完成投资项目31个,总投资额13.19亿元,投资领域涉及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硬件与设备、环保及公用事业等行业,报告期内已出资项目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行业 | 项目名称 | 地域 | 投资主体 | 基金/平台投资额 |
1 | 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 | 深圳硅基仿生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华信润城基金、新动能创投母基金、无锡金投鲁信基金 | 4.05 |
2 | 莫纳(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无锡金投鲁信基金、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3 |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4 | 北医佰惠医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无锡金投鲁信基金、成都鲁信贰期基金、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5 | 武汉爱博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成都鲁信贰期基金、中经合鲁信基金、青岛汇铸鲁信基金 | ||
6 | 广州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无锡金投鲁信基金 | ||
7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8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 杭州英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鲁信新北洋基金 | 1.06 |
9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鲁信创投 | ||
10 | 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 | 鲁信皖禾基金 | ||
11 |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 | 高新投 | ||
12 | 新能源新材料 | 广州南砂晶圆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鲁信皖禾基金、成都鲁信贰期基金 | 1.47 |
13 |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滨州 | 鲁信新北洋基金 | ||
14 | 山东利特纳米技术有限公司 | 济宁 | 工业转型基金 | ||
15 | 福建德尔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 | 鲁信厚源基金 | ||
16 | 高端装备制造 | 意特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鲁信皖禾基金 | 1.21 |
17 | 贵州航天迈未科技有限公司 | 贵阳 | 鲁信皖禾基金 | ||
18 | 中圣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19 | 北京微焓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成都鲁信贰期基金 | ||
20 | 成都市鸿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 | 工业转型基金、成都鲁信贰期基金 | ||
21 | 信息技术 | 成都万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鲁信基金 | 1.79 |
22 | 成都蓉矽半导体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鲁信基金 |
23 | 硬件与设备 |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成都 | 成都鲁信基金 | |
24 | 成都实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鲁信贰期基金 | ||
25 | 北京灵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中经合鲁信基金 | ||
26 | 青岛通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 | 中经合鲁信基金 | ||
27 | 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中经合鲁信基金 | ||
28 | 常州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常州 | 中经合鲁信基金 | ||
29 | 合肥知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鲁信皖禾基金、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
30 | 环保及公用事业 | 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益阳 | 鲁信皖禾基金 | 3.61 |
31 | 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鲁信皖禾基金、山东天地融新 | ||
总计 | 13.19 |
3、 在管项目情况
(1)报告期内投资项目IPO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基金投资的冠中生态、极米科技、中农联合、新风光、普联软件、科汇股份、中自科技、力诺特玻、鸥玛软件9个项目实现首发上市,另有三元生物、奥扬科技、荣昌生物3个项目过会尚未发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各基金投资仍持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21家,持有香港H股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3家,其中3家入选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上市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报告期末市值 | 投资主体 |
1 | 新北洋 | 002376.SZ | 1.47 | 高新投、鲁信创晟 |
2 | 惠城环保 | 300779.SZ | 0.47 | 高新投 |
3 | 通裕重工 | 300185.SZ | 0.58 | 高新投、鲁信创投 |
4 | 联诚精密 | 002921.SZ | 0.48 | 高新投 |
5 | 新风光 | 688663.SH | 4.85 | 高新投 |
6 | 科汇股份 | 688681.SH | 1.16 | 高新投 |
7 | 山东国信 | 1697.HK | 内资股限售 | 高新投 |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各基金投资持有的上市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股票代码 | 期末基金 持有市值 | 投资主体 |
1 | 金麒麟 | 603586.SH | 0.55 | 黄三角基金管理公司 |
2 | 新北洋 | 002376.SZ | 0.16 | 鲁信康大基金 |
3 | 东方电子 | 000682.SZ | 15.74 | 宁夏黄三角 |
4 | 五方光电 | 002962.SZ | 0.88 | 深圳恒鑫汇诚基金 |
5 | 嘉美包装 | 002969.SZ | 0.12 | 鲁灏涌信基金 |
6 | 山东玻纤 | 605006.SH | 0.67 | 北京黄三角基金 |
7 | 会通股份 | 688219.SH | 0.83 | 鲁信皖禾基金 |
8 | 极米科技 | 688696.SH | 2.51 | 成都鲁信基金、工业转型基金 |
9 | 科汇股份 | 688681.SH | 1.35 | 淄博高新投、华信睿诚基金、 |
华信润城基金 | ||||
10 | 冠中生态 | 300948.SZ | 0.45 | 青岛创信基金 |
11 | 普联软件 | 300996.SZ | 1.45 | 鲁信康大基金 |
12 | 中农联合 | 003042.SZ | 2.02 | 青岛创信基金、工业转型基金、华信睿诚基金、深圳恒鑫汇诚基金、鲁信康大基金、聊城新材料基金、资本市场基金 |
13 | 力诺特玻 | 301188.SZ | 1.05 | 资本市场基金 |
14 | 鸥玛软件 | 301185.SZ | 1.21 | 资本市场基金、鲁信厚源基金、聊城新材料基金 |
15 | 中自科技 | 688737.SH | 1.60 | 成都鲁信基金 |
16 | 荣昌生物 | 09995.HK | 内资限售股 | 鲁信福威基金 |
(2)报告期内拟IPO项目储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各基金共有27个拟IPO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过会待上市,4个项目的IPO申请已被沪/深/港交易所受理,20个项目处于辅导期。项目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行业 | 投资项目 | 投资主体 | 拟IPO阶段 |
1 | 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福威基金 | 科创板已过会 |
2 |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基金 | 创业板已受理 | |
3 | 3D Medicines Inc | 华信润城基金、齐鲁投资SPV | 港交所已受理 | |
4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动能创投母基金 | 接受辅导 | |
5 | 新能源新材料 |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鲁信基金 | 接受辅导 |
6 |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黄三角基金、东营博龙 | 接受辅导 | |
7 | 山东恒嘉高纯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新北洋基金 | 接受辅导 | |
8 | 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基金 | 创业板已过会 |
9 |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聊城新材料基金 | 上交所主板已受理 | |
10 | 山东健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厚源基金、资本市场基金 | 接受辅导 | |
11 | 发达面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黄三角基金 | 接受辅导 | |
12 | 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投 | 接受辅导 | |
13 | 高端装备制造 | 山东奥扬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鲁信基金 | 创业板已过会 |
14 | 常州长青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恒鑫汇诚基金 | 深交所主板已受理 | |
15 |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投、黄三角基金管理公司 | 接受辅导 | |
16 | 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皖禾基金 | 接受辅导 | |
17 | 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鲁信基金 | 接受辅导 |
18 |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通泰基金 | 接受辅导 | |
19 | 北京航天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厚源基金 | 接受辅导 | |
20 | 信息技术硬件与设备 |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基金、海达信、鲁信康大基金 | 接受辅导 |
21 | 成都万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鲁信基金 | 接受辅导 | |
22 |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成都鲁信基金 | 接受辅导 | |
23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 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基金 | 接受辅导 |
24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投 | 接受辅导 | |
25 | 环保及公用事业 | 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恒鑫汇诚基金 | 接受辅导 |
26 | 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鲁信皖禾基金 | 接受辅导 | |
27 | 建筑建材及房地产 |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基金 | 接受辅导 |
其中,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10日在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1206.SZ。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331.SH。
(3)报告期内在投项目概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参股基金目前在投项目171个,实缴投资额95.61亿元,穿透后归属于公司投资金额42.33亿元,穿透后分行业占比情况如下表:
行业 | 投资金额占比 |
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 | 18.17% |
高端装备制造 | 15.16%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04% |
现代金融服务业 | 11.55% |
信息技术硬件与设备 | 10.29% |
新能源新材料 | 6.97% |
高端化工 | 6.60% |
建筑建材及房地产 | 6.15% |
环保及公用事业 | 3.80% |
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 | 3.23% |
其他 | 6.04% |
合计 | 100.00% |
上述公司及参股基金在投项目中,涉及公允价值估值项目131个,穿透后归属于公司投资金额23.96亿元。公司聘请毕马威咨询提供公允价值估值服务。
公司对于投资项目,采取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方法进行估值。
上市公司股权 | 非限售股股票 | 对于有公开市场报价且交易量活跃的标的公司股票,使用市场法确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
限售股 | 对于存在公开市场报价但流通受限的上市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内,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引入流动性折扣确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
非上市股权 | 近期融资价格法 | 一定期间内存在新一轮融资或交易的(股权激励及不符合市场定价规律的特殊交易情形除外),使用近期融资价格或交易价格,或根据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整体变化趋势和标的公司自身情况的变化对近期融资价格进行调整。 |
可比公司法 | 在标的公司存在多家上市可比公司的情况下,使用可比公司法对股权投资进行估值。可比公司法参考可比公司关键价格指标,并考虑流动性折扣调整,确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可比公司市净率法、可比公司市盈率法等。 | |
现金流折现法 | 有明确退出安排的股权投资,根据现金流结构计算预期现金流,并使用现金流折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 |
成本法 | 在有限情况下,当上述估值方法所需信息难以可靠获取,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时,使用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 |
其他 | 对于风险类项目,采取谨慎性原则,综合评估风险程度,确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
4、退出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以二级市场减持、一级市场股权转让或并购等方式退出。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快项目退出力度,保障投资收益最大化。加大投资8年以上、短期无上市预期的项目退出力度,一企一策,探索多元退出策略,加快公司投资循环效率。加强上市项目研究与行业交流,创新减持方式,提高减持退出收益水平。
2021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项目退出回笼资金(不含参股基金)3.20亿元,其中二级市场减持回笼资金3.12亿元,一级市场退出回笼资金0.08亿元。6个项目年内实现完全退出,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个数 | 投资本金 | 本期回笼资金 | 历年累计回笼资金 | |
一级市场 | 2 | 0.36 | 0.08 | 0.08 |
二级市场 | 4 | 1.42 | 1.50 | 9.12 |
合计 | 6 | 1.78 | 1.58 | 9.20 |
(二)证券业务情况
1、定增业务
2021年公司本部参与1家上市公司定增业务,新增投资金额0.5亿元,分红及减持回笼资金0.36亿元。截至2021年底,定增业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1.32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投资时间 | 投资成本 | 期末持有 市值 | 分红及减持 回笼资金 |
1 | 贝达药业 | 300558.SZ | 2020.11 | 0.50 | 0.40 | |
2 | 富煌钢构 | 002743.SZ | 2020.11 | 0.30 | 0.36 | |
3 | 航天宏图 | 688066.SH | 2021.7 | 0.50 | 0.92 | |
合计 | 1.30 | 1.32 | 0.36 |
2、证券投资业务
2021年,公司通过信托计划、资管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及定增投资,投资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号 | 产品类型 | 期初公允价值 | 本期申购金额 | 本期赎回金额 | 期末公允价值 |
1 | 信托计划 | 2.12 | 0.00 | 0.72 | 1.71 |
2 | 资管产品 | 0.03 | 5.32 | 4.84 | 1.22 |
3 | 基金产品 | 0.00 | 1.91 | 0.27 | 1.78 |
合计 | 2.15 | 7.23 | 5.83 | 4.71 |
(三)报告期内重点工作
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2021年,公司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制定实施职业经理人改革方案,市场化选聘引进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年底完成聘任上岗,为公司十四五期间的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围绕“效率+效益”考核导向,优化组织架构与考核激励体系。一是优化组织结构,并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干部队伍整体实现年轻化,进一步激活人才队伍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修订考核办法,强化基金薪酬与业绩挂钩;三是推动跟投平台试点,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项目跟投平台为试点,对新设立基金、基金所投资项目进行深度绑定,打造个人与公司利益共同体,构建起“项目全面跟投、项目风险共担、项目长期激励”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区域布局。为充分利用国内头部城市人才、产业、资金资源,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深圳、上海、北京、西南(成都)、安徽5大区域打造创投特色的区域总部平台。跨境双向资金通道的搭建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期内先后获得以高新投为主体的QFLP基金管理人资格和以青岛中经合鲁信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主体的QDLP股权投资类管理人资格,在山东省内具有领先优势。
加强风险管理前移和穿透式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五级分类,引入资本类、经营类、风险类、结构类四大科学阈值,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努力实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四) 实业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反复等多项不利因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有序推进。其中磨具业务全年产量2776吨,同比提高12.34%,销量2672吨,同比提高7.61%;砂布砂纸全年产量12,514万张,同比提高
20.08%,销量12,157万张,同比提高6.30%。
2021年12月,磨具公司完成了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报告期内获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包括行业专业评级机构、主流媒体及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
2021年8月,公司荣获证券时报网举办的2021中国创投金鹰奖暨中国创业企业新苗榜之“年度最佳PE机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磊荣获“年度最佳投资人”。
2021年10月,公司荣获清科集团举办的2021年度中国股权投资榜单之“2021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2021年中国国资投资机构50强”2021年12月,磨具公司编制的《固结磨具技术条件》企业标准荣获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
议案4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07.57万元;实现投资收益22,525.19万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8,181.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2,059.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48%;实现净利润51,90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48%。
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状况(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 (万元) | 增减(%) |
货币资金 | 36,845.20 | 25,083.07 | 11,762.13 | 46.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73.62 | 122,282.77 | -27,109.15 | -22.17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64.17 | 55,375.07 | -43,310.90 | -78.21 |
长期股权投资 | 200,920.68 | 172,571.75 | 28,348.93 | 16.4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47,448.46 | 246,775.63 | 100,672.84 | 40.80 |
固定资产 | 5,861.52 | 6,100.95 | -239.43 | -3.92 |
无形资产 | 1,896.36 | 1,988.96 | -92.60 | -4.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57.19 | 3,987.32 | 2,969.87 | 74.48 |
资产总计 | 716,051.33 | 642,185.17 | 73,866.16 | 11.50 |
流动负债 | 46,002.49 | 33,676.83 | 12,325.66 | 36.60 |
长期借款 | - | 30,564.30 | -30,564.30 | -100.00 |
应付债券 | 206,823.89 | 165,040.56 | 41,783.33 | 25.32 |
租赁负债 | 109.92 | 289.52 | -179.59 | -62.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549.90 | 27,643.65 | 8,906.24 | 32.22 |
负债合计 | 289,656.18 | 257,245.09 | 32,411.09 | 12.60 |
股本 | 74,435.93 | 74,435.93 | - | - |
资本公积 | 93,802.96 | 90,781.85 | 3,021.10 | 3.33 |
其他综合收益 | -1,507.89 | -689.30 | -818.59 | 118.76 |
盈余公积 | 25,401.91 | 21,385.39 | 4,016.52 | 18.78 |
未分配利润 | 227,170.41 | 191,436.37 | 35,734.04 | 18.6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9,303.32 | 377,350.24 | 41,953.08 | 11.12 |
少数股东权益 | 7,091.84 | 7,589.84 | -498.00 | -6.5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6,395.15 | 384,940.08 | 41,455.07 | 10.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16,051.33 | 642,185.17 | 73,866.16 | 11.50 |
截止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1.61亿元,比年初增加7.39亿元,主要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10.07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83亿元、货币资金增加1.18亿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4.33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2.71亿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负债总额为28.97亿元,比年初增加3.24亿元,主要是应付债券增加4.18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0.89亿元、其他应付款减少2.26亿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股东权益为42.64亿元,比年初增加4.15亿元,增长
10.77%,主要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5.19亿元、分配普通股股利1.12亿元、资本公积增加0.30亿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二、财务成果(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 (万元) | 增减(%) |
营业收入 | 13,507.57 | 12,084.30 | 1,423.26 | 11.78 |
投资收益 | 22,525.19 | 85,984.14 | -63,458.95 | -73.8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181.50 | -20,907.51 | 79,089.01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93.18 | 874.48 | -681.30 | -77.91 |
资产减值损失 | -108.82 | -4,649.69 | 4,540.87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62,052.59 | 46,134.94 | 15,917.65 | 34.50 |
利润总额 | 62,059.98 | 46,148.30 | 15,911.68 | 34.48 |
净利润 | 51,906.76 | 33,820.35 | 18,086.41 | 53.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915.95 | 33,496.99 | 17,418.96 | 52.00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18.59 | -3,917.19 | 3,098.60 | 不适用 |
每股收益(元) | 0.68 | 0.45 | 0.23 | 51.11 |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受本期磨具市场需求的恢复与增长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1.78%。投资收益2.25亿元,较上年减少73.80%,主要是上期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利得、本期权益法收益增加、股票减持收益减少综合影响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1亿元,主要系参股基金投资项目本期估值增加,股票市值波动综合影响。
三、现金流量
2021年公司现金净流量-2.55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0.7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3.4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63亿元。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1.37亿元,主要是营业收入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2.08亿元,主要是营业成本、人工成本及支付的各项税费等生产经营支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7.95亿元,主要是收到项目投资分红等投资收益0.95亿元,处置股权收回投资3.51
亿元,收回到期银行、券商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等3.48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11.38亿元,主要是股权等投资支出8.75亿元、购买银行、券商理财产品等2.39亿元,支付委托贷款0.20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3.98亿元,为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2.35亿元,主要是:分配利润、支付利息2.02亿元,支付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0.15亿元,支付担保费0.10亿元。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0.04亿元。
四、当年实现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 62,059.98
减:所得税费用 10,153.22
净利润 51,906.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15.95
五、至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188,048.51 | 167,789.80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387.86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1,436.37 | 167,789.80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915.95 | 33,496.9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016.52 | 1,869.9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165.39 | 11,165.39 |
其他 | 202.95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227,170.41 | 188,048.51 |
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1年6月1日经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5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数744,359,294股计算,共计11,165.39万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5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15.9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1,436.37万元,减去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11,165.39万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16.52万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7,170.41万元;2021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521.01万元。
拟按照如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末总股本744,359,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1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631.55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6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鲁信创投”)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元木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务处处长、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兼任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鲁信创投独立董事。
唐庆斌先生:曾担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齐鲁期货经纪公司总会计师、东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1月起担任鲁信创投独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职称。1994年4月至2014年12月,历任证券时报主任、编委、社长助理、副社长。现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9月起担任鲁信创投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以上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参加现场会次数 | 参加通讯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胡元木 | 12 | 5 | 7 | 0 | 0 | 否 |
张志勇 | 12 | 5 | 7 | 0 | 0 | 否 |
唐庆斌 | 12 | 2 | 10 | 0 | 0 | 否 |
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
姓名 |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胡元木 | 5 | 5 | 0 | 0 | 否 |
张志勇 | 5 | 3 | 2 | 0 | 否 |
唐庆斌 | 5 | 3 | 2 | 0 | 否 |
员,在各自任期内,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对公司及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对重要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标准规范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推行的全员目标责任考核与激励体系,我们认为,该薪酬政策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名并聘任姜岳先生、葛效宏先生、于晖先生、董琦先生、邱方先生为公司职业经理人,其中姜岳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葛效宏先生、于晖先生、董琦先生、邱方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我们查阅了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相关情况,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聘任合法有效。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744,359,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65.39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61则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下设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
议案7: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申请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和所属企业的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1、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证券收益凭证等。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2、证券资产产品:新股配售或申购,认购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其他以证券资产(含定增业务)为基础资产的资管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单日
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
(四)委托理财金额
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五)委托理财实施方式及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总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理财投资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提出投资方案,总经理审议批准后执行。
2、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
议案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的
关联交易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创投”、“公司”)拟通过认购参股公司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处厚”)发行的证券基金产品或设立定增专户的方式开展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业务。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处厚认购证券基金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包含在公司整体证券资产产品投资委托理财额度内(即整体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鲁信创投拟通过认购参股公司上海处厚发行的证券基金产品或设立定增专户的方式开展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业务。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处厚认购证券基金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包含在公司整体证券资产产品投资委托理财额度内(即整体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
上海处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5%。公司董事
会秘书王晶兼任上海处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处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认购上海处厚发起设立产品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 上海处厚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
4.法定代表人: 王晶
5.注册资本: 5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81483
7.企业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 |
2 | 上海景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 |
3 | 上海拙巧抱朴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 |
4 | 詹林钰 | 5% |
10.经营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处厚资产总额1216.14万元,负债总额123.34万元,净资产1092.79万元。 2021年上海处厚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7.21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房租、装修费摊销及中介费等;
11.备案情况:2021年11月8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2716。
12.关联关系:上海处厚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3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兼任上海处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与上海处厚发生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和定增业务开展情况择机通过认购其发行的证券基金产品参与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协议安排、限售期、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内部控制措施,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委托理财行为。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授权额度内进行投资。同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有利于持续拓展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深度,深化公司资产配置能力,推动一、二级市场投资研究、布局和联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开展该项业务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由于该项业务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也可能出现亏损。公司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定增投资的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正常运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4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深会员,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玉磊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总费用为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年66万元人民币。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采取月度预发、年度考核兑现和延期支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
(2)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和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按月度平均发放。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研泰山”)47%股权与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砂泰山”)100%股权,根据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富卓磨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卓磨料”)。
本次交易前,公司间接持有理研泰山47%股权、四砂泰山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四砂泰山与理研泰山股权。
根据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数据,四砂泰山营业收入为6,203.43万元,理研泰山营业收入为37,009.58万元,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合计营业收入为23,597.93万元,占公司同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营业收入比例为174.70%,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根据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富卓磨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四砂泰山与理研泰山股权。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鲁信高新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
2、交易方式
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四砂泰山与理研泰山股权。
3、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2]第42号)、《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2]第43号),本次标
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1年11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最终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结果,理研泰山的评估值为24,268.77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8,456.54万元,增值率为53.48%。四砂泰山的评估值为7,964.45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2,166.08万元,增值率为37.36%。评估结果已经在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集团”)备案。参考评估价格及评估备案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挂牌价格分别为不低于11,406.90万元和8,000.00万元。
根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结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最终出让价格分别为11,406.90万元及8,000.00万元。
4、交易对方
鲁信高新此次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
5、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就理研泰山47%股权签订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在评估基准日之后,除评估基准日前已计提的归属于理研泰山原股东的3,000万元分红外,转让方不得要求理研泰山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在评
估基准日时理研泰山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请求权自转让日起归属于交易对方,过渡期损益归属于交易对方。
根据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就四砂泰山100%股权签订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在评估基准日时四砂泰山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请求权自转让日起归属于交易对方,过渡期损益归属于交易对方。
6、产权交割事项
鲁信高新和富卓磨料协商和共同配合于双方签署的关于理研泰山47%股权、四砂泰山10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且双方均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原件邮寄至标的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7、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本次交易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所需的全部批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3: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交易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根据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富卓磨料。经审慎判断,富卓磨料与公司均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4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报告书全文详见2022年6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sse.com.cn。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股票代码:60078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 名称 |
交易对方 | 富卓磨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二年六月
公司声明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为本公司办公室。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实并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待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标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的及上市公司审计审阅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及承诺: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的相关内容,且上述内容已经审阅,确认本次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理研泰山47%与四砂泰山100%股权。根据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富卓磨料。2022年6月9日,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富卓磨料将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四砂泰山与理研泰山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作价
根据坤信国际出具的《理研泰山评估报告》《四砂泰山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1年11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最终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理研泰山的评估值为24,268.77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8,456.54万元,增值率为53.48%。四砂泰山的评估值为7,964.45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2,166.08万元,增值率为37.36%。
前述评估结果已经鲁信集团备案。参考评估价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挂牌价格分别为不低于11,406.90万元和8,000.00万元。
根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结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最终出让价格分别为11,406.90万元和8,000.00万元。根据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的转让签订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过渡期损益归属于交易对方。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理研泰山、四砂泰山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数据情况,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相关指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 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上市公司 | 鲁信创投(A) | 716,051.33 | 419,303.32 | 13,507.57 |
交易标的 | 理研泰山(B) | 29,691.34 | 19,744.88 | 37,009.58 |
四砂泰山(C) | 6,959.96 | 5,918.09 | 6,203.43 | |
交易标的合计(B*47%+C) | 20,914.89 | 15,198.18 | 23,597.93 | |
财务指标占比 | 2.92% | 3.62% | 174.70% |
注:上市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由上表所示,标的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按《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合计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与磨具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逐步退减磨具业务。后续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
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核心创投业务的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2JNAA30387号),假设本次交易于2020年1月1日已完成。交易前公司实际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备考报告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
总资产 | 716,051.33 | 717,808.18 | 0.25 | 637,799.85 | 640,974.52 | 0.50 |
总负债 | 289,656.18 | 291,237.77 | 0.55 | 256,494.18 | 257,740.41 | 0.49 |
净资产 | 426,395.15 | 426,570.41 | 0.04 | 381,305.66 | 383,234.11 | 0.51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419,303.32 | 419,478.57 | 0.04 | 373,728.24 | 375,656.69 | 0.52 |
营业收入 | 13,507.57 | 7,304.14 | -45.93 | 12,084.30 | 6,424.92 | -46.83 |
营业成本 | 9,399.42 | 4,472.60 | -52.42 | 8,615.93 | 4,044.87 | -53.05 |
利润总额 | 62,059.98 | 60,198.26 | -3.00 | 46,148.30 | 44,802.01 | -2.92 |
净利润 | 51,906.76 | 50,153.57 | -3.38 | 33,820.35 | 32,517.04 | -3.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915.95 | 49,162.76 | -3.44 | 33,496.99 | 32,193.69 | -3.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6 | -2.87 | 0.45 | 0.43 | -4.44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年度上市公司备考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93.69万元,较交易前减少3.89%;2021年度上市公司备考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9,162.76万元,较交易前减少3.44%。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2020年末上市公司备考的总负债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分别增加0.49%和0.52%,2021年末上市公司备
考的总负债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分别增加0.55%和0.0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资产出售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可以集中资源聚焦创投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是公司盘活现有资产、优化业务布局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8日,鲁信集团出具《鲁信集团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同意本次交易挂牌方案;
2、2022年4月18日,鲁信集团完成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备案相关程序;
3、2022年4月18日,理研泰山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鲁信高新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其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
4、2022年4月19日,鲁信创投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5、2022年5月19日,标的资产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示期满,确定由富卓磨料受让标的股权;
6、2022年6月9日,交易双方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
7、2022年6月10日,鲁信创投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鲁信创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本次重组未取得以上批准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鲁信集团已同意鲁信创投权属鲁信高新将其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不低于11,406.90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将其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以不低于8,000.00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
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鲁信集团已出具承诺:本公司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鲁信创投股份。期间,本公司如因鲁信创投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本人自本次交易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鲁信创投股份。期间,本人如因鲁信创投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如下表: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承诺事项 | 主要内容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 上市公司: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关于诚信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 上市公司: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人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的情形。 | |
关于拟出售资产产权的声明与承诺 | 1、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鲁信高新合法持有标的股权,且鲁信高新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鲁信高新具备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出让方的资格,具备与最终受让方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信高新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况。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信高新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事项。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信高新确认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鲁信高新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或妨碍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受让方的重大诉讼、仲裁及纠纷。鲁信高新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不会就标的股权设置质押和其他可能妨碍将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受让方的限制性权利。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协议转让标的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及鲁信高新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6、如本函签署之后,本公司及鲁信高新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标的股权权属或妨碍将标的股权转让的事项,将立即通知相关意向受让方。 |
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 作为鲁信创投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郑重作如下说明: 本人自本次交易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鲁信创投股份。期间,本人如因鲁信创投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 |
关于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承诺事项 | 主要内容 |
关于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鲁信创投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鲁信创投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关于诚信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 |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 |
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增加同业竞争。 2、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相关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严格避免通过拆借、占用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关于上市公司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 | 本公司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鲁信创投股份。期间,本公司如因鲁信创投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 |
关于本次交易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实现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1、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 |
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
构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
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承诺事项 | 主要内容 |
关于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富卓磨料、三共理化学: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 富卓磨料、三共理化学: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处罚,不处于证券市场禁入状态; 2、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3、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
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 | 富卓磨料、三共理化学: 1、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股权及业务合作、推荐人选、兼任职务或亲属等可能导 |
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股权投资、业务合作及亲属关系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富卓磨料、三共理化学: 1、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关于收购资金来源 | 富卓磨料、三共理化学: 1、本公司保证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公司保证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情形; 3、上述保证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意承相应法律责任。 |
(四)标的公司的相关承诺
承诺事项 | 主要内容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理研泰山与四砂泰山: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理研泰山与四砂泰山: 1、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控制的机 |
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2JNAA30387号)及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
营业收入(万元) | 13,507.57 | 7,304.14 | 12,084.30 | 6,424.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0,915.95 | 49,162.76 | 33,496.99 | 32,193.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6 | 0.45 | 0.43 |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将分别由本次交易前的
0.45元/股与0.68元/股减少为0.43元/股与0.66元/股,上市公司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聚焦核心业务实施战略转型
近年来,公司通过出让磨料磨具业务相关股权,正逐步退减磨料磨具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退减磨具业务规模。未来,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之余,重视并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市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鲁信集团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实现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十、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提醒公司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
(四)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
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对该等资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价款支付风险
本次重组的受让方已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剩余部分由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按时支付的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出资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参考。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影响,而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存在不准确的风险,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虽然上市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存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相关议案,则本次交易有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本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并最终成功实施、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面临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通过审批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务、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是未来如出现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标的资产因法律、政策、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六)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重组前与重组后备考财务数据,上市公司2020年与2021年的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低于公司实际每股收益,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为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应的承诺。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完成后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七)可能触发部分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偿还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发行且在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及涉及触发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余额 | 发行日 | 到期日 | 是否触发持有人会议 |
1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 21鲁信创投MTN001 | 4亿元 | 2021/1/4-2021/1/5 | 2028/1/6 | 是 |
序号 |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余额 | 发行日 | 到期日 | 是否触发持有人会议 |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
2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9鲁信创投MTN001 | 6亿元 | 2019/8/27-2019/8/28 | 2029/8/29 | 是 |
重组事项预披露后,公司已与部分债权人取得联系,沟通本次重组目的和影响。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尚无债权人明确要求鲁信创投提前偿债或额外提供保证措施情况。如后续因出现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会议表决而导致提前清偿或增加担保措施的情形,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金融资产变现、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保证偿付或提供额外保证措施。同时,对于存在因该等表决结果需提前清偿或增加保证措施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创业投资。创投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创投公司可获得充裕的资金,选择较优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国家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时,货币供应量减少,将给创投公司的筹资带来困难,影响创投公司的投资进展。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也会导致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使创投公司投资收益和分红大幅减少,影响创投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导致投资项目的退出困难,增加创投公司在项目选择上的困难,从而对创投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同时会影响整个资本市场估值体系的变化,从而也影响着创投行业的估值体系,对创投公司的收益带来较大影响。
(二)创业投资项目管理风险
创投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并与创业企业共同运作使其资本得到增值,最后通过有效退出来实现价值增值。在上述投资运作过程中,创投企业的专业人才,在融资、筛选项目、投资管理、监督咨询等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责任,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项目投资、管理和退出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但若公司对已投资项目管理不到位,可能对公司的未来收益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包括创投业务以及磨具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出售部分磨具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将对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四砂泰山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大,本次资产出售后,公司后续营业收入存在低于1亿元的风险。公司现有创投业务受经济政策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市场成熟度、行业板块轮动等因素影响,收益不确定性较大,并随着公司投资规模的增加,收益波动性或将随之提升,极端情况下存在因收益波动导致净利润为负值的风险。若公司同时出现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公司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四)实业板块业务暂时面临规模下降与波动的风险
此次出售部分磨具业务后,公司实业经营板块将暂时出现规模缩减的情况,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的缩减,剩余磨具业务较易受市场波动与行业周期的影响;另一方面,未来实业板块培育布局的具体时间、项目、规模等暂无法确定。因而在此期间公司实业板块的经营与规模面临波动与下降的风险。后续公司将积极拓展存量业务,同时加快培育新的实体产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本次交易从首次披露至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疫情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公司声明 ............................................................................................................................................ - 69 -交易对方声明 .................................................................................................................................... - 70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 71 -重大事项提示 .................................................................................................................................... - 72 -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要 ........................................................................................................ - 72 -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作价 .................................................................................................... - 72 -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 72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73 -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 - 75 -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 76 -
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 ................................................................................................................ - 76 -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 76 -
九、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 - 83 -
十、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 86 -重大风险提示 .................................................................................................................................... - 88 -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 88 -
二、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 - 90 -
三、其他风险 ............................................................................................................................ - 91 -目 录 ................................................................................................................................................ - 93 -释 义 ................................................................................................................................................ - 9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 96 -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 96 -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 - 97 -
三、本次交易的方案 ................................................................................................................ - 98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100 -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 - 101 -第二节 备查文件 .......................................................................................................................... - 103 -
一、备查文件目录 .................................................................................................................. - 103 -
二、备查地点 .......................................................................................................................... - 103 -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鲁信创投 | 指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鲁信创投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
法律意见书 | 指 | 《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法律意见书》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 |
标的公司 | 指 | 理研泰山与四砂泰山 |
交易对方、受让方、富卓磨料 | 指 | 富卓磨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三共理 | 指 | 三共理化学株式会社 |
鲁信集团 | 指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四砂泰山 | 指 | 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 |
理研泰山 | 指 | 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 |
鲁信高新、转让方 | 指 |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国浩律所、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
致同所、致同会计师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坤信国际、评估师 | 指 | 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21年11月30日 |
转让日 | 指 | 本次交易过程中,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 |
过渡期 | 指 |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公司转让日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2019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格式准则第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修订)》 |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四砂泰山评估报告》 | 指 | 评估师出具的坤信评报字[2022]第43号《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理研泰山评估报告》 | 指 | 评估师出具的坤信评报字[2022]第42号《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备考审阅报告 | 指 | 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22JNAA30387号《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2021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创投公司 | 指 | 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 |
涂附磨具 | 指 | 涂附磨具是指用粘结剂把磨料粘附在可挠曲的基体(布或纸等)上制成的磨具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最近两年、报告期 | 指 | 2020年和2021年 |
最近三年 | 指 |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 |
1、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3、本报告书摘要所述的百分比未尽之处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公司磨具业务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磨具、砂布砂纸的生产、销售,下游客户以军工、汽车零部件加工、航天航空、精密加工类企业为主。行业需求随着前述下游制造商行业市场的变化而波动,而下游制造业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经济环境、政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的波动会使公司磨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波动性。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全年受贸易摩擦与环保管控等因素,行业一度持续下行,而2020年初突发新冠疫情,我国经济和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磨料磨具行业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压力。后续,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才逐步走上正轨。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磨料磨具行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583.6亿元,同比下降0.6%。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国内经济的增长,拉动了磨料磨具市场需求的恢复与增长,并因国外疫情导致国外生产受限,进而导致我国磨料磨具产品的出口增加,行业整体由上年同期的亏损转为盈利,但随着全球疫情的逐步控制,出口增加的趋势将难以持续。
在行业竞争的愈加激烈中,虽然公司磨具业务稳扎稳打,总体实现平稳经营,但未来随着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逐步收紧,相关业务的经营不确定性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加。因此,通过本次交易,置出磨具相关业务,符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规划。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聚焦核心业务实施战略转型
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创业投资,经过20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培育了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登陆资本市场。公司重点投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
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扩张期项目为重点,同时对初创期项目和Pre-IPO项目进行投资。近年来,公司通过出让磨料磨具业务相关股权,正逐步退减磨料磨具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退减磨具业务规模。未来,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2、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出售,上市公司将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优化资产结构。同时,资金的回笼还可用于创投业务后续发展的储备,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8日,鲁信集团出具《鲁信集团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同意本次交易挂牌方案;
2、2022年4月18日,鲁信集团完成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备案相关程序;
3、2022年4月18日,理研泰山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鲁信高新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其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
4、2022年4月19日,鲁信创投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5、2022年5月19日,标的资产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示期满,确定由富卓磨料受让标的股权;
6、2022年6月9日,交易双方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
7、2022年6月10日,鲁信创投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核准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鲁信创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在本次重组未取得以上批准、批复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批复以及获得上述批准/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要
上市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根据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富卓磨料。2022年6月9日,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关于<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富卓磨料将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理研泰山与四砂泰山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
鲁信高新此次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鲁信高新持有的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
3、交易方式
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
4、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根据坤信国际出具的《理研泰山评估报告》《四砂泰山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21年11月30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并最终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结果,理研泰山的评估值为24,268.77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8,456.54万元,增值率为53.48%。四砂泰山的评估值为7,964.45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2,166.08万元,增值率为37.36%。本次评估结果已经鲁信集团备案。
参考评估价格及评估备案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挂牌价格分别为不低于11,406.90万元和8,000.00万元。
根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结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的最终出让价格分别为11,406.90万元和8,000.00万元。
5、过渡期安排
根据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就理研泰山47%股权签订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在评估基准日之后,除评估基准日前已计提的归属于理研泰山原股东的3,000万元分红外,转让方不得要求理研泰山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在评估基准日时理研泰山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请求权自转让日起归属于交易对方,过渡期损益归属于交易对方。
根据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就四砂泰山100%股权签订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在评估基准日时四砂泰山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请求权自转让日起归属于交易对方,过渡期损益归属于交易对方。
6、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本次交易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所需的全部批准,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与磨具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逐步退减磨具业务。后续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核心创投业务的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已经于2020年1月1日已完成。交易前公司实际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备考报告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
总资产 | 716,051.33 | 717,808.18 | 0.25 | 637,799.85 | 640,974.52 | 0.50 |
总负债 | 289,656.18 | 291,237.77 | 0.55 | 256,494.18 | 257,740.41 | 0.49 |
净资产 | 426,395.15 | 426,570.41 | 0.04 | 381,305.66 | 383,234.11 | 0.51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419,303.32 | 419,478.57 | 0.04 | 373,728.24 | 375,656.69 | 0.52 |
营业收入 | 13,507.57 | 7,304.14 | -45.93 | 12,084.30 | 6,424.92 | -46.83 |
营业成本 | 9,399.42 | 4,472.60 | -52.42 | 8,615.93 | 4,044.87 | -53.05 |
利润总额 | 62,059.98 | 60,198.26 | -3.00 | 46,148.30 | 44,802.01 | -2.92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 | 差异率 | |
总资产 | 716,051.33 | 717,808.18 | 0.25 | 637,799.85 | 640,974.52 | 0.50 |
总负债 | 289,656.18 | 291,237.77 | 0.55 | 256,494.18 | 257,740.41 | 0.49 |
净资产 | 426,395.15 | 426,570.41 | 0.04 | 381,305.66 | 383,234.11 | 0.51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419,303.32 | 419,478.57 | 0.04 | 373,728.24 | 375,656.69 | 0.52 |
净利润 | 51,906.76 | 50,153.57 | -3.38 | 33,820.35 | 32,517.04 | -3.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915.95 | 49,162.76 | -3.44 | 33,496.99 | 32,193.69 | -3.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6 | -2.87 | 0.45 | 0.43 | -4.44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本次交易完成后,2020年度上市公司备考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93.69万元,较交易前减少3.89%;2021年度上市公司备考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9,162.76万元,较交易前减少3.44%。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2020年末上市公司备考的总负债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分别增加0.49%和0.52%,2021年末上市公司备考的总负债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分别增加0.55%和0.0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资产出售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优化资产结构的同时,可以集中资源聚焦创投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是公司盘活现有资产、优化业务布局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四砂泰山、理研泰山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数据情况,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相关指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 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上市公司 | 鲁信创投(A) | 716,051.33 | 419,303.32 | 13,507.57 |
交易标的 | 理研泰山(B) | 29,691.34 | 19,744.88 | 37,009.58 |
四砂泰山(C) | 6,959.96 | 5,918.09 | 6,203.43 | |
交易标的合计(B*47%+C) | 20,914.89 | 15,198.18 | 23,597.93 | |
财务指标占比 | 2.92% | 3.62% | 174.70% |
注:上市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由上表所示,标的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按《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合计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第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鲁信创投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二)鲁信创投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致同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四)信永中和出具的标的和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五)坤信国际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六)国浩律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存放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层
联系人:王晶
电话:0531-86566770
传真:0531-86969598
议案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降低债务、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4、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同时,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增加的现金储备还可用于创投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作出相关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做出明确判断并记载于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记录中,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资产为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磨具磨料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中划分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产业,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2、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资产为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
47%股权,本次交易实施不涉及有关环境保护的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本次交易过程中不涉及新建项目等土地审批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若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或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的。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条件,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申报,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不低于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最大程度保证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间接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该等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主要考虑
本次出售标的理研泰山及四砂泰山的磨具业务属于传统产业,标的公司发展的延展性较低,近10年来未有突破性发展,营业收入增幅有限,对上市公司利润贡献小,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产业协同优势亦不明显。基于对实体业务板块的整体战略部署,公司对磨料磨具板块进行整合并筹划逐步退出,依托二十年股权投资积累的产业资源及投资布局,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主体产业结构,增强优势产业实力,增加战略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的投资布局,实现产业与投资双主业协同发展。
2、公司细分业务情况
(1)细分业务经营情况
自2010年重组以来,公司形成了创业投资业务与磨料磨具实业经营的双主业运营模式。磨料磨具为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创业投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创业投资业务:通过对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
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公司创业投资业务收益来源主要为股权投资收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向公司所管基金收取的管理费收入。
磨料磨具业务:磨料磨具业务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磨料、磨具、砂布砂纸的生产、销售,下游客户以军工、汽车零部件加工、航天航空、精密加工类企业为主。磨料磨具板块经营主体主要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砂泰山、山东鲁信四砂泰山磨具有限公司,其收入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理研泰山为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收益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为投资收益。
表: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13,237.46 | 11,979.89 | 22,157.51 |
其中:磨料磨具业务 | 12,156.64 | 11,239.62 | 21,749.24 |
投资管理业务 | 1,080.82 | 740.27 | 408.27 |
其他业务收入 | 270.10 | 104.41 | 89.91 |
营业总收入 | 13,507.56 | 12,084.30 | 22,247.42 |
2019年度,公司实体业务包含磨具、磨料两部分,主营业务收入较以往年度基本持平;2020年公司转让磨料板块子公司山东鲁信四砂泰山磨料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改为权益法核算,公司相应营业收入下降;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收入随直接管理基金的投资规模增长而逐年增加。
(2)创投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收益波动情况
公司创投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根据对所投资企业持
股比例和影响程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分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收益主要体现在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公司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收益来源于被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波动来源于资本市场公开报价变动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变动(详见公司年度报告估值方法介绍)。
公司从事创投业务二十余年,穿越多轮市场周期,已经建立了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确立了稳健的投资理念和经营模式。公司创投业务上市以来未出现负收益情形,整体投资风险可控。但股权投资业务受资本市场环境、行业景气度以及所投项目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投资业绩会出现阶段性波动。
表:2017年-2021年公司投资板块收益及波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投资收益 | 20,711.32 | 85,120.51 | 20,509.22 | 45,924.46 | 55,439.8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181.50 | -20,907.51 | 27,557.43 | / | / |
投资板块利润总额 | 60,011.39 | 45,137.34 | 32,038.20 | 30,771.38 | 7,027.90 |
投资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变动 | 32.95% | 40.89% | 4.12% | 337.85% | -87.47% |
注1:投资收益中已扣除权益法核算的磨具磨料业务投资收益;注2:投资板块利润总额系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扣除磨具业务相关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以及权益法核算的磨具磨料业务的投资收益;注3:本表格部分计算数据非财务审计报告披露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管理报表。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
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逐步退减磨具业务。后续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本次资产出售可实现资金回流,增强公司存量业务的资金实力和投资安全垫,并腾挪管理资源聚焦后续优势资产挖掘及运营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业务完整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已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机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理由如下: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8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修订并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确认,本次交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公司依据公开挂牌的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为富卓磨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说明公告日,交易对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企业,为本次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19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拟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现就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以本说明出具日前12个月为准)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鲁信创投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没有购买、出售、置换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0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用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公开挂牌价格不低于由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出资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根据挂牌结果,理研泰山47%股权以及四砂泰山100%股权最终出让价格分别为11,406.90万元及8,000.00万元。挂牌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四砂泰山、理研泰山编制了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1-11月的财务报告,上述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371C009631号)、《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371C009632号);四砂泰山、理研泰山编制了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该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2JNAA10156)、《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2JNAA10113);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对四砂泰山、理研泰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2]第43号)、《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淄博理研泰山涂附磨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坤
信评报字[2022]第42号)。鲁信创投编制了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上述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出具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XYZH/2022JNAA30387)。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2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一、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根据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与参与本次重组的各方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
4、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草案及其他有关文件。
5、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将在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自查报告和查询结果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6、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未超过20%。
7、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2】03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22年5月13日,因尚需对回复内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2022年5月18日,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回复情况。
9、2022年5月19日,标的资产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示期满,确定由富卓磨料受让标的股权;
10、2022年6月9日,交易双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11、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重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防范即
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现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2JNAA30387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考) | |
营业收入(万元) | 13,507.57 | 7,304.14 | 12,084.30 | 6,424.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50,915.95 | 49,162.76 | 33,496.99 | 32,193.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68 | 0.66 | 0.45 | 0.43 |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将分别由本次交易前的0.45元/股与0.68元/股减少至0.43元/股与0.66元/股,上市公司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聚焦核心业务实施战略转型
近年来,公司通过出让磨料磨具业务相关股权,正逐步退减磨料磨具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退减磨具业务规模。未来,上市公司将坚持以创投业务为轴心,投资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实业板块将聚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资源优势及规模效益的战略性产业,并基于创投板块的投资布局,为上市公司注入优势互补的实业资产,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
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之余,重视并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市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鲁信集团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实现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4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2022年6月9日,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2022年6月9日,鲁信高新与富卓磨料分别就理研泰山47%股权与四砂泰山10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5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拟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鲁信创投于2022年3月11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Wind综合类行业指数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首次披露日前21个交易日:2022年2月10日(收盘) | 首次披露日前1个交易日:2022年3月10日(收盘) | 变化幅度 |
公司股价(元/股) | 14.90 | 15.11 | 1.41% |
上证综指(点) | 3485.91 | 3296.09 | -5.45% |
Wind综合类Ⅲ指数 (882211.WI,点) | 2,525.09 | 2477.84 | -1.87% |
相对于上证指数的偏离 | 6.86% | ||
相对于Wind综合类Ⅲ指数的偏离 | 3.28% |
数据来源:wind数据
剔除大盘因素(即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及Wind综合类Ⅲ指数(882211.W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提示性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变化幅度分别为6.86%
和3.28%,均未超过20%。
公司已对本次交易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包括公司已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相关中介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签署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等。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6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鲁信高新拟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四砂泰山100%股权与理研泰山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本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
定,且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除正常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注册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主体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所采用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合理的价值参考,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的、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取的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
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重组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以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
2、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或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反馈意见,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所有协议、合同和文件,办理有关申报事宜;
4、在本次交易取得所有批准或核准条件后,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8关于出资设立鲁信历金(济南)数字化转型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响应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山东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拟联合参股公司西藏泓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信”)及其他投资方共同发起设立鲁信历金(济南)数字化转型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 “鲁信历金基金”或“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其中山东高新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24,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49%;西藏泓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
西藏泓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山东高新投持股比例4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为西藏泓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西藏泓信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山东高新投本次投资鲁信历金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山东高新投认缴出资金额24,500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西藏泓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08-26
3、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圣地阳光A幢2单元6-2号
4、法定代表人:王晶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G8W63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9.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5% |
2 | 王晶 | 23% |
3 | 夏晓明 | 20% |
4 | 王国超 | 12% |
合计 | 100% |
10.经营状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2JNAA3033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藏泓信总资产为1,556.38万元,净资产1,284.03万元,2021年度总经营收入457.66万元,净利润603.34万元。
11.资信情况:西藏泓信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2.关联关系:西藏泓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山东高新投持股比例4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为西藏泓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西藏泓信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鲁信历金(济南)数字化转型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拟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
3.基金规模:5亿元
4.基金期限: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上述经营期限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到期时最多可延长2年。
5.基金出资人:
出资人 | 认缴金额 (万元) | 占比 | 合伙人类型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500 | 49.00% | 有限合伙人 |
山东历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4,500 | 49.00% | 有限合伙人 |
刘东清 | 400 | 0.80% | 有限合伙人 |
济南君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0.20% | 有限合伙人 |
西藏泓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1.00%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50,000 | 100% |
6.基金管理人:西藏泓信为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备案号P1061392。西藏泓信基本情况详见“关联方介绍”。
7. 投资区域:面向全国。
8. 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数字经济领域内半导体、元器件、新材料、智能制造、工业软件、智慧医疗、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
9. 出资方式:采取现金方式出资,按项目决策情况出资。
10. 基金费用:投资期和退出期的年管理费率为基金实缴出资的2%,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收益分配:门槛收益率为设立当期的5年期LPR,超额收益20%归普通合伙人,80%归全体合伙人。
基金分配原则: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方案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西藏泓信等投资方共同设立鲁信历金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24,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49%;公司参股公司西藏泓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
则。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份额平等地对鲁信历金基金进行出资。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鲁信历金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加强与省内机构的协同合作,扩展项目来源渠道,有助于提升投资效率和发掘市场潜力,推动鲁信创投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29
关于出资设立威海鲁信财欣先进智造创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发挥各方产业资源和资金优势,重点投资布局新能源、半导体、高端装备等智能制造产业,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拟与公司参股公司西藏泓信及其他投资方联合发起设立威海鲁信财欣先进智造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鲁信财欣基金”或“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其中山东高新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19,8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39.60%;西藏泓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
西藏泓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山东高新投持股比例4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为西藏泓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西藏泓信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山东高新投本次投资鲁信财欣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山东高新投认缴出资金额19,800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西藏泓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8月26日
3.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圣地阳光A幢2单元6-2号
4.法定代表人:王晶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G8W63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9.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5% |
2 | 王晶 | 23% |
3 | 夏晓明 | 20% |
4 | 王国超 | 12% |
10.经营状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2JNAA3033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藏泓信总资产为1,556.38万元,净资产1,284.03万元,2021年度总经营收入457.66万元,净利润603.34万元。
11.资信情况:西藏泓信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2.关联关系:西藏泓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山东高新投持股比例45%,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为西藏泓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西藏泓信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威海鲁信财欣先进智造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注册地:山东省威海市
3.基金规模:5亿元
4.基金期限: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上述经营期限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期,每次延期一年,延长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5.基金出资人: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 | 认缴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800万元 | 39.60% | 有限合伙人 |
山东省财欣投资有限公司 | 19,500万元 | 39.00% | 有限合伙人 |
威海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4,000万元 | 8.00% | 有限合伙人 |
威海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6.00% | 有限合伙人 |
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 3,000万元 | 6.00% | 有限合伙人 |
高蕾 | 200万元 | 0.40% | 有限合伙人 |
西藏泓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1.00%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50,000万元 | 100.00% |
6.基金管理人:西藏泓信为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备案号P1061392,西藏泓信基本情况详见“关联方介绍”。
7.投资区域:基金可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优质项目进行投资,以山东、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区为主。
8.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新能源、先进智造等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9.出资方式:采取现金方式出资,按项目决策情况出资。
10.基金费用:投资期内,年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2%提取;退出期内,年管理费按未收回投资额的1.5%提取;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11.收益分配:门槛收益率为单利8%,超额收益20%归普通合伙人,80%归全体合伙人。
基金分配原则: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方案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西藏泓信等投资方共同设立鲁信财欣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其中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高新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19,8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39.60%;公司参股公司西藏泓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份额平等地对鲁信财欣基金进行出资。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鲁信财欣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加强与投资机构、产业机构的协同合作,提升投资效率和发掘市场潜力,推进鲁信创投先进智造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30关于为上海隆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隆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隆奕”)公司章程,为维护双方股东权益,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创投”、“公司”)拟与保利置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上海”)向上海隆奕提供同比例股东借款,双方在借款条款上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率。本次上海隆奕总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由鲁信创投、保利上海分别提供借款4,5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6个月,借款年利率区间5.22%-6.25%,按照资金需求分批借款,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担任上海隆奕董事,公司与上海隆奕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为上海隆奕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同比例提供借款主要为补充其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关联人介绍
(一)被资助对象暨关联人关系介绍
上海隆奕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与保利上海分别持股50%。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担任上海隆奕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海隆奕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隆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0028233F
3、成立时间:2014-01-06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辽阳路199号16层1605室
5、法定代表人:张世磊
6、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7、实收资本:5.0亿元人民币
8、主要股东:鲁信创投与保利上海分别持股50%。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隆奕资产总额为79,940.66万元,负债总额42,132.20万元,资产负债率52.70%,净资产37,808.4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10.73万元,净利润-3,179.1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隆奕资产总额为79,260.48万元,负债总额42,127.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3.7亿元,净资产37,132.60万元;2022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427.26万元,净利润-675.86万元。
11、主要运营情况:2016年6月,上海隆奕购入保利绿地广场J楼(上海市杨浦区辽阳路199号),购入价格41,429元/平,总面积19,632.19平。2018年,上海隆奕以该楼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申请写字楼按揭贷款4.05亿元,贷款期限10年期,贷款利率现为4.95%。2018年9月,该楼交付并正式对外出租,截至目前整体出租率51.2%。
12、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1年5月,上海隆奕向股东申请分期借款4,000万元,年利率
5.22%,期限一年,其中鲁信创投出借2,000万元。该借款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和2022年12月15日到期,上海隆奕已按期归还股东双方5月31日到期本息合计2,104.4万元,剩余应
还股东双方本息合计2,104.4万元,将于2022年12月15日到期。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保利上海)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保利置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9720361P
3、成立时间:2012-07-05
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1幢107A室
5、法定代表人:夏文伟
6、注册资本:58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第三方理财服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集团下属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建造的项目管理,收费停车场,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9、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保利上海与鲁信创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隆奕本次总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由股东双方按持
股比例提供同比例股东借款,即鲁信创投、保利上海分别提供借款4,500万元。双方在借款条款上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6个月,借款年利率区间5.22%-6.25%,按照资金需求分批借款,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海隆奕资信良好,主要资产为保利绿地广场J楼。公司与保利上海已启动该物业资产的出售方案,未来上海隆奕将以租金收入及出售物业资产回笼的资金归还股东借款。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隆奕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按照资金需求分批借款,并对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全额完成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5,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5,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保利上海作为上海隆奕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
比例股东借款,系共同维护上海隆奕稳定经营及良好信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海隆奕后续将进一步优化招租方案和形式,改善日常经营现金流。同时,鲁信创投将持续与保利上海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推动上海隆奕所持写字楼物业资产的出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31关于2021年度核销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 公司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拟在2021年度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本次拟核销应收款项共计12,830,590.50元,其中应收账款4,096,610.23元,其他应收款8,733,980.27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法院判决破产的客户2户,金额小计8,624,907.72元,分别为已经完成破产清算1户,山东信博洁具有限公司,金额8,368,707.72元;已经完成破产重组1户,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256,200元。剩余4,205,682.78元均为1万元以下应收款项,涉及客户1,068户,户均3,937.91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主体 | 核算科目 | 户数 | 核销金额 | 备注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 | 应收账款 | 2 | 8,822.13 | 1万元以下2户 |
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 | 4,568,015.30 | 1万元以下2户; 破产清算1户,456.68万元 |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505 | 3,095,314.66 | 1万元以下504户; 破产重组1户,23.61万元 |
其他应收款 | 106 | 4,165,964.97 | 1万元以下105户; 破产清算1户,380.19万元 | |
山东鲁信四砂泰山磨具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316 | 804,887.57 | 1万元以下315户; 破产重组1户,2.01万元 |
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141 | 187,585.87 | 1万元以下140户 |
合计 | 1070 | 12,830,590.50 | 1万元以下合计1,068户 |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处理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以前年度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议案3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候选人名单如下:
陈磊、姜岳、马广晖、李晓鹏、刘鑫、王晶。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磊,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工程师。曾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部业务经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四部总经理、深圳业务部总经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姜岳,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CFA。历任雷曼兄弟资产管理公司/路博迈资产管理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山东领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经合集团合伙人,现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广晖,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项目经理、业务经理、法律事务部高级业务经理、法律事务部副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法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法律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风险合规部部长。马广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晓鹏,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基建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权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基金管理部)部长。李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鑫,女,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一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业务二处处长,财政部青岛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刘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晶,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新园热电财务总监,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值服务部副部长、部长、工业转型投资部部长;2017年12月起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议案3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考察和审定,拟提名胡元木、张志勇、唐庆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元木,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务处处长、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兼任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元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志勇,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编辑职称。1994年4月至2014年12月,历任证券时报主任、编委、社长助理、副社长。现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9月起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唐庆斌,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在企业重组、风险管理与控制、企业审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齐鲁期货经纪公司总会计师、东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1月担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庆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议案3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同意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候选人名单如下:
郭相忠、侯振凯、于怀清。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相忠,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干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侯振凯,男,1982年2月出生,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业务主办律师、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法律事务部)高级职员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侯振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于怀清,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商报记者,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业务主办,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监管部)副部长。于怀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