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债权受让方《告知函》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时代万恒集团”)《关于接到长城资产公司告知函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接到长城资产公司告知函的通知》内容
6月15日,时代万恒集团接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告知函。
鉴于长城资产取得的原建行大连甘新支行持有的时代万恒集团债权(截至交易基准日2021年12月8日,债权本金49,896.68万元,利息9,622.36万元,债权合计59,519.04万元)目前仍无法偿付,长城资产拟通过司法途径对质押股权予以处置。目前集团正在积极与长城资产进行接触和沟通,争取圆满解决相关事项。现将告知函转知,请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长城资产《告知函》内容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甘新支行”)持有的时代万恒项目债权。 2022年1月6日,我司与建行甘新支行签署《卖断型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中长资(连)合字【2022】286-1),并于1月28日在《辽宁日报》上发布债权转让
联合公告。
截止交易基准日2021年12月8日,贵司欠付债权本金49,896.68万元,利息9,622.36万元,债权合计59,519.04万元。鉴于贵司目前无法偿还我司欠款,为保证我司合法权益,现拟通过司法途径对质押股权予以处置。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因时代万恒集团与建行甘新支行的合同纠纷一案,时代万恒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7,735,043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82.26%,占公司总股本的40%,均被质押)被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现建行大连甘新支行持有的时代万恒集团债权已转让给长城资产。
截止交易基准日2021年12月8日,时代万恒集团欠付长城资产债权本金49,896.68万元,利息9,622.36万元,债权合计59,519.04万元。鉴于时代万恒集团目前无法偿还长城资产欠款,长城资产拟通过司法途径对质押股权予以处置。时代万恒集团收到《告知函》后,正在积极与长城资产进行接触和沟通,争取圆满解决相关事项。
如果时代万恒集团质押股权被依法处置,公司的控制权存在变更的可能。公司将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