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2-05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2022】第460号《关于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就提出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95,265.61万元,归母净利润13,633.83万元,同比增长207.46%。2021年度,你公司采选化工相关业务毛利率为39.00%,同比增长107.56%,电机业务毛利率22.69%,同比下降3.22%。请你公司: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对比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期后收款和退货情况等方面,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你公司往年季度收入变动情况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一)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步入了高景气发展阶段,2020年四季度以来,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市场的需求爆发,市场对锂电产业链相关原材料需求量上升明显,推动公司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不断上涨,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采选化工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明显增加。
1、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由于采选化工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波动影响最为明显,在选取可比公司时,主要选取锂矿采选化工业务相关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单位:万元
NO. | 公司 名称 | 股票 代码 | 2021年第四季度 | 2021全年 | 2021年第四季度占全年比重 |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1 | 赣锋锂业 | 002460 | 410,845.63 | 275,561.25 | 1,116,221.44 | 522,840.47 | 36.81% | 52.70% |
2 | 天齐锂业 | 002466 | 379,060.24 | 154,904.78 | 766,332.09 | 207,885.73 | 49.46% | 74.51% |
3 | 永兴材料 | 002756 | 227,706.23 | 33,672.71 | 719,925.64 | 88,708.14 | 31.63% | 37.96% |
4 | 雅化集团 | 002497 | 179,543.26 | 30,427.20 | 524,134.07 | 93,662.63 | 34.26% | 32.49% |
5 | 盛新锂能 | 002240 | 107,450.37 | 31,228.73 | 293,427.25 | 85,064.82 | 36.62% | 36.71% |
6 | 融捷股份 | 002192 | 37,558.69 | 4,120.74 | 92,059.76 | 6,828.94 | 40.80% | 60.34% |
7 | 江特电机 | 002176 | 95,265.61 | 13,633.83 | 298,227.72 | 38,576.98 | 31.94% | 35.34% |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与利润占2021年全年比重均较高,主要从事锂盐业务的赣锋锂业、天齐锂业、融捷股份占比较大;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电机和采选化工业务两大板块,第四季度收入与利润占2021年全年比重与可比上市公司永兴材料、盛新锂能、雅化集团等公司较为接近,符合行业特点。
2、与以前年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第四季度 | 2021 全年 | 2021年第四季度占全年比重 | 2020年第四季度 | 2020全年 | 2020年第四季度占全年比重 |
营业收入 | 95,265.61 | 298,227.72 | 31.94% | 44,092.62 | 184,398.48 | 2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33.83 | 38,576.98 | 35.34% | -705.95 | 1,432.65 | -49.28% |
由上表可知,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同比上年增长,2021年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占全年比重同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碳酸锂市场均价由2020年第四季度的4万元/吨持续上涨至2021年第四季度的20万元/吨,致使公司采选化工业务量价齐升,导致公司归母净利润由2020年第四季度亏损转为2021
年第四季度大幅盈利。
3、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品 | 碳酸锂 | 采选产品 | 电机 | |
(吨) | (吨) | (万kw) | ||
2021年第四季度 | 产能 | 7,500.00 | 525,000.00 | 132.31 |
产量 | 3,785.00 | 479,821.02 | 91.29 | |
产能利用率 | 50.47% | 91.39% | 68.99% | |
2021全年 | 产能 | 30,000.00 | 2,100,000.00 | 529.26 |
产量 | 12,778.08 | 1,355,230.77 | 457.57 | |
产能利用率 | 42.59% | 64.53% | 86.45% |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采选化工业务产能利用率高于全年产能利用率,公司电机业务产能利用率略低于全年产能利用率,但电机业务利润对公司整体利润的贡献占比较小。
4、期后收款及退货情况
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收回年初应收账款余额29,022.21万元,占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45.37%;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退货18.07万元,占2021年主营业收入的0.01%。期后收款主要是电机业务,电机业务信用期3-6个月,汽车业务因新能源汽车补贴尚未收到,期后回款较低,影响公司期后回款比率,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碳酸锂产品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在2021年第四季度大幅度增长所致,与可比上市公司趋势一致,增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结合行业变化趋势、产品和客户结构、原材料价格变动、境外销售环境、疫情影响和汇率波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等情况,详细分析采选化工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机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回复:
(一)公司采选化工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机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
理性
1、采选化工-碳酸锂行业
(1)2021年度采选化工-碳酸锂行业的发展状况
①碳中和已经从全球共识变成全球行动,锂电池产业迎来更确定性的发展机会。
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电力、交通和工业三大领域将成为减碳主战场。构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加速汽车电动化转型,将成为碳中和之战的主要路径。未来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将对锂电池需求量带来爆发式增长。
②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销量数据仍然大幅度超预期,中国市场进入到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
2021年全球新能源市场呈现飞速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销量每月创新高。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70万辆,同比大幅度增长102.4%,其中中国市场销量达到354.8万辆,同比增长160.1%。展望2030年,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780万辆,占当年新车销量的比例将接近50%。
图表1:2018-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预测:万辆
在市场芯片短缺、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电池供应紧张的大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销量数据仍然大幅度超预期,尤其是中国市场,基本已经完全进入到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白皮书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中国一直是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和制造国家。201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在全球的占比为42.1%,这一数据在2021年达到59.4%,汽车动力电池(EV LIB)、储能电
池(ESS LIB)和小型电池(SMALL LIB)出货量在全球占比持续提升。
图表2:2014-2020年中国不同类别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占全球比重变化趋势图
③矿石料及碳酸锂价格的持续上升,市场供不应求。
据SMM现货价格显示,自2020年第四季度,国产电池级碳酸锂现货价格便开始持续上行,而这与上游有色金属锂原材料的短缺情况密不可分。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65%的锂原料需要进口。因此,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的爆发式增长,身为全球最大的锂盐和锂电池生产国,我国锂资源供需矛盾逐渐加剧。
自2020年四季度以来,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市场的需求爆发,市场对锂电产业链相关原材料需求量上升明显。而碳酸锂作为四大正极材料生产制造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不断创下历史新高,向下传导致使锂盐在四大正极材料中的成本持续跳涨,并推动正极材料本身价格大幅抬升。
图表3: 2020-2022年正极材料价格走势图
据SMM统计, 2021年全国对碳酸锂需求达35万吨,该项数据相较2020年同期同比增长超60%。另一方面,上游矿端因投产周期相对较长,对锂盐产量提升构成明显限制,供平需涨之下,碳酸锂,氢氧化锂等价格一路上行,截至2022年一季度,电池级碳酸锂的成交价位已行至50万元/吨左右,电池级氢氧化锂亦在46-48万元/吨左右。
图表4:2019-2022年碳酸锂、氢氧化锂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SMM
(2)采选化工产品和客户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 客户分类 | 营业收入 | 占比 |
碳酸锂 | 国内正极材料客户 | 134,258.66 | 94.56% |
钽铌、锡 | 国内深加工企业、贸易公司 | 2,050.93 | 1.44% |
长石粉 | 国内陶瓷、建材企业 | 1,768.58 | 1.25% |
原矿 | 国内锂云母代加工企业 | 1,463.92 | 1.03% |
其他副产品 | 国内其他客户 | 2,447.79 | 1.72% |
合 计 | 141,989.88 | 100.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采选化工产品营业收入中碳酸锂占比较大,采选化工产品的客户均为国内客户。
(3)采选化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12月 | 2020年1-12月 | 同比增减幅度 | |
每吨均价 (不含税) | 锂云母 | 982.12 | 547.25 | 79.46% |
锂辉石 | 5,821.27 | 5,662.10 | 2.81%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1年采选化工主要原材料锂云母均价同比增长幅度较大,锂辉石均价同比变动幅度较小,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外购的锂云母价格上涨,锂辉石大部分是2020年结存。
(4)采选化工产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NO. | 公司名称 | 股票 代码 | 分行业同类业务 | 2021年度毛利率 | 上年同期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备注 |
1 | 赣锋锂业 | 002460 | 锂系列产品业务 | 47.76% | 23.40% | 24.36% | 锂系列产品主要指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氯化锂、氟化锂、金属锂等。 |
2 | 天齐锂业 | 002466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 61.89% | 23.71% | 38.18% |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主要指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业级单水氢氧化锂、金属锂、无水氯化锂。 |
3 | 永兴材料 | 002756 | 锂矿采选及锂盐制造业业务 | 51.99% | 2.24% | 49.75% | 锂矿采选及锂盐制造业业务主要包括采矿、选矿、碳酸锂加工。 |
4 | 雅化集团 | 002497 | 锂业务 | 42.35% | 13.03% | 29.32% | 锂业务主要为深加工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系列产品。 |
5 | 盛新锂能 | 002240 | 锂产品业务 | 47.78% | -9.39% | 57.17% | 锂产品业务主要为锂矿采选、基础锂盐和金属锂的生产与销售。 |
6 | 融捷股份 | 002192 | 锂盐 | 14.34% | 0.48% | 13.86% | 锂盐主要指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品。 |
7 | 江特电机 | 002176 | 采选化工 | 39.00% | -68.56% | 107.56% | 采选化工包括锂云母采选及碳酸锂加工业务。 |
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互动易平台等。
由上表可知,随着碳酸锂价格持续上涨,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伴随锂行业的复苏以及碳酸锂业务外部环境持续向好,碳酸锂产品下游需求量增长迅速,碳酸锂价格大幅度的上涨,2021年度锂盐业务的可比上
市公司业绩大为改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公司碳酸锂销售均价同比增长196.66%,主要原材料锂云母价格同比增长79.46%,2020年末结存锂辉石原材料价格无较大变动,原材料价格增幅低于产品价格增幅;2021年公司采选化工生产经营未受到疫情的影响,公司采选化工业务无国外往来业务,不受汇率因素的影响;同时2021年度受益于公司采选化工产业链优势,公司主要碳酸锂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上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毛利率变动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2、电机行业
(1)2021年度电机行业的发展状况
2021年,在“双碳”及“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下,政府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将有力促进能源供给清洁化、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清洁能源利用高效化。电机行业市场容量大,作为重要的驱动源,在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广泛应用于治金、电力、石化、煤炭、矿山、建材、造纸、市政、水利、造船、港口装卸等不同领域。在全球节能降耗的背景下,推广高效电机已成为全球电机产业发展的共识,通过能效提升,可从整体上提升电机系统效率,节能降耗,作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先导产业,电机产业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必然是高效节能化。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国内高效电机渗透率必将进一步提升,冶金、电力、风电、石化等领域将会在节能改造方面加速投入。电机领域将进行绿色化转型,电机行业也将会进一步拓展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链、加快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并推进电机系统节能、数字化、智能化;另随着军队装备建设将不断加速,陆军下游、海军装备的迭代升级将成为军工行业主旋律,供给端迎来增量期。受疫情影响,电机行业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电机行业企业产品的调价未能实现同步上涨,致使电机产品的毛利率普遍稳中有降。
(2)电机业务产品和客户结构
单位:万元
产品 | 客户分类 | 营业收入 | 占比 |
产品 | 客户分类 | 营业收入 | 占比 |
传统电机 | 建机、港口、冶金、风力行业客户 | 88,249.08 | 60.59% |
伺服电机 | 绣花机、手套机、新能源汽车客户 | 45,163.95 | 31.01% |
军工电机 | 军品客户 | 1,606.59 | 1.10% |
其他电机 | 数控、其他客户 | 10,630.71 | 7.30% |
合 计 | 145,650.33 | 100.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机业务主要产品为传统电机和伺服电机,客户主要是国内的建机、港口、冶金、风力行业、绣花机等客户,国外客户占比较小。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12月 | 2020年1-12月 | 同比增减幅度 | |
每吨均价 (不含税) | 铸铁件 | 6,330.00 | 5,590.00 | 13.24% |
硅钢片 | 7,810.00 | 5,050.00 | 54.65% | |
圆钢 | 5,450.00 | 4,100.00 | 32.93% | |
漆包线 | 65,480.00 | 49,260.00 | 32.93% |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机主要原材料为铸铁件、硅钢片、圆钢、漆包线等,2021年主要原材料均价同比都有较大幅度上涨。
(4)电机产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NO. | 公司名称 | 股票 代码 | 同类产品 | 2021年度毛利率 | 上年同期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备注 |
1 | 大洋电机 | 002249 | 起动机及发电机 | 16.88% | 20.48% | -3.60% | 起动机及发电机主要是为电机、起动机及发电机等产品 |
2 | 佳电股份 | 000922 | 防爆电机 | 31.64% | 34.95% | -3.31% | 防爆电机 |
3 | 中电电机 | 603988 | 交流电机 | 38.45% | 34.47% | -3.98% | 交流电机主要是中高压交流电机 |
4 | 卧龙电驱 | 600580 | 工业电机及驱动 | 27.45% | 29.51% | -2.06% | 工业电机及驱动主要指水泵电机、风电电机、压缩机。 |
5 | 江特电机 | 002176 | 电机 | 22.69% | 25.91% | -3.22% |
公司电机主要产品是建机电机、起重冶金电机、风电配套电机、伺服电机、军工电机、新能源汽车电机等。
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受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电机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电机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公司电机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22%,与可比公司下降幅度接近。2021年公司电机业务未受疫情的影响,电机产品国外往来业务占比较小,基本不受汇率因素的影响。综上所述,受益于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迅速发展,碳酸锂价格大幅度地上涨,公司采选化工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受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电机行业企业的电机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公司电机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也略有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未受到疫情因素影响,公司国外往来业务占比较小,基本不受汇率因素的影响。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进行控制测试;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分析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入、主要客户的变化及销售价格、毛利率的变动,与可比上市公司差异;
(3)获取销售合同,检查销售内容、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将合同数量、金额与账面记载出库数量、收入金额进行比较,并与江特电机公司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比对;
(4)检查交易过程中的单据,包括收货单、出库单、验收单、开票通知单、销售发票、资金收付凭证等,确定交易是否真实;针对出口货物,检查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与账面记载的产品名称、数量、金额是否一致;
(5)对主要客户进行交易及往来函证;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期后退货情况,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受碳酸锂价格上涨影响,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是合理的,未发现公司存在跨期确认收
入情形,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采选化工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机业务毛利率下降是合理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2、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7.17亿元,账面价值为6.56亿元,你公司本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金额为1,240.09万元,并转回或转销7,739.63万元。请你公司:
(1) 结合市场需求及在手订单,说明2021年你公司存货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存货余额大幅增加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少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合理;
(3)说明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性质、计提跌价准备的时间,转回的依据,转回金额较大且超过当年计提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1年存货的账面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在途物资 | 11,397.93 | 4,041.21 | -11,397.93 | -4,041.21 | -100.00% | -100.00% | ||
原材料 | 36,390.35 | 1,922.23 | 16,378.79 | 3,484.73 | 20,011.56 | -1,562.50 | 122.18% | -44.84% |
周转材料 | 107.52 | 12.92 | 83.06 | 12.20 | 24.46 | 0.71 | 29.45% | 5.85% |
在产品 | 9,016.67 | 853.23 | 7,083.97 | 1,468.05 | 1,932.70 | -614.82 | 27.28% | -41.88% |
自制半成品 | 1,777.34 | 139.49 | 1,247.01 | 530.33 | 139.49 | 42.53% | 100.00% | |
库存商品 | 22,464.24 | 3,168.34 | 17,843.94 | 3,589.55 | 4,620.30 | -421.21 | 25.89% | -11.73% |
委托加工物资 | 13.38 | -13.38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906.52 | 1,906.52 | 100.00% | |||||
合计 | 71,662.64 | 6,096.20 | 54,048.08 | 12,595.74 | 17,614.56 | -6,499.54 | 32.59% | -51.60% |
公司2021年各业务板块存货的账面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采选化工业务 | 32,030.37 | 66.48 | 20,203.33 | 5,647.41 | 11,827.04 | -5,580.93 | 58.54% | -98.82% |
电机业务 | 36,792.54 | 3,821.79 | 29,760.15 | 3,645.64 | 7,032.39 | 176.15 | 23.63% | 4.83% |
汽车业务 | 2,839.73 | 2,207.93 | 4,084.60 | 3,302.69 | -1,244.87 | -1,094.76 | -30.48% | -33.15% |
合计 | 71,662.64 | 6,096.20 | 54,048.08 | 12,595.74 | 17,614.56 | -6,499.54 | 32.59% | -51.60% |
从上表看,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增加,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主要系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一)2021年公司存货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表所述,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增加所致,国内锂电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后市场日渐繁荣,2021年产销量大幅增长,动力电池行业需求剧增,碳酸锂价格随之大幅度上涨,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与此同时,原材料市场供应短缺,为避免因原材料断供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四季度积极备货,因此年末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特别是原材料-锂云母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其次,2021年随着疫情的好转,经济逐步复苏,带动了漆包线、硅钢片等金属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电机业务因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期末库存也有所增加,此外,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新增变桨电机等新产品也导致期末电机业务存货增加。
公司采选化工业务的主要产品碳酸锂2021年末及2020年末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工业级碳酸锂 | 6,551.20 | 1,121.60 | 5,429.60 | 484.09% |
电池级碳酸锂 | 2,730.00 | - | 2,730.00 | 100.00% |
合计 | 9,281.20 | 1,121.60 | 8,159.60 | 727.50% |
通过上面订单变动情况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末订单较上年末大幅增加,结合之前所述的市场行情变化,公司存货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是合理的。
(二)存货余额大幅增加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少的原因,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合理性;
公司存货变动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存货余额 | 期初存货余额 | 本期存货变动 | 本期计提 |
采选化工业务 | 32,030.37 | 20,203.33 | 11,827.04 | 3.31 |
电机业务 | 36,792.54 | 29,760.15 | 7,032.39 | 1,082.60 |
汽车业务 | 2,839.73 | 4,084.60 | -1,244.87 | 154.18 |
合计 | 71,662.64 | 54,048.08 | 17,614.56 | 1,240.09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余额大幅增加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少主要系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变动所致。
1、采选化工业务主要产品工业级、电池级碳酸锂2021年市场价格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市价 | 期初市价 | 本期市价变动 | 变动比例 |
工业级碳酸锂 | 25.35 | 4.95 | 20.40 | 412.12% |
电池级碳酸锂 | 27.15 | 5.30 | 21.85 | 412.26% |
数据来源:SMM
从2018年起碳酸锂受产量过剩和下游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使得价格不断下行,再加上国家对能源电池补贴金额政策的调整和进口低价碳酸锂进入国内市场的影响,碳酸锂价格一跌再跌,当时处于大厂减产小厂关停的局面,2021年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迎来发展机遇,而碳酸锂是新能源车动力电池重要原材料,碳酸锂市场需求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碳酸锂产品成为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与碳酸锂正常生产所需的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初因碳酸锂市场波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年度转销或转回,因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减少。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在期末将每一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取其低者计量存货,并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测试过程:确定各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次按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确
定本期存货的减值金额。
3、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锂矿采选化工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2021年末 | ||
存货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赣锋锂业 | 002460 | 329,036.77 | 705.87 | 0.21% |
天齐锂业 | 002466 | 87,353.26 | 177.66 | 0.20% |
雅化集团 | 002409 | 121,345.10 | 64.48 | 0.05% |
永兴材料 | 002756 | 72,890.25 | 471.82 | 0.65% |
可比公司平均 | 0.23% | |||
本公司(采选化工业务) | 32,030.37 | 66.48 | 0.21% |
(2)电机产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2021年末 | ||
存货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大洋电机 | 002249 | 333,949.85 | 45,178.65 | 13.53% |
佳电股份 | 000922 | 127,315.17 | 17,256.53 | 13.55% |
中电电机 | 603988 | 35,565.30 | 1,923.81 | 5.41% |
卧龙电驱 | 600580 | 308,052.16 | 8,197.13 | 2.66% |
可比公司平均 | 9.01% | |||
本公司(电机业务) | 36,792.55 | 3,821.79 | 10.39% |
从上表看,公司采选化工业务及电机业务与对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基本相当,公司汽车业务处于逐步退出过程中,不具可比性,故未分析比较。总体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合理的。
(三)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性质、计提跌价准备的时间,转回的依据,转回金额较大且超过当年计提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年计提、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采选化工业务 | 电机业务 | 汽车业务 | 合计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 | 计提 | 转销 | 计提 | 转销 | 计提 | 转回 | 转销 | |
在途物资 | 4,041.21 | 4,041.21 | ||||||||
原材料 | 996.57 | 47.42 | 109.19 | 313.97 | 116.67 | 430.4 | 225.86 | 996.57 | 791.79 |
从上表看,公司采选化工业务及汽车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回或转销金额较大且超过当年计提金额。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996.57万元系采选化工业务中的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锂新能源”)在2017年购入了一批低品位的锂辉石,因当时条件有限,未挑选加工存放在公司仓库,从2018年起因碳酸锂受产量过剩和下游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价格不断下跌,使得锂辉石价格也随之不断下行,产品出现成本倒挂,故计提了跌价准备,然而2021年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锂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碳酸锂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远远大于账面成本,所以转回了该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996.57万元。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743.06万元,主要是因为相关计提跌价准备的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通过生产领用、加工制造等形成产成品实现对外销售,或者直接对外销售、报废等;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因本期实现对外销售而转销已计提的减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直接出售转销 | 生产领用转销 | 再加工后转销 | 报废转销 | 合计 |
在途物资 | 4,041.21 | 4,041.21 | |||
原材料 | 306.82 | 191.12 | 293.85 | 791.79 | |
周转材料 | 5.16 | 5.16 | |||
在产品 | 652.89 | 221.35 | 874.24 | ||
库存商品 | 779.06 | 250.63 | 0.97 | 1,030.66 | |
合计 | 1,738.77 | 4,453.68 | 250.63 | 299.98 | 6,743.06 |
公司本年大额跌价准备转销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银锂新能源在2020年碳酸锂产
周转材料 | 5.87 | 5.16 | 5.87 | 5.16 | ||||||
在产品 | 233.55 | 221.35 | 25.87 | 652.89 | 259.42 | 874.24 | ||||
自制半成品 | 139.49 | 139.49 | ||||||||
库存商品 | 3.31 | 499.03 | 594.5 | 365.97 | 11.64 | 165.66 | 609.45 | 1,030.66 | ||
合计 | 3.31 | 996.57 | 4,587.66 | 1,082.60 | 906.45 | 154.18 | 1,248.95 | 1,240.09 | 996.57 | 6,743.06 |
品出现成本倒挂,对其在途物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本年度在途物资入库加工成产品后对实现对外销售,在结转营业成本时,将存货跌价准备转销4,041.21万元,本年度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对实现对外销售,在结转营业成本时,将存货跌价准备转销47.43万元,库存商品直接实现对外销售,在结转营业成本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16.43万元;公司逐步实施退出汽车产业,同时为盘活公司资产,加速回笼资金,本年处置了汽车产业的部分存货,对应转销了存货跌价准备1,248.95万元,此外,公司对部分售后电机、不合格产品进行再加工或拆解改型后再销售,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50.63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系采选化工业务的存货增加所致,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出售或处置的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时予以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销均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转回或转销金额较大且超过当年计提金额是合理的。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主要检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公司存货监盘程序,查看存货状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销和转回否适当;
(3)分析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销和转回计算是否正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合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和转销是合理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负债为34.43亿元,占总负债比例达93.56%,其
中短期借款为15.79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46亿元,受限比例为44.1%。请你公司结合目前有息负债到期情况、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预计经营现金流情况、资产变现能力等说明具体偿债资金来源等,说明你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提高偿债能力的具体措施,并说明是否存在相关风险。回复:
(一)可动用货币资金情况
近两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占比 | 2020年末 | 占比 |
库存现金 | 35.14 | 0.05% | 24.6 | 0.06% |
银行存款 | 41,685.26 | 55.85% | 19,046.15 | 43.60% |
其他货币资金 | 32,921.04 | 44.10% | 24,607.92 | 56.34% |
合计 | 74,641.44 | 100% | 43,678.67 | 100% |
其中: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占比 | 2020年末 | 占比 |
货币资金 | 74,641.44 | 100.00% | 43,678.67 | 100.00% |
其中:使用受限资金 | 32,392.19 | 43.40% | 24,114.68 | 55.21% |
矿山生态修复资金 | 528.85 | 0.71% | 493.24 | 1.13% |
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 41,720.40 | 55.89% | 19,070.75 | 43.66% |
由上述两表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4,641.44万元,其中:1)使用受限资金32,392.19万元,主要为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支付保函的保证金,在其对应的票据或保付款项到期偿付前,不得自由使用;2)矿山生态修复资金528.85万元;3)扣除以上项目后,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41,720.40万元。
2021年末公司可支配货币资金余额相比上年增长较大,同期货币资金余额相比上年度也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二)短期债务情况
2021年期末公司短期负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年末 | 占比 |
流动负债 | 32.21 | 10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5.7 | 48.74% |
应付票据 | 9.08 | 28.19%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0.06 | 0.19% |
如上表所示, 2021年期末公司流动负债32.2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5.70亿元,占比48.74%;应付票据9.08亿元,占比28.19%,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0.06亿元,占比0.19%。
公司与众多银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公司短期债务主要为银行有息负债。2021年度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19.89亿元(其中:18.89亿元为省内12家银行向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客车厂”)、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特”)、银锂新能源授信;1亿元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向子公司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授信)。
为保证公司稳定使用银行存量用信,满足企业持续发展需要,落实企业对银行不抽贷、不压贷、降低贷款利率的诉求。2020年9月10日,政府牵头召集12家贷款银行签订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88872.869万元债务优化银团协议》。即:公司及子公司宜春客车厂、江西江特、银锂新能源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农业银行,作为牵头行及参加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浦发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袁州支行(九江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交通银行)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赣州银行、上述银行作为参加行)就公司约18.89亿元银行贷款组建了债务优化银团。
自该协议生效日起三年内,上述12家参加行在不改变原有抵押、保证、信用等担保方式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有效解决了企业正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
(三)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 公司2021年经营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0.23%,经营情况向好,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四)资产变现能力
公司通过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以持续保持公司锂产业及电机产业技术先进性,维持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2021年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特别是锂盐产品市场广阔,发展前景良好,未来随着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资产规模及质量将稳步提升。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将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从而保障偿债能力,控制偿债风险。
(五)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措施
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现金流稳定,短期偿债风险低。为持续保障偿债能力,控制偿债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一直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具有良好征信,从未出现逾期还款情况。良好的银企关系为公司短期债务清偿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主要还款来源:一是,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二是,公司应收款项融资7.4亿元,具有随时变现能力;三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022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亿元,净利润30.3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值约35亿元。
2、制定资金管理计划并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将根据2022年资金安排,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等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严格费用管控,合理有序地安排营运资金支出。公司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筹资、投资计划,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落实还本付息资金。
3、公司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避免流动性风险。公司将以持续提升采选化工业务及电机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为目标,不断巩固公司在上述领域的市场地位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建立健全研发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以及核心员工激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增幅 |
经营现金流净额 | 39,925.69 | 30,658.95 | 30.23% |
励机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产品和技术创新,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应对流动性风险、提高偿债能力。综上,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并制定了相关风险应对措施,短期偿债风险较小。债务优化银团协议,保障了银行对公司授信规模及优惠利率,对公司的经营及偿债能力均产生积极影响。
4、报告期末,你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736.22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为6.52%。请结合你公司对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预计情况与依据,说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154.13 | 7,450.7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27.72 | 956.93 |
可抵扣亏损 | 23,112.90 | 3,541.15 |
累计折旧 | 333.49 | 72.04 |
预计负债 | 115.34 | 28.84 |
递延收益 | 4,494.64 | 674.20 |
公允价值变动 | 72.06 | 12.33 |
合计 | 69,110.28 | 12,736.22 |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及未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产生,占比86.3%。
(一)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情况
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由应收款项对应的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71亿元,占比73.06%;剩余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形成。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对客户信用进行评定及时调整授信发货额度,应收款项情况每月在经理班子例会上汇报,实时跟踪。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根据欠款客户的实际情况,必要时采取诉讼手段进行催收,报告期内公司已对部分客户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与部分客户已达成和解或调解,取得初步效果。
(二)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情况
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33.46亿元,主要是汽车产业亏损和部分盈利能力不足的公司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2.31亿元,主要是盈利能力前景较好的锂产业和电机产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推动,锂盐产业规模逐渐扩大,锂盐产品盈利能力大大改善,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利润弥补前期的亏损
在锂盐产业中,公司在宜春当地拥有丰富的锂瓷石矿资源,从已探明矿区储量统计,公司持有或控制的锂矿资源量1亿吨以上。通过长期致力于锂云母提锂技术的革新,改变了锂资源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公司已建成年产3万吨锂盐生产线,经过十年的技术攻关,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在电机产业中,公司紧紧围绕细分行业龙头培育和建设,打造了一批专精特新的产品和产业,其中建机电机、起重冶金电机、风电配套电机、伺服电机、电梯扶梯电机等产品在细分行业中连续多年国内产销量排名前列。公司先后与多家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研发各类新型电机产品,同时取得了军工承制资格,稳步推进武器装备配套产品,在部分军工电机核心技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1、锂盐产业规划
公司将利用锂云母提锂工艺的先行优势,不断提高锂云母提锂工艺水平,实现锂云母提锂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公司在宜春的锂云母资源优势。因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制备碳酸锂有较大的成本优势且原料自主可控,为了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将逐步直至全部采用自有锂云母精矿生产。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快探矿和“探转采”力度,同时积极介入国内外的优质锂矿资源,扩大采矿、选矿及锂盐加工能力。
2、电机产业规划
公司将在保持现有细分领域优势的基础上,紧扣节能和智能方向,不断扩大伺服电机的市场占有率,加快军用电机和低震低噪舰船用电机的市场推广速度,提高新能源汽车电机的市场占有率,新培育两至三个市场细分龙头,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坚持以智能化、低能耗为主要方向,以节能降效为己任,加大技改投入,公司计划未来三年对现有电机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产能。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实际情况,预期经营业绩会大幅提升,未来可以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准确,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无异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
5、年报显示,你公司自查发现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向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贸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对新钢贸易与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威”)于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止期间所签署的所有与锂精矿有关的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由上海宝威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履约担保》函的签订未及时告知公司有关部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属于违规对外担保。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交易发生背景、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协议签署情况、你公司是否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及你公司为防范相关风险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并请结合自查情况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情况。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交易发生背景
1、担保情况涉及的相关方
(1)江特矿业、银锂新能源
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特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在锂矿采选及冶炼加工领域的投资管理。
银锂新能源系江特矿业控股子公司,负责公司的碳酸锂等锂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
(2)宝威控股、宝威锂业、上海宝威
宝威控股有限公司(0024.HK,简称“宝威控股”)为港交所上市公司,主要进行国内外钢铁贸易业务。宝威物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宝威锂业有限公司”,简称“宝威锂业”)是宝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宝威锂业曾在2017年获得澳大利亚巴尔德山(BaldHill)的锂矿产品包销权。宝威锂业与江特矿业在2017年合资设立了江西宝江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江锂业”)。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宝威”)为宝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宝江锂业采购和销售巴尔德山锂矿产品提供进口代理服务。
(3)宝江锂业
宝江锂业由江特矿业与宝威锂业合资设立,其中江特矿业和宝威锂业各自持有宝江锂业50%的股权。2019年1月,宝威锂业无偿将所拥有的巴尔德山锂矿产品包销权转让给宝江锂业。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宝威控股主要负责代理巴尔德山锂辉石精矿产品的进口事项,银锂新能源主要负责将锂辉石精矿产品加工为碳酸锂等锂盐产品。
(4)新钢贸易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贸易”)作为进口代理商办理货物进口和报关事项,进口代理商根据委托方需求,先支付货款取得锂辉石精矿产品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毕货物进口和报关事项后,再将锂辉石精矿转卖至委托方。
2、事项发生的背景和过程
因生产碳酸锂需要使用锂辉石精矿作原料,银锂新能源委托拥有锂辉石精矿包销权的宝江锂业采购原材料锂辉石精矿,宝江锂业委托上海宝威代理进口,上海宝威再委托新钢贸易代理进口和报关。进口代理商新钢贸易为控制锂辉石精矿进口代理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要求委托方出具其认可资信的担保。
3、采购锂辉石精矿情况
2019年3月26日,宝江锂业作为委托方,委托上海宝威作为代理方办理锂辉石精矿进口业务,并签订了《锂辉石精矿代理合同》;2019年3月27日,上海宝威作为委托方,委托新钢贸易作为代理方办理锂辉石精矿进口业务,并签订了《代理进口合同》,约定采购约9,000吨锂辉石精矿,合同金额713.7万美元
(约合人民币5,580万元)。
2019年4月24日,宝江锂业作为委托方,委托上海宝威作为代理方办理锂辉石精矿进口业务,并签订了《锂辉石精矿代理合同》;2019年4月24日,上海宝威作为委托方,委托新钢贸易作为代理方办理锂辉石精矿进口业务,并签订了《代理进口合同》,约定采购约10,000吨锂辉石精矿,合同金额791.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350万元)。
新钢贸易于2019年5月25日、2019年6月15日办理了共计约1.87万吨锂辉石精矿的进口报关业务,新钢贸易先行支付了进口货款并获得锂辉石精矿产品的所有权。
(二)担保协议签署及信息披露情况
1、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5月31日,银锂新能源急需使用锂辉石精矿,业务负责人罗清华为满足生产所需,在未认识到该担保事项已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性质,应该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的情况下,应进口代理商的要求,代表江特矿业出具了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致: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就贵司与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上海宝威”)于2019年3月27日起和2021年3月27日止期间所签署的所有与锂辉石精矿有关的《代理进口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我司承诺:若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主合同及附属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将无条件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赔偿损失、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贵司实现债权及担保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差旅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与责任,本担保终止。
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签字):罗清华
签署时间:2019年5月31日”
上述《履约担保》函的签订未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等有关部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后续自查发现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发现上述担保情况后,立即组织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发现,除上述《履约担保》函外,公司合营公司宝江锂业存在以下类似担保事项:
(1)2019年1月15日,宝江锂业向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出具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W201901001-XY),承担厦门象屿与上海宝威签订的《协议书》(合同编号DLJK20190115-SHBW)项下债务人应履行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
(2)2019年3月27日,宝江锂业向福州速传保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速传”)出具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W20190325-BZ),承担福州速传与上海宝威自2019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9日止期间所签署的所有《协议书》等相关文件项下债务人应履行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
(3)2019年7月23日,宝江锂业向青岛中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兖”)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司自愿就贵司与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2019年7月23日跟贵司所签署的锂精矿《代理采购合同》(下称“主合同”) (合同号:2019-ZY-KSA-CG-016-00)项下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我司承诺:若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主合同及附属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将无条件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赔偿损失、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贵司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差旅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与责任,本担保终止。”
(4)2019年8月9日,宝江锂业向青岛中兖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司自愿就贵司与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
2019年8月9日跟贵司所签署的锂精矿《代理采购合同》(下称“主合同”) (合同号:2019-ZY-KSA-CG-018-00)项下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我司承诺:若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主合同及附属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将无条件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赔偿损失、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贵司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差旅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与责任,本担保终止。”
(5)2019年5月30日,宝江锂业向新钢贸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致:新钢贸易贸易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就贵司与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上海宝威”)于2019年3月27日起和2021年3月27日止期间所签署的所有与锂辉石精矿有关的《代理进口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我司承诺:若宝威(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主合同及附属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我司将无条件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赔偿损失、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贵司实现债权及担保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差旅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务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与责任,本担保终止。”
宝江锂业发生上述担保事项的时候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通过江特矿业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出具担保函时不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宝江锂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上述担保构成上市公司范围内的担保。
(三)公司是否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及为防范相关风险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公司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及后续自查中发现了上述担保,经核实,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公司与相关方协调解除了上述担保,公司不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具体如下:
(1)2020年5月7日,新钢贸易向江特矿业、宝江锂业出具了《撤销担保》函同意撤销江特矿业和宝江锂业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5月30日向其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2)2020年5月7日,福州速传向宝江锂业出具了《解除协议》,解除双方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的《保证合同》。
(3)2020年5月7日,厦门象屿向宝江锂业出具了《解除协议》,解除双方于2019年1月15日签订的《保证合同》。
(4)2020年5月7日,青岛中兖向宝江锂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西宝江锂业有限公司撤销担保的函》,同意撤销宝江锂业于2019年7月23日及2019年8月9日向其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经向罗清华确认,上述担保是由于当事人认为出具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锂辉石精矿代理购买事项顺利完成、保障银锂新能源的原材料供应,未能理解到该事项将构成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系其本人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等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足所引起。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后,立即与相关方沟通解除了上述担保,公司不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2、为防范相关风险采取了以下具体应对措施:
(1)对本次担保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内部问责、调整工作分工、处以罚款等措施。
(2)要求公司内部及各子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系统梳理用印审批流程和信息传递与沟通流程。
(3)2020年5月29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公司印鉴管理制度等内容,提高相关人员对有关制度的认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制定了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完善了公司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执行。
上述应对措施实施后,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得到了有效管控,堵住了类似事件可能发生的漏洞。
(四)结合自查情况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
究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立即组织对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及审批流程,确保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公司2019年度出现的违规担保于2020年度已全部解除。2020年6月12日,公司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对该违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披露。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该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函,公司已充分吸取教训,并及时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会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责任人罗清华采取了内部问责、工作分工调整并处以罚款等措施。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公司与对外担保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及复核公司相关内控流程,查阅公司相关整改措施和相关文件资料;
(3)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进行沟通,并实地察看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4)查阅公司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出现的违规担保于2020年度已全部解除担保,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6、其他你公司认为需予以说明的事项。
回复:公司没有其他需要予以说明的事项。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