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自2022年05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433,169.00元,具体明细如下(单笔100,000元及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序号 | 收款单位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 | 补助依据 |
1 | 敏芯股份 |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资金(新兴产业专项——MEMS专项补贴) | 1,000,000.00 | 1、《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微纳电子机械系统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苏园科〔2016〕3号);2、《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苏园科〔2018〕62号) |
2 | 敏芯股份 | 苏州工业园区稳岗返还补贴 | 213,763.00 |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稳定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1号) |
3 | 德斯倍 | 苏州工业园区稳岗返还补贴 | 217,406.00 |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稳定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1号) |
4 | 其他 | / | 2,000.00 | / |
合计 | 1,433,169.00 | / |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