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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2年6月

目 录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题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允许录音录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年6月20日14:0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或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四、参会人员: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内容: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规则;

2、宣布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

3、作如下议案报告: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5、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6、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有效投票表决情况;

8、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0、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宣布会议结束。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委托理财额度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产品类型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上市银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均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对委托理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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