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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12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8-2-2

8-2-3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12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除另有说明外,本专项核查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一致。

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8-2-4

目录

1.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 5

2.关于前次募投 ...................................................................................................................... 12

3.关于财务性投资 .................................................................................................................. 20

8-2-5

1.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0%,预备费1,159.75万元;(2)发行人将预备费认定为资本性支出,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2年5月收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的《关于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在原有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增设地下或楼顶停车场,并新增外立面幕墙建设,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投项目预备费完成上述工程建支出。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将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增加为本次募投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履行的相应决议程序,是否导致本次发行方案生变化;(2)发行人将相关预备费金额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规模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将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增加为本次募投项目内容的合理性,履行的相应决议程序,是否导致本次发行方案生变化;发行人将相关预备费金额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于2022年5月收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的《关于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说明》,说明中涉及停车场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的建设系施工方案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的增加,不会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备费主要用于项目在建设期内及竣工验收后可能发生的事项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的部分。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8-2-6

在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调减1,700.00万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8,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44,659.1039,500.00
2研发中心项目9,524.16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9,300.0019,300.00
合计73,483.2668,30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如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出现以下情形,应当视为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撤回本次证券发行申请重新申报,具体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增加新的募投项目;(3)增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减少募集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其对应的认购股份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会导致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且独立董事已对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规模合理性

8-2-7

1、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4,032.2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9,279.6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中包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12.70万元以及票据保证金2,660.58万元。

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①2022年3月末现金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43,311.92
其中:②截至2022年3月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312.70
③应付票据敞口20,036.42
剩余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①-②-③)2,962.81

2022年3月末,在综合考虑前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应付票据的兑付需求情况下,公司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仅有2,962.81万元,难以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运营资金需求,有必要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发行人近年来营业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流动资金需求也快速增长,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项目金额
应收票据余额5,142.39应付票据13,754.97
应收账款余额40,629.30应付账款35,426.81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1,984.57合同负债675.78
预付款项468.67应付职工薪酬1,694.82
其他应收款余额355.27应交税费361.85
存货余额27,038.94其他应付款202.6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85,619.14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52,116.84
流动资金需求33,502.29

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资金需求为33,502.29万元,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缺口将进一步扩大。

8-2-8

(1)测算方法

公司以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础,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预测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4年末流动资金需求额-2021年末流动资金需求额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90,172.3561,038.7550,837.65
营业收入增速47.73%20.07%12.98%

按照2019年至2021年公司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26.93%,采取收入百分比法测算(本营业收入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占营业收入比例2021年数据2024年测算
营业收入100.00%90,172.35184,387.28
应收票据余额5.70%5,142.3910,515.32
应收账款余额45.06%40,629.3083,080.07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3.29%11,984.5724,506.44
预付款项0.52%468.67958.35
其他应收款余额0.39%355.27726.46
存货余额29.99%27,038.9455,290.07

8-2-9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94.95%85,619.14175,076.72
应付票据15.25%13,754.9728,126.61
应付账款39.29%35,426.8172,441.86
合同负债0.75%675.781,381.86
应付职工薪酬1.88%1,694.823,465.63
应交税费0.40%361.85739.93
其他应付款0.22%202.60414.28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57.80%52,116.84106,570.16
流动资金需求37.15%33,502.2968,506.55
流动资金新增需求35,004.26

注:上述营业收入预计不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在2024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将达到68,506.55万元,较2021年末流动资金新增需求为35,004.26万元。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产品布局更加完善,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持续提高,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同步增长,现有现金资产无法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的现有货币资金均已有明确用途,在扣除有明确用途的资金后,公司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仅有2,962.81万元,难以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运营资金需求;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为了保证日常营运资金的需要,公司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需求约为35,004.26万元,远大于本次募投补流的19,300.00万元。因此,从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及未来的资金缺口等方面分析,公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有必要性,规模也小于测算的资金需求,规模合理。

3、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的要求,说明本次补流的规模合理性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8-2-10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非资本性支出补流占比
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39,500.00906.511.33%
2研发中心项目9,500.00253.240.37%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9,300.0019,300.0028.26%
合计68,300.0020,459.7529.96%

公司本次发行计划使用19,3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预备费金额合计为1,159.75万元,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关非资本性支出合计共20,459.75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300.00万元,补流及视同补流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为29.96%,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补流规模具备合理性。

二、核查过程

1、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复核公司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调整本次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公告文件、公司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3、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测算表,复核了测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取得公司货币资金等现金资产的明细表,核查其具体构成情况,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计划。

5、依据发行人过往三年财务数据并采取收入百分比法对发行人在2022-2024年的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进行模拟测算,分析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

8-2-11

性。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后计划增设的建设内容系施工方案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的增加,不会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调整了募集资金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发行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方案不会导致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将预备费认定为非资本性支出,视同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合理性,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于补流及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共20,459.75万元,与发行人业务规模及业务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相符,从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的安排情况及未来的资金缺口等方面分析,公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已经过谨慎测算,具备合理性。此外,本次发行人补流及视同补流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比例为29.96%,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1、《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8-2-12

2.关于前次募投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为21,471.42万元、26,583.22万元、13,455.33万元、3,112.00万元,产能利用率为

104.49%、92.36%、24.94%、23.78%;(2)本次募投研发中心项目涉及通信连接器的研发;(3)前次募投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通信连接器产能1,900万套/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60%,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9.52%。

请发行人说明:(1)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2)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结合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预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

1、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通信连接器产品业务收入为21,471.42万元、26,583.22万元、13,455.33万元和3,112.00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一季度通信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通信连接器产品销售收入受下游基站建设进度的影响所致。

近年来,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处于4G普及逐步转向至5G发展的阶段,5G通信基站处于从无到有的阶段,组网建设需求旺盛,而且未来5G网络覆盖需要布局更多的站点,新的基站建设产生了连接产品的增量需求,通信基站设备行业市场需求向好。我国5G网络建设自2019年开始逐步进入高峰期,2019年新建5G通信基站的约13万站,到2020年末国内已经建设了约71万个5G基站。2021

8-2-13

年度,中美贸易纠纷、运营商资本投入计划等因素的影响,我国5G网络建设有所放缓。

公司的通信连接器产品作为5G通信基站的关键元器件,受下游建设速度变化影响明显。2019年度系5G商用元年,下游开始进入建设旺季,公司当年度通信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1,471.42万元。2020年度延续了上年旺盛的发展趋势,公司该类业务收入较上年进一步了23.81%,销售收入达26,583.22万元。2021年度5G网络建设有所放缓对公司通信领域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年度公司通信业务收入仅为13,455.33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2022年一季度,随着5G基站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公司通信领域实现销售收入3,1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74.42万元,涨幅为45.59%。

虽然目前因为中美贸易纠纷、运营商资本投入计划等因素的影响,我国5G网络建设有所放缓,但从长期来看,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以及下游需求的拉动下,5G基站建设作为通信基础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依旧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先后出台各项政策以有效支撑5G应用和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并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稳步推进5G高质量精品网络建设。2021年7月,工信部等十部门颁布的《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规划到2023年,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超过18个,5G用户普及率超过40%。2021年11月,《“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的5G基站数将从2020年的5个上升到2025年的26个,5G用户普及率将从15%提升到56%。上述各项政府支持政策的推出为通信连接器产品的需求增长提供间接政策支持,亦是发行人通信领域收入来源的重要保障。

从下游需求来看,2020年,全球通信连接器的市场规模增长到144.77亿美元,2014-2020年该领域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7%,高于同期全球连接器总市场规模的增速。2020年全球连接器市场中通信领域是连接器第一大应用领域,随着4G网络的深度覆盖和5G网络建设的推进,在可预见的未来,通信领域连接器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根据Bishop & associates, Inc.的预测数据,至2025年全球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将达到215亿美元。

8-2-14

2014-2025年全球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

数据来源:Bishop & associates, Inc.随着我国5G建设有序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原有2G和3G基站未来将逐步升级为4G和5G基站,为连接器行业带来存量升级的替换需求。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进程的加快,通信连接器作为通信设备的关键部件之一,市场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2014-2025年中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

数据来源:Bishop & associates,Inc.

根据Bishop & associates, Inc.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为

62.67亿美元,到2025年我国通信连接器市场规模亦将达到95亿美元。

综上所述,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通信领域曾出现收入下滑,但从国家发展政策

8-2-15

层面及下游需求来看,未来通信领域仍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公司通信领域收入的暂时性下滑不会对未来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相关研发的必要性

(1)通信领域的研发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石

通信和移动互联网是连接器行业的重要下游行业,通信领域亦是连接器第一大应用领域。公司成立之初以射频、低频连接器产品为基础开始进入通信系统领域,深耕通信设备行业多年,自主研发并推出多项通信领域核心技术及产品,通信领域业务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核心业务之一,未来亦将是公司业务版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巩固自身在通信领域的优势地位,抓住5G组网的市场契机,一方面继续以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强化公司与现有通信设备制造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利用新产品、新技术,切入其他通信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促进公司在通信设备领域的收入持续增长。

通信行业是显著的技术驱动型领域,从早年的GSM网络到目前的5G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每一次迭代都为通信连接器带来较大的增量空间,发行人自身亦凭借通信领域的技术储备抓住了发展机会,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

(2)通信领域的研发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

工信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未来我国将重点发展高频高速、低损耗、小型化的光电连接器;围绕5G网络、工业互联网建设,重点推进高速传输连接组件。由此可见,未来5G移动通信、物联网的高频、高传输速度等应用场景中,对连接器的传输速度、智能化和模块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信行业对于连接器的具体需求除了通信基站、基站控制器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外,还包括数据中心、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以及车载电子、车内以太网、物联网等雷达控制信号以及音频视频传输信号设备。5G时代对数据的传输速率、数据量等均提出了新要求,多信号传输、智能化连接未来将成为通信连接器的主要需求方向,通信领域亦将是未来连接器应用增速最快的市场。

公司顺应上述通信连接器市场的发展趋势,在通信领域拟开展通信集成化研究,顺应连接器应用设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

8-2-16

(3)通信领域的研发能够有效支撑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

公司本次募投中针对汽车电子的车载高速连接器研发系以公司射频通信技术储备为基础的技术开发。随着5G网络的完善、智能网联车市场规模的扩大、汽车自动化等级的提升,汽车数据的传输速率进一步提升。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趋势使得汽车的动力系统、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系统和娱乐影音系统都发生重大变革,车载高速连接器的使用量和要求同步提高。目前适应电动智能汽车的车载高速连接器主要应用于信息娱乐系统、以自动驾驶为主要需求的汽车安全系统和车内高速网络系统。在智能网联汽车新的电气架构下,整车厂对车载以太网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为适应新一代汽车电子架构对更高传输速率、更高频率的连接器的需求,公司计划研发千兆以太网传输速率的车载高速连接器,实现汽车数字信号的超高速传输。而上述超高速和超高频的信号数据传输的实现,需要在公司现有通信领域核心技术及应用性技术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汽车领域对连接器更高安全性要求及资讯娱乐、无线互联、远程信息处理、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数据连接中的具体需求实施进一步的研发。

综上所述,公司在通信领域的相关研发具有必要性,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必须与时俱进,亟需为未来在通信领域各类新的应用场景研发和储备技术,以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利用行业最新技术进行持续不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实现业务水平升级,强化公司技术竞争力的同时,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合理延伸和强化提供重要抓手。

(二)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结合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预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通信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参见本回复第2题之“一、(一)1、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通信连接器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对未来收入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2、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预计效益的实现是否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8-2-17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行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经容诚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58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收到前次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立即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工作。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计划分六个阶段实施完成,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建设周期第1年第2年
Q1Q2Q3Q4Q1Q2Q3Q4
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施工
装修阶段
设备采购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试产

注:“Q1”是指项目开始日后的第1-3月,“Q2”是指项目开始日后的第4-6月,“Q3、Q4”以此类推。

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按照预计进度进行,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已经如期完成,正在进行工程施工,预计将于2023年一季度完成工程施工进入装修阶段,后续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实施本项目。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20,296.21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额:34,983.34[注]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20,296.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20,296.21
2021年:10,909.79 2022年1-5月:9,386.4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33,107.3125,000.0010,296.3233,107.3125,000.0010,296.32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9,983.349,999.8915,000.009,983.34[注]9,999.89
合计48,107.3134,983.3420,296.2148,107.3134,983.3420,296.21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3.34万元,低于前次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额。

8-2-18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9,999.89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6.55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5月31日,前募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实际使用了10,296.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购置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设计、招标等费用和建筑工程进度款。尚未使用的14,703.68万元募集资金中,已确定用途的有9,748.00万元,系应付重庆市双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款,公司将在达到付款条件时及时支付。公司前募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和已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为20,044.32万元,占该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额的

80.18%。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照预定计划正常推进,项目进展顺利。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照预定计划正常推进,项目进展顺利。未来通信领域仍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公司通信领域收入的暂时性下滑不会对未来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前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核查过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通信领域收入下降的原因以及对未来收入和前募预计效益的影响。

2、查阅通信领域的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访谈公司技术负责人,了解公司通信领域未来研发方向及必要性。

4、查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5、获取前次募投项目对应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合同、付款单等,核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查看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后续建设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2021年度受5G网络建设放缓的影响,公司通信领域收入出现下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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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来市场需求来看,通信连接器产品仍然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进行通信领域的相关研发具有必要性。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受5G建设放缓的影响通信业务收入下降,但从未来市场需求来看,下游需求充足,公司前募预计效益的实现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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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1)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238.0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129.7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779.56万元;

(2)首轮问询回复中,发行人仅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未对其他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进行详细分析。

请发行人说明: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进一步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是否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进一步说明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止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其他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
1货币资金34,032.29
2交易性金融资产9,279.63
3其他应收款238.06
4其他流动资产129.74
5长期股权投资1,213.23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5.80
7其他非流动资产1,779.56

1、货币资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4,032.29万元。公司货

8-2-21

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七天通知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9,279.63万元,为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均按期兑付。截止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机构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收益类型风险情况业绩基准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永乐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型CB24293,024.562022/1/72022/4/7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较低3.6%
宁波银行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3个月定期开放式理财22号866.672022/1/112022/4/12固定收益3.50%
浦发银行公司稳利22JG302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结构型理财2,013.462022/1/122022/4/12保本浮动收益1.40%+0%或1.75%或1.95%
中国银行货币利率掉期业务2,101.282022/1/252022/5/22固定收益0.80%
建设银行货币利率掉期业务1,273.662022/1/262022/5/22固定收益0.80%
合计9,279.63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有持有期限短、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特点。

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签署的协议和银行出具的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产品系一种保本保收益的低风险产品。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公司购买该类产品旨在提高外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该项产品具有本金安全、固定收益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2-22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述公司在浙商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足额收回本息。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38.06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上述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29.74万元,主要系公司待摊费用及待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213.23万元,主要系对速电科技的投资。公司对速电科技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渠道等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布局充电桩及便携式充电领域,能与公司产生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65.80万元,主要系客户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分别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T众泰 000980.SZ)和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科技 601777.SH)股票抵账所致。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779.56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的设备采购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是否存在新投

8-2-23

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15的规定,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5的规定,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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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6个月至今(即2021年8月28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8-2-25

二、核查过程

1、查阅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检查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取得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之间已购买及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

4、访谈了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5、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并核查了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主要会计科目,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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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2]230Z2127号《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褚诗炜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琚晶晶
2022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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