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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1-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分别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 9 名。董事叶忠孝先生因公委托董事长李冰
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的决议。
    聘任乔宏伟先生、彭洪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宏伟先生为公
司总工程师(兼);因工作调动原因,孙伯海先生、肖波先生、黄黎忠先生、
姚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肖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
务。简历附后。
    孙伯海先生、肖波先生、黄黎忠先生、姚俊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
勉尽责,协助公司总经理圆满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孙伯海先生、肖波先生、黄
黎忠先生、姚俊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乔宏伟先生和彭洪波先生均具备了《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盐田国际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决议。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简    历
    乔宏伟,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学生;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系任教;1993 年 4 月至 2000 年 2 月,
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部员工、规划建设部业务主办、规划
管理部副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建设部经理、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
规划建设部经理、招投标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部经理兼招投标办公室主
任,总工程师兼规划建设部经理,总工程师。
    乔宏伟先生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外,
公司没有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洪波, 1968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中共党员。1986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0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律师;1995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历任深圳市盐
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律师、法律室副主任、法律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其中: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职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5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 月,
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
兼任深圳市盐田东港区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洪波先生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外,
公司没有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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