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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鉴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徐小龙、易青春和贺欣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徐小龙、易青春和贺欣3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25,631,400 股减少至 125,581,4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 6 月 15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袁建军

4、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5、邮箱:jznee@zjavim.com

6、邮寄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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