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0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
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
运资金,同意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4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本议
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授信 额度申请
或为诉讼财产保全进行保证等,并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42 亿元总额度内由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
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
担保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0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公司二 0 一二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二 0 一二年继续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港口物流、期货经纪、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发生日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300 万元。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福龙先生、陈金铭先生、王燕惠女士和李植煌先
生进行回避,其他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赞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0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或香港地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在境外或香
港地区发行等值人民币 4 亿元的债券,期限三年,并为此债券发行提供担保,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金融资产的议案
公司二 00 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总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三
钢闽光、海通证券等上市公司股权,考虑到公司近年新增禹州地产、海南橡胶等
上市公司股权且今后还有持有其他金融资产的可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的
所有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上市公司股权。
六、关于聘请公司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 0 一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
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七、关于提请召开二 0 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12 年 2 月 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二 0 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或香港地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金融资产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尚需经公司二 0 一二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二 0 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2 月 2 日 9:00
2、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 月 20 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2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对象
(1)2012 年 1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或香港地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择机处置公司所持金融资产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二 0 一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 年 1 月 31 日——2 月 1 日 8:30-12:00 和 14:00-17: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898577、5898580
传真:0592-5160280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磐、丁丁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
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附件一: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二0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 赞 反 弃
审议事项
号 成 对 权
1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