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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596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现金分红0.45元/股,故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5.6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5,5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减少15,59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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