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1编号:临2022-04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135),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2)京0112民初5322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北京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明天”)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二、《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原告(反诉被告)君合百年与被告(反诉原告)好明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2年3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法院确定好明天向君合百年支付的保证金5.7万元,作为好明天向君合百年应承担的违约金,君合百年不予退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君合百年的全部诉讼请求;
2、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好明天的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46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君合百年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613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好明天负担(已交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京0112民初532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