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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公告编号:2022-108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银团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参与行,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宁昱鸿提供土地、房屋及设备等为抵押,具体抵押物将视实际贷款金额提供,上述贷款及抵押物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银团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参与行,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宁昱鸿提供土地、房屋及设备等为抵押,具体抵押物将视实际贷款金额提供,上述贷款及抵押物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昱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董事8名,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566号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566号注册资本:20,000,000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航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昱鸿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银团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参与行,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宁昱鸿提供土地、房屋及设备等为抵押,具体抵押物将视实际贷款金额提供,上述贷款及抵押物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昱鸿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银团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为银团牵头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参与行,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宁昱鸿提供土地、房屋及设备等为抵押,具体抵押物将视实际贷款金额提供,上述贷款及抵押物最终以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有助于子公司增加资金规模、改善资产结构、加快项目建设,保障其日常经营,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产情况和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宁昱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业绩合并入公司报表,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宁昱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业绩合并入公司报表,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项目

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4,433100%
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10,041.1829.16%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4,43312.87%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58%。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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