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应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 | 65,391.00 | 28,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合计 | 77,391.00 | 40,000.00 |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发
公告编号:2022-067展。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