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6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则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 | |||||
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11)其他事项说明: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7213.14万元、3911.6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71%、
9.77%,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