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近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83号),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或“年审会计师”)就关注事项发表专项意见,现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6亿元,同比下降
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8,099.52万元,同比下降97.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亿元,同比下降692.23%。你公司分季度财务指标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7亿元、2.92亿元、3.65亿元、6.8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89.73万元、-995.45万元、-2,823.24万元、-2,091.0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3亿元、-8,481.55万元、-1,551.07万元、1.95亿元。分客户所处行业角度,你公司金融、政府与公共事业、企业业务毛利率17.73%、16.21%、21.37%,同比减少0.73%、减少
1.36%、增长11.99%。分产品角度,你公司金融科技综合服务、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19.71%、18.22%,同比增长1.27%、5.92%。
(1)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并结合上述事项及你公司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
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变动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补充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识别出重大经营亏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有针对性,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公司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并结合上述事项及你公司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变化情况、毛利率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一)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四五”期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继续成为数字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全行业总收入9.5万亿,同比增长17.7%,增速同比提升了4.5%,回暖明显。
(二)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
略。伴随着软件及信息技术的不断迭代,公司在软件集成、大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等领域不断拓展,得到政府部门、资本市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数字科技为切入点,围绕金融机构、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等客户群体,提供金融科技和数据中心综合服务,在业务实施中融合区块链、隐私计算等科技创新业务,并积极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各领域的应用,并通过科技赋能帮助客户实现新一轮数字化升级。主要业务模式包括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等。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6,094,997.41元,较上年下降8.66%;营业成本1,306,918,946.65元;综合毛利率为18.63%,较上年综合毛利率上升
3.30%。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693,694.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43.35%;实现营业利润-80,084,981.8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3.25%;利润总额-86,099,722.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4.00%;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0.00%。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88,140,476.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23%。
(四)主要客户变化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主要服务于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等信息化程度高且具备高粘性、高回款保障的客户。2021年金融机构客户及政府与公用事业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6.37%,上年同期该比例为67.12%;2021年前10大客户中,金融机构客户及政府与公用事业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为
87.40%,上年同期该比例为91.61%。公司的主要客户无重大变化。
(五)毛利率水平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8.63%,较上年综合毛利率上升3.30%。公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进行查询统计,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数为17.73%,中位数为18.6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保持合理水平。
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销售毛利率(%)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23.20 |
300085.SZ | 银之杰 | 20.35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20.30 |
002657.SZ | 中科金财 | 18.63 |
300465.SZ | 高伟达 | 16.99 |
002642.SZ | 荣联科技 | 12.60 |
600410.SH | 华胜天成 | 12.04 |
平均数 | 17.73 | |
中位数 | 18.63 |
通过公司对生产经营情况、毛利率水平、行业情况、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正常。
二、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8,099.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77%,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研发费用增加
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181.66万元,主要系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签订了《2020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合同书》,负责组织实施完成面向区块链新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项目。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7.31万元。
(三)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投资损失
公司联营企业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所”,公司持有15.12%的股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理财产品的资产减值损失16,429.67万元,其2021年度净利润大幅减少,导致公司的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减少2,484.17万元。
综上,因研发费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
投资损失等影响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因素,均系非营业收入影响因素,因此,公司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
三、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9,883.44万元、-4,846.00万元、-42,520.46万元、-4,095.00万元、-8,099.52万元,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2017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7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减值金额为 29,981.49万元。
2、公司子公司大金所(公司原持股比例为50%,2019年大金所增资引入新的投资者,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15.12%)2017年亏损4,290.0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2017年公司对大金所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295.98万元。
3、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7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93%。
(二)2018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8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减值金额为4,359.32万元。
2、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减值金额为376.94万元。
3、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28%。
(三)2019年
1、公司子公司天津中科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客户到期未接续、人员流失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9年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经过对天津中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天津中科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 28,062.33万元。
2、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4,946.76万元。
3、公司子公司深圳中金财富科技有限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对其持有的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19年减值金额为 3,650.96万元。
4、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64%。
(四)2020年
1、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减值金额为299.69万元。
2、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20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63%。
(五)2021年
1、受行业竞争加剧、预期客户内部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备货的部分产品未能如期实现销售,库龄加大;同时,由于部分客户未来采购时间无法可靠估计,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降幅较大,需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减值金额为2,437.31万元。
2、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围绕数字化的长期愿景,坚决贯彻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产品及应用系统等技术的自主研发,持续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84%。
3、公司联营企业大金所(公司持股比例为15.1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理财产品的资产减值损失16,429.67万元,其2021年度净利润大幅减少,导致公司的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减少2,484.17万元。
综上,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上,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以及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并不是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影响因素。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293,654.61万元,净资产为216,149.64万元,资产负债率26.39%;货币资金余额47,226.07万元;公司借款均按期偿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无借款,且未出现违约行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良好;公司未出现失信人记录的情况。
公司重视市场开拓,近三年营业收入稳健,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7,239.44万元、175,840.27万元、160,609.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5,563.36万元。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综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说明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一、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回款情况
(一)销售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包括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具体而言:
(1)系统集成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客户分析其具体的信息系统及应用需求,定义其应用模型,提出系统架构方案并设计具体的项目解决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构建服务器平台、存储平台、网络平台、安全系统平台、系统软件平台、定制开发基础应用软件等)。随后公司负责采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根据解决方案进行系统测试联调与试运行,并提供用户培训、配合客户进行系统开通以及工程验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运行维护服务。(2)技术服务是通过销售部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技术服务部门有针对性的提供售前技术支持,根据客户的业务需求以项目的形式向客户提供包含应用软件定制开发、咨询、培训、IT运维在内的服务。(3)软件产品开发是按照软件行业的特点,采用标准产品开发模式,对于客户差异性较小的基础业务类产品,在总结众多客户业务共性的基础上,开发出标准的业务版本,销售给客户,并提供一定期间内的售后服务。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用直签和通过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两种方式。(1)直签模式是指对于公司通过参与招标、谈判等方式取得合同,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及服务,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收取合同款项。(2)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业务协作伙伴间接参与模式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共同拓展用户,业务协作伙伴在通过最终用户验收或收到最终用户支付合同款项后,才会对公司支付合同款项。
(二)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供应商的偿债能力、财务情况、合同规模、历史采购情况等因素评价供应商整体信用风险的指标,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判断其整体的信用风险,对于不达标的供应商,公司不会与其签订合同。公司无现金折扣政策及信用账期。
(三)主要客户回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52,216.97万元,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为29.07%;2020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66,072.70万元,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例为33.89%。2021年度,公司前10大客户回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55.73万元,减少的比例为
20.97%。
二、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88,14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23%,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市场形势、疫情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主要行业客户的预算及需求有所下降,业务的实施、交付及验收等进度有所延缓,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9,603.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336.21万元,减少的比例为7.87%;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3,36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22.36万元,增加的比例为1.38%。
(二)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加大对人员结构调整、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的力度,2021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7,91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755.31万元,增加的比例为
18.17%;受工资薪金增加及2020年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的影响,2021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073.37万元,增加的比例为
132.39%。
三、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
2021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单元: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67,340,501.64 | 291,899,978.27 | 364,995,855.40 | 681,858,66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004,622.72 | -1,864,174.95 | -21,530,858.99 | -52,294,03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897,340.81 | -9,954,513.18 | -28,232,446.95 | -20,910,932.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282,950,623.24 | -84,815,468.28 | -15,510,723.05 | 195,136,338.32 |
2020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明细如下:
单元:元
金流量净额项目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58,128,017.27 | 266,804,445.15 | 366,833,153.65 | 966,637,06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412,813.98 | -5,741,365.66 | -8,553,906.12 | 41,608,27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549,046.95 | -15,142,333.58 | -16,318,577.30 | 22,055,30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313,933.86 | -195,882,765.94 | -95,796,998.70 | 478,762,003.99 |
不仅仅2020年、2021年,公司一直以来的主营业务经营均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客户主要为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该类客户大多执行预算决算体制,其预算、立项、招标、采购和实施都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会在前一年下半年或年底制定来年信息化建设预算,在次年一季度审批立项,在二三季度开始采购招标,待项目执行完成、准备验收付款之后,通常就已经到了三四季度。因此下半年甚至四季度是公司的业务高峰期,收入、回款占比明显较高。总体上看,公司经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营业务收入及回款第四季度相对集中,全年收入、回款及采购付款分布不均衡,由此导致每个会计年度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由于公司的备货及付款主要集中在前三季度,验收及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因此,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但该两项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会逐步缩小,到第四季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变动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补充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
一、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客户所处行业 | ||||||
金融 | 722,190,166.37 | 594,144,721.20 | 17.73% | -17.28% | -16.54% | -0.73% |
政府与公共事业 | 343,831,055.00 | 288,110,355.61 | 16.21% | 11.33% | 13.17% | -1.36% |
企业 | 540,073,776.04 | 424,663,869.84 | 21.37% | -6.31% | -18.71% | 11.99% |
分产品 | ||||||
金融科技综合服务 | 760,643,658.56 | 610,727,689.19 | 19.71% | -14.17% | -15.50% | 1.27% |
数据中心综合服务 | 793,336,353.70 | 648,776,392.91 | 18.22% | -5.80% | -12.17% | 5.92% |
按客户所处行业对收入、成本构成进行分析,2021年公司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的毛利率分别为17.73%、16.21%,较上年同期下降0.73%、
1.36%,变动较小;企业客户的毛利率为21.37%,较上年同期上升11.99%,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取得该类客户的业务,毛利率基本稳定、变化较小;企业客户市场化程度更高,毛利率相较金融客户及政府与公共事业客户变化大。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政策上,保证传统客户稳定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发展高毛利率的业务,深入发掘企业客户需求、提高企业客户的服务深度和广度,提高企业客户业务的毛利率。
按产品对收入、成本构成进行分析,2021年公司金融科技综合服务的毛利率为19.71%%,较上年同期上升1.29%,变动较小;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的毛利率
18.22%,较上年同期上升5.92%,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企业和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2021年企业客户的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带动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的毛利率有所提升。
综上,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系公司企业客户和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1、(1)、一、(五)“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
率”)相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分析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18.63%,较上年同期增加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99.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77%;营业收入160,609.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6%。
2021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研发费用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权益法下确认联营企业大额投资损失,这些因素不影响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且对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远大于毛利率提升对扣非后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因此,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在提升的情况下,扣非后净利润下降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年审会计师回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识别出重大经营亏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有针对性,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连续五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分析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公司2021年末在手订单情况,评估是否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了解和分析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了解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分析2021年度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选取样本查验相关的销售合同、验收单据、回款回单等相关文件,核对交易金额及验收和回款情况等,选取样本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准确性,成本核算的一贯性;对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收入确认是否正确,成本结转是否完整。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上述事项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不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自2021年期末起的12个月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影响财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未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审计程序是充分、恰当、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是审慎的。
2、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73亿元,全部为债务工具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3.77万元,持有期间投资收益为17.15万元,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22.5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2.67亿元;债权投资期末账面余额2.97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98万元,其他变动冲减270万元,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2,854.78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1,344.84万元。你公司将4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截至报告期末信托产品余额为6.02亿元。
(1)请补充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会计处理、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并说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结合你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详细说明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可回收性,并说明债权投资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时间、期限、利率、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款项收回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
(4)请结合上述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说明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
(5)请列表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购买
时间、具体投向、历史收益情况、风险等级及减值情况,并说明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变更前后对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
(6)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存在,请补充披露上述结构化主体的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目前的公允价值及你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7)请你公司自查购买相关信托产品或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是否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8)请自查你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详细说明就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
公司回复:
(1)请补充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会计处理、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并说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7,329.78万元,其中,投资本金37,00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329.78万元。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机构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国投泰康 | 管家宝七天理财1号 | 90,000,000.00 | 944,773.38 |
国投泰康 | 管家宝七天理财2号 | 179,000,000.00 | 1,977,775.26 |
交通银行 | 7天周期看跌周一 | 24,000,000.00 | 254,200.00 |
交通银行 | 结构性存款63天 | 27,000,000.00 | 14,804.17 |
长安财富 | 终南山 | 50,000,000.00 | 106,250.00 |
合计 | 370,000,000.00 | 3,297,802.81 |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为:①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
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时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②持有期间,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③资产负债表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④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准则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准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12,225,448.28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37,748.30元,其计算过程如下:
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位:元
投资机构 | 投资金额 | 赎回金额 | 持有期间收益 |
光大信托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803,342.47 |
国投泰康 | 1,065,000,000.00 | 1,006,000,000.00 | 6,733,914.85 |
杭州银行 | 2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561,669.09 |
交通银行 | 194,000,000.00 | 170,000,000.00 | 879,825.47 |
宁波银行 | 456,000,000.00 | 456,000,000.00 | 552,949.71 |
厦门国际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507,172.22 |
申万宏源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54,958.90 |
兴业银行 | 1,125,000,000.00 | 1,125,000,000.00 | 1,815,827.90 |
长安财富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58,356.16 |
招商银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7,431.51 |
总计 | 3,355,000,000.00 | 3,272,000,000.00 | 12,225,448.28 |
2、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元
机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上期期末投资金额 | 报告期末投资金额 | 上期期末投资净值 | 报告期末投资净值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厦门国际 | 结构型存款理财产品 | 75,000,000.00 | 75,314,136.98 | -314,136.98 | ||
兴业银行 | 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60,000,221.53 | -221.53 | ||
宁波银行 | 净值型活期理财 | 51,000,000.00 | 51,008,181.23 | -8,181.23 | ||
交通银行 | 交银·现金添利 | 50,000,000.00 | 50,068,022.53 | -68,022.53 | ||
杭州银行 | 新钱包 | 17,000,000.00 | 17,369,492.24 | -369,492.24 | ||
国投泰康 | 管家宝七天理财1号 | 90,000,000.00 | 90,944,773.38 | 944,773.38 | ||
国投泰康 | 管家宝七天理财2号 | 179,000,000.00 | 180,977,775.26 | 1,977,775.26 | ||
交通银行 | 7天周期看跌周一 | 24,000,000.00 | 24,254,200.00 | 254,200.00 | ||
交通银行 |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27,000,000.00 | 27,014,804.17 | 14,804.17 | ||
长安财富 | 终南山 | 50,000,000.00 | 50,106,250.00 | 106,250.00 | ||
合计 | 253,000,000.00 | 370,000,000.00 | 253,760,054.51 | 373,297,802.81 | 2,537,748.30 |
公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算过程准确无误,因此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是准确的。
(2)请结合你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主要发行
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详细说明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可回收性,并说明债权投资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时间、期限、利率、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及款项收回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本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 主要发行主体的资信情况、现金流情况
公司债权投资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涉及的发行主体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许可证。截至2021年末,华鑫信托管理资产总规模2,631.00亿元,总资产180.42亿元,净资产132.12亿元,净利润11.34亿元。
二、 公司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及可回收性
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余额2.9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2.67亿元,均由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华缔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缔资管”)持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主要发行主体 | 产品名称 | 初始投资 | 报告期末余额 | 投资时间 | 投资期限 | 截至报告期末本金回收情况 |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本金回收情况 | 利率 | 截至报告期末利息回收情况 |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利息回收情况 | 是否存在逾期 |
华鑫信托 | 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 | 270,000,000.00 | 267,230,700.00 | 2020-7-4 | 2 | 70,000.00 | 100,060,000.00 | 6.05% | 15,254,254.07 | 22,496,548.31 | 否 |
华鑫信托 | 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00,000,000.00 | 297,020,000.00 | 2021-11-22 | 2 | - | - | 6.16% | - | 8,357,125.31 | 否 |
合计 | 570,000,000. | 564,250,700.00 | 70,000.00 | 100,060,000.00 | 15,254,254.07 | 30,853,673.62 |
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和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均为向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发放的企业贷款。截至报告期末,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4,722,717.53元,净资产为240,244,613.45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55,443,181.68元,净利润为2,528,367.52元。为了保证信托投资本金的收回,华缔资管于2020年11月9月与北京安家世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协议约定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期限届满后,若华缔资管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并取得预期收益时,北京安家世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应归还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向华缔资管进行差额补足。
报告期末至本回复公告日,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收回本金9,999.00万元,收益724.23万元,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到收益835.71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公司收益,自2018年10月以来,公司委托华鑫信托先后设立5支信托产品,累计产生投资收益1.02亿元,这5支信托产品均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未出现逾期收回的情况。
综上,相关债权投资和款项的回收风险较小。
三、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合计56,993.00万元,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67.9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信托产品名称
信托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 | 269,930,000.00 | 2,699,300.00 | 267,230,700.00 |
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00,000,000.00 | 2,980,000.00 | 297,020,000.00 |
合计 | 569,930,000.00 | 5,679,300.00 | 564,250,700.00 |
报告期末,在对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综上,上述各信托产品不存在逾期的情况,公司将在上述信托产品期满后收回本金,公司债权投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补充披露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具体情况,补充提供该冲减额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的冲减额系“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上年计提的减值准备270.00万元。
2020年7月,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投资期限2年,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在债权投资科目下核算。2020年年末,在对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对该信托产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70.00万元。
报告期末,“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距到期日不足1年,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一年内到期的“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相应的减值准备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就显示为冲减额。
综上,公司对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中冲减额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的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计1,344.84万元,系公司权益工具投资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0.00万元、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54.84万元。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元
投资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548,400.00 | 8,548,400.00 |
合计 | 13,448,400.00 | 13,448,400.00 |
公司对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90%,公司未向该公司委派董事或管理人员;公司对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75.00%,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将在大金所经营业绩达到大金所董事会设定的目标后,无条件按照大金所董事会确定的股权激励方案将所持合伙企业全部出资以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原始价格转让给大金所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对上述投资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连鼎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因公司对上述两家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力和重大影响力,且这两家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交易不活跃,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因此,这两家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成本可代表其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请结合上述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说明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
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变动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投资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计入非主营业务金额 |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37,748.30 | 12,225,448.28 | - | 14,763,196.58 | 14,763,196.58 |
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8,547,815.62 | - | 28,547,815.62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1,500.00 | - | 171,500.00 | 171,500.00 |
(5)请列表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购买时间、具体投向、历史收益情况、风险等级及减值情况,并说明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变更前后对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
一、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明细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结构化主体的信托产品余额50,236.14万元,主要项目具体投向及历史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信托产品名称 | 购买时间 | 具体投向 | 历史收益情况 | 减值情况 |
西藏信托-乐家1号单一资金信托 | 2017年5月 | 房屋抵押贷款 | 33,476,835.62 | 19,618,763.35 |
西藏信托-乐家2号单一资金信托 | 2017年6月 | 房屋抵押贷款 | 19,081,076.05 | 1,942,461.76 |
华鑫信托·睿科123号单一资金信托 | 2020年7月 | 企业贷款 | 24,467,838.87 | 1,699,400.00 |
华鑫信托·睿科19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21年11月 | 企业贷款 | 8,357,125.31 | 2,980,000.00 |
合计 | 85,382,875.85 | 26,240,625.11 |
二、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管理层经判断公司对上述信托计划拥有实质性权利,通过参与信托计划的相关投资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因此,公司将上述结构化产品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对结构化主体的相关会计处理具有一贯性,且不存在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
(6)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存在,请补充披露上述结构化主体的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总和、目前的公允价值及你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7)请你公司自查购买相关信托产品或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是否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是否及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购买相关信托产品事项及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过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相应进行对外披露,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8)请自查你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详细说明就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表,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名称、金额、利率等内容,分析以确定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前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是否正确,公允价值取得依据是否充分;对2021年度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投资收益重新计算;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发行方执行函证程序。
(2)关于信托资产的真实性和计量的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公司信托产品明细表,了解公司投资的目的、动因和金融工具分类;对此投资业务的关键内控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对减值计算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获取并查阅公司管理层投资决策文件、股东大会批准投资理财的决议文件等;获取信托计划等资料,了解信托计划中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决策机制及相应流程,分析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评估公司对该项信托计划的权利、可变回报、以及运用权力影响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公司对该项信托计划是否构成控制;分析信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判断对该项金融资产及收益的分类、计量和列报是否正确;向信托产品的受托方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期末底层资产结存情况、信托产品收入以及信托资金账户余额等相关信息,并与回函信息进行核对;结合底层资产的情况复核管理层作出的减值评估结果是否合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信托产品受托方的相关股东信息,查验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底层资产借款方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信托计划的银行对账单,查验收款方是否与底层资产借款人一致。
(3)获取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表,相关投资协议,以确定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前年度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检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是否正确,公允价值确认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被投资方工商信息,获取被投
资方2021年度财务资料,查看被投资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未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明显不合理情形。公司报告期末对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见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明显不充分情况。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具有一贯性,未见存在其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公司对外进行的上述投资理财已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未见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利用信托计划转移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及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本年度期末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的原因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公司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与公司财务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非主营业务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中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05亿元,同比增长19.78%,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0.25亿元,发出商品账面余额5.8亿元,同比增长26.6%,本期针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437.31万元,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019年至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3.32天、120.67天、
152.91天。
(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
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本期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上升的原因,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一、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按照合同约定、已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57,995.89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发出时间 | 发出商品余额 | 期后结转金额 |
1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2021-5-1 | 68,630,010.00 | 2021-7-1 | 54,599,444.82 | - |
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1-6-1 | 61,650,000.00 | 2021-6-1 | 51,760,177.00 | - |
3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 2021-6-1 | 49,900,000.00 | 2021-7-1 | 36,837,909.26 | - |
4 |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 2021-11-1 | 41,360,000.00 | 2021-12-1 | 31,568,918.23 | -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0-1 | 35,269,779.40 | 2021-10-1 | 28,190,442.51 | - |
小计 | 256,809,789.40 | 202,956,891.82 | ||||
其他项目 | 其他客户 | 847,871,347.08 | 377,002,034.54 | 78,679,644.42 | ||
合计 | 1,104,681,136.48 | 579,958,926.36 | 78,679,644.42 |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均系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安排发货,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
二、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分析
(一)业务特征
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及软件产品开发。其中,系统集成服务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客户分析其具体的信息系统及应用需求,定义其应用模型,提出系统架构方案并设计具体的项目解决方案。随后公司负责采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根据解决方案进行系统测试联调与试运行,并提供用户培训、配合客户进行系统开通以及工程验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运行维护服务。
(二)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综上,根据对公司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具体情况的分析可知,发出商品均由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合同与之对应;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施、交付及验收等进度有所延缓,导致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金额较大。因此,公司账面上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本期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分析
(一)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0,506.88万元,存货构成明细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库龄 | 库存商品 | 发出商品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23,138,117.35 | 23,138,117.35 | 442,727,035.78 | 442,727,035.78 | ||
1-2年 | 68,153.72 | 68,153.72 | 84,014,899.70 | 85,922.83 | 83,928,976.87 | |
2-3年 | - | 38,790,004.04 | 38,790,004.04 | |||
3-4年 | 25,802,208.46 | 25,802,208.46 | - | 11,444,955.00 | 11,444,955.00 | |
4-5年 | 29,836,606 | 28,296,510 | 1,540,095. | 991,335.64 | 991,335. |
.59 | .64 | 95 | 64 | |||
5年以上 | 3,522,987.87 | 3,159,495.72 | 363,492.15 | 3,303,034.11 | 1,226,415.08 | 2,076,619.03 |
合计 | 82,368,073.99 | 57,258,214.82 | 25,109,859.17 | 581,271,264.27 | 1,312,337.91 | 579,958,926.36 |
公司存货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库存商品主要系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按交货进度采购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公司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中,市场供应紧张、供货周期长的信创类集成业务备货金额为2,312.61万元,其余部分对应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20.80万元;发出商品主要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的软硬件设备,报告期末,对应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10,468.1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存货期末结存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
1、对发出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依据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价格同时结合项目的回款情况确认其可变现净值。
经测试,未发现项目异常或发出商品余额低于以销售合同为基础确认的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因此,公司未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
2、对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对期末结存的库存商品判断其可执行销售合同情况,对于有对应销售合同的库存商品,公司依据其对应的销售合
同价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暂时无对应销售合同的库存商品,公司以其未来预计可实现的销售为基础,同时考虑本年已实现销售的合同价格及其库龄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算,2021年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计提减值2437.31万元。综上,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且合理的。
二、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对比分析
2021年,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率9.68%。公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率进行查询统计,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的平均数为5.47%,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率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存货净值 |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率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728,111.92 | 1,657.84 | 0.23% |
300085.SZ | 银之杰 | 13,618.70 | 690.15 | 5.07%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383,055.50 | 209.98 | 0.05% |
002657.SZ | 中科金财 | 60,506.88 | 5,857.06 | 9.68% |
300465.SZ | 高伟达 | 44,491.43 | —— | |
002642.SZ | 荣联科技 | 53,506.10 | 371.40 | 0.69% |
600410.SH | 华胜天成 | 55,918.63 | 9,552.00 | 17.08% |
平均数 | 191,315.59 | 3,056.40 | 5.47% |
(3)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上升的原因,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23.32天、120.67天、152.91天。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施、交付及验收等进度有所延缓,报告期末有若干合同金额大且发出商品金额大的项目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未经客户验收确认,导致公司发出商品期末余额较大,相关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余额 |
项目一 | 68,630,010.00 | 54,599,444.82 |
项目二 | 61,650,000.00 | 51,760,177.00 |
项目三 | 49,900,000.00 | 36,837,909.26 |
项目四 | 41,360,000.00 | 31,568,918.23 |
项目五 | 35,269,779.40 | 28,190,442.51 |
合计 | 256,809,789.40 | 202,956,891.82 |
经公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进行综合查询统计,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的平均值为118.96天,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不存在显著差异。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存货周转天数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289.40 |
300085.SZ | 银之杰 | 48.52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135.35 |
002657.SZ | 中科金财 | 152.91 |
300465.SZ | 高伟达 | 83.87 |
002642.SZ | 荣联科技 | 55.54 |
600410.SH | 华胜天成 | 67.14 |
平均数 | 118.96 |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关于发出商品的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发出商品涉及的主要部门、主要流程,发出商品管理政策、发出商品确认收入的政策;获取发出商品项目情况明细表,期后结转明细表;选取样本查验形成发出商品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发出商品验收单等;复核发出商品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情况,对期末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分析挂账较长未结转收入的发出商品原因是否合理。
(2)针对收入截止性测试:对于时点法确认收入,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30日的账簿记录、验收单及发票,通过顺查和逆查,检查大额收入记录有无跨期的现象;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提前确认收入;对于时段法确认收入,对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进行重新计算,检查项目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检查项目的进度的合理性。
(3)对公司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结合对公司期末存货的监盘,检查存货的状况,并对库龄较长的存货形成原因进行复核;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复核存货减值计算过程、取数是否正确合理,复核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销售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和复核公司近三年存货周转天数,分析存货周转天数变动原因的
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未见明显不合理,未见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公司本期未针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合理性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上升的原因,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差异情况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4、报告期内,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志东方”)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7.28万元,2021年度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1.38%。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的账面余额1.93亿元,主要为前期收购北京志东方形成,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结合北京志东方主营业务的盈利、销售、采购、结算模式,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分析,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精准达标的原因。
(2)向我部报备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名称、客户/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注册/办公地址、注销时间(若有)、销售/采购情况、回款/付款情况,并说明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3)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方、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请以列表形式列示北京志东方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对北京志东方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分析所选取参数和预估未来现金流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以往年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未针对北京志东方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北京志东方主营业务的盈利、销售、采购、结算模式,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分析,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精准达标的原因。北京志东方行业分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覆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软件研发、硬件配套、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等全面的服务。北京志东方的销售模式采用直签和间接参与两种方式。直签是指北京志东方向客户销售产品及服务,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支付合同款项;间接参与是指北京志东方与其他公司合作,合作方在通过最终用户验收或收到最终用户支付合同款项后,对北京志东方进行验收并支付合同款项。在产品采购时,北京志东方根据项目需求向生产厂商及其代理商、分销商采购软硬件设备,主要按市场价格进行采购。北京志东方的款项结算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结算。北京志东方具备较为优秀高效的团队、领先的产品技术、优质的服务品质等竞争优势。公司收购北京志东方后,依托公司的平台优势,北京志东方在品牌、资金、人才、技术、研发、采购、客户、销售、管理以及经营制度等全方面得到了快速的提升。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北京志东方结合自身的竞争优势和积累,发掘信创市场机会,把握信创产业加速落地的重要窗口期,通过积极的业务拓展,信创业务成为北京志东方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北京志东方重视市场开拓,与客户的合作良好,未出现失信人记录的情况。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在手订单金额为5,157.66万元。
如本回复公告问题4、(2)(3)所述,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均具有合理性;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向我部报备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名称、客户/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注册/办公地址、注销时间(若有)、销售/采购情况、回款/付款情况,并说明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
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已将相关资料提交报备。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及其变动情况均具有合理性。
(3)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方、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自查,并根据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上述主体均与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请以列表形式列示北京志东方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对北京志东方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分析所选取参数和预估未来现金流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以往年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未针对北京志东方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的合理性。
一、北京志东方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总资产 | 121,048,753.04 | 140,388,149.32 | 73,098,177.88 |
净资产 | 100,484,729.81 | 72,473,360.06 | 49,027,969.69 |
营业收入 | 214,368,554.93 | 137,934,332.04 | 62,490,691.60 |
营业利润 | 32,970,239.91 | 26,956,674.99 | 25,911,286.59 |
净利润 | 28,011,369.75 | 23,445,390.37 | 22,364,959.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7,372,792.39 | 22,610,975.60 | 18,655,358.72 |
二、近三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承诺净利润 | 2,700.00 | 2,200.00 | 1,800.00 |
实现净利润 | 2,737.28 | 2,261.10 | 1,865.54 |
完成比例 | 101.38% | 102.78% | 103.64% |
三、业务情况
北京志东方业务情况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4、(1)所述。
四、减值测试的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分析所选取参数等
(一)选取参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对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志东方资产组组合在估值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估值,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2]第1144号《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减值测试的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分析所选取参数等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在手订单情况、在谈项目、在招投标项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了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数据:
净现金流量预测表(税后)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及以后 | ||||||
营业收入 | 15,947.00 | 16,340.00 | 12,436.00 | 12,682.00 | 12,938.00 | 12,938.00 |
减:营业成本 | 12,112.00 | 12,275.00 | 8,771.00 | 8,880.00 | 8,992.00 | 8,992.00 |
税金及附加 | 42.00 | 43.00 | 32.00 | 33.00 | 34.00 | 34.00 |
营业费用 | 81.00 | 83.00 | 82.00 | 84.00 | 86.00 | 86.00 |
管理费用 | 170.00 | 174.00 | 153.00 | 156.00 | 158.00 | 158.00 |
研发费用 | 633.00 | 648.00 | 570.00 | 583.00 | 595.00 | 595.00 |
所得税 | 417.00 | 448.00 | 404.00 | 422.00 | 440.00 | 440.00 |
加:折旧摊销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减:资产更新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9.00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640.00 | 46.00 | -455.00 | 29.00 | 30.00 | - |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 - | - |
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 | 3,132.00 | 2,623.00 | 2,878.00 | 2,496.00 | 2,602.00 | 2,632.00 |
预测2022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46%、-23.89%、1.98%、
2.02%,2026年之后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
(二)测试的方法及具体计算过程
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对北京志东方100%股权的收购并形成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合并北京志东方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基准日,企业正常经营,短期内没有
将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出售的计划。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确定了直接通过参考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方式判断商誉是否减值。结合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本次评估仅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与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一致。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与基本公式
(1)基本模型
考虑到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结合资产组的特点,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采用永续模型分段预测折现的思路,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Rn: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r:折现率;n:详细预测期;A:期初营运资金。
(2)折现率
本次评估在确定税后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利率时,本次评估参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税后折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5)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经测算,税后折现率为11.8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经测算税前折现率为13.74%。
(3)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年限
企业管理层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业务类型、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及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本次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2-2026年。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2022年-2026年各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计,并认为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长期资产可以通过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续使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预期收益在2027年达到稳定并保持持续。
2、测试结果
经测试,公司确定的合并北京志东方所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0,319.00万元(万元取整)。
综合上述分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志东方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看公司与北京志东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协议,确认业绩承诺条款具体指标;与相关人员了解北京志东方报告期内业务模式、销售模式及北京志东方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业务合作背景情况等;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核查与北京志东方业绩承诺方、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查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核实相关交易内容,查验相关的销售合同、验收单据、回款回单等相关文件,核对交易金额、验收和回款情况等;检查前五大供应商的
采购合同,核实相关交易内容等;对2020年度、2021年度北京志东方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2)评估及测试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评估公司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公司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评估公司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与模型的适当性;评估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评价公司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关键假设的适当性,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评价公司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选取的关键参数适当性;对预测收入和采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评估结果的影响以及考虑对关键假设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通过对比上一年度的预测和本年度的业绩进行追溯性审核,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聘请外部专家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价值估算,并对专家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北京志东方的主营业务的盈利、销售、采购、结算模式,核心竞争力以及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北京志东方2020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北京志东方的业绩承诺方、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对北京志东方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分析所选取参数和预估未来现金流量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未见与以往年度存在明显差异。
5、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1,775.86万元,主要为未到期质保金,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697.3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57.03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金到期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收回的风险。并补充说明针对未到期质保金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部分合同资
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金到期的收回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3,473.16万元,列示在合同资产的金额为1,775.86万元,占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51.13%;列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金额为1,697.3万元,占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为48.87%。
报告期末,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期末价值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18,702,881.02 | 48.45% | 944,235.97 | 5.00% | 17,758,645.05 | 51.13% |
1-2年 | 12,368,580.02 | 32.04% | 1,236,858.00 | 10.00% | 11,131,722.02 | 32.05% |
2-3年 | 7,037,589.57 | 18.23% | 1,407,517.91 | 20.00% | 5,630,071.66 | 16.21% |
3-4年 | 422,362.17 | 1.09% | 211,181.09 | 50.00% | 211,181.08 | 0.61% |
4-5年 | 67,999.50 | 0.18% | 67,999.50 | 100.00% | ||
合计 | 38,599,412.28 | 100.00% | 3,867,792.47 | 34,731,619.81 | 100.00% |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回质保金7,850,962.16元,占报告期末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20.34%。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回款保障高的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后续收回的风险极低。
二、未到期质保金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
当于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合同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回款保障高的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业单位,后续收回的风险极低。公司根据一致性原则及谨慎性原则,结合2021年末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未到期的部分进行了准备计提,具体的计提比例及金额详见上表,公司未到期质保金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三、部分合同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预计1年内到期收回的质保金划分到合同资产,将预计1年以上到期收回的质保金划分到其他非流动资产。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获取公司合同资产明细表,合同资产账龄表,抽样检查相关合同、发票,对期末合同资产进行函证;分析账龄较长合同资产长期挂账的原因,评价减值准备计提的适当性;检查合同资产的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期末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
金到期的收回情况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后续收回的风险极低;未到期质保金减值准备计提适当充分,收款的权利发生在一年以上合同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6、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615.76万元,其中其他项目期末余额为767.04万元,请说明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资金用途、款项涉及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其他应付款其他项目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615.76万元,其中其他项目期末余额为767.04万元,其他项目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往来单位 | 金额 |
商业保理融资款 | 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6,859,244.70 |
待支付员工报销款 | 公司员工 | 285,260.15 |
待支付物业费 |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76,443.37 |
代收员工公租房房租 | 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60,989.25 |
代扣员工社保 |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59,535.67 |
其他往来款 | 外部客户 | 328,962.06 |
合计 | 7,670,435.20 |
二、关于商业保理融资款的说明
2021年5月,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服务器采购项目(包二)》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863.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完成供货及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的60%。
2021年8月,公司与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同盛”)签订商业保理合同,将公司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服务器采购项目(包二)》的部分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给中金同盛,由其为公司该项目的设备采购提供资金支持,融资额度为6,8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届满日为2022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中金同盛发放的商业保理融资款685.9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放款日 | 约定还款日 | 商业保理融资款 |
2021-8-12 | 2022-5-30 | 2,879,348.85 |
2021-9-29 | 2022-6-30 | 1,129,180.50 |
2021-11-11 | 2022-7-30 | 2,850,715.35 |
合计 | 6,859,244.70 |
综上,中金同盛的商业保理融资款具有融资性质,保理融资期限均不超过一年,同时中金同盛是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专业化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因此,公司将中金同盛的商业保理融资款列示在“其他应付款”。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获取形成其他应付款的业务合同,分析合同相关条款,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交易对方的基础信息;检查保理业务合同对应基础交易合同、发票,查询保理人资质,检查保理款项银行到账回单;获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对中金同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函证程序,评价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资金用途、款项涉及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7、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103.16万元,其中包含建信融通项目余额973.05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建信融通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列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2020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单点模式)》、《建行建信融通金财三方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的业
务需求及偿付能力,核定公司的融信签发限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2021年4月,公司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签订了《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硬件设备及集成服务采购-第三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488.00万元;当月,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安徽东为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718.00万元,为支付采购款,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建信融通平台开具融信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融信金额为973.05万元,期限为365天。供应商依据该债务凭证委托建信融通平台将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该行成为公司在该笔融信项下的债权人。
综上,建信融通供应链融资款具有融资性质,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开具的融信数字化应付账款债务凭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范票据,且该笔融资款的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公司将建信融通供应链融资款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了解公司建信融通业务模式,获取公司签发的建信融通明细表,检查建信融通业务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融信金额、期限、签发日期;查看建信融通流转记录,获取供应商融资情况;获取并检查建信融通业务对应的采购合同,发票等;对建信融通平台执行函证程序,复核期末建信融通金额正确性、交易的真实性;复核建信融通列报是否正确。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建信融通业务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建信融通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1,406.01万元,同比下降
77.54%,报告期内发生无形资产处置损失3,561.49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处置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确认处置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无形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损失3,561.49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起始摊销月份 | 终止摊销月份 | 原值 | 累计摊销 | 账面价值 | 评估可收回金额 |
数据营销平台V2.0 | 2018年12月 | 2023年11月 | 3,928,644.18 | 2,291,709.00 | 1,636,935.18 | - |
支付业务平台 | 2016年12月 | 2021年11月 | 990,566.03 | 974,056.37 | 16,509.66 | - |
资产管理平台V1.0 | 2017年12月 | 2022年11月 | 7,794,582.91 | 6,105,756.84 | 1,688,826.07 | - |
互联网金融云中心系统软件V1.0 | 2019年4月 | 2024年3月 | 69,155,706.07 | 36,883,043.20 | 32,272,662.87 | - |
合计 | 35,614,933.78 |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对闲置的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公司2021年度处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失为3,561.49万元。
综上,本次无形资产处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对公司无形资产处置的关键内控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测试;获取本期公司处置无形资产明细,了解本期处置无形资产的初始形成及后续使用情况,复核无形资产处置损益计算过程;复核外部专家对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果;评价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处置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确认处置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9、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发生管理费用1.26亿元,同比增长
19.38%。研发费用1.9亿元,同比增长41.73%。
(1)请你公司结合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2)请列示上述研发费用投入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发目的、项目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投资预算、研发进度等,说明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一、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发生额为12,6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48.27万元,增加比例为19.38%,主要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职工薪酬 | 62,974,872.92 | 60,952,924.62 | 2,021,948.30 | 3.32% |
服务费 | 26,251,186.25 | 15,553,584.21 | 10,697,602.04 | 68.78% |
招待费 | 11,946,450.11 | 8,126,963.84 | 3,819,486.27 | 47.00% |
差旅费 | 4,244,605.10 | 2,699,829.89 | 1,544,775.21 | 57.22% |
会议费 | 2,959,402.57 | 686,500.02 | 2,272,902.55 | 331.09% |
其他 | 17,771,599.29 | 17,645,652.70 | 125,946.59 | 0.71% |
合计 | 126,148,116.24 | 105,665,455.28 | 20,482,660.96 | 19.38% |
职工薪酬的本期发生额为6,29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19万元,增加比例为3.32%,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加大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的力度,同时,受到2020年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的影响。
服务费的本期发生额2,62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9.76万元,增加比例为68.78%,主要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聘请外部机构为公司提供法律、审计、评估、行业研究及市场调研等专业服务增加。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的本期发生额分别为1,194.65万元、424.46万元、295.9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81.95万元、154.48万元、227.29万元,增加比例分别为47.00%、57.22%、331.09%,主要系这三项费用与疫情及防控政策相关,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受限,这三项费用有所下降,2021年疫情好转,业务恢复正常,这三项费用较2020年增幅较大。
综上,职工薪酬、服务费、招待费、差旅费及会议费是导致公司本期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项目,但导致这些项目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与营业收入的变动相关性较小,因此,管理费用的大幅增加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
二、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公司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2021年的管理费用进行综合查询统计,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公司管理费用的增加幅度处于中等水平,这与公司经营战略和人才战略的实施与发展密切相关,不涉及跨期确认费用的问题。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变动比率
单位:元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率 |
002065.SZ | 东华软件 | 77,490.07 | 50,744.87 | 52.71% |
300085.SZ | 银之杰 | 7,332.78 | 6,078.41 | 20.64% |
002657.SZ | 中科金财 | 12,614.81 | 10,566.55 | 19.38% |
300465.SZ | 高伟达 | 7,801.34 | 7,227.25 | 7.94% |
002642.SZ | 荣联科技 | 16,056.50 | 17,843.42 | -10.01% |
002368.SZ | 太极股份 | 73,107.94 | 84,978.43 | -13.97% |
600410.SH | 华胜天成 | 22,614.15 | 33,023.04 | -31.52% |
(2)请列示上述研发费用投入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发目的、项目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投资预算、研发进度等,说明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一、公司研发投入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目的 | 项目开始时间 | 预计完成时间 | 投资预算 | 研发进度 |
1 | 公安基层基础管理平台V1.0 | 解决公安执法需求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760.00 | 已完成 |
2 | 公安协同作战应用平台V1.0 | 解决公安协同应用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930.00 | 已完成 |
3 | 银行移动办公管理平台V1.0 | 解决银行移动办公管理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900.00 | 已完成 |
4 | 业务规则管理应用系统V1.0 | 解决应用系统快速响应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800.00 | 已完成 |
5 | 2020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 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需求等目的 | 2021-1-1 | 2022-7-1 | 11,130.00 | 该项目已完成平台建设,目前已进入推广阶段 |
6 | 安全运维管理平台V1.0 | 解决安全运维管理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190.00 | 已完成 |
7 | 自然保护区可视化系统V1.0 | 解决自然保护区可视化需求的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160.00 | 已完成 |
8 | 警税数据分析平台V1.0 | 解决公安财税类研判等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1,160.00 | 已完成 |
9 | 多方对账系统V1.0 | 解决多方对账的需求目的 | 2021-1-1 | 2021-12-1 | 840.00 | 已完成 |
二、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181.66万元,主要系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签订了《2020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合同书》,负责组织实施完成面向区块链新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项目。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本期管理费用明细表,分析各项目发生额及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抽样检查大额的管理费用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分析支出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管理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情况。
(2)获取研发项目情况表,了解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获取公司本期研发费用明细表,分析各项目发生额及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抽样检查大额的研发费用合同、发票、银行回单
等,分析支出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检查研发费用分类、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异情况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投入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与我们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本期研发费用的大幅增加是合理的。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