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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IGHHOPE INTERNATIONAL GROUP CORPORATION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14:30会议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述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

五、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相关;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根据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八、表决办法:

1、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股东(股东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事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空格打“√”,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现场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工作人员,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统计,并由律师当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党委”的规定,主要涉及到第一章“总则”和第五章“党委”。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比表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零四条列入党委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
(二)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公司中层人员兼职。研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职,按规定报批; (四)研究聘任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五)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及申报; (七)研究决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八)研究决定公司薪酬和奖金分配的原则、公司本部人员及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总体方案; (九)研究决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访集访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重大违纪案件、法律诉讼(或仲裁)、经济纠纷以及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对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拟决定的事项中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包括:对公司章程及重要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流程、岗位设置以及人员编制的重大原则问题;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以及重大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以及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
(十一)听取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情况的汇报; (十二)研究加强党委和纪委自身建设的制度、措施和规划,审议党内重要活动的部署和规划; (十三)研究决定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和重大事项; (十四)研究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十五)研究公司50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方案; (十六)研究公司年度资金借出计划内的为全资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借款事项; (十七)其他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新增 第五章 党委 第一百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一)重大战略规划类事项;
原条款修改前的内容修改后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
零五条(二)重大发展改革类事项; (三)重大经营管理类事项; (四)重大社会责任类事项; (五)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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