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9:00-17:00将上述登记资料以电邮(crjhgt@vip.163.com)的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会议入场审核时出示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四、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六、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会议当日抵达会场后,配合落实参会登记、健康信息查询认证、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提前登记报名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315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刘洪润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案
1.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聘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 《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10. 听取《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股东发言提问;
(三)投票表决,统计表决结果;
(四)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五)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布会议结束。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一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年度工作报告包含2021年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等。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面对严峻的疫情考验和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努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93.05亿元,较上年同期252.38亿元增长16.11%;营业总成本230.61亿元,较上年同期
212.14亿元增长8.71%;利润总额62.49亿元,较上年同期
40.28亿元增长55.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6亿元,较上年同期32.29亿元增长49.15%。
二、按时组织会议,审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年度内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在2021年度召开的3次定期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报
告、2020年年度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1年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20多项议案,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维护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上证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京沪高铁2020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首次对京沪高铁在环境信息、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于2021年11月15日经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三、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本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集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及授权事项,及时启动采购程序,完成责任险投保工作,为推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降低履职风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
法律保障。
董事会还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特别是在京沪高铁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品牌塑造以及上市公司形象建设方面,付出了大量艰苦努力,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果,为公司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各董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为提升公司运营发展及治理水平建言献策。
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权责清晰、规范运作,均能够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独立董事能够按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等公司重大事项上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审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董事会将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尤其是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规范控股子公
司经营管理,加强相关人员上市员工意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积极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落地,加强和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公司内控体系和激励约束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凝聚共识、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要求,共同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国铁上市公司形象。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二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年度工作报告包含2021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等。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5次,包含3次定期会议和2次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监事变更情况,选举了新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审议通过了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审计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等议案。历次会议召开程序均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积极参与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与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有效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财务报表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承担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证券法》关于监事履职的相关要求,审好定期报告,依法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公司监事所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三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编制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经营情况、股东情况、公司治理和财务报告等内容。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四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股东:
2021年,公司持续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坚持“强基达标、提质增效”,面对疫情、汛情、台风等恶劣天气及市场变化带来影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承担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奋力实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目标,在国铁集团支持下,与受托单位同心合力,全面推行“长途不足管内补、春运不足春游补、冬季不足夏季补” 工作思路,奋力打好“两坚守两实现”攻坚战,全年安全生产稳定,经营活动有序,有效应对了风险挑战,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取得了经营业绩同比较大增长的良好效果。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29525225.46万元,负债总额8414788.7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110436.72万元,资产负债率28.50%,较上年末减少2.20个百分点。
2.公司担当列车全年发送旅客3529万人,较上年增加
751万人、增幅27.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属线路全年开行非担当列车10658万列公里,较上年增加997万列公里、增幅10.32%。
3.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30478.06万元,较上年增加406634.92万元、增幅16.11%。
4.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624845.75万元,较上年增加222048.44万元、增幅55.13%;实现净利润421539.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1486.81万元、增幅68.5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571.03万元,较上年增加158684.42万元、增幅49.15%;基本每股收益0.098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80%。
5.公司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546754.1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60728.8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1089234.66万元。
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1.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变动比例(%)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1,755.18 | 794,964.56 | 12.18 |
应收账款 | 23,077.46 | 95,669.71 | -75.88 |
预付款项 | 6.77 | 33.56 | -79.84 |
其他应收款 | 4,207.82 | 129,530.06 | -96.75 |
其他流动资产 | 6,607.13 | 4,889.39 | 35.13 |
流动资产合计 | 925,654.35 | 1,025,087.28 | -9.70 |
非流动资产 |
项目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变动比例(%) |
固定资产 | 22,667,054.89 | 23,051,271.43 | -1.67 |
在建工程 | 7,928.26 | 11,040.62 | -28.19 |
使用权资产 | 4,301.56 | 100.00 | |
无形资产 | 5,842,100.85 | 5,903,559.46 | -1.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08 | 250.00 | -86.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8,152.45 | 95,122.34 | -17.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599,571.11 | 29,061,243.86 | -1.59 |
资产总计 | 29,525,225.46 | 30,086,331.14 | -1.86 |
同比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
(1)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减少72592.26万元、减幅
75.88%,主要是上年期末应收账款中应收旅客运输服务收入和路网服务业务收入已经按期收回,本期末受持续散发疫情影响,营收同比下降,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减少。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减少125322.24万元、减幅
96.75%,主要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相关规定,一是公司子公司建设期间形成的应收汇总缴纳增值税额本期减少88465.44万元;二是公司本级本期收到天津国税退回汇总缴纳增值税22527.43万元,按规定退回汇总缴纳单位,减少期末应收款。
(3)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减少3112.36万元、减幅
28.19%,主要是本期末技术改造项目已阶段性完工结算待组成固定资产项目金额较上年期末减少所致。
(4)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4301.56万元、增幅100%,系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经营性租入办公用房等设备设施价值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列示。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717.74万元、增幅
35.13%,主要系本期末已取得技术改造项目待认证进项税额较上年期末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216.92万元、减幅86.77%,主要系公司按照要求退回前期收到苏州北站扩建改造工程政府补助款1000.00万元,同时减少递延收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万元。
2.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变动比例(%)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13.89 | 600,644.73 | -66.67 |
应付账款 | 80,675.62 | 80,159.57 | 0.64 |
预收账款 | 2,285.71 | 100.00 | |
合同负债 | 22,932.82 | 14,998.67 | 52.90 |
应付职工薪酬 | 121.74 | 73.30 | 66.08 |
应交税费 | 48,952.75 | 76,161.20 | -35.76 |
其他应付款 | 215,122.69 | 442,045.99 | -51.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6,961.25 | 211,787.39 | 54.38 |
流动负债合计 | 897,266.47 | 1,425,870.86 | -37.0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453,372.24 | 7,745,316.24 | -3.77 |
租赁负债 | 15.67 | 100.00 | |
长期应付款 | 8,526.00 | 8,526.00 | 0.00 |
预计负债 | 132.33 | 100.00 | |
递延收益 | 1,000.00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52.01 | 29,048.22 | -6.1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224.00 | 28,224.00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17,522.26 | 7,812,114.47 | -3.77 |
负债合计 | 8,414,788.74 | 9,237,985.32 | -8.91 |
同比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
(1)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400430.84万元,减幅
66.67%,主要是公司本期提前偿还借款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400000.00万元,以及按期计提的待支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430.84万元所致。
(2)预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285.71万元、增幅
100.00%,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的未达到合同负债确认条件的其他企业临时占用地及施工配合款项。
(3)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934.15万元、增幅
52.90%,主要是客票收入同比增加,相应授予旅客的常旅客积分增加。
(4)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27208.45万元、减幅
35.72%,主要一是第4季度受疫情影响较上年同期经营利润减少,京沪本级第4季度确认应交所得税金额33012.50万元较上年第4季度57045.70万元减少24033.20万元;二是2020年公司新增资本金和受让股权部分应交印花税3919.94万元于本期缴纳,本期未发生同类型增加应交印花税事项。
(5)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226923.30万元、减幅51.33%,其中京福安徽公司较上年期末减少228496.72万元,主要是建设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应付建设项目相关款项已按计划支付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15173.86万元,主要是根据借款还款计划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20224.00万元,以及按期计提的待支付借款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5263.73万元所致。
(7)租赁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5.67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要求确认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所致。
(8)预计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32.33万元,主要是2021年2月1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令京沪公司本级向天津市昌宇棉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32.33万元,公司已就该事项提起上诉和申诉,至本期末尚未裁定,根据一审判决确认预计负债。
(9)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减少1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按照要求退回前期收到苏州北站扩建改造工程政府补助款1000.00万元所致。
3.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变动比例(%)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910,648.46 | 4,910,648.46 | 0.00 |
资本公积 | 12,259,615.59 | 12,259,615.59 | 0.00 |
专项储备 | 2,111.77 | 100.00 | |
盈余公积 | 525,540.26 | 466,197.16 | 12.73 |
未分配利润 | 987,072.18 | 726,404.58 | 35.88 |
少数股东权益 | 2,425,448.47 | 2,485,480.03 | -2.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10,436.72 | 20,848,345.82 | 1.26 |
同比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
(1)专项储备较上年期末增加2111.77万元、增幅
100.00%,系公司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期末结余,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按计划实施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未达到按规定计提的
安全生产费用金额产生结余。
(2)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期末增加260667.60万元、增幅35.88%,系公司增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1571.03万元,本期分配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161560.33万元和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减少未分配利润59343.10万元。
(二)经营成果分析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实际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总收入 | 2,930,478.06 | 2,523,843.14 | 16.11 |
其中:营业收入 | 2,930,478.06 | 2,523,843.14 | 16.11 |
二、营业总成本 | 2,306,091.84 | 2,121,405.79 | 8.71 |
其中:营业成本 | 1,879,927.34 | 1,733,620.47 | 8.44 |
税金及附加 | 14,069.37 | 12,461.65 | 12.90 |
管理费用 | 80,173.66 | 79,619.36 | 0.70 |
研发费用 | 1,235.35 | 1,187.29 | 4.05 |
财务费用 | 330,686.13 | 294,517.01 | 12.28 |
加:其他收益 | 94.49 | 58.13 | 62.5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4,480.71 | 402,815.54 | 55.03 |
加:营业外收入 | 524.96 | 6.99 | 7408.03 |
减:营业外支出 | 159.92 | 25.22 | 534.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4,845.75 | 402,797.31 | 55.13 |
减:所得税费用 | 203,306.29 | 152,744.67 | 33.10 |
五、净利润 | 421,539.46 | 250,052.65 | 68.5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1,571.03 | 322,886.61 | 49.15 |
少数股东损益 | -60,031.57 | -72,833.96 | -17.58 |
公司本级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实际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收入 | 2,476,084.63 | 2,170,666.13 | 14.07 |
减:营业成本 | 1,459,566.89 | 1,361,746.41 | 7.18 |
税金及附加 | 13,078.18 | 11,773.85 | 11.08 |
管理费用 | 78,073.88 | 77,908.41 | 0.21 |
研发费用 | 1,235.35 | 1,187.29 | 4.05 |
财务费用 | 127,535.04 | 106,600.69 | 19.64 |
加:其他收益 | 93.24 | 51.87 | 79.7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6,688.54 | 611,501.80 | 30.28 |
%加:营业外收入 | 312.90 | 6.52 | 4700.62 |
减:营业外支出 | 135.81 | 8.28 | 1539.3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6,865.63 | 611,500.04 | 30.31 |
减:所得税费用 | 203,434.64 | 152,898.10 | 33.0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3,430.99 | 458,601.94 | 29.40 |
京福安徽公司利润表
项目 | 本年实际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一、营业收入 | 454,393.93 | 353,177.38 | 28.66 |
减:营业成本 | 420,360.95 | 371,874.43 | 11.53 |
税金及附加 | 991.19 | 687.80 | 30.61 |
管理费用 | 2,099.79 | 1,710.95 | 18.52 |
财务费用 | 203,151.09 | 187,916.32 | 7.50 |
加:其他收益 | 1.25 | 6.25 | -40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207.83 | -208,686.26 | -21.18 |
加:营业外收入 | 212.06 | 0.47 | 99.78 |
减:营业外支出 | 24.11 | 16.94 | 29.7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019.88 | -208,702.73 | -21.32 |
减:所得税费用 | -128.35 | -153.43 | -19.5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891.53 | -208,549.29 | -21.33 |
同比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06634.92万元、增幅
16.11%,主要是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同比向好,京福安徽公司合杭高铁肥湖段2020年6月开通运营,旅客运量、列车开行数量均较同期增加,相应担当列车旅客票价收入和为非担当列车提供路网服务的收入均较同期增加。
(2)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607.72 万元、增幅
12.90%,主要一是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经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本期未实施类似政策使得较上年同期税金及附加增加;二是本期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公司按规定预缴汇总缴纳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长,与汇总缴纳增值税相关税金及附加增加。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169.11万元、增幅
12.28%,主要一是为收购京福安徽公司股权,公司本级上年
4、5月借入长短期银行并购借款,同比利息支出增加;二是上年同期上市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取得利息收入事项不再存在;三是京福安徽公司合杭高铁肥湖段于2020年6月开通运营,项目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化转为费用化。
(三)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6,754.10 | 1,260,184.94 | 22.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728.81 | -502,597.78 | -28.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9,234.66 | -969,237.62 | 12.38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86569.15万元、增幅22.74%,主要是本期疫情向好增加经营收入因素,相应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41868.97万元、减幅28.23%,主要系本期京福安徽公司建设工程款项支出减少。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上年增加119997.04万元、增幅12.38%,主要一是京福安徽公司上年收到原股东上海局集团公司认缴出资,本期无此类事项,同比现金流入减少;二是上年同期发行普通股、借入并购贷款,本期无此类事项,同比现金流入减少5269208.81万元;三是上年同期支付收购子公司对价款,本期无此类事项,同比现金流出减少5149211.77万元;四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五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股东:
依据《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和日后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的净利润 5,934,309,870.92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3,430,987.09元。
二、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金额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剩余未分配金额5,340,878,883.83元,2021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13,180,224,671.44元,2021年支付2020年度普通股股利1,615,603,343.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905,500,211.79元。
三、本年度分红安排
按照《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为该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5,710,298.29元,建议本次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向2021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1,128,394.40元,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4,494,371,817.39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四、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7,933,163,158.63元。综合考虑后,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六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股东:
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基于铁路行业“全程全网”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从国铁集团借款,租赁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房屋等,该等交易均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2022年度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现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国铁集团 | 指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局集团 | 指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京福安徽公司 | 指 |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铁科院 | 指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设计 | 指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公司 | 指 | 铁总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铁路文化公司 | 指 |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上铁实业 | 指 |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线路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900,000.00 | 1,206,284.39 | 新冠疫情影响,实际的跨线列车工作量小于预计的工作量 |
接触网使用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 | 900,000.00 | 535,014.95 | 新冠疫情影响,实际的跨线列车工作 |
关联交易
项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量小于预计的工作量 | |||
旅客服务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90,000.00 | 119,166.63 | - |
代售票服务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45,000.00 | 26,666.84 | - |
上水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700.00 | 549.89 | - |
商业资产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上海铁路文化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 | 30,000.00 | 23,138.01 | - |
土地出借补偿收入 |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826.97 | 京福安徽公司 |
商业水电收入 |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 | ||
高铁快运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200.00 | 79.23 | |
合计 | 3,069,100.00 | 1,911,726.91 |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动车组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766,000.00 | 381,511.33 | 新冠疫情和异常天气影响,担当列车实际工作量小于预计的工作量 |
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80,000.00 | 97,355.19 | - |
商务旅客服务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9,000.00 | 7,565.19 | - |
关联交易项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上交共同费用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5,500.00 | 3,052.58 | - |
路网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600.00 | 1,534.93 | - |
委托运输管理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 | 855,000.00 | 521,680.84 | |
更新改造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 | 180,000.00 | 52,487.62 | - |
研究与开发费 | 中铁设计、铁科院 | 2,000.00 | 327.78 | - |
设备采购 | 上海局集团和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8,000.00 | 3,999.33 | |
监理咨询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200.00 | ||
检测监测等运输业务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4,000.00 | 12,838.36 | |
动车组运行用电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 6,800.00 | 2,874.27 | |
车站站房电费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 | 400.00 | 326.85 | |
咨询、业务服务费等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2,700.00 | 267.56 | |
大修费用 | 国铁集团下属企 业 | 5,300.00 | ||
建设管理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6,500.00 | 4,333.00 | |
合计 | 2,056,000.00 | 1,090,154.83 |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预计 日最高余额 | 2021年度实际日最高余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存款(含利息) | 国铁集团、财务公司 | - | ||
关联方贷款 (含利息) | 国铁集团 | 2,990,000.00 | 2,384,257.04 | - |
合计 | 2,990,000.00 | 2,384,257.04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房 |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80.00 | 52.57 | - |
合计 | 80.00 | 52.57 |
(2)承租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项目 | 关联方 | 2021年度 预计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房 | 济南局集团、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 | 63.15 | 2021年适用新租赁准则,租赁业务对应的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为400.00万元。 |
合计 | 700.00 | 63.15 | - |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线路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700,000.00 | 100.00 | 251,893.00 | 1,206,284.39 | 100.00 | 预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向好,旅客出行意愿增加,预计跨线列车开行相关工作量增加。 |
接触网使用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782,000.00 | 100.00 | 115,166.00 | 535,014.95 | 100.00 | 预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向好,旅客出行意愿增加,预计跨线列车开行相关工作量增加。 |
旅客服务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61,000.00 | 100.00 | 18,986.00 | 119,166.63 | 100.00 | |
代售票服务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7,000.00 | 100.00 | 4,452.00 | 26,666.84 | 100.00 | |
上水收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 | 1,000.00 | 100.00 | 137.95 | 549.89 | 100.00 |
关联交易项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入 | 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
高铁快运服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50.00 | 40.00 | 14.59 | 79.23 | 33.30 | |
商业资产使用费收入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上海铁路文化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27,545.36 | 100.00 | 6,136.34 | 23,138.01 | 100.00 | 参见前次临时公告编号2022-005 |
土地出借补偿收入 |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4,500.00 | 85.71 | 826.97 | 51.74 | ||
其他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000.00 | 100.00 | 为铁路行业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等收入 | |||
合计 | 2,714,195.36 | 396,785.88 | 1,911,726.91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动车组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520,000.00 | 100.00 | 72,190.00 | 381,511.33 | 100.00 |
预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向好,旅客出行意愿增加,预计公司担当列车相关工作量增加,付费支出增加。
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32,000.00 | 100.00 | 16,757.00 | 97,355.19 | 100.00 | 预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公司运输收入增加,预计对应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的增加。 |
商务旅客服务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11,000.00 | 100.00 | 208.00 | 7,565.19 | 100.00 | |
上交共同费用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 | 5,200.00 | 100.00 | 820.00 | 3,052.58 | 100.00 | |
路网使用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3,100.00 | 100.00 | 379.00 | 1,534.93 | 100.00 |
关联交易项
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运输管理费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南昌局集团、郑州局集团 | 862,000.00 | 100.00 | 125,829.00 | 521,680.84 | 100.00 | 参见前次临时公告编号2022-005 |
更新改造 | 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南昌局集团、郑州局集团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193,000.00 | 98.00 | 52,487.62 | 92.05 | 参见前次临时公告编号2022-005 | |
研究与开发费 | 中铁设计、铁科院 | 1,500.00 | 55.55 | 25.00 | 327.78 | 26.53 | |
设备采购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800.00 | 100.00 | 50.00 | 3,999.33 | 100.00 | |
检测监测等 运输业务服 务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27,400.00 | 100.00 | 1,748.00 | 12,838.36 | 100.00 | |
咨询、业务服务费等 | 国铁集团下属非运输企业 | 1,500.00 | 76.92 | 267.56 | 20.45 | ||
动车组运行用电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企业 | 5,200.00 | 100.00 | 1,060.00 | 2,874.27 | 100.00 |
关联交易项
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车站站房电费 |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等国铁集团下属运输企业 | 580.00 | 100.00 | 114.00 | 326.85 | 100.00 | |
大修费用 | 国铁集团下属企 业 | 1,000.00 | 100.00 | ||||
建设管理费 | 国铁集团下属非 运输企业 | 4,333.00 | 100.00 | ||||
合计 | 1,765,280.00 | - | 219,180.00 | 1,090,154.83 | -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及公司与相关方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2021年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存款(含利息) | 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 | - | - | - | - | - | 公司不再往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存款 |
关联交易项
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2021年实际单日最高余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贷款(含利息) | 国铁集团 | 2,420,000.00 | 31.01 | 2,287,964.16 | 2,384,257.04 | 29.88 | |
合计 | 2,420,000.00 | - | 2,287,964.16 | 2,384,257.04 | - |
4.租赁
(1)租入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房 | 济南局集团、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 | 95.00 | 100.00 | 63.15 | 63.15 | 23.93 | |
合计 | 95.00 | 100.00 | 63.15 | 63.15 | 23.93 |
(2)租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项目
关联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办公用车辆 |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78.00 | 100.00 | 6.56 | 52.57 | 100.00 | |
合计 | 78.00 | 100.00 | 6.56 | 52.57 | 100.00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4,895,96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4,169,05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883,43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9,399,0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558,9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除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外的其他不特定运输企业: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的相关运输企业,运输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线路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在京沪高铁线路开行;
(2)接触网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使用京沪高铁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3)车站旅客服务:公司车站向乘坐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发送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4)售票服务:公司车站出售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
企业担当列车车票;
(5)车站上水服务:公司车站为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提供上水服务;
(6)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站商业资产使用等。
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向公司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委托运输管理服务:动车组列车乘务、路网基础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车站旅客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2)动车组使用服务:公司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动车组用于开行担当列车;
(3)高铁运输能力保障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保障受托管理线路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列车开行数量和时刻能够满足高铁运输能力需求;
(4)商务旅客服务:VIP车站服务(车站设立VIP贵宾候车区)和VIP列车服务(动车组列车中的商务座及“G”一等座)及其他类似服务;
(5)更新改造服务:灾害预防、灾害复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6)线路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列车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开行;
(7)客运机车牵引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在无电状态
时由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派出机车进行推送服务;
(8)接触网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列车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9)售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车站出售公司担当列车车票;
(10)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开发、线路或房屋维修等。
2.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3)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的,按照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5)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亦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的,参考双方与其各自的其他交易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如上述定价标准均不适用,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7)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
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七
关于聘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股东:
2021年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报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选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职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中,工作认真主动、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
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丽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41万元和35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2021年度一致。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八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股东:
2022年,是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年,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担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巩固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成果,开展“守底线、补缺陷、除隐患、防风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安全投入,确保各项生产有序运转,营造旅客安心出行环境。今年以来,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发生诸多新的变化,疫情传播更加隐匿、速度更加迅速、持续时间更长,各地疫情防控措施不断收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基于对疫情防控趋势的判断和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的变化,公司以持续深入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客流规律,紧盯增运补欠有利时机,持续坚持“过紧日子”、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影响和积极反映疫情防控成效为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及编制基础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本级以及控股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
(三)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预期未来疫情的防控总体平稳可控,公司担当列车旅客发送量、非担当列车开行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呈现一定恢复但不会出现较为明显激增的判断为基础编制。
(四)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考虑京福安徽公司基建项目收尾竣工对预算年度资产负债和收支的影响。
(五)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以在深入实施客运提质计划、深入实施复兴号品牌战略、夯实开车成本上下功夫,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编制。
(六)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委托运输管理付费按公司新一轮《委托运输管理合同》与受托单位协商确定,其他生产资料价格按目前实际采购价安排。
(七)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对根据发改财金〔2022〕271号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的相应影响进行了考虑。2022年,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疫情影响阶段优惠政策,但考虑到预算年度出台新的政策尚有不确定性,财务预算未对其他优惠减支进行考虑。
(八)2022年度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资产未出现明显减
值迹象,根据《京沪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需按0.5%计提坏账准备,出于谨慎适当安排信用减值损失。
(九)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预算指标
(一)担当列车发送旅客预算2021万人;
(二)非担当列车开行预算8487万列公里;
(三)营业收入预算217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为实现预算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铁路重点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强基达标、提质增效、节支降耗,突出做好服务支撑“六稳”“六保”工作,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铁路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将严把关口、消毒通风、旅客测温、预留隔离席位、严格控制超员率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纳入工作规范,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站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境外疫情不通过铁路输入、国内疫情不通过铁
路反弹,确保旅客安心出行环境,让高铁成为人们出行首选。
(二)坚守高铁安全的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牢固树立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的理念,严格履行公司安全监督职责,从严务实抓安全,保证资金投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高铁运输安全持续稳定。一是抓好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公司安全治理体系;二是加大精准投入,提前做好技术改造、大修和专项整治谋划,确保投入精准有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夯实安全运营基础,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守底线、补缺陷、除隐患、防风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力保障运输安全稳定可控。
(三)紧盯主业,提质增效、增运增收。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深入实施客运提质计划,提高客运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一是及时调整运力投放,密切关注全线各地区疫情进展,紧盯假日客流变化,根据客流及时调整开车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浮动票价机制,在总结分析基础上,探索票价市场浮动的再深化、再创新,科学设置适合当前形势的价格浮动区段;三是不懈提质服务,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打造更安全、更便捷、更温馨的候乘环境和体验,更好地服务旅客;四是积极与受托单位沟通协调,不断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行图的兑现率。
(四)着力提升多元经营质效。把多元经营摆在提高企业效益的战略位置,发挥铁路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行业优
势,加快有关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促进企生增收创效。一是把公司存量不多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闲置土地资产盘活,努力探索一条增收创效的路子;二是创新业务项目推进,力争取得新的突破;三是节能降耗新路探索,努力在节能降耗、降低电费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口,努力克服煤电价格上涨不利因素。
(五)持续加大节支降耗创效力度。一是坚持精细管理、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多管齐下,在保证安全稳定和运输生产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完善与用工量、工作量、营业里程挂钩的成本控制机制,严控非生产性项目支出规模,坚决杜绝浪费行为,优化生产支出结构;二是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存款优惠利率,提高存量资金收益。持续开展债权到期清收,严控风险债权,坚决压存量、控增量;三是严格控制管理费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不必要支出;四是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努力控住税负支出;五是继续做好清算支出核对,做到支出有据、支出准确。
(六)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严肃预算纪律,强化预算执行分析,激励员工积极作为。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健全完善子公司内控管理体系、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委托运输管理制度、提升线路能力。做好子公司列车开行数据分析,优化完善运行图开行方案,奋力担
当主动作为,不断促进子公司提升线路收益,化解资本市场波动风险。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请各股东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九
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的议案
各股东:
经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刘玉宝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欣不再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监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股东审议。
刘玉宝先生简历
刘玉宝,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地方铁路工程公司三分公司核算员、财务科科员,天津市铁路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派驻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派驻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派驻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派驻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一: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为李世辉、王玉亮、张星臣、林义相。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如下:
1、李世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教授。李世辉先生1992年7月起在中南大学商学院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一流本科建设“双万计划”中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建设负责人。
2、王玉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王玉亮先生199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担任山东求是者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12月起担任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1月起担任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
3、张星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星臣先生1996年4月至1996年8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讲师,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副教授、教务处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1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人事处处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党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19年9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副校长,2019年9月起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4、林义相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法国长期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林义相先生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高级顾问,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研究信息部副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担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顾委员会主任,2001年3月起担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2006年至2017年担任上
证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起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主席,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担任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主席、亚洲证券投资联盟(ASIF)理事、主席,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担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目前担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首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语言大学商学院硕士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导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林义相 | 4 | 4 | 0 | 1 |
王玉亮 | 4 | 4 | 0 | 1 |
张星臣 | 4 | 4 | 0 | 1 |
李世辉 | 4 | 4 | 0 | 1 |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我们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作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信永中和承担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通
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做出的承诺事项做了梳理。经核查,报告期内上述主体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一定的支持。2022年,需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和规范运作的能力,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科学高效、运作切实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重点关注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执行等事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世辉、王玉亮、张星臣、林义相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