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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安信证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六月

3-1-3-1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橙子”、“公司”)的委托,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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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概况 ...... 3

(二)主营业务情况 ...... 3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 4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9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0

二、本次发行情况 ...... 12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 1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1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14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4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15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16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核查 ...... 16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 17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20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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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JCZ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7,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会文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4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319室
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号码010-63801895
传真号码010-63801895
互联网网址http://www.bjjcz.cn/
电子信箱stocks@bjjcz.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程鹏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10-63801895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企业之一,长期致力于激光先进制造领域的自动化及智能化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加工设备运动控制系统的研发与销售,并能够为不同激光加工场景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激光加工控制技术的研发升级和产品创新。公司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近年来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自主研发的海格力斯控制系统、动力电池极耳切割系统、3D打印控制系统、独眼巨人等多项产品荣获“荣格技术创新奖”;荣获“红光奖”2021年度激光行业杰出进步企业奖;公司激光加工控制软件入选由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和Photonics Media创立的“棱镜奖”2021年度获奖提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专利2项;拥有软件著作权8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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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产品系列覆盖激光标刻、激光切割、激光焊接等多个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市场资源。凭借技术、品牌、产品等综合优势,公司与华工科技、飞全激光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与国内外超过上千家下游客户建立了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半导体、汽车、服装、医药等领域。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激光加工运动控制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推动激光加工自动化、智能化及柔性化发展。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产品的自主研发与创新。经过超过十七年的技术创新开发,公司积累了多项先进核心技术。激光加工过程所涉及关键技术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CAD)、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CAM)、振镜和激光器控制技术、视觉处理技术、硬件设计技术等,公司已在相应领域拥有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模块核心技术名称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核心技术来源
1CAD技术CAD核心模块EZCAD2,EZCAD3等系列激光控制系统软件中自主研发
2CAM技术激光加工路径填充技术EZCAD2,EZCAD3等系列激光控制系统软件中自主研发
3匀速标刻技术自主研发
4三维投影与包裹技术自主研发
5三维分层切片技术自主研发
6振镜和激光器控制技术振镜和激光器同步控制技术公司系列激光加工控制软件;高精密数字振镜自主研发
7振镜精密校正技术自主研发
8振镜闭环控制技术自主研发
9激光器控制技术自主研发
10飞行标刻技术自主研发
11振镜和运动轴联动控制技术自主研发
12三维振镜控制技术自主研发
13视觉处理技术激光加工背景显示技术激光加工控制软件中的视觉控制模块自主研发
14激光加工视觉定位与轮廓提取技术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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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模块核心技术名称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核心技术来源
15硬件设计技术嵌入式开发技术激光控制卡的设计自主研发
16硬件可靠性与安全性设计自主研发

2、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1)CAD技术

通过计算机建模或从外部图纸读取导入矢量图形,进行图形识别、编辑以及优化处理,得到待加工图形的模型。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CAD核心模块。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CAD 核心模块CAD核心模块包括编辑、绘制、修改和查看四大类,其中每一大类又涵盖多项子项。编辑功能包括撤销文本/恢复、剪切/复制/粘贴、组合/分离组合、群组/分离群组、分离文本、增加/删除图层、填充、选取、节点等9个子功能项。绘制功能包括点、直线、曲线、矩形、圆、椭圆、多边形、文字、位图、矢量文件、延时器、输入口、输出口、扩展轴、编码器距离等16个子功能项。修改功能包括阵列、动态文本阵列、偏移、转为曲线、曲线转换为点、修剪、排序、曲线编辑、造型、对齐、曲面编辑、分割位图等12个子功能项。查看功能包括缩放、标尺网格点/辅助线、捕捉网格、捕捉辅助线、捕捉对象、系统工具栏/视图工具栏/绘制工具栏等6个子功能项。CAD模块开发与客户的需求紧密结合,经过多年紧跟需求研发,目前公司CAD技术模块可实现丰富的绘图和绘图辅助功能,工具栏设计、菜单设计、对话框、图形打开预览、文本编辑、图形编辑等为用户绘图带来极大地方便;涵盖二维绘图和三维绘图两部分,对于简单的标准模型,用户可以直接进行建模与编辑,不需要第三方软件介入。公司CAD模块功能设计、UI设计、操作设计等贴近客户的使用需求与习惯,公司EZCAD系列软件逐步成为激光加工行业的通用性软件。

(2)CAM技术

根据激光加工相关的工艺要求,在CAD加工模型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辅助生成所需的运动轨迹以及振镜、激光器同步控制参数,最终转换为数控系统执行的位置指令,即CAM技术。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激光加工路径填充技术、匀速标刻技术、三维投影与包裹技术、三维分层切片技术等。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激光加工路径填充技术在激光标刻应用中,大部分激光加工路径需要采用路径填充的技术,对加工路径进行进一步的密化处理,以满足激光加工工艺的要求,填充方式不同,最终加工的效果也会有所差别。经过多年对激光加工工艺持续的研究,填充方式也得到进一步的公司激光加工路径填充技术可以同时支持8套互不相关的填充参数进行填充运算,每种填充运算分别支持单向填充、双向填充、回形填充、弓形填充、优化弓形填充、背景填充、折现填充、任意角度填充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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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丰富与扩展,比如支持背景填充、环形填充、任意角度填充、交叉填充、边距、边框、间距可调。支持8层填充,每层可独立设定参数。填充类型。其中填充参数包括交叉填充、填充线间距、填充线边距、平均分布填充线、填充线缩进、填充角度自动旋转等可以供客户设置。
匀速标刻 技术激光标刻图形拐角部分(非圆弧)的激光点相对叠加累积过多,激光能量分布相对比较集中,标刻在工件上常常会出现重点,特别是对光比较敏感的材料。匀速标刻技术通过对振镜加工轨迹的优化处理,可消除这部分的点的累积,使激光点真正均匀叠加,激光能量均匀分布,从而避免拐角部分重点的出现。激光加工工艺中,激光标刻成型的线宽是衡量加工一致性的重要指标。由于激光能量分布的不均匀,加工图形直线部分和圆弧部分差异较大。在紫外激光器的加工应用中,匀速标刻技术可以将线宽的一致性指标做到0.5μm,一致性水平处于行业前列。
三维投影与包裹技术激光3D标刻中,需要将加工路径映射到对应的三维模型表面,即根据三维模型的表面形状改变加工路径的形状,使之贴合在三维模型表面。共有两种映射方式,包括曲线投影和曲线包裹。曲线投影是按照加工面的垂直方向将加工路径映射到加工面上,适用于较平坦的曲面或斜面;曲线包裹是按照曲线长度不变原则将加工路径映射到加工面上,适用于平坦或陡峭的曲面、斜面等,公司开发的曲线包裹技术包括包裹XY、圆柱包裹、球面包裹、旋转体包裹等,能做到失真小,精度高。三维曲线投影与包裹算法中,映射保形度指标用来衡量投影包裹之后图形的失真的程度,保形度越小,生成的曲线精度越高,但是需要耗费的时间越长。经过实际的产品应用,在兼顾图形精度和效率的前提下,三维曲线投影和包裹的保形度指标可以做到0.3水平。
三维分层切片技术三维分层技术是指将3D文件(STL文件,3D DXF文件)按照设定的层厚进行切片;三维分层技术是3D打印或者深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操作,这步操作简单来说就是将模型分为层厚均等的数层,同时计算出打印或者深雕过程中每一层所走的路径;三维分层技术的处理能力决定了打印或者深雕的效果和效率。3D深雕激光加工应用中,三维切片技术的精细程度直接影响到加工工件表面的细腻光滑程度,一般用表面粗糙度(Ra)这个指标来衡量,数值越小加工精度越高。EZCAD软件可在对浮雕STL模型进行分层切片之后,配合3D控制卡对激光光束的精准控制,可将工件加工至比较高的尺寸精度及表面粗糙度,加工不锈钢时的表面粗糙度可达到Ra2以内。

(3)振镜和激光器控制技术

振镜和激光器控制技术是保证激光标刻效果的关键环节。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振镜和激光器同步控制技术、振镜精密校正技术、振镜闭环控制技术、激光器控制技术、飞行标刻技术、振镜和运动轴联动控制技术、三维振镜控制技术等。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振镜和激激光标刻加工过程中,需要在振镜运动过公司振镜和激光器的同步控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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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光器同步控制技术程中,依据标刻图形在相应的位置上控制激光器出光或者关光,最后达到预期的标刻效果。振镜、激光器同步控制技术将振镜和激光器的性能有机融合起来,采用振镜延时、激光器延时、速度/激光器能量控制等方法,来保证加工过程中振镜、激光器的严格同步。可以做到0.5μs级别,具备精准同步控制技术工艺上。如阳极铝材质标刻Logo字体,产品的颜色多种且对激光加工效率和工艺要求非常高,公司技术可达字符位置偏差小于±0.05mm,灰度色差小于1度,CPK>1.3的水平。
振镜精密校正技术由于光学系统设计以及振镜自身的非线性,实际加工出来的图形存在非线性的畸变,因此,需要对振镜进行校正以满足加工的精度要求。 针对二维平面校正,公司开发的多控制点校正软件可以将振镜加工的位置精度提高到10μm。 针对3D振镜和大幅面动态聚焦振镜校正,采用单层精密校正和多层比例校正技术,可以将每一层平面位置精度提高到10μm。公司将振镜精密校正技术与视觉技术相结合,应用到摄像校正平台设备产品中,将振镜的校正精度从±20μm提升到±10μm(170*170mm加工幅面),将原本需要8小时的校正过程压缩到30分钟,提高精度的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了校正时间。
振镜闭环控制技术振镜加工过程中,需要实时判断振镜位置是否到达设定的目标位置,采用振镜闭环控制技术,对振镜电机的位置、速度等参量进行实时判断,可以精确地控制激光器出光光斑的位置,确保激光光斑分布的均匀性。配合超短脉冲激光器,公司将振镜闭环控制技术应用在脆性材料的加工中,最终激光光斑的的位置精度可以提高到±1μm。
激光器控制技术随着激光加工技术的广泛应用,激光器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公司开发DLIP数字激光器接口协议能够兼容各种激光器,将各种激光器控制统一起来,有效解决不同激光器统一控制的难题。 此外,针对精密激光加工的需求,同时结合激光器出光的特点,通过与激光出光脉冲同步的方式,精准实现对每一个激光脉冲开光、关光的控制。激光器控制中,激光器脉冲频率越高,控制要求越精细。目前,公司激光器控制技术能支持的最高激光脉冲频率为10MHZ,能在100ns的时间尺度上对每一个激光脉冲实现精准的开光、关光控制。
飞行标刻技术激光加工应用中,加工的工件随流水线运动,相对于静态加工而言,振镜的运动需要实时跟随流水线的运动。公司采用硬件实时计算的方式,实时计算流水线运动的位置和速度,对振镜的位置进行硬件实时补偿。公司基于飞行标刻技术开发出快速二维码标刻系统,将单个二维码(10*10mm)标刻时间控制在20ms以内,赋码速度高达1,500个/分钟。二维码识读率高达99.9%。
振镜和运动轴联动控制技术由于单个振镜加工的幅面是有限的,对于大幅面的加工工件,通常采用运动平台和振镜联动的方式来扩展加工幅面。公司开发的振镜和运动轴联动控制技术,支持振镜、X/Y运动轴三轴联动,对加工路径进行统一规划,加工过程中,振镜、平台运行高速平稳,极大提高激光加工效率。 对于复杂的加工曲面和工件,公司将机械手引入到激光加工中,采用机械手和振镜结合的方式,完成激光光束在复杂曲面的公司将振镜与机械手联动技术应用于天线阵子的激光加工中,提出了一套专用的精密激光加工方案,实际加工深度均匀、无色差、无毛刺,位置误差小于±0.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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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扫描。
三维振镜控制技术相对于二维振镜而言,三维振镜增加了聚焦轴,可以在加工过程中实时调整焦距,以满足曲面加工的要求。三维振镜控制技术将第三轴位置与平面位置统一进行位置插补计算,采用高精度的第三轴校正手段,确保加工过程中激光光斑聚焦和能量一致性。三维振镜控制的基础是第三轴随着二维振镜高速运动,在紫外激光器加工应用中,能够达到1,200mm/s的运动速度、二维位置精度±0.01mm及第三轴位置精度±0.5mm的高精密控制水平。

(4)视觉处理技术

将视觉处理技术引入到激光标刻领域,极大地解决了激光标刻中的显示、定位问题,促使激光加工更加自动化、智能化。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激光加工背景显示技术、激光加工视觉定位与轮廓提取技术等。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激光加工背景显示技术激光加工应用中,场镜致使光路机构必须占据在产品平面的垂直区域,当用户需要对产品进行定位观察时,最理想的垂直视角无法使用,因此通常使用红色引导光的形式,进行目测定位。而激光器内置引导光会增加用户成本,外置引导光则占据空间,有些光路结构还会降低激光实际工作功率。基于此应用需求,公司开发了CCD背景观察功能,通过视觉使用同光路机构直接观察激光加工范围内的影像。借助CCD传感器的高分辨率,可以清晰的观察到激光加工区域的细节。借助校正算法,公司将视觉坐标系和激光加工坐标系做了统一,在CAD层面,将CCD观察的背景和前端需要加工的轨迹做重合,可以实现加工效果的预览效果。实现了所见即所得,极大的提高了用户体验。产品的实际应用表明,针对70mm视野范围,使用大同轴视觉配置,可以实现整体视觉精度在±0.01mm以内。
激光加工视觉定位与轮廓提取技术在统一坐标基础上,进一步集成机器视觉的定位技术。依靠对标准产品的标定建模,利用计算机的定位算法,可以自动获取产品的位置。软件会自动根据视觉计算的位置调整激光加工位置,实现自动化的高精度的加工。不仅大幅降低了人员成本,而且无需昂贵的机械模具辅助就可以实现精密加工。 轮廓提取指在包含目标和背景的数字图像中,忽略背景和目标内部的纹理以及噪声干扰的影响,采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来提取目标特征的过程。公司激光加工视觉定位可根据CCD分辨率和机构精度,最高可达到1μm的精度控制;视觉产品应用中轮廓提取的精度可以达到0.5个像素的精度

(5)硬件设计技术

公司通过嵌入式软件及硬件电路设计技术,针对激光行业特殊需求,定制开发相应硬件产品。先进的硬件设计可以提高激光加工稳定性及抗干扰能力的作用。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嵌入式开发技术、硬件可靠性与安全性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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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简介及特点技术先进性
嵌入式开发技术公司具备振镜运动控制板卡的研发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通过ARM/DSP/FPGA等微控制器嵌入式平台的开发,将振镜、激光控制技术集成到控制卡中,形成LMC/DLC系列产品,以满足不同应用的需求。通过电源隔离、接口隔离等手段,提高板卡自身的稳定性。公司开发的产品硬件平台涵盖了X86CPU/ARM/DSP/FPGA微控制器,软件应用在Windows/Linux/Android系统平台,软硬件平台覆盖范围广,形成的硬件产品品类达到20余种。
硬件可靠性与安全性设计激光加工控制卡在应用设计中需要考虑电压变动、静电放电、过热等安全事项及有效隔离等安全手段。公司从供电电源管理、信号隔离、电路接口保护、器件选型等角度进行设计保护。公司单板板卡供电分为一次电源、二次电源和隔离电源,三种供电方式使单板的供电提升可靠性;单板的控制信号与客户连接的控制部分使用光耦、隔离器和变压器等隔离器件进行电气隔离;单板设计中充分考虑过压、静电放电等恶劣情形,在接口电路的设计中使用TVS、ESD等器件进行接口保护。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0Z0024号),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9,779.4221,956.9712,26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5,648.7819,378.7510,362.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938.8511.0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20,281.4913,513.309,242.31
净利润(万元)5,262.534,019.701,60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277.764,020.121,605.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168.383,905.751,863.59
基本每股收益(元)0.690.55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0.690.55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9727.3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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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013.022,646.662,405.06
现金分红(万元)--1,38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6111.8015.55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公司经营业绩受下游激光控制系统细分领域发展影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激光加工控制系统销售占比分别为70.03%、75.47%、72.62%。从激光控制系统细分领域来看,公司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以激光振镜控制系统为主,该控制系统主要应用于激光标刻、激光精密切割、激光焊接及其他微加工领域;主要适用于低功率激光器对应的多种微加工。公司激光振镜加工控制系统包括标准功能控制系统、中高端控制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中高端控制系统销售占比分别为69.23%、58.46%、61.56%,标准功能控制系统的销售占比分别为30.77%、

41.54%、38.44%,目前公司控制系统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销售占比仍然偏低。故公司激光控制系统既面临低功率激光微加工领域发展波动的影响,亦存在因公司中高端应用领域发展不足导致产品结构中高端控制系统销售占比下降的风险。

2、公司激光振镜控制系统与国际厂商在高端应用领域存在差距的风险经过近年来国内供应商的快速发展,在中低端振镜控制系统领域已经基本实现国产化;在高端应用领域,目前主要由德国Scaps、德国Scanlab等国际厂商主导,国产化率仅15%左右。激光振镜控制系统应用领域广泛,其中高端应用领域主要指在高速、高精、复杂工艺方面具有较高要求的应用,如晶圆切割、光伏划片、远程焊接领域、玻璃薄膜精细去除、航空航天工业激光熔覆、PCB加工领域、半导体阻值修刻等。相比德国Scaps、德国Scanlab等国际厂商,公司在机器人和3D振镜联动加工技术、大幅面拼接控制技术、实时光束波动偏移补偿技术、激光熔覆等技术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公司在高端应用领域的控制系统销售数量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

围绕激光振镜控制领域,一方面,公司持续研发推出新控制产品,如推出海格力斯控制系统满足柔性化加工控制需求,开发3D打印控制系统满足增材制造应用,公司上述产品2021年销售收入分别为31.22万元、30.90万元,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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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处于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在高精密振镜领域,公司推出INVINSCAN、G3等振镜产品配套控制系统协同发展,产品销售占比亦处于较低水平。故公司面临在高端应用技术方面无法赶超国外竞争对手,或在高端应用领域无法实现有效市场开拓的风险。

3、公司激光伺服控制系统市场开拓风险

基于工业应用的持续发展及激光下游复杂多样的需求,公司在对既有振镜控制产品进行升级迭代的基础上,亦布局并推出激光伺服控制系统,主要应用于激光切割领域。该领域目前国内已由柏楚电子、维宏股份等公司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并形成较强先发优势;公司进入激光伺服控制系统领域时间相对较短,与上述企业在激光切割技术和工艺积累等方面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激光伺服控制系统自2021年下半年投入市场至今已实现销售15.30万元,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公司新产品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定的市场验证周期及客户积累,若在产品开发及客户开拓等方面不能取得预期发展,则面临激光伺服控制系统无法有效开拓市场的风险。

4、公司产品持续受盗版侵权的风险

公司激光加工控制系统核心系控制软件,近些年行业内存在较严重的盗版行为。由于下游设备厂商的行业集中度较低,且工业软件往往无需联网使用而导致难以识别盗版,导致行业打击盗版成本较高、难度较大,以至于近几年盗版市场未受到有力约束;激光振镜控制系统盗版产品侵占了较大市场份额,侵害了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专业系统供应商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形象等权益。若未来无法通过增强加密方式及法律手段遏制盗版行为,公司将面临激光振镜控制产品持续被盗版、合法权益持续被侵害的风险,甚至长期经营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会文、吕文杰、邱勇和程鹏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6.98%股权,并通过可瑞资、精诚至控制公司22.63%股权,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9.61%股权,控制表决权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马会文、吕文杰、邱勇和程鹏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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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7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不超过10,266.67万股。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566.67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66.67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266.67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战略投资者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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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总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作为金橙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孙健先生、万能鑫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孙健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孙健先生:管理学硕士,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中捷精工、江天科技、庞度环保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天津磁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汉商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知识和项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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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能鑫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万能鑫先生:经济学硕士,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普丽盛、赛福天、恒康家居、金陵体育、爱丽家居、中捷精工、金杨新材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等相关工作,以及梦百合公开发行可转债、金飞达并购重组、百川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运作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已离职,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程星星先生、邹鹏涛先生、边雅婷女士、杨乾楠先生、孙煜女士。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将安排保荐机构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

该等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综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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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相信发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二)本保荐机构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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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核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金橙子属于《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的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且属于激光加工控制系统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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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证监会发布针对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本保荐机构根据该评价体系的要求,逐项核查发行人相关指标,认为金橙子符合“研发人员人数占比”、“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四项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一)针对《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的核查

1、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科创板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1)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设立、改制的工商登记资料,创立大会决议和议案,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材料。经核查,发行人前身北京金橙子科技有限公司系于2004年1月14日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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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0Z002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062号)。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权属资料,主要业务流程图、组织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三会相关决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发行人日常办公场所及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走访了主要业务部门。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发行人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文件、历次工商变更材料,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调查。经核查,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权属纠纷。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等主要资产及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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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针对《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核查了发行人的企业征信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无犯罪证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上述人员的声明,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验证。

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700万股。2021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66.67万股,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10,266.67万股。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700万股。2021年2月23日,发行人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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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二)针对《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的核查

发行人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之“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保荐机构核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10Z0024号),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行业估值情况等。发行人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905.75万元、5,168.38万元,累计为9,074.13万元,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结合公司的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标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1、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意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各项义务; 3、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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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安排
4、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5、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6、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7、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8、关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9、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2、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2、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3、持续关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控制权稳定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和相关事项,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发表意见并披露。无法按时履行上述职责的,应当披露尚待核实的事项及预计发表意见的时间,并充分提示风险。
3、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在上市公司出现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特定情形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就核查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及时披露。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定期出具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履行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工作,为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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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安排
便利,亦依照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 2、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发行人应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督导意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4、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露持续督导意见; 5、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6、其他必要的支持、配合工作。
(三)其他安排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金橙子申请其股票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金橙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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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已离职)
保荐代表人:
孙 健万能鑫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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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内核负责人:
许春海
保荐业务负责人:
廖笑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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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总经理: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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