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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6月13日,并同意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1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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