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拟于近期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首次授予人数40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