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2年6月7日;原主办券商:东莞证券;变更后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5月 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代码:
832469),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东莞证券担任富恒新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
自公司聘请东莞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以来,东莞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严格把控、谨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各种指导,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对东莞证券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对公司的支持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莞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
公告编号:2022-037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和2022年5月16日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和2022年5月16日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与东莞证券签署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于2022年5月26日与海通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前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2022年6月7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海通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或影响。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