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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3

公告编号:2022-029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博元5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六十五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六十六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六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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