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6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3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86,500股,占首次授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比例30.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