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2021年11月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9,127.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不含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事项)
编号
编号 | 案件编号 | 原告 | 被告 | 受理法院 | 案件基本情况 | 诉讼事项 | 案件进展/判决结果 | 收到时间 | 标的 (万元) |
1 | (2022)辽0792民初339号 |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辽西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院 | 辽西肿瘤医院一期室内外装饰工程项目 | 合同纠纷 | 一审过程中 | 2022.1.26 | 1,206.63 |
2 | (2022)粤0304民初14074号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欧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剑明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基金大厦项目发电机组采购及配套安装工程项目 | 合同纠纷 | 一审过程中 | 2022.6.9 | 2,658.00 |
涉案标的金额小计 | 3,864.63 |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21件,合计5,262.49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