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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4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因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拟进行清算注销,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圣宇的告知函,获知经泰安圣宇全体合伙人同意,决定解散泰安圣宇并进行清算。

截至本公告日,泰安圣宇共持有公司股份74,457,69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泰安圣宇将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办理清算注销的相关手续,届时相应证券资产74,457,690股股票将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占泰安圣宇的出资比例持有证券 资产简称对应股份分配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石磊24.70%汉宇集团18,391,0503.05%
2吴格明17.60%汉宇集团13,104,5532.17%
3郑立楷8.90%汉宇集团6,626,7341.10%
4池文茂7.90%汉宇集团5,882,1580.98%
5梁颖光5.25%汉宇集团3,909,0290.65%
6陶利华5.20%汉宇集团3,871,8000.64%
7高勤4.00%汉宇集团2,978,3080.49%
8余力诚2.93%汉宇集团2,181,6100.36%
9胡欢2.80%汉宇集团2,084,8150.35%
10马俊涛2.70%汉宇集团2,010,3580.33%
11林瑞展2.30%汉宇集团1,712,5270.28%
12黄访新2.00%汉宇集团1,489,1540.25%
13李剑和1.80%汉宇集团1,340,2380.22%
14陈元璋1.50%汉宇集团1,116,8650.19%
15石泰山1.45%汉宇集团1,079,6370.18%
16王红亮1.42%汉宇集团1,057,2990.18%
17林卫文1.30%汉宇集团967,9500.16%
18周永光1.00%汉宇集团744,5770.12%
19马余洋1.00%汉宇集团744,5770.12%
20郭丽华0.95%汉宇集团707,3480.12%
21胡秀卿0.60%汉宇集团446,7460.07%
22朱政0.50%汉宇集团372,2880.06%
23李根民0.50%汉宇集团372,2880.06%
24文红0.50%汉宇集团372,2880.06%
25刘加强0.30%汉宇集团223,3730.04%
26方丽0.30%汉宇集团223,3730.04%
27柯远辉0.30%汉宇集团223,3730.04%
28廖勇0.10%汉宇集团74,4580.01%
29何竞波0.10%汉宇集团74,4580.01%
30卓春光0.10%汉宇集团74,4580.01%
合计100.00%--74,457,69012.35%

注:石华山、梁颖光夫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石磊先生是石华山、梁颖光夫妇的儿子,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池文茂先生、文红女士是公司监事,郭丽华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梁颖光女士的母亲,石泰山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弟弟。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泰安圣宇合计持有股份74,457,69012.3500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4,457,69012.3500
限售流通股0000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二、相关承诺和说明

梁颖光女士、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池文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了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人

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成直接持有,现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颖光女士、郭丽华女士(实际控制人梁颖光女士的母亲)、

石泰山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弟弟)承诺:

(1)在石华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在石华山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监事池文茂先生承诺:

(1)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其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限售规定和

要求的,其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司披露本公告之后,泰安圣宇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事宜;

2、梁颖光女士、石磊先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池文茂先生、文红女士、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泰安圣宇清算注销及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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